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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信:你好,我看了很多你在海归版的帖子,现在我又点问题想请教
我的学生居留2010年2月1日过期
我是M2在读,现在在做实习,实习公司是法国的SEPHORA派去中国分公司的,但是我的实习合同是和中国公司签的,因为居留会过期,我就在1月30号回法国。
但是由于我的学校在LILLE,而我在09年8月的时候搬家到了92,也就是说我有两份住房证明,都是我的名字,一份LILLE,一份92,但是因为PARIS的房补比较高,我就在PARIS申请了房补
我想问的是,那我的居留应该去哪里办呢?lille,还是PARIS?
另外学校给我的注册证明是写的2009.9--2010.8 THESE PROFESSIONELLE,
其实也就是写写论文做做实习,我不知道这个对我续居留会不会有很大影响。
同时,我在09年2月,已经PACS了,在PACS之前我们已经同居了一年,但是一直到6月我们才开共同账户什么什么的。
那你觉得如果我一回来就直接申请VPF,是不是没有可能。是不是应该在有了学生居留后,再申请VPF
谢谢
1,应该去lille办学生居留,因为学生居留是以学校注册地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你在lille也有房子,应该去那里办。
2,你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是什么居留?你能不能申请vpf,要看你配偶的居留情况,如果他也是学生,你是不能申请vpf的 |
2009-8-26 19: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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