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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j530

(原创)法国结婚合同详解,给需要的JMS!P3新加遗产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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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懂啊,如果房子属于双方,至少有一半是合法妻子的财产,老头的遗嘱怎么能剥夺半个主人的居住权?老头的那一半有1/3要给长女,就是说妻子+长女起码就占了1/2+1/6=2/3了。拥有2/3所有权的人还不能住在里面?

如果 ...
deneuve 发表于 2009-3-16 22:19


如果房子是老头自己的,也起码有1/3给长女,如果长女愿意让妈妈住在里面,而否认不同意,这个,怎么调解?

如果房子是老头的完全个人财产进入遗产范围,对于1/3遗产特留份给长女的不一定要是房子,可以是别的比如现金股票什么的,只要是数额价值是遗产的1/3即可。

另外,如果长女的1/3特留权是房产权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长女与否认成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长女对于她拥有的那部分房产权爱让谁住就让谁住,其他人谁不同意让他不同意去好了,大不了有人泼妇骂街的话长女叫警察。 这个之后涉及的更多的就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是生活能否忍受的问题了,你想象下大婆跟小三分一套房子住一起什么滋味啊?而且小三一般脸皮还特厚。。。
2009-3-17 16: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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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旁观此帖此版 觉得她们并不忧心
相反的 是兴致勃勃的在研究一种稀有物种
并且很有兴致集体加以解剖并分解
看看皮囊里面是啥玩意儿做的
并且还有专业很懂的法医在协助大家解剖

简单来说从我这个第三方的眼睛里 ...
@@NANATAX2@@ 发表于 2009-3-17 01:54



话说最初接触结婚合同话题的是好友(NND她真把我当百科全书搞),逼得我去图书馆翻书,结果发现内容好丰富很有意思啊,比国内那点小芝麻复杂多了。后来想起拿到坛子里来分享,在这里碰到行内的GG和爱钻研的葵花,还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问题假设,再后来这个火爆的否认案子,于是乎,挖啊挖啊越挖越有意思,呵呵~
2009-3-17 1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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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ennio 于 2009-3-17 17:43 编辑

LZMM所说
"如果房子是配偶双方的主要居住房,配偶又没有其他住房,在法国是不可能赶配偶出门的,哪怕配偶对此房没有所有权。法国最愁搞出SDF来"
如果房子是双方的主要居住房,但是配偶也有其他的居住房,比如说继承了配偶父母的房产之类的,那可以赶配偶出门吗
2009-3-17 1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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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mpicka06 于 2009-3-17 17:47 编辑
如果房子属于双方,或者房子作为遗产的一部分,配偶可以要求对主要住房的终身居住权,但是 这个权利 可以通过遗嘱剥夺。

这个说的应该不太确切。应该要先确定遗产的范围。

如果房子是配偶和老头共同所有的,配偶自 ...
hjj530 发表于 2009-3-17 15:29


如果房子属于双方,或者房子作为遗产的一部分,配偶可以要求对主要住房的终身居住权,但是 这个权利 可以通过遗嘱剥夺。
这个没错。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配偶可以选择4分之一的所有权或者百分百的用益权,就主要住房而言,用益权就是终身使用居住权,这个是配偶有权选择的。另外继承顺序 子女 死者父母  配偶。

立遗嘱的情况下 ,特留份继承人是只考虑子女的 如果有 配偶啥也不是。
老头把房子给了否认,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那么房子处于共有,就是有很多共有人 ,的确配偶有份额,大女儿有份额,小儿子有份额,否认也可以有份额,如何处理共有房产,规则是多数服从少数,一个说卖,他可以要求法官,就算是主要住房,在经过一年的免费居住后,必须卖掉,当然其它共有人可以买份额。但是配偶要求主要住房的终身居住权,就被遗嘱剥夺了,这个就是这样,不能改变的现实。如果是以家庭SCI 的形式,那是少数服从多数,卖不掉的。
房子如果是私有财产 ,在剩余不超过特留份的情况下,房子所有权的归属是否认的,但是因为主要住房和婚姻挂钩,配偶可以免费居住一年,这个临时居住使用权 不可以被剥夺。
2009-3-17 17: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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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老头的担心 可以理解,但是这不是把大婆弄到如此困境的借口。为什么我猜遗嘱是手写的,因为这样知情人会更少,一般就是立遗嘱的人知道,但是这样往往被蒙蔽,威胁。。。 我们也不知道老头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 ...
lempicka06 发表于 2009-3-17 07:29

我也这样想过。
因此,我在想,这就是当初她为什么要打官司的原因。
2009-3-17 18: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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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 被你的解剖精神所感染,就多写了一些,这也是我的猜测,仅是一种可能。
lempicka06 发表于 2009-3-17 07:36

我寻思着还是知道的清楚些好。
什么事情多知道多了解些没有错的。
还是要多谢你的耐心回答的。
2009-3-17 18: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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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遗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先要按夫妻财产制度确认了夫妻各自的财产,剩下的才进入遗产。

比如第一类合同,只分析房产的情况下,假设房产300万欧婚后买,这300万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完全进入遗产 ...
hjj530 发表于 2009-3-17 15:48

我个人认为是主要住房,不然配偶没有必要去买。
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想。
2009-3-17 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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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可能对立遗嘱人产生影响的,一个BISOUS,或是一次CRISE。

不能肯定 否认 之前都一定知道遗嘱内容的。

对遗嘱人意见的改变可以很多方式:外来威逼诱骗啦,小三表现特别好啦,大婆感情不好啦,儿子特别可爱 ...
hjj530 发表于 2009-3-17 16:04

我觉得,毕竟配偶的孩子已经超过18岁了,要担心的总比2岁的孩子少些。
其他的肯定页有原因。
还是个人猜想。
2009-3-17 1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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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如果房子属于双方,或者房子作为遗产的一部分,配偶可以要求对主要住房的终身居住权,但是 这个权利 可以通过遗嘱剥夺。
这个没错。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配偶可以选择4分之一的所有权或者百分百的用益权,就主 ...
lempicka06 发表于 2009-3-17 17:44


GG说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家庭SCI形式在这里不太可能,你说大女,大婆,小三会愿意去注册一个SCI么?从1978年公司法改革以来,民事公司包括SCI都必须要注册了,哪个家庭那么没事找事去给共有的主要居住房去注册个SCI呢。当然,特例除外。
2009-3-18 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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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GG想说的所谓对配偶主要居住房终身居住权应该是想说在分遗产时假设整个房产都进入遗产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配偶usufruit选择权的剥夺。

另外,这个USUFRUIT也不叫终身居住权,当然它可以被作为终身居住权来用,但 性质上来说USUFRUIT是用益物权,可以自己住,也可以出租,也可以卖USUFRUIT的等等很多操作都可以。

还有,再次特别强调,很多时候并不是整个房产都能进入遗产范围的,这个我前面分析过了,要看配偶是什么婚姻财产制度的,要看房子是一个人买的两个人买的,要看房子是否是主要居住房等等。

所以,云云云,这个不能笼统的说遗嘱可以剥夺配偶对主要居住房的终身居住权。
2009-3-18 16: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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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hjj530 于 2009-3-18 17:04 编辑

另外,今天又新学到点关于第四类合同的,分享下:

为什么现在的NOTAIRE通常不建议PARTICIPATION类型的结婚合同,它的缺点在于:在婚姻持续期间,贷款时给银行增加不安全感。比如在婚姻持续期间(财产分离制),配偶1想要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这时,银行对于ACQUET的婚姻有不安全感,因为如果配偶1离婚,银行的客户配偶1的PATRIMOINE面临减少的可能性而变得INSOLVABLE,所以银行可能对这笔贷款的要求相比一般要更严格些啦啦~~

法国人的思维总是成天想着银行里的钱,喜欢贷款,所以他们不推崇。但中国人的话,一般没很多习惯成天贷款的话,这不算什么大缺点。

所以,如果普通工薪,没什么贷款好搞的(就一起搞个主要居住房吃光用光的那种),ACQUET的这个缺点影响不大。反之,如果是搞很多贷款之类的做生意搞投资的就慎重考虑这个,尽管它有很多优点。

总之,没有万全完美的DD,选择适合自己的~
2009-3-18 16: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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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MM所说
"如果房子是配偶双方的主要居住房,配偶又没有其他住房,在法国是不可能赶配偶出门的,哪怕配偶对此房没有所有权。法国最愁搞出SDF来"
如果房子是双方的主要居住房,但是配偶也有其他的居住房,比如说继承 ...
ennio 发表于 2009-3-17 17:17


要看配偶有无份额在这个主要居住房里。如果有份额,前面分析了私人财产制度。如果没有份额,也就是说房子完全不是配偶的,而且配偶也被剥夺了所有用益权等,配偶又有其他可居住的房子,那么是限时搬离
2009-3-18 1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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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怯怯地问一下:我先生比我大20岁,工作狂,结婚两年来我身体不太好就在家养病。婚前两人没签合同,是我决定的,当时对合同有莫名的反感,认为不签的话就跟一般人(一般人指的是我在国内的父母兄弟辈)是一样的了,当时连去看看法国这方面的法律的念头都没有。好了,一周前不小心翻出来这个贴子,一看吓了一跳!原来不签合同的还是会归入合同里的第一类,而且,当天正好看了些关于:“跟法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在法国居留满4年之前如果法过配偶意外挂了,外国配偶将被谴送回国。。。。。;以及拿到法籍之后的一年半内离婚的,取消法籍。。。。”看得我心乱如麻!当然,我和LG的感情相当好,嫁给他不是图钱财和法籍,要不就不会等到今天才来关心法国的婚姻合同,咱也是有文化的人啊!可是心里变得很没安全感,感到他完全不为我考虑,天知道会不会有个天灾人祸的,那我可怎么办?(他还有两个很自私的孩子)。他是自由职业者,大半辈子已过,结婚两年来是他事业低谷,我们的婚姻再尽可能地长共同财产远远比不上他的婚前财产(他再过几年便退休啦),我们的工同住房是他婚前贷款买的,还有10年贷款要还。。。。。。也就是说万一他出意外了,他孩子们就会把我赶到路上去啦!他当天晚上和他理论,他跟我我们选的合同选对了,是对我最大的保护,这样,忘一他挂了,我能拿到他财产的50%(仅管他又画图又划线,我还是感到他对我有所隐瞒)。。。。他打算把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卖掉,再新买一个,到时俩人要各签一个关于配偶一方挂了,另一方可一直在中住到老死的合同。。。。我说总之我太没安全感了,我们得找个律师来好好咨询一下(保护自己,防范于未然),他再三回避,最后跟我说白了,他的自由职业身份决定了我们要么签现在这种合同(第一类),要么就签SEPARATION DE BIEN,因他常要贷款。。。。还跟我说,你干嘛要这样紧张,难道我明天就死?明天就会发生意外了?我还会活好多年啊!我不可能跟你去改合同的。。。。。
      真真的无话可说了。我都恨自己跟他争论这些时的样子,十足一个谋财的样,再谈下去又很伤感情,不谈吧,心里又一个大疙瘩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我也体谅他不想跟我改签合同的事,因为他常要贷款,可是实在不喜欢,也总觉得他对我有所隐瞒(必竟通过论坛我多多少少对结婚合同了解了一些,怎么很多情况跟他分析的不一样呢?(比如有关于他挂了以后对他财产的分配我能拿到总量的50%),似乎他在利用我是个外国人在对我进行欺骗,利用我一碰到数字头脑就乱),生平最恨人骗我,尤其在我作为一个独自在外国的外国人这种状况下。(他还跟我说,前妻跟他签的合同是SEPARATION DE BIEN ,所以离婚时拿到他财产的30%,如果他们当时签的是我们现在这一种,那他前妻拿走的就不是30%而是50%啦。。。)JMS帮我分析下好吗?我还有哪些办法可保护我自己呢?谢谢看贴的JMS,小女子叩首跪谢!!!!
2009-3-18 2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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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那天他还说,刚和前妻结婚时,签的就是我们现在这第一种,可是结婚5年后不知怎的,前妻一定要将合同改为SEPARATION DE  BIEN ,他们就改了。。。。。(对这个我有相当多的疑问,他前妻是个多么爱钱的人啊(她在他公司行将破产时离婚的),她本人又没多少收入,没理由结婚5年后要选这么对自己不利的事做,她离开他也就是在结婚5年后,也就是改完合同就。。。。怎么可能呢?而且离婚按照SEPARATION DE BIEN这样的合同,他前妻又哪里能拿走他30%的财产呢?肯求指教!
2009-3-18 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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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今晚没人上来啊!JMS都在别处忙啊
2009-3-18 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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