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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pha-teng

TOURS 图尔学联主席球场暴力事件(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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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felixtkn 于 2009-3-31 09:24 编辑

据我所知,楼主希望收到肇祸者书面和正式的道歉,而小朱姐姐希望肇祸者遭受最严重最严重的后果(估计是报警索偿禁赛革职之类的)。


我说当事者冲动也罢,从没见过一大群那么冲动的旁观者,事情才过不到30多个小时,连名带姓的指责帖已经在全法最火热的战法上出来了,一群人还彻夜疯狂地往返两个帖子狂轰狂理论,寄信收信也要三四天啊。这回好了,刘华南这名声,应该也臭到图卢兹来了。事情才过了不到两天,替受害者疗伤为上策,如今所谓学联主席的声誉全毁,估计不久后也得被革职禁赛,怂恿受害者报警报被打之仇的倒不如先放下兄弟义气而好好上课,静观其变!唉!!!!!!何必呢!!!!
2009-3-31 0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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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管怎么~

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

别的人帮他说再多~

终归还是需要他自己出来面对这些~
2009-3-31 09: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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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小心连接过来了

其实打球争胜有火气,大家血气方刚,都这样,我也总在球场打架,事后也很后悔。

都是在外边的中国人,出来太不容易了,聚在一起玩也不容易,大家互相理解吧,别太较真了。
2009-3-31 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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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好,终于有位懂法律的站出来了。
不过你这帖子是3月31号凌晨3点多发的,可是首页上写着事情发生于3月29日两点多,还没过24小时?
请问过了24小时又会怎么样呢? ...
felixtkn 发表于 2009-3-31 08:30

目前仍然可以报警,只是如果时间太长防止某些人要挟 所以象这些小事一般不予追究等于自动放弃诉讼的权力

另外报警不等于报仇,同样可以在警察的协调下和解

同时如果将来有什么后遗症状保留了诉讼追究的权力

否则万一受害者将来有什么后遗症状,你们谁负责???
2009-3-31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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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家打球这不过是业余爱好,本是为了娱乐而已,何至于此?!如果实在是内心压抑无法自拔的话不妨找个时间约我练练,欺负篮球裁判就不对了,有意请联系0299275702,本人好歹练过几年散 ...
alineyun 发表于 2009-3-31 00:29


说得好!
哥们,我招保镖,哈哈。
2009-3-31 1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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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felixtkn 于 2009-3-31 10:22 编辑

我在足球场上也打过人,也被人打过。球场上男生打架司空见惯,事后道道歉,一段时间后还是朋友。大家不打不相识,都是一家人,这才不到两天,何必这样把人家头衔到处耀呢??何必呢???
2009-3-31 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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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某些人的法律观念太可怕了!!!

原来移交警察处理会在中国人圈子里名声不好混不下去啊!
2009-3-31 1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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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小心连接过来了

其实打球争胜有火气,大家血气方刚,都这样,我也总在球场打架,事后也很后悔。

都是在外边的中国人,出来太不容易了,聚在一起玩也不容易,大家互相理解吧,别太较真了。 ...
走NB的路 发表于 2009-3-31 10:09


我咋认为你说得比我还好啊?非常支持,说出了我的心声,顶,呵呵~~~
2009-3-31 10: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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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目前仍然可以报警,只是如果时间太长防止某些人要挟 所以象这些小事一般不予追究等于自动放弃诉讼的权力

另外报警不等于报仇,同样可以在警察的协调下和解

同时如果将来有什么后遗症状保留了诉讼追究的权力

否则 ...
IPOD 发表于 2009-3-31 10:16


还是觉得这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lz根本不想看当事人的表现,公然把别人名字和身份公布于众,居然还有人一再坚持无论如何补救都没用,报警才是唯一解决途径。。。就算不是报仇心态,也是过激反应。希望大家都能冷静。即使警察出面估计最后也要私下调解,何必走那个虚过场,劳民伤财又就此葬送了人家的前途!再次同意走NB的路的话,大家都是出来学习的,中国人在外面不容易,何必呢???

或许我上次用词过重,不好意思~~
2009-3-31 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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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在足球场上也打过人,也被人打过。球场上男生打架司空见惯,事后道道歉,一段时间后还是朋友。大家不打不相识,都是一家人,这才不到两天,何必这样把人家头衔到处耀呢??何必呢??? ...
felixtkn 发表于 2009-3-31 10:20



第一,你说这是一场司空见惯的冲突事件,我不敢苟同。球员球场上推推搡动动手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此嚣张地殴打裁判员倒是闻所未闻,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单方面的攻击行为。作为受害者的朋友,我们如此愤怒当然是有原因的。。
第二,你总是说何必呢何必呢,这并不是你我说两句就作数的,受害者想要报警是他的权利,请你考虑下他的心情,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第三,我们很愿意跟图尔的同学们做朋友。至于XX同学,不是不想,是不敢。。。

请问楼主所谓的“受伤以及医疗证明照片晚些上传”,是啥时候呢?
felixtkn 发表于 2009-3-31 08:01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8936763&ptid=817360][/url]


这个你绝对放心,证据什么的我们都保留得非常完整,适当的时候会上传上来
2009-3-31 11: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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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onron 于 2009-3-31 11:36 编辑
我在足球场上也打过人,也被人打过。球场上男生打架司空见惯,事后道道歉,一段时间后还是朋友。大家不打不相识,都是一家人,这才不到两天,何必这样把人家头衔到处耀呢??何必呢??? ...
felixtkn 发表于 2009-3-31 10:19



要是队员之间打架相对可以理解。直接打的是裁判。。。。


还有在其位谋其政,既然坐上那个位子。就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很不明白。就是不能上来道个歉。。。。

也许后面还有很多看帖人不知道的事情

至少表面上看来~

我还是站在被打的这边。。。。
2009-3-31 1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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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yukuileishi 于 2010-6-4 01:21 编辑

。。。。。。。。。。。。。
2009-3-31 1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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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凯风自南 于 2009-3-31 12:02 编辑

纯粹路过关注~~~看看肇事人自己什么时候出来~~总让别人在这顶着,找这找那的台阶下,好像不太好看~(不要是自己马甲吧~)。

如果主贴属实的话,个人觉得,至少这么几件事得做了吧~

赔理道歉~至于是私底下,还是公开,自己看着办~但如今闹到网上了,总要别人在这里扛着,好像也说不过去,只会让别人怀疑其诚意。竟然做了,就不要怕扛着。

什么学联主席之类的,自己引咎辞职吧。

精神损失什么的先不说,医疗费得赔了吧。


~~至于报警之类,是被害人的权利,自己看着办了。
2009-3-31 11: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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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了楼上的话,心里不禁有些沉痛。
第一,我认为LZ的口气不像是为了讨一个说法,也不是就事论事,这样指名道姓的在战法上公然羞辱人,难道是你们所说的受害者朋友希望得到的一个舆论效果?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们是裁判先生的朋友,我没有你们这样的有立场有目的。我只是一个钟爱战法珍惜这个海外华人交流平台的学子。我像很多人一样,不知道双方面的事实真相,只是不希望看到有人将战法作为一个泄私愤的平台。
第二,先向在比赛过程中无辜遭受球员殴打的LZ的裁判朋友表示慰问。无论如何暴力不是值得提倡的。仅管在无数世界级大比赛,无数专业的世界级球员也曾向裁判挥出过铁拳,但是他们都受到了惩处。我想此事件的当事人应该也是。恐怕现在早已后悔莫及了。LZ及楼上既然已经在华人圈子指名道姓的对别人施压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第三,抱歉让楼上误解,我觉得没有必要报警正是从受害者的利益考虑,我猜想现在当事双方最优的和最先考虑的一定是私下调解,并且也在进行时。那么那些狂呼报警和给与惩处的人到底是什么心态,我真的想不通。请大家都理智的为双方提供自己认为的最佳解决方案,而不是意气用事图一时嘴快,可以吗?

最后,看时间双方应该是还在沟通中,LZ如果真的是裁判先生的朋友,你这样着急的抢在对方表态前就公然连姓名带身份的在战法上大骂。一是根本不想给别人机会补救,二是这样做真的很不利于你的朋友谈判,很有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副作用。希望三思。
2009-3-31 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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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小猪姐姐   你太损了      
  通过法律手段 刘主席 也不会受到什么严重的制裁     相反 在中国人群中 你所同情的小赛同学 会受到很多的白目
二雷子 发表于 2009-3-31 01:51




看着这话咋这么刺儿捏?
 你就是说,主席就牛比,是吧?丫的,不就一学联主席,你当是什么大官.就算家里牛比,那被打同学就一定实力不行?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吗的,拿个学联出来吓人.
该主席,让人鄙视就鄙视吧,别在把学联弄臭了,至少在有的时候学联还是在给同学做事的.
2009-3-31 1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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