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毁得快的说法,是笼统地比较自主和出租的差别。房客远远不如房东爱惜房屋和公共设备,不注意节水/节电和公共卫生。因此都是房东自住的建筑,长期的维护程度要好于房东/房客混合的建筑,要远远好于只有房客的建筑。这也是为什么混合型的loi robien的房子比全部都是loi robien的房子更受到青睐,也是为什么同样的投资回报率,如果能选择解决自住或者出租,自住更划算。
比如买一个房子,可以出租出去,然后自己租别的房子。这样表面上是前者的收益和后者的费用抵消,但是实际上是互相毁,你的房客在破坏你的房子的内部和公共资源,要花很大财力和精力remise en état, 而你也在同样的给你的房东造成相同的麻烦。结果是双输。
但是如果买房自住,不首租金,也不付租金。表面上和上面的情况一样,但是实际上因为责任不同,爱护程度不同,最后的结果是房子的内部和外部,私人的和公共的空间,多年之后保存的更好,整个房子(建筑物)更能保值/升值,更容易出手。
当然问题没有这么简单这么绝对,出租不一定问题这么严重,出租可能好于自住,比如以下因素:
1)有租房合约可以一定程度上规范房客的行为;
2)房东也可以精心选择房客;
3)你说的空房micro foncier出租方式不涉及家具电器,因而室内损坏的几率降低(但是来回搬家搬家具电器,也导致内部破损);
4)旧房子不那么怕破损,和新房子不同,出租的时候不用太留意remise en état,也不会太影响再次出租的价钱;
5)可以买几个市中心的studio出租,而自己住在郊区的大房子里,不同的房子本身出租的投资回报率不同,不仅仅是简单的收入/支出抵消关系。
6)自住的是社会福利房之类的,出租的是商品房,收入〉支出。
7)工作不稳定,可能有Mutation,不适合为了自住买房。
结论:
先解决自住,还是先解决投资,还是同时进行,是很有讲究的。这还关系到能不能减税的问题,有没有其他替代投资方式的问题。对比投资自住和投资出租,房产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或者其他投资,房产的特殊性要考虑进去:长期性,法律纠纷和分割(impayé, squatter, division lors de la succession, etc.),磨损折旧(自己住和出租,整个楼都自住还是都出租,长期来看是不一样的),ISF visibilit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