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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團團

与来自中国大陆的朋友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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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呵呵,台湾问题不解决,永远是时政论坛的谈资
我要是大陆领导人,短时期内不会对TW动手
1,攘内(经济建设)未成功,外部压力仍然很大
2,TW的模式只要保持在一国前提下,可以让其先自由发展,作为政治改革参考;台湾走错的路子大陆政改可以避免。这种方式比吸收西方国家的更加直接,因为两岸人民思维方式就是差的再远,其实也是因中华文化的根基而最为相似的。大陆要是在无任何保证的情况下直接两党多党,国家马上分裂,这个N年前就写过帖子说过,别的不提,单经济上,西中东差距就可以让各省纠葛不断造成政党倾轧。
3,大陆保持对TW军事压力的同时,其实也承受着西方的军事技术和战略上的压力,没这些压力大陆就不会那么快搞出两弹一星,也不会在外交手段上总保持一些新鲜的思维方式(追求突破封锁的连横政策)
太晚了,先写到这里

PS,当年美丽岛事件貌似是GMD失民心之举,也算是台湾民权,民主的起源之一,现在看来至少所谓的“民进”还缺乏与时具进的条件。
2008-5-5 22: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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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chengzhi 于 2008-5-5 16:49 发表


还好,大部分国家并不承认台湾,并且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这让我宽慰了许多。



其实我比较希望的是:

大部分的国家都承认海峡两岸的人民都是世界的好公民,

两岸的人民在经济上丰裕、在文化上富足,在政治上理性,在生活上自由。

不论是两岸属于哪一个国家,


如果我们两岸的人民可以携手达到上面的状况,

这才是让我真正感动的。
2008-5-5 2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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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閣下言必稱陳SB,希望只是"英文譯名縮寫",而非人身攻擊慣用語.

我認識的幾個台商朋友不巧都回台灣了,有的說是想家,有的說沒有三通不方便,
還有的是對投資環境中的變數有所顧忌,我期待馬蕭上台後,答案會比較明朗.

感覺上你對台灣政治人物的要求很高,不知你對目前中國領導人有沒有什麼看法?
我自己對這方面也挺好奇的,願聞其詳.


原帖由 炮恋花 于 2008-5-5 23:50 发表

不知道你有没有所谓的“台商”朋友     问问他们    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个很好的说明      陈SB其实也是个人物,这么多风风雨雨照样屹立不倒,正应了“人置贱则无敌”这句话。    另外作为亚洲4小龙之一,你也可以对比一下 ...
2008-5-5 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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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陈SB其实很贴切,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解释,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不是台湾人我就不继续为台湾经济说话了,免得人家说皇帝不急太监急     

既然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大总统那自然应该比专制下的独裁者英明许多,所以当然要多注意观察有多好,好在哪里,怎么个好法。
2008-5-5 2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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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灌一贴
想念当年的TOMLINFOX。此人一去,战法再无法律角度入手讨论TW问题之人
2008-5-5 2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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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民主選舉出來的總統不太可能比專制獨裁者"英明".
特別是在司法體制與媒體有效監督之下,
總統的一言一行都是隨時受到檢驗的.

當今世上最"英明"的領導人,應該是北韓的金正日吧.




原帖由 炮恋花 于 2008-5-6 00:16 发表
陈SB其实很贴切,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解释,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不是台湾人我就不继续为台湾经济说话了,免得人家说皇帝不急太监急     

既然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大总统那自然应该比专制下的独裁者英明许多, ...

[ 本帖最后由 neotruc 于 2008-5-6 00:30 编辑 ]
2008-5-5 2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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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炮恋花 于 2008-5-6 00:16 发表
陈SB其实很贴切,不同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解释,爱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不是台湾人我就不继续为台湾经济说话了,免得人家说皇帝不急太监急     

既然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大总统那自然应该比专制下的独裁者英明许多, ...


民主选举下的大总统并不会比独裁者英明,恰恰相反,很多情况下独裁者更有人格魅力,更有治国的手段。但民主制度能够保证,当选出的总统是个蠢蛋或者虽然是个能人却准备滥用其权力的时候,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坏后果。而这一机制是专制制度所缺乏的。
2008-5-5 2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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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neotruc 于 2008-5-6 00:27 发表
民主選舉出來的總統不太可能比專制獨裁者"英明".
特別是在司法體制與媒體有效監督之下,
總統的一言一行都是隨時受到檢驗的.

當今世上最"英明"的領導人,應該是北韓的金正日吧.




...


不然,我觉得布什更“英明”   , 陈SB在某些方面也属于“英明”   从3颗子弹到国务机要费到最近的10亿金援案丑闻     真的是一言一行都是随时受到检验的吗?
2008-5-5 23: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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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正好回應你所說的,
如果沒有一言一行隨時受到檢驗的,
這些事情是不可能曝光的.

但我們選擇透明的政治制度,也等於
同時接受了政治人物所可能呈現的
醜陋面貌.
2008-5-5 2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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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哈哈   三颗子弹“曝光”了吗?  国务机要结案了吗?  10亿金援还在闹哦     马英九有考虑大赦陈SB哦   你说他是选票靠量还是什么?
2008-5-5 2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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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貌似漏洞比较大了
民主制度也有“民主”“专制”的区别
非洲国家“民主”了吧?民主么?呵呵
“民主”与否在于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而不仅仅停留在字面上。
2008-5-5 23: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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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frankfu 于 2008-5-6 00:30 发表


民主选举下的大总统并不会比独裁者英明,恰恰相反,很多情况下独裁者更有人格魅力,更有治国的手段。但民主制度能够保证,当选出的总统是个蠢蛋或者虽然是个能人却准备滥用其权力的时候,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坏后果。而这一机制 ...

是不是除了“民主制度”就只剩下“独裁制度”可以选择了?
2008-5-5 23: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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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另外貌似10亿金援丑闻是新加坡爆出来的哦
2008-5-6 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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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当年的一个关于台湾的讨论贴 经当事人同意转一下

当年的一个关于台湾的讨论贴   经当事人同意转一下

帖子链接:http://oldrf.revefrance.com/archive/index.php/t-197419.html



julienzhao2005-05-13, 10:36
最近讨论台湾的问题多了点,闲暇之余就看了些有关台湾选举方面的东西。资料的获取可能有片面性,希望大家多多指正。

第一部分,台湾选举制度的历史;
第二部分,台湾选举的划分;
第三部分,台湾选举的特点;
第四部分,台湾各种选举方法的分析;
第五部分,台湾选举制度的缺陷



一,台湾选举制度的历史

1, 日占时期:

日本占台(1895)40年后,迫于国际形势和各方压力,于1935年举行了第一届市议员和街庄“协议员”的选举。而且是限制在“交税的25岁男子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范围内,民主的意义不大,最多是为日殖民政府的“民主”一种点缀。

2.大陆解放战争时期:

二战结束,日本归还台湾。国民党当局重新划分台湾行政区为8县9市。直接选举用于最基层村、里长以及乡、镇(区)民意代表的遴选;间接选举用于省参议员和高层工职的选拔。

3.“地方自治”全面落实时期(1950-1969)

国民党当局开放了省、县、市议员以及县、市、乡、镇长的地方公职选举。

4.“法统”危机后的民主恢复期

为了缓和反共和反台独造成的高压通知局面,在1969年台湾进行的“中央民意代表”换届选举中,国民党当局对“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进行了增选和补选。1972年制定《动员勘乱时期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选举办法》,1980年5月14日公布《动员勘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简称《选罢法》),1983年7月8日修正《选罢法》。

5.全面选战时期

90年代李登辉上台后,大力推行“宪政”改革,公职选举基本全部开放。并且在1996年实现了“总统”的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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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nzhao2005-05-13, 10:36
二, 台湾选举的划分

总体上分为国家选举和政党选举。国家选举既公职选举又可以按区域划分为中央公职和地方公职两大类。

1. 中央公职选举:


又分为“中央行政首长”(既总统、副总统)的选举以及“中央民意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和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附一)

“总统”选举要选出正、副总统。根据规定,台湾“正、副总统”候选人需要在“中央选举委员会”开放参选报名之后,办理参选登记手续。“总统”选举每4年一次,原来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1996年改为“公民直选”。

其中的立法委员选举自第4届开始,共选举产生“立法委员”225人,其中从8县9市选举168人,每县市至少1人;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4人,海外侨民8人;其余41名“不分区立法委员”按照政党比率制划分(即得票超过5%的政党按照得票率之比进行划分)。

“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在2000年以前,每6年改选一次,代表为300人。2000年4月,“国民大会”虚级化等“修宪案”通过,其多数职权被转移至“立法院”。

2. 地方公职选举:


分为地方行政首长(主要有直辖市长、县长、市长、乡长、镇长、县辖市长、村长、里长)的选举以及地方民意代表(主要为市、县议员和乡、镇、市民代表)的选举。

“直辖市”市长选举和县市长选举都是每4年一次。以前,“直辖市”市长都是官派,1994年改为直选。很多台湾政坛的重要人物都是从“直辖市”起家的,如陈水扁曾任台北市长,新任命的“行政院长”谢长廷此前一直担任高雄市长。


政党选举中,由于一些党内职务的重要性远超过一般公职,而党内选举又往往决定对公职的提名,所以台湾各个党派内的选举也经常很激烈。提名公职方面,各党派多采用民意调查与党员投票结合的方式,如民进党党内提名县、市长候选人时,民意调查占70%,党内投票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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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nzhao2005-05-13, 10:37
三, 台湾选举的特点

1,派系政治色彩明显:
各党内部都存在派系斗争。如民进党内分新流潮系,正义连线,福利国连线等。党内派系在争夺党内职位和公职候选人时经常伴随着激烈的场面。
地方派系介入选举:候选人能否当选,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地方派系的支持。

2,金钱发挥作用:
距估算,一个立法委员的参选资金要达到数千万新台币。由于除了党派的补贴,基本来自于财团的支持,所以为财团介入选举提供了一个渠道。有的候选人“贿选”情况,造成了选举风气的败坏。更有黑社会的介入,给台湾选举蒙上了“黑金政治”的阴影,不过这几年为了广大选民的利益,台湾政府大力整顿,黑社会势力在政治上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减小。

3,社会的“泛选举化”:
选举不仅是政治人物的主要活动,一般民众对选举的关心程度也超过选举制度更成熟的西方国家。

4,与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一致性:
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附二):普遍(满23周岁既可成为选举人)、平等(一人一票)、直接(个人直接投票)、秘密(匿名投票);选举程序中包括竞选活动且有法律规范;其他如选区划分、选民登记、计票制度及选举诉讼与处罚等,都与西方选举制度基本一致。

5,选举监察:
西方选举监察基本由警察负责,而台湾为了避讳警察的政党身份,采用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组成的监察小组。

6,禁止在校生肄业参与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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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nzhao2005-05-13, 10:37
四, 台湾各种选举方法的分析

1, 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用于台各级行政首脑选举:

每个选区只设一名代表,每个选民只有一票的选择权,选区内得票最高者当选而不需要获得超过半数以上选民的支持。

其特点是:一,易走向两党竞争的两党制。赢者获胜的规则下,小党先天缺乏抗争大党的能力;而选民为了避免自己不喜欢的政党上台,必然选择机会较大的党,这样后天的环境也不利于第三党的存在。反映在台湾政坛上就是两个主要政党的对决,而无党派候选人的胜出是大党背后扶持礼让的结果。二,政见诉求比较温和。为争取尽量多的非特定选民,政党及其候选人的政见趋向中性,不太偏激也不太保守,而且以与选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入手。所以在台湾选举中各党派多采用选民关心的公共话题,而不是统独这样具有高度争议性的话题。

2,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简称SNTV),于各级“民意代表”,包括区域“立法委员”以及县市委员:

每个选取产生一名以上的“立委”,选区候选人名额根据选取人口多少确定,每个选民只有一票选择权且不能在候选人之间转移,得票最高的几名候选人当选。过去日本,韩国都采用过这种选制,而日本1994年,韩国1998年都废除了。台湾的255名“立法委员”中,有168名区域“立委”根据各县市人口比例分配名额,并由该县市选民直接选出;8名原住民“立委”由具备原住民身份的选民选出。

特点:一,采用复数选区,选区名额大于1,习惯上2-5名候选人的选取称为中选区,6名或6名以上的称为大选区。二,选票“单记”,每个选民只能投一票,即使中意几个候选人,也要选出一个来。三,选票不可让渡,无论当选者超过当选所需票数的多余选票还是落选者赢得的选票,都不能转移给同党或同联盟其他候选人,行同废票。四,这种制度有利于小党生存,使一些人可以通过固定的支持者低票当选。如1992年台北县选举,因赵少康当选所在区第一高票立法委员,竟出现其他立法委员不到3%的得票既当选的现象。五,这种选举制度,使得候选人只要赢得固定的支持者,即使不顾该选区大多数人的诉求,也可能当选。这样的制度可能会造成地方派系长期存在和纷争。并且这种选举制度对各党在选区的提名要求颇高,不让本党提名太多,尽量避免同党排挤而造成低于其他党派候选人以至落选;又不能因为提名太少,造成本党票源过于集中而使其他党候选人低票当选。

3,一票制党派比例代表制,用于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

根据各个政党的总得票率分配国会席位。除了以色列及荷兰是以全国为统一的选区,大多数使用此制的国家都按其历史、政治、种族、地理环境等条件,将全国划为数个复数选区。8名“侨选立委”和41名“全国不分区立委”由此选制选出,例如国民党获得40%选票,40%乘以41(不分区席位)得出16.4,既16席为国民党获得的不分区席位。

特点:一,小党的生存空间较大,只要在选举中得到进入国会基准的票数,就可以在“国会”中分得若干席位;但若党派众多,实力接近,也可能形成小党林立的局面。二,竞选活动中个人的声望魅力被淡化,取而代之以政党代表的意识形态、纲领政见。三,一票制是指政党比例代表附挂在区域“立委”的选票上,而不是选民在区域“立委“选举”之后对各政党的另行投票。台湾1991年“修宪”后,在“立法委员”选举中增加“全国不分区及侨选代表”席次,凡区域“立委”选举总票数超过5%的政党,都可分配到一定的“全国不分区及侨选立委”名额。

4,单一选区两票制,目前台湾各界呼吁采取的选制:

最早由德国从1949年开始实施。是由区域选票与政党选票分别投票,两者比例各国自定;每位选民投两票,一票投区域立委,一票投给政党。

席位的换算上,分德国的“联立式两票制”:一张选票同时有区域候选人及政党两个选项,选民投区域候选人一票,政党一票,但分配席位时,先按政党得票数分配各党总席位,扣掉区域当选的席位后,再由政党名单补足。例如某党在政党得票率中分得30席,但区域席位已经获得了16席,所以只能被再分给14席。日本的“分立式两票制”:选民有两张选票,区域席位与政党席位分开计算,若一党在区域中获得30席,按政党比例分得20席,则总席位为50席。

特点:融合了政党比例代表制和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优点。“联立式”更加完善。“分立失”对大党分配席位更为有利。如1996年日本国会选举,自民党依靠34%的得票率却占据了国会48%的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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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nzhao2005-05-13, 10:38
五, 台湾选举制度的缺点

1,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的漏洞:

台湾目前的行政体制接近于法国的“总统制”,但“总统”选举上却采用了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当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的支持率接近或超过半数时,这种选制的弊病比较小。但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的支持率大大低于半数时,弊病暴露无遗。比如台湾1996年直选总统,李登辉当选票数过半,并未显露出这种制度的缺陷。而2000年“总统”选举中陈水扁仅以39.3%胜出,即使是掌握了国家资源的民进党在2004年大选中不过胜出0.22%个百分点(仍未超过半数)。

不少国家为了避免出现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可能造成的弊端,采取了政党初选提名制,如美国总统大选中的初选制度;或是采取终选绝对多数制,如俄罗斯总统选举首轮如无候选人超过半数,首轮选举前两名再进行终选。这两种方法都是要确保相对的大多数以确立新政府的法理基础,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新政府的权威。

2,选民无法预判选举的发展趋势:

相对多数决制的大选过程中,一个理性的选民,如果看到自己最中意的候选人处于第三位或更靠后时,会斟酌是否还要继续投自己最中意的候选人。而如果他中意的候选人获胜的几率已经很小时,选民如果还投这个已经没有希望的支持者一票,就等于增加了两个领先的候选人中,他相对不喜欢的一个获胜的几率。由于没有政党的初选制度,选民无法对候选人的票选状况作出分析,更没有机会纠正自己可能作出的错误投票选择。而实际上选战前,台湾各大媒体提供的民调,也没有给选民们正确的指引。

3,“总统”大选的政党提名制:

实际上2000年大选前,李登辉就是利用提名制,把宋楚渝逼出了国民党,造成了党派的分裂和弱化。而美国式的初选制度,使美国选民在大选中投给前两名候选人以外候选人的机会大大减少,这样出来的大选结果就会接近甚至超过半数,以国家内的准多数或绝对多数制来维系社会安定;而如果采用俄罗斯式的终选绝对多数制,陈水扁就更不可能在2000年大选中获胜,也就不会出现大批选民游行抗议的局面。

4,贿选的普遍性:

2000年3月12日,陈水扁在台湾南部的高雄市以最高级的菜谱‘龙虾大餐’招待了四万人,每名参加者仅须付八百元新台币,席上已赫然摆上大龙虾。许多参加者皆连称超值,更有食客坦承,不吃白不吃,吃后投票给谁再说。同日,国民党的连战的宴席‘更胜一筹’。连战也在高雄开宴,在草根阶层看来,端上席的已是最高级的‘海鲜大餐’了,何况席间还有文章、阿雅等十多名当红歌手献上歌舞助兴。这还不是最吸引选民的,晚会赠券附有的四百多项抽奖恐怕才是最诱人之处。据悉,有超过十万人参加了连阵营的盛大飨宴。有关人士称,某阵营与台北市某歉达成协议,居民在投票后,每户银行户口将会多出来二千元;还有人向选民出钱租用身份证,到投票日便由某指定人物出面,持所有收集来的身份证到票站投票,以确保贿款物有所值,亦有的干脆每天请吃早餐,以此笼络人心。








附一:根据台湾1947年的宪法“中华民国法”,台湾的中央政权结构是“权能区分”的“五权宪法”结构。“国民大会”外设立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即从行政权中分出了考试权,从立法权里分离出了监察权。实际上国民大会只能作为选举人团发挥功能,而司法、考试和监察权人民不能直接行使权利,权能也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在选举中,并不是各党派重点追逐的目标。
附二:台湾选举人年满23岁,就可以在其行使选举权的选区登记为公职人员候选人,但“正、副总统”候选人须年满35岁,县(市)长候选人须年满30岁,乡(镇)长候选人须年满26岁,因犯罪被判刑者不得登记参选。参选人按所选公职的级别,在开放参选登记之后,分别向“中央”或地方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依法建立的政党,须推荐候选人参加选举。


参考资料:严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浅谈台湾的选举》
刘榕《台湾选举制度及大陆选举制度变革刍议》
刘新《台湾的选举制度(答读者问)》(发表于《环球时报》)
乔盛(留美学者)《综合全面看待台湾立委选举结果》(发表于《联合早报》)
简三强(旅美学者)《台湾选举制度的缺陷》(发表于《联合早报》)
《台“总统大选”背景资料:台湾现行的选举制度》
《摆宴送礼设局实为买票 民主选举遍布贿选阴谋 台湾选战银弹开路》( 香港《商报》)
南开大学台湾研究所《台湾现行的选举制度》
中新社《新闻资料:台湾地区的“立委”选举制度》
2008-5-6 0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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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關於子彈事件,如有需要,可以在520後重開調查程序.
民主程序並不保證絶對真相的呈現,
但對於真相的欲求卻不會受到壓制.


國務機要費涉及到總統的刑事豁免權,
在陳水扁任期結束後同樣可以繼續司法程序.

我個人認為馬英九對陳水扁大赦並沒有什麼不對,
因為長期以來對各級首長特支費用的認定不明,
透過此一事件,也是建立慣例,明確各項特支費用
的法律性質與使用權限,對制度的建立是很有幫助的.

台灣在實踐的民主,當然不是只有投票選舉,
要不然以前老蔣時代也有國民大學選舉總統,
得票率還逼近99%.
只不過大家都很好奇那1%跑哪裡去了..


小弟才疏學淺,無德無能更無意願向各位推銷民主經驗,
但我相信到真正的民主是需要接受監督制衡的,
而且監督制衡的力量也必須以言論自由為出發點.

在老蔣與小蔣時代,對於執政者的批判聲音往往被視為顛覆政府
的叛亂言論而受到無情打壓.這也是台灣過去悲情的一部分.

看到諸位對台灣時政批評的力道,我似乎也感覺到中國式民主
的體現.




原帖由 炮恋花 于 2008-5-6 00:55 发表
哈哈   三颗子弹“曝光”了吗?  国务机要结案了吗?  10亿金援还在闹哦     马英九有考虑大赦陈SB哦   你说他是选票靠量还是什么?
2008-5-6 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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