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1 2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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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grdhuit
2014-7-15 14:50
我不过是好意提醒你,在用粗陋不堪的言辞说别的女人的时候,别忘了你自己也是女人。我想说的就这么简单
grdhuit
2014-7-15 14:48
才发现你把你前面的回帖都删了,我也没法搞明白为什么我会理解错了,好吧,怪我看帖不仔细,给你陪个不是。不过,劈腿小三都不是重点,我的问题还是一样的,那个女生跟你ex是陪吃陪睡,你跟你ex是什么?
1+1≠2
2014-7-15 12:43
5我ex后来回来找我了我拒绝了好马不吃回头草OK?发言完毕你随便
1+1≠2
2014-7-15 12:41
告诉你1我ex没找小三他找女朋友是我们分手以后的事很正常,2我从来没用小三两个字形容过他女友,3他女友说过求包养之类的话所以才有我的发言你非要歪解我的意思那随便,4离婚≠遇劈腿
1+1≠2
2014-7-15 12:40
晕!我啥时说过我EX找小三跟我离婚啦,你哪根脚趾头看到的?算了火星MM,看你说话至少挺有教养,我不跟你争了。
grdhuit
2014-7-15 11:39
你ex找小三跟你离婚不是你自己说的吗?我没用甩这个词,我懂得尊重跟自己走过一程的男人。我没说话太满,如果你明白"至少到现在"要表达的意思。更和炫耀无关,只是告诉你我还没有受刺激的机会,也缺少受刺激的能力
1+1≠2
2014-7-15 10:40
哈哈,我什么时候被劈腿了?你果然是用脚趾头思考的,真心赞一下你的逻辑推理能力!还有,什么时候甩男人成了炫耀的资本了?小心话说太满咬舌头。
grdhuit
2014-7-15 09:54
还有,沧桑过的人学会从容也不枉沧桑一场,提什么刺激不刺激未免孩子气了。毕竟我至少到现在只离开过男人,没有被离开过,尚无受刺激的机会。即便哪天机会来临,理性如我,也很难享受如此感性的体验,虽然我也很想
grdhuit
2014-7-15 09:48
那个女生跟你ex两年是陪吃陪睡什么也没捞着,那你跟你ex那些年孩子都生了被劈腿算是什么?你自己想想就明白了。如果还不明白,我多说也无益
1+1≠2
2014-7-12 18:18
呵呵,你用那个脚趾头想出来人家自轻自贱的呢?怎么无端端就被陪吃陪睡几个字刺激到了呢?
2014-7-12 1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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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2 1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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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2 1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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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3 09: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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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3 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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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3 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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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yoki_paris
2014-7-13 14:37
香港是用英制的平方呎,六坪差不多20平方米不到。
2014-7-13 14: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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