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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lyz 于 2013-2-15 20:13 编辑
魍魉姬 发表于 2013-2-15 14:31 
虽然同意D同学说2个NOTAIRE误工拖沓一说。
但仍然觉得买房子不是买大白菜。宁可DOUBLE VERIFICATION。进 ...
话说2个Notaires的故事,我有这么个经历,一次恰巧赶上同时买卖房子,同时2个案子。
那时没经验,所以也没多想Notaire选择问题,听替我卖房的Agence讲他们有合作的Notaire,我就同意让那个Notaire接手卖我的房子了。
随后我买房案,卖主本来有自己的Notaire,我作为买主也没提出异议。可是卖给我房的Agence多事,问我自己是否有Notaire我就说有,其实就是正在卖的个房子原来买时的Notaire。结果把这Notaire名字就写到Compromis上了。
然后我卖的房子一路顺利,可买的这个麻烦多多。
因为多余填上的这个Notaire消极怠工,卖方Notaire材料搞的差不多了和他联系他都不回复,托N久,最后超过预定的3个月期限,险些要我赔偿额外费用。而这一切本人根本不知晓。
事后分析可能是我没有把我卖房的活给我填上去的那个曾经卖给我房的Notaire,而作为卖主的Notaire估计分大快油水,他没拿到所以他不负责任。
事件叙述的有点啰嗦,我自己都不确定说清楚没,看时麻烦各位稍微多费点脑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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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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