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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目前,我国城市老年设施根据其人住对象、自理程度。服务方式、私密
性以及功能组成等,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见表3。
2)设施规模。对于老年设施的规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一是根据居住
区实际老人数的一定比例加以分析,一般以居住区老年总人口的10%~30%作为人住数,
按人均面积10~35平方米,确定相应建设规模;二是管理及服务方面的配套,一定规模
的老年设施,需要相应规模的管理及社会服务,因此,在确定老年设施规模时,应以此
为依据;三是经济效益,应根据实际调整以及有关资料作仔细分析研究,并进而确定分
层次相适宜的建设规模,应使此规模既便于灵活管理,又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选址。老年设施的选址,应就近布点,使其既有利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又便
于参与社会交往活动。随着老年居民生活领域的缩小,居住区生活的重要性便逐渐增大,
而老人对其依赖性也随之增强。因此,安静的环境、开阔的场所、良好的朝向以及便利
的交通等,就成为老年设施选址所应考虑的关键问题。
4)设计的可适应性。老年设施在建设初期,由于经济条件等原因,往往质量、标
准偏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老年人对居住质量的要求必将有所提高,而老年设
施一旦建成,则使用期一般在50年以上。这就产生了建筑模式与居住模式的矛盾。因此,
在老年设施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其发展的可能性,多建一些适应性与可变性较大的老年
设施,以便在将来发展变化为档次标准较高的老年设施。
5)在居住区规划中应把老年设施作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根据不同规模、不
同服务对象分别设置。老年设施的布置应考虑适宜的空间环境,避兔喧闹干扰,但又应
交通方便。基地应有足够的面积,以满足老年人开展户外静止性与运动性的各种活动的
需求。 |
2009-6-19 1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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