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淨雙修”講座之二: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略述
釋明證
南(ná)无(mó)本師释(shì)迦(jiā)牟(móu)尼(ní)佛(三稱)
微妙甚深無上法 百千萬劫難值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今天簡述《楞嚴經》裏的《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大家請看經文,首先由我來讀一遍: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
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
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
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十方
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曆
生,不相違遠。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
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
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81),淨念
相繼(82),入三摩地,斯為第一。
三、念佛法門並不是不講開悟
念佛法門並不是不講覺悟,也不是不講開悟。“花開見佛悟無生”就是講開悟,理一心不亂和實相念佛都是講開悟或悟後起修。因為大部分人善根還不完全具足,悟緣還不成熟,所以阿彌陀佛特別慈悲,先接引這部分人帶業往生,到了極樂世界以後,再教他們開悟。因此,我們念佛的人,在這個世界,應該發兩個願報佛深恩。一個是要發願上品上生,另一個是要發願讓更多的人,讓我們的家人、親屬、朋友以及任何和我們有聯繫的人,也都能夠來學習念佛的法門,使他們也能夠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得佛法的真實大利益。只要有一個人肯認真學,那麼實際上,我們就不但是接引了一個念佛人,而且是成就了一位未來佛。因為一旦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遲早一定會開悟,最終一定能成佛。因此,勸人念佛,功德非常大。我們不但自己要學好,還要以我們模範的身、語、意感化周圍的人來學佛。如果我們自己學不好,念佛念了十幾年、幾十年,還是煩煩惱惱、是是非非,不能做一個良好的樣板,那麼我們就沒有能力感化周圍的人,甚至有的人看到我們念佛念得煩惱依舊,就不敢學佛了。因此我們要時刻檢點我們自己,時刻提醒我們自己:我們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要自覺覺他,助佛法化。我們要以“佛弟子”這樣一個標準來要求自己。
四、《楞嚴經》的經題是什麼意思?
下面大家先看經題。《楞嚴經》全稱為《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我們每天早課念的“楞嚴咒”,就出自這部經典,《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是其中的一小章。
“大”:一切眾生的真心本性,即真如佛性,皆本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故名大。此乃說法身,非色相,不可見,然真實不虛。
“佛”:佛即覺者,眾生本具之真如佛性圓滿顯現,名為佛。此乃說報身和應化身,有色相,可見,以此顯現圓滿的真如佛性。
“頂”:諸佛三十二相之一為“無見頂相”,佛之頭頂有肉,隆起為髻形,一切眾生皆不能見,無見頂故名為頂。
“大佛頂”指真心,既指因位——衆生位的真心,也指果位——佛位的真心。
“如來”:《楞嚴經》所講的如來有三種。第一種為“生滅去來,本如來藏(zàng),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此即法身如來。第二種為“明極即如來”,靈明覺了至於究竟,即報身如來。第三種為“自覺已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即應化如來。
“密因”:《楞嚴經》講“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因地不真,果遭迂曲”,只有以不生不滅的真心作為因地心,才有可能圓成果地覺,若以有生有滅的妄心作為因地心,欲證二死永亡之佛果,了不可得,只能遭受無盡的迂回曲折。此因地心,凡夫、外道及不回小向大的聲聞、緣覺不知不證,故謂密因。
“修證”:修因證果之義,修是過程,證是目的。欲達目的,必須因果相符,以如是因得如是果。欲證大乘果成佛,必修大乘因方可,否則如欲蒸沙成飯,永無可能。大乘因即上說密因,修即從根解結。因是理,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修是事,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了義”:一者了義因,即上說密因;二者了義果,即圓滿佛果;三者了義修證,即頓悟漸修;四者了義經,即大乘經。“修證了義”即依了義經所說之了義法修因證果。當知《楞嚴經》就是了義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法門就是了義法,依之如法次第實修,必能開悟乃至成佛。
“諸菩薩”:指一切發願修大乘法、自利利他、圓滿成佛者,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五十二諸位菩薩。
“萬行”:即指事修的無量法門,即“三學”戒、定、慧,或“六度”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法之的細行。此經強調三種:第一斷五辛,即不食蔥、蔥頭、蒜、韭菜、興渠,因這五種辛味蔬菜,熟食發淫,生食增恚,食者善神嫌臭遠離,鬼喜而舐其唇,故常與鬼住而福德日銷;第二受淨戒,主要戒殺、盜、淫、妄四種,不但斷身行,還要斷心行;第三攝心旋元入三摩地。
“首楞嚴”:大定之總名,圓含妙奢摩他、妙三摩、妙禪那三種,義為“一切事究竟堅固”。一切事,即一切法,不僅指如如不動之真如本體,亦指真如所生之萬事萬物。一切法為真如所生,即是真如。如《心經》所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空即指空性,真如即是空性之名。故真如究竟堅固,一切法亦究竟堅固。此非是常途所修有出有入之定,而是本來妙圓、定慧等持之自性定。
“經”:梵語修多羅,義為契經,上契諸佛所說之理,下契眾生可度之機。具貫、攝、常、法四義。貫,貫穿諸佛所說之理,義無缺失;攝,攝受眾生所度之機,圓滿果證;常,盡未來際無有變異;法,具足一切修證軌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