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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关卢森堡的居留问题想大家帮忙请教一下。
我老公是卢森堡籍的香港华侨,我们是在北京结缘。那时候我们还是学生。由于他家人有点看不起内地人(我的家庭是工薪阶层),所以当时我也不愿意去卢森堡。我们2007年选择在香港注册结婚的。为了在一起在深圳租下了房子,老公留在香港工作,本人也来深圳找到工作了,当时为了不想影响工作的原因,所以没有去卢森堡结婚签证。两年多下来了,丈夫一直香港深圳两边跑,由于他不大会写中文,在香港也没有相对的优势;而我工作的公司,虽然学到很多,问心自己也尽最大的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但是待遇不是很好(老板的问题)。自己现在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生小孩的时候,可是都没有多少积蓄的话,孩子怎办?打算今年年底就辞职,一心跟老公去卢森堡算了。
问题是 : 1,现在我只可以办三个月的卢森堡探亲签证,关于手续和资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2,是否办了三个月探亲签证,到了卢森堡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延期一年?那当时办三个月签证的机票怎么办?如果可以延期一年,是否到期后又回国重复这样的程序办理?
3, 关于卢森堡定居的申请是在哪边办理?中国还是卢森堡?手续是怎样?大概需要等多长时间才可以批出? 按申请日期还是结婚日期开始算?在这申请定居的同时是否可以办理探亲签证和延期一年呢?
4,如果真的能在卢森堡延期一年,由于实在不想跟公婆一起住,可能要在外面租房子,大概租金是多少?不要合租的,地方小点也没关系。
问题很多,希望大家能帮帮忙,急盼复! |
2009-4-27 04: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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