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民主制在一个国家实行的必要条件
其实中国民不民主的问题,原本是西方国家反共的工具,也是国产反共组织最常用的反共手段,可是仅仅几年的光景,中共和中共治下的国人也开始讲民主了,从中央领导,到基层群众,从精英学者,到草根阶层,都在讲民主,谈民主。
现在的民主越来越像当年的手机,腰缠万贯的大款,衣衫褴褛的乞丐都要买个插在腰里,以此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更有诸多右右把民主当成了圣经,把民主当成了祷告词,已经到了不说民主不能吃饭,不说民主不能睡觉的地步。
其实讲民主,谈民主不是坏事,但问题是在于民主制不是讲出来的,社会制度也不是谈出来的。任何一种制度的实施,都有其特定的客观环境,都有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构筑一个社会体系就像盖一座楼房一样,不是有块地皮,有张图纸就能盖,还要有水泥,有钢筋,甚至安装电灯的螺丝都必不可少。
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发展到今天,已经日趋完善,不再是人权宣言和五月花公约时代那种摸索的阶段;西方各国也经过了200年的探索和改革,各自建立了符合自身国情的民主制。但不论是君主立宪,还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西方发达国家民主制建立的基础和条件却都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国家不具备建立民主制的基本条件,即便是全国人民在梦里都高喊民主万岁,这个国家也不可能真正的实行民主制。
1 ,社会内部足够分配的财富
长期以来,网上充斥着有关饼够不够吃的问题的讨论。其实这是一个根本无须讨论的问题,因为民主制得以实行的首要条件就是饼要够吃。
右右们总是坚持说,即便是饼不够吃,只要沐浴在民主的阳光下,生存在民主的天堂中,就足够了。其实右右们这种行为和那些一面嚼着观音土,一面歌颂共产主义万万岁的左左们是一样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不患贫,患不均。右右们常以此为理论依据,说如果中国人生存在民主的环境里,贫困也无妨,人们仍旧可以安居乐业,社会仍旧可以稳步发展。其实右右们根本用错了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原出自《论语》的季氏,原文是这样的: 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 “ 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 孔子曰: “ 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城邦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 冉有曰: “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 孔子曰: “ 求!周任有言曰: ‘ 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 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 冉有曰: “ 今夫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 ” 孔子曰: “ 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
这段话的大意是:冉有、季路要以鲁国的名义去灭鲁国的小弟颛臾,问孔子的意见。孔子说,不 ok ,人家已经甘愿做你的小弟了,你还灭人家做甚。冉有就解释说:颛臾这帮鸟人,现在越来越 nb 了,现在不灭他们,以后他们要是 nb 大了,会反过来灭我们。孔子就说,对付这帮小弟,硬来是不行的,让他们不造反的方法是让这些小弟得到均衡的利益,只要让他们的利益得到的差不多,他们就不会想用造反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利益,兄弟们也就和睦了,你们老大的位置也就坐稳了。
因此,“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句话实际上是在阐述一种统治策略,其目的是保证统治者治下的各种势力不会因为分脏不均而颠覆统治者的统治权,并不是右右们所说的只要公平,穷一点也不怕的意思。
人的生存,毕竟要依靠现实的财富,只有满足了基本生存的需要,才可能考虑精神层面的追求。一个国家的国民,他的基本需要是吃饭,是穿衣,是住房,是正常的性生活,只有当这个国家的全体国民都具备这种基本的生存条件时,他们才会考虑用民主的方式来分配其他的权力和财富,避免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占有过多的财富,使得其他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无法得到满足。
打个比方,甲乙丙三人,每人一天要吃2张饼。当着这三个人每天有6或者大于6张饼时,大家正好平分,每人都能吃饱,如果剩了的话,大家还可以民主一下,决定是否把剩下的饼作为人道主义援助赠送给隔壁吴老二。但是,如果这三个人每天只能有2张饼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如果这两张饼给一个人吃,就意味着其他两人要挨饿,甚至会出现生命危险;如果把这2张饼平分给三人,三个人都要挨饿,长此以往,都有生命危险。三人为了保证各自的生存权,唯一的做法就是除掉其他两个,这样每天的2张饼就可以保证活着的那个人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张养浩的《潼关怀古》中有这样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中国历代王朝的没落,无一不是由于其内部的腐朽而导致的,百业荒废,民不聊生。于是百姓起来反抗,起来推翻原有的王朝,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这个过程使得千百万人头落地,国家一片荒芜,国家灭亡,百姓受苦。但是,腐败的旧王朝已经被推翻了,新王朝已经兴起了,为何百姓还是苦呢?因为新兴的王朝内部仍旧没有足够使所有人丰衣足食,平等生存的财富,新王朝的统治者和前任一样,依旧延续着将财富分配给统治阶层,再由统治阶层压榨百姓,取得财富的统治方式,所以,兴,百姓还是苦。
就像我在之前提到的一样,在欧洲各国的生产力没有达到导致生产关系变化的程度时,他们和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一批统治者代替另一批统治者,百姓被一批统治者压榨之后再被另一批统治者压榨,周而复始。而如今,在发达国家民主制下生存的人们,之所以不用继续被压榨,其根本原因便在于发达国家的内部已经拥有了足够分配的财富。
如果审视一下当前世界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民主制在富强的国家中都能够很好的被实行,而在贫弱的国家中却问题多多。在实行民主制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没有一个不是先富强后民主的;而仿效民主制的弱国,却没有一个是通过民主制,这种社会制度而走向富强的。
民主制是富国的奢侈品,就像是富翁手中的私人游艇一样。只有富人才可以驾驶着豪华游艇,带着两个比基尼美女,到海上看日出,钓龙虾,喝香槟,尽人道,由此才能体现出游艇的价值;一个穷人,可以用双手打造出一艘游艇,但他却没有香槟,没有美女,即便是他可以在船上自我安慰的打几次飞机,这游艇对他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沙发上也可以打飞机啊!
2 ,国家主权的完整
李敖说:台湾是假民主,因为司法不公,因为舞弊严重,等等.个人认为,大师所言非虚,但台湾是假民主的根本原因既不是司法和选举存在问题,也不是因为所谓的政治乱相,因为这种状况任何国家都曾出现过,只是出现多少的区别。台湾民主之所以假,是因为台湾没有维护自己主权的能力.
任何一个能够真正实行民主制的国家或地区,都要有一个必要条件:政府的权力(公民权力的集合,也就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必须由社会内部力量赋予,其行政(权力再分配)也必须受内部力量操控,这样才能够使得中央政府以维护本国或本地区利益为目标,协调内部的权力和利益分配。一旦政府行政的权力和政策受外部力量操控,使得民众便无法对政府行为进行制约,由民众赋予政府的权力也就没有意义了,公民权力的集合――主权,也就等于被剥夺了。而台湾,恰恰在中央政府,这个公民权的集合点上出现了问题,由于美国这个不受台湾民众制约力量的介入,使得其中央政府在行政的过程中受到严重影响。
有人说,美台关系是很普通的“国家”间的关系。然而,历史和事实表明,美国对台湾的影响不同于普通的国与国,或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角力或者制约,美国已经在很多方面控制了台湾的基本政策,换句话说,台湾中央政府在很多问题上的决策不能够基于岛内的民众利益,而是要基于美国的利益。这就使得台湾社会在权力循环的过程中,出现了断层,不论其选举制度和模式如何完善,都无法保证其由民众产生的权力由民众控制,并为民众服务,最终导致民主制的形同虚设。
当台湾在自身利益和美国利益重叠时,或者台湾自身利益不牵扯美国时,很难分辨出美台关系究竟是什么关系;但是,当台湾的利益和美国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就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出美国对台湾权力核心的控制已经深入到怎样的一种程度。
举2个例子
一是台湾的核武风波。众所周知,国民党跑到台湾后,为了建立可以和共产党对抗的军事力量,曾于60年代末和80年代两度研制核武器,而80年代几近成功。之后被美国发现,美国人用水泥封存了国民党的重水反应堆。抛开国共两党争权夺利对中华民族整体有什么不利影响不说,也抛开国民党的中华民国政府是否合法不说,单从统治一个地区的政权角度着眼,国民党政府制造原子弹是符合其自身利益的。因为以台湾区区一个孤岛的自然条件和人口数量,想要对抗中国大陆根本不可能,不论是花多少钱购置常规武器也没有意义。如果大陆发动攻击,单凭其自己力量根本无法抵御。国民党想要反攻大陆,或者和共产党在谈判桌上处于同等地位,或者维持自己的统治权,或者维护台湾岛上所谓的“民主”,通过拥有核武器来制造一种恐怖平衡是最有效的手段。
但很可惜,国民党的这种做法虽然符合自身利益,但破坏了美国的利益。由于共产党推行的是核捆绑政策,也就是一旦中国大陆受到核武器攻击,那么中共手上的原子弹将向世界上所有有核国家发射,所以国民党拥有核武器很容易将美国卷入核危机之中,而且,国民党如果拥有核武器,美国在台海角逐中的主导地位也会受到动摇(蒋经国曾说如果台湾拥有核武器, 反攻大陆便不需要美国军队,只求道义和物质的支持)。 这些防碍美国利益的因素,使得美国封杀了台湾的核武器研制。
如果说,封杀核武器的力量来自于台湾岛上的民众,那么,尚可以证明这是一种民主的体现,但事实上,决定性力量却不是来自于台湾岛内。领土的防卫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主权之一,如果一个自称拥有主权的“国家”可以允许外国军队随意进入本国境内,拆除本国的防卫设施,那么这个由公民选举产生的政府还有什么能力维护其公民权的集合―――主权?这个“国家”公民如果连自己的政府都无法控制,他们的基本权力如何体现?这个国家的公民将自己的权力赋予给政府又有什么意义?即便宪法是在公共意志上建立的,即便政府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如果这个政府如果不能为治下的民众谋利益,不能依据民众的需要推行政策,那么,这个政府是不是通过选举产生就毫无意义了,甚至是不是有必要存在都是个疑问。
二是台湾2004年的总统选举。
如果有人说,二蒋时代的台湾不是民主的,那就再来看一个“民主”后的例子。
众所周知,台湾04年大选出现了枪击案。除去陈水扁利用权力令国军无法投票,而造成蓝营损失票源的因素,除去国民党操作失误的因素,仅枪击案本身已经真相大白。法院裁定为1人1枪2弹,而事实上是2人2枪2弹(来源于李敖,虽说这老头很八卦,嘴也损,但其材料的真实性是勿庸置疑的)。美国cia情报部门非常清楚事情真相,在民亲两党组织民众抗议后,向来以追求真理为目标的美国此时却放下了维护真相的努力,反而使用各种手段迫使蓝营领袖解散抗议民众,最终导致陈水扁顺利当选。
此事还未终结,陈水扁夫人极其亲属舞弊案前段时期曝光。海内外“民主人士”纷纷雀跃,大加歌颂,称此为台湾民主一大飞跃。同样一个人,做了两件同样违法的事情,一件在法律的掩护下得以蒙混过关,一件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什么道理?同样两度两度抗议的民众,一次被遣散,一次得以成功,是民众的力量陡然强大了吗?
其实很简单,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是因为当时的陈水扁上台,符合美国的利益;但随着军购迟迟未能通过,陈遭遇摒弃。情况不同了,美国的策略必然要随之改变。
连选举“总统”这种最能体现民主制特点的行为都要受外界操控,都不能由本国民众掌握,那还有什么可以民主的呢?
由此,便不难理解为何台湾政坛会出现所谓“乱相”了。其实这根本不是乱相,而是本质的反映。在西方民主制国家中,哪个党派会提出一个议案,然后出现反对党赞成,而该党派反对自己提案的情况呢(军购实际是国民党的议案)?
其实蓝,绿两个阵营同美国的关系就像是两个部门经理和老板的关系。虽然部门经理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和矛盾,但为老板服务是他们的共同点。当经理间的摩擦不影响老板的利益时,老板自然不会插手,但影响到老板的利益时,老板自然会出手。至于台湾的民众,只是名义上的主权拥有者罢了,真正能够决定台湾命运的权力,并没有掌握在他们手中。
同样的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台湾这个小岛上,世界上很多实行西方民主体制的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巴拿马。巴拿马原本是哥伦比亚的一个省,美国为获得巴拿马运河的控制权,出兵巴拿马,将巴拿马人民带向了“自由”与“民主”。而在巴拿马1903年建立象征着自由民主的共和国后,政局动荡,甚至由军阀掌权,此间的美国却不再顾忌巴拿马人民是否自由民主,只顾经营运河。一直到80多年后的80年代末,美国再次出兵巴拿马,推翻原政权,巴拿马人民才得以通过所谓选举决定自己的命运。而实际上,所谓民主选举的政府则是不再给美国找麻烦的亲美政府。
控制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是不可能的,但控制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个政治势力却是非常可行的,威逼也好,利诱也罢,总之可用的招数不计其数。如果把国家比作一条蛇,中央政府就是七寸,而通过各方面资助(如资金,舆论,国际压力,等等),让自己控制的政治势力掌控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也就等于掐住了一个国家的七寸。这种招数古往今来屡见不鲜,日本扶植的伪满洲国,伪南京国民政府,前苏联在东欧扶植的亲苏政府(前南斯拉夫除外)都是和美国一样的做法。
为何戴高乐在战后驱逐了驻法美军,驱逐了北约驻巴黎总部?为何毛泽东会因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跟赫鲁晓夫翻脸?精明的政治家们对这种伎俩一目了然。只不过现在的美国已经聪明了许多,不再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干预(伊拉克,阿富汗除外),而是在幕后对某一政治势力进行资助和操纵,在表面挂上一件民主的外套,使人们误以为某个政治势力的上台是国家内部力量制衡的结果,更在此基础上,利用科索沃问题发明了一个新概念―――― Human Rights Trump Sovereignty 人权高于主权( Trump ,动词,基本等同于象棋中“将”的意思 。)
所谓人权高于主权本身就是矛盾的。一个实行民主制国家的主权,是该国全体国民公权的集合 。而事实上,即便不是民主制国家,其主权也是通过公民的整体权力来体现的,只是一部分人在社会内部将主权归为己有罢了,比如皇帝,国王。 当今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世界公民的阶段,人仍旧是以某个国家国民的形式而存在的。不论人权这个概念已经发展到怎样的程度,包含几个层面的意思,通过赋予政府权力,制约政府政策来保障自身利益将永远是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主权永远是这个国家国民人权的体现。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权受到外来势力控制,这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无法依照社会内部民众的要求推行政策,这个国家的国民无法通过赋予政府权力和制约政府政策来保障自身的利益,公民的人权也就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说,人权高于主权的概念,只是强国侵犯弱国主权和国民人权的幌子而已。
国家主权的完整是实行民主制的先决条件,一个没有主权的地区和国家,即便可以在某些特定时段建立完善的选举制度,即便可以在权力产生的过程中采用民主的方式,但这种虚幻的民主迟早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灰飞烟灭。
3 ,社会契约的建立
众所周知,三权分立是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被阐述的,而这部书除了三权分立外,对民主制的建立还有一个重要的贡献,就是社会契约。《社会契约论》的法文名称叫《 DU CONTRAT SOCIAL 》,字面意思就是“社会合同”, 契约精神说白了也就是依照公共意志订立一个合同,社会成员既是这个合同的制订者也是履行者。如果说投票选举体现的公共意志是针对某些政策和公民的某些需求,那么社会契约体现的公共意志就是对社会内部公民基本权力的界定,以及对权力,利益分配基本原则的制定,而这个社会契约通常就是一个国家的宪法。
合同的作用是在合同范围内约束签约各方的,社会契约也就是拿来约束社会成员的。其实这种社会契约从人类建立文明便开始了,各种法律和道德约束就是一种针对社会成员的契约,比如中巴比伦的汉莫拉比法典,这是典型的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还有封建王朝的法律,当然西方还有些教会的法律规则,皇室内部的继承皇位爵位的规则,包括英国光荣革命后制定的权利法案等等,实际上都是一种契约,只不过这些契约的产生不是《社会契约论》中那种以公民的公共意志为基础建立契约,其来源不是社会内部所有成员,约束的对象也不包括皇亲贵族等权贵阶层罢了。
众所周知,古典经济学是主张自由主义经济的,因为亚当斯密说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调节资源分配。后来洋人们发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手不那么好使了,所以就搞出一个凯恩斯搞宏观调控。其实社会契约的作用正像宏观调控一样,只不过调控的对象从资源变为权力。早先是谁有实力谁定规则,谁实力强悍谁写合同,完全靠一只看不见的手调节。但是到后来发现这样不行,总是乱套,因为不同个体和群体的实力是在变化的,如果每次变化都导致一次社会制度的改变,每一次实力的变化都导致战争和冲突,财富的无谓消耗就太大了,莫不如把权力分配也搞了个宏观调控,也就是规则大家一起来定,决定大家一起做,这实际上就是把社会中通过小部分博弈来寻求平衡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社会内部,所以叫做社会契约。至于社会契约的建立和公民的权力义务等,已经被数不清的著作讲烂了,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社会内部全体公民的共同契约才是建立民主制的根本契约,也只有通过全体公民的共同契约才能体现公共意志。
其实,契约精神的意义不在于契约的内容,而是契约产生的过程―――要通过公共意志建立。换句话说,假设一个国家,50%的人在没有其他力量的胁迫下,主张找个美女当皇帝,50%的不干,后来共同协商,50%的同意了,前提是美女跟自己上床,于是包括美女在内所有人都满意,这也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反过头来再看中国,从孙中山到毛泽东,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的革命家,政治家无不以西方宪法为样板,来制定中国人的宪法,似乎照着洋人的宪法来制定中国的宪法,中国就有社会契约了,中国的公共意志就能体现了。可是问题在于,西方国家的宪法是根据西方文明,在西方民众契约基础上产生的,单纯的将西方人宪法的内容照搬到中国宪法中就像是把驴头安到马身上,看起来是一码事,实际上却是弄得驴唇不对马嘴,这也是为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很多层面难以有效实施的原因之一。
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的中国人非常关注的是否取消死刑。的确,在西方很多国家中,没有死刑。这种情况的产生是基于西方文化中天赋人权的思维产生的,也就是说,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可以被人为的剥夺,即便是杀人犯,也要从其他方面对其进行惩罚,如剥夺其自由等。但在中国人的几千年来的概念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因果报应。如果中国民众普遍能够认同取消死刑,那么中国法律在这一点上自然而然的和西方保持了一致;如果中国民众普遍不能认同取消死刑,即使政府为了使中国的法律和西方法律保持一致而作出更改,其本身也是违背契约精神的。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抛开西方人的想法,完全跟据中国民众的普遍意愿来对是否取消死刑。
当然,一个国家想要建立民主制,并不是具备以上三点就足够,政体的规划,国民的教育,选举的制度,司法体系的建立,包括法律的制定等等,都是建立民主制的必要因素,但这些因素却是不同国家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来制定、更改的。所以西方实行民主制的发达国家在这些环节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差异,唯有以上三点,是所有实行民主制国家都同样具备,而且没有区别的,因此,中国如果想要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也必须具备以上三点:财富主导权力和利益的分配形式,社会契约提供公共意志的基础,国家主权保证权力流通。
2007-4-28 11: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