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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服务人员来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所需要与服务对象彼此之间保持的常规的人际距离,大致上可以分为下列五种。
其一,服务距离。服务距离是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所保持的一种最常规的距离。它主要适用于服务人员应服务对象的请求,为对方直接提供服务之时。在一般情况下,服务距离以0.5米至1. 5米之间为宜。至于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究竟是要相距近一些还是远一些,则应视服务的具体情况而定。
其二,展示距离。展示距离,其实乃是服务距离的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服务人员需要在服务对象面前进行操作示范,以便使后者对于服务项目有更直观、更充分、更细致的了解。进行展示时,服务人员既要使服务对象看清自己的操作示范,又要防止对方对自己的操作示范有所妨碍,或是遭到误伤。因此,展示距离以在1米至3米之间为宜。
其三,引导距离。所谓引导距离,一般指的是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带路时彼此之间的距离。根据惯例,在引导之时,服务人员行进在服务对象左前方1. 5米左右,是最为适当的。此时,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相距过远或过近,都是不允许的。
其四,待命距离。待命距离,特指服务人员在服务对象尚未传唤自己、要求自己为之提供服务时,所须与对方自觉保持的距离。在正常情况下,它应当是在3米之外。只要服务对象视线所及,可以看到自己即可。服务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保持这种距离的目的,在于不影响后者对于服务项目的浏览、斟酌或选择。
其五,信任距离。所谓信任距离,指的是服务人员为了表示自己对服务对象的信任,同时也是为了使对方对服务的浏览、斟酌、选择或体验更为专心致志而采用的一种距离。即离开对方而去,从对方的视线中消失。采取此种距离时,必须力戒两点:一是不要躲在附近,似乎是在暗中监视服务对象。二是不要去而不返,令服务对象在需要服务人员帮助时根本找不到任何人。 |
2009-7-2 06: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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