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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寻求真理

竟然发生这样的事!请问在法国或其它国家会如何处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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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恕我直言,楼主的言论反反复复偏执又癫狂,莫不是多年来气出什么疾病了吧。。。

我要建议你生个孩子,你生了孩子后难不成归我?

谁都会说,关键是看谁会做。
2017-9-10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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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mo小mo 发表于 2017-9-10 15:35
恕我直言,楼主的言论反反复复偏执又癫狂,莫不是多年来气出什么疾病了吧。。。

我要建议你生个孩子,你生 ...

1.如果我气出什么病的话这要归功于“有关部门”啊!!!

2.我无偿提的建议如果只是实施了,我不仅没有异议而且感到欣慰。然而被申请了专利,我无权得到相应权益吗?这点要求也过分吗???!!!如果这也算过分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3.是啊,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喊得多动听,做得如何,大家已有目共睹!!!
2017-9-11 0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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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瞬间凝眸 发表于 2017-9-8 10:36
烦不烦啊?这里是法律问题版块,不是你无休止的吐槽版块。

你烦就闭眼。就这么简单你多嘴干什么?
2017-9-11 0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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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是民主法治给你的权利吗?
2017-9-11 0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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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无情杀手 发表于 2017-9-9 19:29
看来楼主是压抑到极端了,大家提出了建议,楼主熟视无睹。。。
一位的发泄,只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来 ...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事不涉及剽窃,拿着纳税人钱、高喊着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职能部门食言(屡次承诺60天回复我的质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兑现),抵赖(连自己都承认我的建议“已予采纳”了,但还要反问我的建议转到什么部门并称申请了专利!)遵循的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法律???这就是依法治国、法制中国吗???

我无偿提的建议如果只是实施了,我不仅没有异议而且感到欣慰。然而被申请了专利,我无权得到相应权益吗?这点要求也过分吗???!!!如果这也算过分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
为什么你视而不见???
......
2017-9-11 01: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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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balasko 发表于 2017-9-9 22:19
呼吁版主关帖,再没完没了地纠缠,封号。

-发自新欧洲Android客户端

这就是所谓的民主法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才不是“纠缠”

你来此贼喊捉贼、倒打一耙,大家看不懂吗???
2017-9-11 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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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iz! 发表于 2017-9-10 03:38
看完帖子找了下事情前因后果,楼主就是个胡搅蛮缠的主。他只是提出一个建议而已,即把出租车是空是满的标 ...

呵呵!!!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这么清楚的事实、如此确凿的证据,我申诉7年,不仅没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且还被告知不予受理!!!道义何在???担当何在???公理何在???公信力何在???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事不涉及剽窃,拿着纳税人钱、高喊着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职能部门食言(屡次承诺60天回复我的质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兑现),抵赖(连自己都承认我的建议“已予采纳”了,但还要反问我的建议转到什么部门并称申请了专利!)遵循的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法律???这就是依法治国、法制中国吗???

你是真看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此事该指责的到底是谁,有眼睛、有脑子的人都清楚。你来此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大家看不懂吗???
2017-9-11 0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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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所有人都说楼主不对,楼主你该想想原因
autotitre
2017-9-12 14:31
楼主已经疯了,还能想啥 
2017-9-11 08: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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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newspaperlover1 发表于 2017-9-11 09:22
所有人都说楼主不对,楼主你该想想原因

多雇佣些五毛(多用几个马甲),黑白就颠倒了。

这点伎俩别人都看不懂吗???

基本事实、证据有眼睛、有脑子的人从中足以判断是非曲直!!!
2017-9-11 0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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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无偿提的建议如果只是实施了,我不仅没有异议而且感到欣慰。然而被申请了专利,我无权得到相应权益吗?这点要求也过分吗???!!!如果这也算过分岂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退一万步说,就算此事不涉及剽窃,拿着纳税人钱、高喊着取信于民、公平正义、实事求是的职能部门食言(屡次承诺60天回复我的质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兑现),抵赖(连自己都承认我的建议“已予采纳”了,但还要反问我的建议转到什么部门并称申请了专利!)遵循的哪个国家、哪个朝代的法律???这就是依法治国、法制中国吗???

此事该指责的到底是谁,有眼睛、有脑子的人都清楚。你来此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大家看不懂吗???
2017-9-11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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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件事如果复杂,可能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现象,但事实如此简单、证据那么确凿,还会出现“集体”失明、失智现象——来此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倒打一耙,不是相关人员或被雇五毛或精神障碍者会如此做吗???     ???      ???

其中奥妙不言自明!!!   !!!   !!!
2017-9-12 01: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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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LZ先别叫,自己好好看看专利法规定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单一性原则
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
2017-9-12 1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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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给别人建议不论是纸质还是口头或者任何形式,都不能算做专利。
只能是你个人建议

然而根据先申请原则,你自己说了的话自己不申请,别人申请了,也是别人的专利
和你半毛钱关系没有
2017-9-12 1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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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至于你自己所说的
“短评:一方面承认本人(注:无偿的)建议“已予采纳”一边又称申请了专利,这与强盗行径有何区别?自己都承认了本人提建议的事实,却又说不知该建议转到什么部门,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吗?
  这么清楚的事实、如此确凿的证据,我申诉7年,不仅没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且还被告知不予受理!!!
  ......(你懂的)

  我始终想让爆料的事简单化。

  为此我多次提出用社会、经济效益远大于出租车空满标识的发明换个双赢的结果,

  然而如此诚意也没能让有关部门良心发现!!!”

按照法律,你给有关部门提了建议不去申请专利或者不去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专利”
都是不归法律保护的。
2017-9-12 1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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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种事情你赖不得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给你奖励算人情,不给你奖励也是自然

这就好比你和某个人说我有一个好点子,有一个好名字可以作为商标,别人手快注册了该商标

诶~对不住您嘞~谁让您手慢
2017-9-12 1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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