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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lassquemus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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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梦》三毛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2012-3-27 2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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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别一辈子》


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别竟是一辈子,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是有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是有很多机会去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不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原因把彼此分开的。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风雨同船,晴天便各自散了。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上,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爱着的并不一定拥有。

拥有的并不一定爱着。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Tadzio
2012-3-28 12:49
勇往直前 当为人之性格之先 一路上 尽其所能地去采摘生命中最美的花朵 任凭后人笑谈 活出自己的风格来 
Tadzio
2012-3-28 12:45
优柔寡断的人 总会失去生命中一些美好的 甚至是很美好的东西 敢于决抉的人 终能赢得人生中宝贵的时光 并及时抓住那属于自己的机遇 
2012-3-27 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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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quemusique 发表于 2012-3-27 22:52
《拾荒梦》三毛

对三毛 谈不上好感坏感 从前也读过她的一些作品 只觉得她是绝对任性的那种 心中有念 就会执着地去实践

我最后看的有关她的一本书 书名似乎叫"王洛宾和三毛最后的恋情" 作者名好象是叫冉红的

感觉很悲哀 到不是为三毛最终的命运结局  因为在我看来  三毛每行一步都知道她要干什么 即使是在她"神经错乱"的边缘  在她冥冥之中 她也知道她的去处 她知道她的归宿 她更清楚 哪里才能寻到她彻底的宁静和永久的幸福

可对王洛宾则不同  我看到了一个令我景仰的老艺术家 在情感世界中的激烈冲突以及苦苦的挣扎 在人生路途中经历的沧桑 直到最终 没能得当一个美好的情感生活结局 一个年近80多岁的老人

我最后听的他老人家的一场音乐叫"红苹果" 在那里我亲耳听他老人家唱歌

我学唱的最后一首由他谱曲的歌:
"你的明天会很美"  是由三毛写给王洛宾的一首小诗:

"仿佛有过多少回  我的温柔依如水 你却来到我梦里  悄悄流泪.....
爱你爱过多少回   爱的太深会疲惫 反反复复的世界 真心是谁.....
你的明天会很美 答案就在这一回
你的明天会很美  因为有我在伴随......

对不起 我已记不的那么多歌词了
2012-3-28 12: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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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葵》简媜


在最荒废的角落,也可能照见小小的美好,那丛野落葵就是如此。在最荒废的角落,也可能照见小小的美好。
人总是企求圆满;寻常人情如此,平凡的生活事物也用心营造,期待在众物皆备的情境下,开始释放情感,使人与物相互交融而享有美好。
所以好花需配以好瓶,置于厅堂中最好的位置,又讲究地铺设娟秀的桌巾作为底衬,如此才放心赏花。这固然是人的本性,精心去实践一份美,但牵涉的细节有些非人能控制。小处瓶花如此,扩及人情世故亦是如此,往往可得者十分不及三,美无法圆满地被实现,人也在缺憾中惊心度日了。
或许行年渐晚,深知在劳碌的世间,能完整实践理想中的美,愈来愈不可得,触目所见多是无法拼凑完全的碎片。再要苦苦怨忿世间不提供,徒然跟自己倒戈而已。想开了,反而有一份随兴的心情,走到哪里,赏到哪里。不问从何而来,不贪求更多,也不思索第一次相逢是否最后一次相别。
遇见那丛野落葵就是如此。
去夏台风季节,菜价翻了好几次筋斗。我们决定自力救济,到那块六十多坪的荒地上找去年种的地瓜叶。空地挨着屋舍,平常多余的花籽、树苗随手乱种,长得最好的当然是五节芒、杂草。还好,地瓜命硬,勉勉强强夺了一方土地,叶子又瘦又小,摘不到几回,束手无策了。
后花园鱼池畔,搭着的一面网墙上,落葵任劳任怨爬出半壁江山,由于阳光不足,倒像一队老兵残将,仗还没打完,个个病恹恹地躺在路旁呻吟。我打量了半天,该下山买菜认输呢,还是再撑几天尊严?落葵是民间常见的草药之一,据说有利肠胃亦能降火,抬眼一看,它又像背医箱行吟江湖的大夫,顺着墙根网壁爬,一路悬壶济世。春日结紫珠果时,曾摘了一碗,捏破珠果,滤出紫液用来染素棉纸,倒也淡雅。早知落葵的叶可食,平日太平盛世没机会吃它,不知味道如何?想必比王宝钏苦守寒窑摘食的马齿苋要好吧。
果然香嫩滑口,也可能心理因素,愈是缺菜愈渴望食蔬,吃起来添了珍贵之感。
菜荒解除前,那棵落葵早秃了。恢复菠菜、小白菜、水蕹的日子后,偶尔食箸之际,还想起落葵的救命之恩,它的香嫩是真的滑入记忆了。
没想到还有一次缘。某日上山,原想找一棵去年发现的薏苡,却意外在杂树间看到丰饶的落葵丛,赶紧跑回家叫人手,拿个大篓子去摘落葵。那条路是荒径,虽人迹来往,恐怕认得落葵的人不多,就算看到,也不晓得它是鲜美的野菜。
我们摘到日暮黄昏才歇手,欢愉地像诗经时代的女人背一大篓野菜回家,连续几天,餐餐有一盘快炒蒜爆的葵叶,它特有的嫩液也成为舌瘾了。
吃光最后一把落葵,相约再采。才几天不见,那条荒径已被全部清除,想必是附近那位勤劳的老妇,她常常开垦废地,撒菜籽、搭瓜棚,用红塑胶绳围出一畦畦菜圃。诗经时代人人可采的野菜一下子变成现代老妇的私人田园。她并不知道镰刀扫倒的,除了落葵还有很多可以用来烹茶祛暑的青草。至少,她不知道落葵有多好。
我仍记得那丛丰饶的落葵,野外第一次相逢也是相别,但在记忆里,第一次变成最好的一次。


Tadzio
2012-3-30 10:42
好文 喜欢 特别是这一句: 不问从何而来,不贪求更多,也不思索第一次相逢是否最后一次相别。 活一天乐一天 做个乐天派多快乐 少烦恼 
2012-3-30 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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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花儿落了》林海音



新建的大礼堂里,坐满了人;我们毕业生坐在前八排,我又是坐在最前一排的中间位子上。我的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
“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时一样!”
爸爸病倒了,他住在医院里不能来。
昨天我去看爸爸,他的喉咙肿胀着,声音是低哑的。我告诉爸,行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代表全体同学领毕业证书,并且致谢词。我问爸,能不能起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六年前他参加了我们学校的那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曾经要我好好用功,六年后也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今天,“六年后”到了,我真的被选做这件事。 爸爸哑着嗓子,拉起我的手笑笑说:
“我怎么能够去?”
但是我说:
“爸爸,你不去,我很害怕,你在台底下,我上台说话就不发慌了。”
爸爸说:
“英子啊,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那么爸不也可以硬着头皮从床上起来到我们学校去吗?” 爸爸看着我,摇摇头,不说话了。他把脸转向墙那边,举起他的手,看那上面的指甲。然后,他又转过脸来叮嘱我:
“明天要早起,收拾好就到学校去,这是你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可不能迟到!”
“我知道,爸爸。”
“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大了,是不是?”
“是。”我虽然这么答应了,但是觉得爸爸讲的话很使我不舒服,自从六年前的那一次,我何曾再迟到过?
当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有早晨赖在床上不起床的毛病。每天早晨醒来,看到阳光照到玻璃窗上,我的心里就是一阵愁:已经这么晚了,等起来,洗脸,扎辫子,换制服,再到学校去,准又是一进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同学们的眼光,会一个个向你投过来。我虽然很懒惰,却也知道害羞呀!所以又愁又怕,每天都是怀着恐惧的心情,奔向学校去。最糟的是爸爸不许小孩子上学乘车的,他不管你晚不晚。有一天,下大雨,我醒来就知道不早了,因为爸爸已经在吃早点。我听着,望着大雨,心里愁得了不得。我上学不但要晚了,而且要被妈妈打扮得穿上肥大的夹袄(是在夏天!),和踢拖着不合脚的油鞋,举着一把大油纸伞,走向学校去!想到这么不舒服的上学,我竟有勇气赖在床上不起来了。等一下,妈妈进来了。她看我还没有起床,吓了一跳,催促着我,但是我皱紧了眉头,低声向妈哀求说:
“妈,今天晚了,我就不去上学了吧?”
妈妈就是做不了爸爸的主意,当她转身出去,爸爸就进来了。他瘦瘦高高的,站在床前来,瞪着我:
“怎么还不起来,快起!快起!”
“晚了!爸!”我硬着头皮说。
“晚了也得去,怎么可以逃学!起!”
一个字的命令最可怕,但是我怎么啦!居然有勇气不挪窝。
爸气急了,一把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爸左看右看,结果从桌上抄起鸡毛掸子,倒转来拿,藤鞭子在空中一抡,就发出咻咻的声音,我挨打了!爸把我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外面的雨声混合着我的哭声。我哭嚎,躲避,最后还是冒着大雨上学去了。我是一只狼狈的小狗,被宋妈抱上了洋车--第一次花钱坐车去上学。
我坐在放下雨篷的洋车里,一边抽抽答答地哭着,一边撩起裤脚来检查我的伤痕。那一条条鼓起的鞭痕,是红的,而且发着热。我把裤脚向下拉了拉,遮盖住最下面的一条伤痕,我最怕被同学耻笑。
虽然迟到了,但是老师并没有罚我站,这是因为下雨天可以原谅的缘故。
老师教我们先静默再读书。坐直身子,手背在身后,闭上眼睛,静静地想五分钟。老师说:想想看,你是不是听爸妈和老师的话?昨天的功课有没有做好?今天的功课全带来了吗?早晨跟爸妈有礼貌地告别了吗?……我听到这儿,鼻子抽答了一下,幸好我的眼睛是闭着的,泪水不至于流出来。
静默之中,我的肩头被拍了一下,急忙地睁开了眼,原来是老师站在我的位子边。他用眼神告诉我,叫我向教室的窗外看去,我猛一转头看,是爸爸那瘦高的影子!
我刚安静下来的心又害怕起来了!爸为什么追到学校来?爸爸点头示意招我出去。我看看老师,征求他的同意,老师也微笑地点点头,表示答应我出去。 我走出了教室,站在爸面前。爸没说什么,打开了手中的包袱,拿出来的是我的花夹袄。他递给我,看着我穿上,又拿出两个铜板来给我。
后来怎么样了,我已经不记得,因为那是六年以前的事了。只记得,从那以后,到今天,每天早晨我都是等待着校工开大铁栅校门的学生之一。冬天的清晨站在校门前,戴着露出五个手指头的那种手套,举了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在吃着。夏天的早晨站在校门前,手里举着从花池里摘下的玉簪花,送给亲爱的韩老师。
啊!这样的早晨,一年年都过去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学校里啦!当当当,钟响了,毕业典礼就要开始。看外面的天,有点阴,我忽然想,爸爸会不会忽然从床上起来,给我送来花夹袄?我又想,爸爸的病几时才能好?妈妈今早的眼睛为什么红肿着?院里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今年爸爸都没有给上麻渣,他为了叔叔给日本人害死,急得吐血了。到了五月节,石榴花没有开得那么红,那么大。如果秋天来了,爸还要买那样多的菊花,摆满在我们的院子里、廊檐下、客厅的花架上吗?
爸是多么喜欢花。
每天他下班回来,我们在门口等他,他把草帽推到头后面抱起弟弟,经过自来水龙头,拿起灌满了水的喷水壶,唱着歌儿走到后院来。他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浇花。那时太阳快要下去了,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爸爸摘下一朵茉莉插到瘦鸡妹妹的头发上。陈家的伯伯对爸爸说:“老林,你这样喜欢花,所以你太太生了一堆女儿!”我有四个妹妹,只有两个弟弟。我才十二岁…… 我为什么总想到这些呢?韩主任已经上台了,他很正经地说:
“各位同学都毕业了,就要离开上了六年的小学到中学去读书,做了中学生就不是小孩子了,当你们回到小学来看老师的时候,我一定高兴看你们都长高了,长大了……”
于是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么高,多么大,老师!你们要永远拿我当个孩子呀!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
宋妈临回她的老家的时候说:
“英子,你大了,可不能跟弟弟再吵嘴!他还小。”
兰姨娘跟着那个四眼狗上马车的时候说:
“英子,你大了,可不能招你妈妈生气了!”
蹲在草地里的那个人说:
“等到你小学毕业了,长大了,我们看海去。”
虽然,这些人都随着我的长大没有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一起失去了吗?
爸爸也不拿我当孩子了,他说:
“英子,去把这些钱寄给在日本读书的陈叔叔。”
“爸爸!”
“不要怕,英子,你要学做许多事,将来好帮着你妈妈。你最大。”
于是他数了钱,告诉我怎样到东交民巷的正金银行去寄这笔钱到最里面的台子上去要一张寄款单,填上“金柒拾圆也”,写上日本横滨的地址,交给柜台里的小日本儿!我虽然很害怕,但是也得硬着头皮去。这是爸爸说的,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闯练,闯练,英子。”我临去时爸爸还这样叮嘱我。
我心情紧张,手里捏紧一卷钞票到银行去。等到从高台阶的正金银行出来,看着东交民巷街道中的花圃种满了蒲公英,我高兴地想:闯过来了,快回家去,告诉爸爸,并且要他明天在花池里也种满蒲公英。
快回家去!快回家去!拿着刚发下来的小学毕业文凭红丝带子系着的白纸筒,催着自己,我好像怕赶不上什么事情似的,为什么呀?
进了家门来,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他们在玩沙土,旁边的夹竹桃不知什么时候垂下了好几个枝子,散散落落地很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修剪、捆扎和施肥。石榴树大盆底下也有几粒没有长成的小石榴,我很生气,问妹妹们:
“是谁把爸爸的石榴摘下来的?我要告诉爸爸去!”
妹妹们惊奇地睁大了眼,她们摇摇头说:“是它们自己掉下来的。”
我捡起小青石榴。缺了一根手指头的厨子老高从外面进来了,他说:
“大小姐,别说什么告诉你爸爸了,你妈妈刚从医院来了电话,叫你赶快去,你爸爸已经……”他为什么不说下去了?我忽然觉得着急起来,大声喊着说:“你说什么?老高。”
“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儿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瘦鸡妹妹还在抢燕燕的小玩意儿,弟弟把沙土灌进玻璃瓶里。是的,这里就数我大了,我是小小的大人。我对老高说:
“老高,我知道是什么事了,我就去医院。”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镇定,这样的安静。
我把小学毕业文凭,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再出来,老高已经替我雇好了到医院的车子。走过院子,看到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2012-3-30 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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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起弄这么一篇 读的眼泪一把一把的 都是往事了

看了那首歌 不自觉地想到了李叔同

好伤感的一曲  但很喜欢

这首歌名是<<送别>>   歌词作者是李叔同  电影<<城南旧事>>曾把它作为插曲

歌词: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斛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回,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2012-3-30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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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30 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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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adzio 于 2013-5-10 16:38 编辑

!!!!!!!!!!!!
万法皆空
补来补去
还是漏洞

越补越多
2012-3-30 14: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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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2012-3-30 14: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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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2012-3-30 14: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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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上河梁》张定浩


金克木七十八岁时,写过一篇很奇怪的文章,叫做《保险朋友》,回忆他和一位Z女士绵延大半生的友情。文章是从几万里外最后一封来信开始的:“以后我不写信去,你就别写信来了。这个朋友总算是全始全终吧?”这并非绝交书,只是因为双方都步入古稀,“看信仍旧吃力,写信也太辛苦了”。辛苦的除了体力,也还有心力,这一点金克木自然明白,他在文末照应道:“她最后来信前曾表示,想和我打隔小半个地球的电话。我竟没有表示欣然同意。难道是我不愿和她谈话?不愿听她的声音?不是。我太老了,没有五六十年前那样的精神力量了,支持不住了。”

男女之间,最难的不是情爱的发生,不是熊熊烈火的燃起,而是能将这烈火隐忍成清明的星光,照耀各自一生或繁华或寂寥的长夜。“有人认为,由于爱,世界常常变得混沌。”但丁在《地狱篇》里如是复述古希腊人的哲思。而若想在这样的混沌中保持安宁,并且努力让对方也获得安宁,一定需要足够强健的心力。

不用再写信了。不用再反复措辞以免对方烦恼,甚至生气和伤心,也不用为了怕对方担心而强作振拔,总之,一切的紧张持重可以彻底放下了,整个人松懈下来,却还有满腹的心事要写成回忆的文章。

可我初读文章,只觉得处处气息不顺。倒不单因为其中又穿插了年轻时和另外几个女孩子的短暂交往,或许是从中见到了迂曲的直白,坦荡的克制,以及信手写来的郑重,种种矛盾又珍贵的东西夹杂在一起,与金先生过去的文字迥异。“我一生总是错中错。人家需要温情时我送去冷脸,人家需要冷面时我喷出热情。不是失人就是失言,总是错位。”这是忏悔的文字吗,其实呢,他也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缺少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罢了。他早年虽也写情诗,却从不愿坠入爱的迷狂,漫长的一生几经劫火,却一直保持健朗和清明,以一颗赤子之心和现实之心,遨游于古今中外的各个学科各种文化,孔子所谓“游于艺”,庄子所谓“乘物以游心”,在他这里,几近双全。然而,就是这样的人,依旧还有种种感情上的烦恼和委曲。终于,在这篇追忆一生最好朋友的文章里,这些烦恼和委曲得以彻底地流露。

西晋刘琨临终有《答卢谌》和《重赠卢谌》二诗,沈德潜评价道:“其诗随笔倾吐,哀音无次,读者乌得于语句间求之?”又说:“拉杂繁会,自成绝调。”金克木先生的这篇文章,也要作如是观才好。《重赠卢谌》末句:“何意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好的文字,好的人,最后都可以从这里体会进去。

金先生在文章里总结他俩的交往,“北平同学半年,九龙见面一年,断绝又接上,接上又断绝的通信五十七年。见面,有说不完的话。不见面,见心,心里有永不磨灭的人,人的情。”这样简单深重的情感,大概只有身为中国人才可以体会得到。张爱玲曾感叹中国自古是个爱情荒芜的国度,仅仅几十年后,如今的中国似乎又转身成为爱情泛滥的乐土,其实荒芜下或有深藏的丰饶,而泛滥过后说不定只剩下一片枯槁。

文章最后记录他俩的相见,那是在1938年初,他随着战乱的人流一路南下,来到旧香港,循着信上的地址找过去,她在九龙半山腰的屋顶天台上等他。“对望着,没有说话,只拉住了手。”他们拉住手并肩坐下,星移斗转,又“紧拉着手一同下楼”,告别,约定做一生的保险朋友。

我遂想起李陵的与苏武诗,“携手上河梁,游子暮何之。徘徊蹊路侧,悢悢不能辞。行人难久留,各言长相思。安知非日月,弦望自有时。努力崇明德,皓首以为期。”这是古往今来最好的诀别诗,明明是晓得永不再见,悲莫悲兮生别离,却是从“携手”开始写起,因为每个离开的人其实都不曾离开,他带走我们的一部分生命,同时也把其自身托付于我们。

三联书店最近出了八卷本的《金克木集》,将散落在各处出版单位的金先生作品网罗齐全,免去有心读者的搜求之苦,真是极好的事情。然而,却没有趁机编辑一下金先生的书信,在我想来实在是缺憾,因为金先生一定是很好的书信家,其中虽难免涉及隐私,但哪怕像宋以朗那样,用节录的方式,也好啊。
Tadzio
2013-5-10 16:00
挺有意思 又来读一遍 "保险朋友" 是否有种不得已或说是无奈还有金克木的好知性好悟性???? 还是读不懂,知道自己有限 
Tadzio
2012-4-2 15:26
真觉得是一篇很奇怪的文章,冲乱了我一贯的怪毛病_找逻辑,连我自己都鄙视的怪癖.其实也说不上真逻辑,不过有点自以为是. 只好胡里糊涂地学学认字了. 
2012-4-2 1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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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与眼泪》琦君


我国的旧小说中常见这样的形容句子:「那眼泪就像断线珍珠般的滚落下来。」可说是非常形象化的。白居易有诗云:「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尤其婉曲而且富于想象力。阿拉伯的诗人则把故事编得更美了。他说:当牡蛎出现在海滩边欣赏月光时,天上正在哭泣的仙女,一滴眼泪落进它的心脏,便变成了一粒珍珠。(这个仙女是否鹊桥上会牛郎的织女呢?)

   其实珍珠的形成,过程是非常艰苦的。原来是一粒砂子或寄生物,偶然侵入牡蛎壳内,牡蛎为了要排除这粒障碍物,就蠕动着柔软的身体,极力要把它挤出壳去。同时由于不停的蠕动,就分泌出一种透明的液体,却把障碍物包围起来。蠕动愈辛苦,分泌液体愈多,障碍物被包围得愈厚。久而久之,分泌液凝结起来,变成了一颗晶莹的珍珠。这正像人的眼睛,如果一粒砂子侵入时,一定会泪珠儿纷纷而下,非把刺激物排除出去不止。

   由此看来,将一粒粒的珍珠来比一滴滴的眼泪,是再恰当也没有了。而且从诗人们凄艳的笔下,使我们深深领悟到,生命的历程是多么悲苦,却又是多么壮丽!牡蛎如不为努力排除障碍,就不会产生光泽的珍珠;眼睛如不为排除砂子,就不会有那么多泪水来洗涤。美国女作家奥尔柯德说:「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中国三十年代的一位女作家也说:「雨后的青山,好象泪洗过的良心。」真是深深从生活中体认出的既凄婉又美丽的名言。我相信每个人心灵中都应当有一粒珍珠,它就是排除困难的毅力与智能。这粒珍珠是随着人的年龄、学识与修养而逐渐长大,逐渐变得更晶莹圆润的。

   想起母亲一生饱经忧患,可是她总是默默地含着带泪的微笑。在我印象中,母亲的笑容美得有如清晨带露的玫瑰,在家庭中散布淡淡的芳香,在我心田中植下热爱人生的种子。从没一句怨毒的言辞出诸她的双唇,从没一天,她卸下照顾家人的沉重担子。她外表看似柔弱,但无论怎样的流离颠沛、艰难拂逆,她都承担了。当人们享受着由于她的牺牲、忍让所赐予的安舒幸福时,她却愀无一语地离开了人间。她始终无怨无艾,因为她心中有一粒珍珠。正如牡蛎,把光泽的珍珠贡献人间,自己却牺牲了生命。
Tadzio
2013-5-10 16:11
看来这话讲的太轻浮 那要用眼睛磨多少粒沙子 即使是一粒都要命的 项链不要了 还我眼睛吧 
Tadzio
2012-4-2 15:37
眼泪风干了也能化为珍珠吗? 如果能,我很愿意戴上一串用眼泪串成的相连. 
2012-4-2 1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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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芥川龙之介


某日傍晚,有一家将,在罗生门下避雨。

宽广的门下,除他以外,没有别人,只在朱漆斑驳的大圆柱上,蹲着一只蟋蟀。罗生门正当朱雀大路,本该有不少戴女笠和乌软帽的男女行人,到这儿来避雨,可是现在却只有他一个。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数年来,接连遭了地震、台风、大火、饥馑等几次灾难,京城已格外荒凉了。照那时留下来的记载,还有把佛像、供具打碎,将带有朱漆和飞金的木头堆在路边当柴卖的。京城里的情况如此,像修理罗生门那样的事,当然也无人来管了。在这种荒凉景象中,便有狐狸和强盗来乘机作窝。甚至最后变成了一种习惯,把无主的尸体,扔到门里来了。所以一到夕阳西下,气象阴森,谁也不上这里来了。

倒是不知从哪里,飞来了许多乌鸦。白昼,这些乌鸦成群地在高高的门楼顶空飞翔啼叫,特别到夕阳通红时,黑魆魆的好似在天空撒了黑芝麻,看得分外清楚。当然,它们是到门楼上来啄死人肉的--今天因为时间已晚,一只也见不到,但在倒塌了砖石缝里长着长草的台阶上,还可以看到点点白色的鸟粪。这家将穿着洗旧了的宝蓝袄,一屁股坐在共有七级的最高一层的台阶上,手护着右颊上一个大肿疮,茫然地等雨停下来。

说是这家将在避雨,可是雨停之后,他也想不出要上哪里去。照说应当回主人家去,可是主人在四五天前已把他辞退了。上边提到,当时京城市面正是一片萧条,现在这家将被多年老主人辞退出来,也不外是这萧条的一个小小的余波。所以家将的避雨,说正确一点,便是“被雨淋湿的家将,正在无路可走”。而且今天的天气也影响了这位平安朝家将的忧郁的心情。从申末下起的雨,到酉时还没停下来。家将一边不断地在想明天的日子怎样过--也就是从无办法中求办法,一边耳朵里似听非听的听着朱雀大路上的雨声。

而包围着罗生门从远处飒飒地打过来,黄昏渐渐压到头顶,抬头望望门楼顶上斜出的飞檐上正挑起一朵沉重的暗云。

要从无办法中找办法,便只好不择手段。要择手段便只有饿死在街头的垃圾堆里,然后像狗一样,被人拖到这门上扔掉。倘若不择手段哩--家将反复想了多次,最后便跑到这儿来了。可是这“倘若”,想来想去结果还是一个“倘若”。原来家将既决定不择手段,又加上了一个“倘若”,对于以后要去干的“走当强盗的路”,当然是提不起积极肯定的勇气了。

家将打了一个大喷嚏,又大模大样地站起来,夜间的京城已冷得需要烤火了,风同夜暗毫不客气地吹进门柱间。蹲在朱漆圆柱上的蟋蟀已经不见了。

家将缩着脖子,耸起里面衬黄小衫的宝蓝袄子的肩头,向门内四处张望,如有一个地方,既可以避风雨,又可以不给人看到能安安静静睡觉,就想在这儿过夜了。

这时候,他发现了通门楼的宽大的、也漆朱漆的楼梯。楼上即使有人,也不过是些死人。他便留意着腰间的刀,别让脱出鞘来,举起穿草鞋的脚,跨上楼梯最下面的一级。

过了一会,在罗生门门楼宽广的楼梯中段,便有一个人,像猫儿似的缩着身体,憋着呼吸在窥探上面的光景。楼上漏下火光,隐约照见这人的右脸,短胡子中长着一个红肿化脓的面疤。当初,他估量这上头只有死人,可是上了几级楼梯,看见还有人点着火。这火光又这儿那儿地在移动,模糊的黄*色的火光,在屋顶挂满蛛网的天花板下摇晃。他心里明白,在这儿点着火的,决不是一个寻常的人。

家将壁虎似的忍着脚声,好不容易才爬到这险陡的楼梯上最高的一级,尽量伏倒身体,伸长脖子,小心翼翼地向楼房望去。

果然,正如传闻所说,楼里胡乱扔着几具尸体。火光照到的地方挺小,看不出到底有多少具。能见到的,有光腚的,也有穿着衣服的,当然,有男也有女。这些尸体全不像曾经活过的人,而像泥塑的,张着嘴,摊开骼臂,横七竖八躺在楼板上。只有肩膀胸口略高的部分,照在朦胧的火光里;低的部分,黑漆漆地看不分明,只是哑巴似的沉默着。

一股腐烂的尸臭,家将连忙掩住鼻子,可是一刹间,他忘记掩鼻子了,有一种强烈的感情,夺去了他的嗅觉。

这时家将发现尸首堆里蹲着一个人,是穿棕色衣服、又矮又瘦像只猴子似的老婆子。这老婆子右手擎着一片点燃的松明,正在窥探一具尸体的脸,那尸体头发秀长,量情是一个女人。

家将带着六分恐怖四分好奇的心理,一阵激动,连呼吸也忘了。照旧记的作者的说法,就是“毛骨悚然”了。老婆子把松明插在楼板上,两手在那尸体的脑袋上,跟母猴替小猴捉虱子一般,一根一根地拔着头发,头发似乎也随手拔下来了。

看着头发一根根拔下来,家将的恐怖也一点点消失了,同时对这老婆子的怒气,却一点点升上来了--不,对这老婆子,也许有语病,应该说是对一切罪恶引起的反感,愈来愈强烈了。此时如有人向这家将重提刚才他在门下想的是饿死还是当强盗的那个问题,大概他将毫不犹豫地选择饿死。他的恶恶之心,正如老婆子插在楼板上的松明,烘烘地冒出火来。

他当然还不明白老婆子为什么要拔死人头发,不能公平判断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他觉得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单单这一点,已是不可饶恕的罪恶。当然他已忘记刚才自己还打算当强盗呢。

于是,家将两腿一蹬,一个箭步跳上了楼板,一手抓住刀柄,大步走到老婆子跟前。不消说,老婆子大吃一惊,并像弹弓似的跳了起来。

“吠,哪里走!”

家将挡住了在尸体中跌跌撞撞地跑着、慌忙逃走的老婆子,大声吆喝。老婆子还想把他推开,赶快逃跑,家将不让她逃,一把拉了回来,俩人便在尸堆里扭结起来。胜败当然早已注定,家将终于揪住老婆子的骼臂,把她按倒在地。那骼臂瘦嶙嶙地皮包骨头,同鸡脚骨一样。

“你在干么,老实说,不说就宰了你!”

家将摔开老婆子,拔刀出鞘,举起来晃了一晃。可是老婆子不做声,两手发着抖,气喘吁吁地耸动着双肩,睁圆大眼,眼珠子几乎从眼眶里蹦出来,像哑巴似的顽固地沉默着。家将意识到老婆子的死活已全操在自己手上,刚才火似的怒气,便渐渐冷却了,只想搞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便低头看着老婆子放缓了口气说:

“我不是巡捕厅的差人,是经过这门下的行路人,不会拿绳子捆你的。只消告诉我,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在门楼上,到底干什么?”

于是,老婆子眼睛睁得更大,用眼眶红烂的肉食鸟一般矍铄的眼光盯住家将的脸,然后把发皱的同鼻子挤在一起的嘴,像吃食似的动着,牵动了细脖子的喉尖,从喉头发出乌鸦似的嗓音,一边喘气,一边传到家将的耳朵里。

“拔了这头发,拔了这头发,是做假发的。”

一听老婆子的回答,竟是意外的平凡,一阵失望,刚才那怒气又同冷酷的轻蔑一起兜上了心头。老婆子看出他的神气,一手还捏着一把刚拔下的死人头发,又像蛤螟似的动着嘴巴,作了这样的说明。

“拔死人头发,是不对,不过这儿这些死人,活着时也都是干这类营生的。这位我拔了她头发的女人,活着时就是把蛇肉切成一段段,晒干了当干鱼到兵营去卖的。要不是害瘟病死了,这会还在卖呢。她卖的干鱼味道很鲜,兵营的人买去做菜还缺少不得呢。她干那营生也不坏,要不干就得饿死,反正是没有法干嘛。你当我干这坏事,我不干就得饿死,也是没有法子呀!我跟她一样都没法子,大概她也会原谅我的。”

老婆子大致讲了这些话。

家将把刀插进鞘里,左手按着刀柄,冷淡地听着,右手又去摸摸脸上的肿疮,听着听着,他的勇气就鼓起来了。这是他刚在门下所缺乏的勇气,而且同刚上楼来逮老婆子的是另外的一种勇气。他不但不再为着饿死还是当强盗的问题烦恼,现在他已把饿死的念头完全逐到意识之外去了。

“确实是这样吗?”

老婆子的话刚说完,他讥笑地说了一声,便下定了决心,立刻跨前一步,右手离开肿疱,抓住老婆子的大襟,狠狠地说:

“那么,我剥你的衣服,你也不要怪我,我不这样,我也得饿死嘛。”

家将一下子把老婆子剥光,把缠住他大腿的老婆子一脚踢到尸体上,只跨了五大步便到了楼梯口,腋下夹着剥下的棕色衣服,一溜烟走下楼梯,消失在夜暗中了。

没多一会儿,死去似的老婆子从尸堆里爬起光赤的身子,嘴里哼哼哈哈地、借着还在燃烧的松明的光,爬到楼梯口,然后披散着短短的白发,向门下张望。外边是一片沉沉的黑夜。

谁也不知这家将到哪里去了。

(一九一五年九月 楼适夷 译)
Tadzio
2013-5-10 16:27
历史是不是应该换成始终上演同一出戏剧 而不应该用重演一词 区别仅在于那个国家执法的方式和力度 
Tadzio
2012-4-2 15:47
读完了,想起一件离题的事.说的是印度有女人出家时,有一个仪式就是先把她们的长发连跟拔下,有专门商人收购,经过无数过程最后成为商店出售的假发. 
2012-4-2 1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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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明天年轻》乔叶

常常听到有人叹息着说:“我比昨天又衰老了一天。”我想,他为什么不说自己还比明天年轻了一天呢?
和许多人一样,小时候我一直想的是明天会比今天更接近长大,这多么好。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才知道长大并不仅仅是长大,同时也意味着衰老。然而知道了这个又有什么用呢?即使让我从小时候重新来过,我一样也得长大和衰老。但这一定就是一种无奈和不幸么?我想,今天在比昨天衰老的时候,难道不是也比明天年轻么?
今天,真的比明天年轻。
每当我做了一件糟糕的事情,我就对自己说:不要紧,吸取教训。如果明天遇到了相同的状况,你一定会做得好一些,因为,今天的你毕竟比明天年轻。每当我看到镜子里又憔悴了一分的容颜,我就对自己说:别失望,也别忧伤,用明天的镜子照一照,你就会知晓今天的美丽。因为,今天的你毕竟比明天年轻。每当我逼迫自己迅速去行使一个反复动摇的决心时,我就对自己说:去做吧,无须犹豫。因为,今天的你毕竟要比昨天年轻。
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悲哀。可是我不敢。我怕在这无用的悲哀里,明天便变成了今天,我又浪费了一天的年轻。也常常听人说“明天会更好。”而我只是觉得空洞和可笑。我想,只有今天才有所谓的好,会好,更好,甚至最好,明天的好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因为今天的人,心,时间甚至空气都实实在在地比明天年轻,明天怎么能说一定就好呢?如果说好,那也得等到明天变成今天的时候再说吧。
我也清楚地知道,在自己之外,永远有比自己年轻的人潮在涌动。这不过是一种客观现象。我想。我并不觉得任何比我年龄小的人都是年轻的。——当然,我也不敢认为任何比我年龄大的人都比我衰老。有无数的人没有意味到自己的年轻,没有珍视自己的年轻,没有赋予年轻任何宝贵的意义。所以,我一向觉得年轻无须与身外之人相比。我要比的年轻,只是自己。 ——在每度过一天的时候,我的收获都应当比昨天成熟而不是衰老,而每迎接新的一天的时候,我的状态都要比明天年轻而不是幼稚。
今天的麦苗是鲜绿的,明天就会变成金黄。今天的麦穗是饱满的,明天就躺进了打麦场。今天的玫瑰是含苞的,明天就会娇艳绽放。今天的花蕊是芬芳的,明天就融进了泥土的温床。 生命存在在今天,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情。而我只是希望,我在今天的每一丝微笑都比明天要灿烂,我的每一滴泪水都比明天要沉重,即使是我的痛楚,也比明天要尖锐和富于激*情。
比明天年轻,让我从不有意让自己懈怠。比明天年轻,让我在满面皱纹时依然有葱茏的内心生机。比明天年轻,这是我继续努力的一个坚强理由。比明天年轻,这是我能够弹跳的一块醇厚基石。比明天年轻,让我由衷地热爱着头顶的每一颗星星。比明天年轻,让我认真地耕种着脚下的每一分土地。
我的今天,真的比明天年轻。这让我感觉幸福。
是的,我知道,在有一个今天里我会死,我的今天和明天将再也无从比较。那我同样感觉幸福。因为命运的休止符永远阻止了我明天的衰老,在那一个今天里,我抵达了最后的年轻。

Tadzio
2013-5-10 16:43
于此 总有活一天赚一天的感觉 顾 越活越有劲 有那么多喜欢的事想做成 像个贪得无厌的孩子 
Tadzio
2013-5-10 16:40
从小是体质一直很弱,所以有曾想过 此生能活到五十就够本了 可谁又知都活到五十加一了 我还是好好的甚至感觉比从前更好 
Tadzio
2013-5-10 16:36
只是一念之差 却改变了生命的意义 比明天年轻,让我由衷地热爱着头顶的每一颗星星 喜欢这句话 
Tadzio
2012-4-3 17:39
喜欢来这里 就是因为知道有东西可学 知道人上有人 天外有天 可我不悲哀 不嫉妒 只想学了为自己受用 感激那些默默耕耘的人们 
Tadzio
2012-4-3 17:34
"我想,只有今天才有所谓的好,会好,更好,甚至最好,明天的好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因为今天的人,心,时间甚至空气都实实在在地比明天年轻,  
2012-4-3 16: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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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与眼泪》琦君


我国的旧小说中常见这样的形容句子:「那眼泪就像断线珍珠般的滚落下来。」可说是非常形象化的。白居易有诗云:「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尤其婉曲而且富于想象力。阿拉伯的诗人则把故事编得更美了。他说:当牡蛎出现在海滩边欣赏月光时,天上正在哭泣的仙女,一滴眼泪落进它的心脏,便变成了一粒珍珠。(这个仙女是否鹊桥上会牛郎的织女呢?)

其实珍珠的形成,过程是非常艰苦的。原来是一粒砂子或寄生物,偶然侵入牡蛎壳内,牡蛎为了要排除这粒障碍物,就蠕动着柔软的身体,极力要把它挤出壳去。同时由于不停的蠕动,就分泌出一种透明的液体,却把障碍物包围起来。蠕动愈辛苦,分泌液体愈多,障碍物被包围得愈厚。久而久之,分泌液凝结起来,变成了一颗晶莹的珍珠。这正像人的眼睛,如果一粒砂子侵入时,一定会泪珠儿纷纷而下,非把刺激物排除出去不止。

由此看来,将一粒粒的珍珠来比一滴滴的眼泪,是再恰当也没有了。而且从诗人们凄艳的笔下,使我们深深领悟到,生命的历程是多么悲苦,却又是多么壮丽!牡蛎如不为努力排除障碍,就不会产生光泽的珍珠;眼睛如不为排除砂子,就不会有那么多泪水来洗涤。美国女作家奥尔柯德说:「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中国三十年代的一位女作家也说:「雨后的青山,好象泪洗过的良心。」真是深深从生活中体认出的既凄婉又美丽的名言。我相信每个人心灵中都应当有一粒珍珠,它就是排除困难的毅力与智能。这粒珍珠是随着人的年龄、学识与修养而逐渐长大,逐渐变得更晶莹圆润的。

想起母亲一生饱经忧患,可是她总是默默地含着带泪的微笑。在我印象中,母亲的笑容美得有如清晨带露的玫瑰,在家庭中散布淡淡的芳香,在我心田中植下热爱人生的种子。从没一句怨毒的言辞出诸她的双唇,从没一天,她卸下照顾家人的沉重担子。她外表看似柔弱,但无论怎样的流离颠沛、艰难拂逆,她都承担了。当人们享受着由于她的牺牲、忍让所赐予的安舒幸福时,她却愀无一语地离开了人间。她始终无怨无艾,因为她心中有一粒珍珠。正如牡蛎,把光泽的珍珠贡献人间,自己却牺牲了生命。


Tadzio
2013-5-10 17:15
看来我只有晒干自己的眼泪来串自己的项链了 
Tadzio
2013-5-10 17:10
我有两套珍珠首饰 椭圆和纯圆的 还有一个双链的微珍珠手链,看了这文就不再想戴了,一是伤心, 二为不佩. 
Tadzio
2013-5-10 17:01
第二自然段是讲珍珠的价值 
Tadzio
2013-5-10 16:58
偶然的思想文化,思维方式的巧合吗? 还是人类思维所具有的共性? 
Tadzio
2013-5-10 16:56
当牡蛎出现在海滩边欣赏月光时,天上正在哭泣的仙女,一滴眼泪落进它的心脏,便变成了一粒珍珠 同宗不同源 
Tadzio
2013-5-10 16:52
「莫染红丝线,徒夸好颜色。我有双泪珠,知君穿不得。」 笨人才读懂 绝了 
Tadzio
2013-5-10 16:48
开头这句:「那眼泪就像断线珍珠般的滚落下来。」 个人理解 应该是由伤心 心痛而致 比如:忽闻父亲的离逝. 
Tadzio
2012-4-3 17:54
这文你发了两次,我就再读一遍. 原来珍珠的长成记载着牡蛎的悲苦艰辛.光亮的珍珠应该懂得先给壳丑的牡蛎鞠躬 
2012-4-3 16: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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