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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xiuluo
这段论述很好。但是人非物这个理论有点偏,卖淫不是一次性出卖自己,也不是出卖某个器官,而是以一种生理资源提供服务,看看其他行业,有多少是建立在生理资源的基础上的。
你真的觉得金融危机可 ...
linne2k3 发表于 2009-4-28 17:30 
卖淫相对于人口买卖或器官买卖来说物化程度是相对较小, 不能因为他是可 ‘持续消耗’品, (就如同立法界关于 ‘代孕母亲’合法化的讨论),而否认卖淫的器官物化性.
因为他们的本质是共通的, 什么是卖淫 ? 卖淫不就是给他人使用自身性器官公开定价么 ? 这难道不是物化人身, 物化器官么 ?
我实在不知道现在哪个合法行业还是建筑在器官物化之上的.
法律立法目的的确定, 社会价值的体现组成因素很多, 但最起码它必须体现引导社会道德. 正因为社会道德是不断 ‘进步’的, 因此法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金融危机只能让人重新检视行业道德问题, 但在这个资本控制一切的社会, 想要改变现状恐怕也是无力回天了.
关于金融产品的投机性问题相对复杂得多, 一方面它自身确实存在
‘投机’的原罪, 而另一方面, 它也确实聚拢社会资金, ‘促进 ‘了消费. 他对经济发展, 社会资金链的循环倒底有多少益处, 经济学界都有争论, 这个贴再讨论它的话实在有些离题过远了. 不过, FRANKFU 版主倒是可以谈谈金融产品的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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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8 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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