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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情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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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VOL.14

即便心里酸楚难当,生活毕竟还得继续。周六一天我在家做了不少家务,把浴室和厨房都擦得一尘不染,顺便把被子拿到阳台上晒了,又到附近菜市去买了若干蔬菜,把冰箱填得满满当当。做完这些事后,**在沙发上翻看一本印刷精美的菜谱,开始琢摩晚上该做点什么吃的。我早就知道,体力劳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缓内心的低落情绪。果然十分奏效。   
  傍晚时分我接到廖的电话。我今天搬家,明天在新居请几个同事吃饭。你有空吗?他简短地说。  
  好啊。我答应得十分爽快。问清地址和交通路线后,我挂上电话。如此一来,明天总算有事可做。我多少有几分庆幸。  
  晚上我早早就睡了。睡之前犹豫了片刻,不知道是否应该把手机关掉。但最终仍然没有这么做。我想我是多么地怯懦,仍然在期待来自韶华的消息或电话。  
  然而没有任何讯息出现。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到只显示着时钟的手机屏幕,我不知道自己该作何感想。我究竟想要得到或拒绝什么呢?洗脸时我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憔悴的状态无法掩盖,我仔细洗净脸,花半个小时做了一个收敛面膜,又用一支淡色唇膏来突显脸色,这才多少恢复了几分神采。我穿上黑色毛衣和长裙,本想配上同色的外套,无意中瞥见衣柜里一抹艳丽的颜色。那是韶华送给我的披肩。   
  把披肩斜斜搭在肩上站在穿衣镜面前,我觉得自己竟然有几分陌生。绮艳的披肩衬着一袭黑衣,居然很适合我现在淡妆下神情慵倦里透着冷漠的脸。我决定就这样出门,羊毛披肩柔软的感触让我想起在北京那些被爱意温暖的日子,已然有种隔世之感。   
  几乎就在约定的十点半,我抵达廖的家。他的新居位于市中心比较安静的地段,从高层建筑的外观和门口的保安层次来看,这里的房子想必价值不菲。我到十五楼按响他家的门铃。廖出来开门,看见我的同时,他眼中闪过一丝毫不掩饰的欣赏之意。我把手里的水果礼盒递给他,走进屋去,屋里已有三五个同事,上次一同去北京的设计师也在,看见他,我竟然觉得有几分亲切,尽管我对此人从未有过任何意义上的好感。  
  我们在廖的家里吃了午饭,然后一起边看影碟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廖煮的咖啡闻来很香,我本打算出于礼貌喝一杯,他却在我面前放了一杯白水,真是周到备至,我对他笑笑算是致谢。窝在沙发里看电影的时候我忍不住用职业眼光评估廖的家,这里没有多余的花哨设计,一切都只是为了简洁舒适而存在。厨房餐桌上白色磨砂玻璃瓶里是巨大的百合花束,电视旁边的墙上是木头格子的CD架,书房里有一张矮矮的单人床,床头对着窗,躺在上面看书时光线无懈可击。我喜欢这间屋子。  
  室内设计是谁做的?我问廖。  
  我自己。他淡然道。我有略微的肃然起敬,却听到旁边的两个设计师在为房子的某些细节争论,不由得微笑。从设计的角度看来,这也许并非很特别吸引人的样板,但无疑更适合居住。  
  从进到廖的家开始,我一直担心那位设计师仁兄会将我们在北京误入Gay吧的遭遇作为话题。此人的大嘴在全公司人人皆知。然而不知为何他今天乖觉得很,只说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隐约感觉到他有所顾忌,却不明白原因所在。直到某人似乎是无意地开口问廖。  
  礼拜一你亲自去对周总说吗?坐在沙发一角的一名销售突然没头没尾地问道。  
  廖点头。今后希望你们都能好好干,他说。  
  你们在说什么?我困惑道,话刚出口,所有的人都同时看向我,除了廖。我感觉到那些目光并非完全善意,不由隐约有些不快。  
  你没和方心说过吗?设计师问廖。  
  还没有,廖说,我本来打算今天告诉她的。你和我到书房来一下好吗?他转头对我说。  
  我心里浮起奇怪的感觉。这帮家伙究竟在搞些什么名堂。不管怎么说,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并不好,而这正是我此刻的感觉。我站起身跟着廖走进书房,不自觉地裹紧披肩,仿佛想要从那柔软的感触中获得依靠。  
  廖没有坐下,而是站在窗前,背对着我。我站在从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里看着他的背影。过了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
2007-6-1 1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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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其实我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告诉你,他说,虽然这件事本来很容易说明。  
  我没有说话。  
  廖继续说道,下周一公司会发生一些变动,大部分人会和我集体辞职,到一家新的公司。这样做看起来很不地道,但是对大多数人都是个新的开始,无论从工作环境还是薪水来看都会有所改进。  
  那么你呢?还是做销售经理吗?我问他。  
  他摇摇头,转过身来看我。当然不是,他说,我会是新公司的老板。  
  我看着他,这是个有野心的男人。男人有野心并非坏事。踩在自己原来的公司身上开辟一个新世界也并非坏事。只是,他为什么不像对其他人那样对我?他完全可以早些告诉我这些。  
  你当然可以到新的公司继续做文案,如果你愿意的话。他说,薪水方面,比现在高三成。  
  听起来好像很诱人,我说,而且我好像没有其它选择。  
  廖注视我片刻,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这么犹豫不决。我等着他说下去。  
  我还有一个建议,只是建议。他说。  
  嗯?  
  你是否愿意做一个全职主妇?他低声说道,我的意思是,你是否愿意做这套房子的女主人?  
  廖站在窗前的阳光里,我瞪视着这个沉稳的诚恳的男人,我们之间是大约半米的距离,谁也没有动。我们就这样对视良久。我拉紧披肩,想要做出一个微笑,眼泪却突然不受控制地流下。  
  他走近一步,拥住我,伸出一个手指轻轻地为我擦去眼泪。**在他的怀里开始哭泣。很久没有如此痛快淋漓地哭过了。从前一天开始淤积于体内的泪水不断地流下,很快弄湿他的前襟。  
  你不需要马上回答。廖温柔地说,我可以等。  

  和廖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众人的神色多少有些闪烁。心头莫名地生出几分不快。以这帮人猥琐的想象力,说不定还会以为我们刚才有什么苟且的勾当呢。廖继续招待他的客人,我缩在软得恰到好处的沙发里开始出神,不管怎么说,被人求婚在我还是第一次,难免感觉震动。而且又是在这样微妙的时刻。我究竟该何去何从呢,无论感情还是工作,似乎都陷入了一团乱麻,缠夹不清。  
  我知道自己在想念韶华。尤其当廖对我说那番话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难以应付。我深深怀念韶华的笑容,在她明媚的眼神里,世界是简单的快乐。可这样简单的快乐还会不会有呢?我想起她离去的背影,以及当时排山倒海般淹没我的疼痛。我试图想象那个叫做瑶的女孩,然而毕竟无从想象。对于一个你完全没有轮廓概念的人,妒忌也显得太过虚无了。而且,不管她们之间是否如韶华所说般已然接近结束,从任何意义上看,我毕竟是那个后来插足的人,所谓的第三者。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开始厌憎自己,以至于完全没有注意到手机已经响了好一会儿,直到坐在旁边的人提醒我才急忙从包里把手机摸索出来。  
  电话是韶华打来的。我拿着手机走到阳台上去接电话。  
  我很想你。她的声音幽怨地传来,如同击在我的心上。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我也想你。我在心里说,却无法说出口,只是固执地沉默着,一边呆呆注视高层脚下的一片街区。  
  抱歉,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片刻后,她低声说。  
  你别这么说。我说道,声音变得异常干涩。你在哪里?我问她。  
  在家。她答道。  
  为什么用手机给我打而不用家里电话?  
  她轻叹一声。心,你太敏感太细心。她说,我现在在洗手间,因为不太方便给你打电话。  
  我感觉到血液瞬间的凝固。她在你那里,对吗?我听见自己不动声色的声音,几乎是冰冷的。眼泪又涌上来,却被我硬生生地咽回去,喉咙里一阵苦味。  
  是的,她在。韶华终于答道,但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刚刚还吵了一架。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我没想象什么。我说,我只是觉得很悲哀,原来我是见不得光的存在。  
  我不想把事情变得更加复杂。韶华再次叹息道,心,我打电话给你不是想让你难过,而是想让你知道,我确实很想念你,每时每刻。  
  在那一刻,我的心又突然感觉到柔软的疼痛。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和语气,或是别的什么。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无法逃避,即便知道将会为次付出代价。  
  我也想你。我忍不住脱口而出。说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我听见韶华模糊地发出一声低泣,顿时心软如蜡。  
2007-6-1 1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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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5

周一,公司里隐约飘荡着某种难以言明的气氛。我不由得想,古代宫廷密谋内乱的气氛,大概也就和现在的情形差不多。我收到一封来自廖的电子邮件,附件是辞呈的WORD文档模板,只要换上自己的名字打印出来即可。他考虑得还真是周到。我打开那个文档看了一遍,他们大约每个人用的都是这个格式。当老板发现公司的大半员工都在同一天递上相同的辞呈,想必会是不小的打击。  
  我突然感觉很疲倦。即将发生的一切本来和我完全没有关系,我大可以一无所知地看着这帮人集体辞职离去。本来文案就并非不或缺的角色,如果想要撬公司墙角,需要分流的只是得力的设计人员和销售。然而廖的私心把我也卷了进来,完全没有考虑我本人的意愿。我何尝不知道他的小小心计,先告诉我即将发生的这场变动,然后猝不及防地提出他的求婚宣言。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在这种时候感到彷徨无措,说不定就会因此软弱得答应。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许是我的小人之心,但不管怎么说我总觉得他的求婚不太地道。何况,我们也并没有熟到可以立即谈婚论嫁的地步。  
  其实我并非不向往婚姻。齐越曾经消耗了我太多的热情因子,使得我有过若干次想要把自己草草嫁掉的自暴自弃心态。但是婚姻毕竟并非儿戏,当结婚这个词变成一个硬梆梆的现实掷到我面前时,我第一次意识到很多现实的问题。我知道廖能够给我一份优越的生活,我也知道他对我毕竟怀有某种程度的爱意,可是我真的不爱这个男人。至少现在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感觉。天晓得他为什么有勇气向我直截了当地求婚,也许他把我看作一个在努力下必然能够成功的企划,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他实在是太过志得意满了,以至于在私人问题上也保持了一贯的作风。  
  大多数时候,我是个被动的人,无论对于感情或者其它都是如此。但是人都有例外的时候,就像今天,不知道哪里冒出一块反骨来,使得我多少有些不按常理行事。我给廖回了一封简短客套的邮件,说,谢谢你的关照,不过我是个不喜欢变动的人,所以我想还是只能辜负你的好意。我打算继续在这里工作。  
  邮件发出去后没几分钟,我的分机响了起来。果然是廖。我在走廊等你,你能来一下吗?他说。  
  我们在走廊碰头,他看上去并没有因为我的冥顽不化而情绪不佳,这多少让我有点失望。  
  我说过,我尊重你的决定。廖说。不过这个公司的状况可能会变得很糟,也许会好转,也许就此一蹶不振。  
  嗯。我说,谁知道将来怎么样呢?  
  你如果改变主意,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他只是这样说道,还有,我上次说的话也同样,希望你能好好考虑。  
  我知道他指的是求婚的事。本打算沉默,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是我?  
  没有为什么。廖看着我说,感情的事,本来就没有为什么。我知道你现在有喜欢的人,我看得出来,所以我说过,我可以等。我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  
  我微微扬起下巴看他,没有说话。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但爱情不是。我本可以这么告诉他,却说不出口。每次面对这个务实的男人,我总觉得自己的情绪化显得相当无力。也许他才是对的。在那个瞬间,一个任性的念头一闪而过,如果我告诉他我爱的是个女人,他是不是会落荒而逃?但我几乎同时告诉自己他一定会不动声色。我还记得他在Gay吧的镇定。廖毕竟不是等闲之辈。  
  就这样,我留在了原来的公司。和我一起留下来的,是占原来总人数不到三成的非精英之辈。老板在下午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大意是鼓励留下来的人鼓足干劲,并许诺说要给予若干优厚待遇。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看到手机上显示来自韶华的短信。Dear,她写道,我想见你,我可以来接你下班吗?  
  嗯。我回复道。  
  韶华仍是在街道转角等我。她戴了一副浅色的太阳眼镜,而今天天色阴沉,此刻又是傍晚,似乎没有遮蔽阳光的必要。看见我走近,她的眼睛在浅褐色镜片后露出一个微笑。   
  我们并肩走了起来。想去哪里吃饭?韶华问我。  
2007-6-1 1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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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待会儿再去吧。我说,能不能陪我去外滩走走?  
  当然。  
  于是我们顺着高大石建筑下显得逼仄的街道朝外滩走去,公司离外滩很近,走过两个路口,穿过人行天桥就到了。江边和往常一样有不少游人,青灰色的江水浩荡地缓慢地流向远方,对岸,作为这个城市标志之一的明珠塔高高耸立,旁边是几座著名的建筑,在我们这一侧,是所有旅游明信片无一例外载有的繁华拐角,旧建筑的灯火勾勒出一岸璀璨。江风拂面,我们牵着手慢慢踱着步,她纤细有力的手指缠绕着我的,如同只有我才能读懂的无声的话语。   
  你知道吗,公司离外滩这么近,可我却是第一次来这里散步。我对韶华说。  
  外滩不适合一个人独自走。她伸出另一只手替我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说道。  
  我们趴在江边的护栏上看了一会儿江。  
  这里以前是著名的情人墙,那时候年轻男女都在这里约会,大概很壮观。我没话找话地说。  
  现在也有很多恋人。譬如,我们。  
  我转过脸看她。她这时也转过脸来看我。她的眼睛在太阳眼镜后面幽幽远远,如同深邃的井。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摘她的眼镜,她轻微地避让了一下,还是任我把眼镜取了下来。和我预想的一样,她的双眼有哭过的痕迹。我叹一口气。   
  你究竟想要我怎么做?她终于问我。  
  我不知道。我没有要求你做什么的权利。我一字一句地说。这样的话题让人觉得很疲倦,却又无从回避。难道我要像一个刁蛮的女人那样要求她弃旧从新吗?那实在不符合我的个性,我是个逃跑主义者,一向如此。而且我总觉得韶华和瑶的状况不一定完全如她所说的那样,归根结底,我已经失去了相信任何人和事的勇气。我现在所能相信的,唯有我自己了。  
  我饿了,去吃饭吧。我说。  
  晚饭是在我家吃的。我做的晚饭。韶华提出要帮手,但被我毫不客气地关在了厨房外面。冰箱里只有不多的几样材料,我做了青椒炒蛋,番茄豆腐,凉拌金针菇,凉瓜汤。吃饭时,韶华对每一个菜都表示了欣赏,要是每天都能吃你做的饭,该有多好。她轻声说。我微笑,说,那我不成了你的煮饭婆。   
  我真想你做我的煮饭婆。她停下筷子,看着我说。我最怕她这种眼神,让人无从逃避。  
  这话昨天也有人说过。我故意闲闲说道。  
  是谁?  
  我的上司。那个人你在展会见过。  
  噢,是他。他认真的?  
  嗯。我答道,然而韶华的表情可以说是不为所动,她只是好看地对我一笑。   
  我也是认真的。她说。  
  那天夜里韶华在我家留宿。这是她第二次在我这里过夜,和上次的僵局不同,她几乎是狂野地吻遍我的身体。意识迷乱的瞬间里,我紧紧抱住她的背,几乎为之流泪。  
  你爱我吗?她在我耳边低喃。  
  我不会在做爱的时候说这样的话,因为听起来会象是假的。我气若游丝地回答她。  
  倔强的女人。她叹息一声,咬住我的耳垂。  
    
  第二天早上我非常少有地在手机闹铃响起之前醒来。韶华仍在睡,她的睡相如孩子般纯净,卷发却恶作剧般旁逸斜出,十分可爱。我小心地吻她的面颊,又轻吻她的唇。  
  我爱你。我对睡着的韶华说,本打算悄悄起床,却突然被一双手臂拉回床上。她正睁着双眼,满面笑容地看着我。   
  你装睡!我笑起来,伸手打她,然而未等我的手接近她,已经被她拉入怀中,紧到无法挣脱。  
  我听见了。她用极低的声音说。  
  嗯。  
  我们都不再说话,只是相互感觉着彼此的心跳,直到该死的手机终于如梦初醒地铃声大作。  
  韶华送我去公司。站在地铁里的时候她体贴地扶住我,替我挡着旁边的人群。然后我们一起在公司附近的小店买了包子和牛奶作为早餐,平时我都只买包子,韶华坚持让我再买一份牛奶。你这么瘦,她疼惜地说,一定要喝。我漫声答应,觉得自己被照顾得如同小孩子一般琐碎备至,却隐约地甜蜜得意,真希望此刻时光就此停住,不复继续。   
  真想每天送你上班。韶华转头对我微笑道。我也微笑,却无法作答,人们但凡说真想如何如何,通常都是因为现实中无法做到。这样简单的细节,终究将只是回忆中的片断和心头闪过的愿望,不知为何我觉得有点悲哀,脸上却不动声色,我不想在她的面前失控地软弱,那样只会徒增伤感罢了。  
  最终,我在公司楼下对她说再见。Bye,她答道。我转身走进大楼,这一次时间还早,不用狂爬楼梯了。我乘电梯上到三楼的办公室,把早餐放在桌上,打开电脑,忽然还是忍不住走到窗前。透过百叶窗可以看到楼下的街道,意外的是,韶华依然站在那里,没有走开。她在街边站着,脊背笔挺优雅,那身影里透出些许寂寥。终于,她抬头朝楼上看过来,她当然看不见站在百叶窗后面的我,没有那样的可能。然而我感觉到那一眼,无声地掠过我的心际。在那一刻,我得以清楚知道,自己真的不能没有她。  
  就这样,我成了韶华的情人。没有人再提起过瑶,我们都装作她不存在。尽管她其实是无法回避的一个存在,几乎每个周末,她都会到上海来见韶华,住在韶华那里。我无法想象瑶,也无法想象她的未婚夫,一个男人怎么能够接受每个周末女友都不在身边的事实。这实在是过于错综复杂的关系,我尽量避免自己想得过于深入,很多事,只要你不愿意去想,便不会太过让人困扰。我只是享受和韶华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她常伴我左右,我们一起吃饭,看电影,购物,散步,乘公交车,在街边买各种美味廉价的食物,为一些小事笑作一堆或者彼此生气。我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就连听闻瑶的婚期推迟也没让我感到太多的难过,虽然私底下我并非没有为此惶恐过。瑶是我命定的阴影,但她的影像实在是太过模糊了,以至于我无法真切地憎恨她。说到底,我才是那个抢夺她的爱人的人,并且毫无抱歉之意。我真的爱韶华,爱让人回到孩童状态,行为和想法都变得天真,觉得没有什么会妨碍到我们的快乐。  
2007-6-1 13: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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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VOL.16

六月初的时候,公司倒闭了。一如廖沉闷的预言。  

  可以说是毫无预期的,老板在周一的例会上宣布了解散的消息。你们也知道,这样子维持不下去,他苦笑道,所以这个招牌连同办公室,都卖给一个朋友了。虽然很对不起大家,但我所能做到的,也只有给你们每人一笔遣散费了。  
  我花了一个小时把电脑里的私人资料刻录在光盘里,然后开始整理抽屉里零碎的一些用品。环顾四周,同事们都在桌前忙碌着同样的善后琐事。办公室因为之前的变故,早已空了大半的位子,而公司自那以后只招募了几名销售,所以现在我附近的桌子只有几张坐了人,一幅萧条景象。我进这家公司不到一年,照理也谈不上什么深刻的爱岗情意,但毕竟有些伤怀无措。我把作为摆设的圆鼓鼓的瓷制腾讯企鹅和绒布填充的Linux企鹅挂件放入已经快要被个人物品堆满的纸箱,确认再没有什么代表我个人的东西留下。去掉所有装饰品和杂物的办公桌,不知怎的漾出一股陌生的气息,这里不再是我卑微而专属的领地。我拿起包离开,走之前经过老板的办公室,犹豫片刻后,决定还是不去和他作客套的告别。我最不擅长惺惺作态,反正眼下大家已经无话可说。   
  还没到家廖的电话就紧追而来。晚上一起吃饭吗?他问。我说不了我还有事。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拒绝他的邀请了,我对时间的概念近来变得相当模糊。廖离开公司另起炉灶是初春的事,而现在已开始入夏。这期间我忙于工作和韶华,每每对廖生疏客气地冷淡。而他似乎一直不以为意,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能够这么执著,也许纯粹是出于个性而非感情上的坚韧不拔。  
  好吧。那我就在电话里直说吧,廖语调轻松地说道,我听说你那边发生的事了,我想你大概需要时间整理一下心情。如果有什么想法,请立刻告诉我。  
  嗯。  
  我之前说过的话,一直有效。他又说。   
  我咬一下嘴唇,也许我应该趁机表示感激,然后请他有风度地扶我一把,让我得以在他那里谋一份生计。但是我知道自己不会这样做,无论现在还是以后。既然我当时没有接受他的建议,选择了留在那家每况愈下的公司,并由此证明自己决不能算是识时务的俊杰,那么再回过头去投入他的旗下,岂不是和吃回头草没什么两样?我不喜欢这样,所以我绝不会这么做。当然,我没有立即在电话里拒绝他,因为太过直接总是不好,再说他也是一番好意,不论这好意背后是否有其它的小九九存在。  
  回到家后我给韶华打了一个电话。我现在在家,你要不要过来坐坐?我对她说。   
  她的声音听来是毫无心机的愉快。好啊,我在做一些工作,四点左右到你那里。她没问我为什么会在家,这让我多少有些放松。虽然失业在我看来不算太大的问题,但毕竟之还是无法在电话里立即明说。  
  放下电话,我这才有闲暇察看一下自己领到的解散费。是现金,装在印有公司logo的浅蓝色信封里。这样的信封我家里还有至少一打,现在倒可以用来当作纪念品,虽然似乎无此必要。我拿出那叠钱看了看,算不上厚实的一叠百元纸币,老板并没有告诉每个人遣散费的数目,甚至也没有签字受领,只是把信封发到每个人手上。我把钱理整齐后清点一番,三十七张一百元,三千七百元。   
  这比我预期的要多一点,当然也多不到哪里去。加上前两天刚刚拿到的一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大概有六千多元。这就是我现在的全部家当了。我觉得还不算太坏,应该可以维持一段日子,房租已经预交到七月底,至少这两个月里不会有大的支出。  
  对于接下去自己该何去何从,我完全没有方向可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可以先借此机会休息一阵子。反正韶华也不用朝九晚五。一想到可以和她朝夕相处一段时间,我居然有些庆幸失去工作。 四点半,韶华带了花来到我家。她经常买花过来,这一次是睡莲,紫色的睡莲有着沉郁的颜色和姿态,我把花插在冰纹柱形花瓶里,注满三分之二的水。花瓶也是韶华送的,现在家里有五六只形状各异大小不同的瓶瓶罐罐,都是她拎过来的,连同最早在北京她送我的蓝色花瓶,全部放在书架最底层作为摆设。这些盛满爱情的瓶子,都有着容易破碎的质地,一如爱情本身。想到这里,我嘴角浮现一丝自嘲的笑意。  
2007-6-1 1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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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韶华却立即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变化,她一把拥住我,把头埋在我颈间,肆无忌惮地亲吻我的脸和耳畔。小妞,你又在想什么?她邪邪笑道。  
  没什么。我说,走神而已。你之前接的单子做完了没?   
  还没有。她叹一口气说,我的脑细胞都快被榨干了。  
  我炖了银耳骨头砂锅,给你滋补一下。  
  笨。银耳不是补脑的,是润肺的。她白我一眼说。  
  汤里还有红枣和杏仁,我淡然道,你不喜欢就算了。  
  谁说我不喜欢?你做的我都喜欢。要是你每天给我做才好呢。  
  你每天来,我就每天做给你吃。  
  你上班那么忙,我可不舍得你每天下厨。  
  我不用上班了,公司over了。我静静地说,说完等着看她的表情。  
  韶华只怔了半秒,就笑起来,说,这对你来说也许是个坏消息,可对我来说,却是意外之喜呢,因为可以常常和你在一起了。   
  对我来说也不算太坏,我微笑道,为了庆祝我失业,我们是不是该喝点酒?  
  她点头说好,家里已经没有红酒了,于是我们一同出门去超市。两个人推着购物车往里面堆放食物和日用品的时候,我感觉到温熙平和的心境。我喜欢这样简单而充满家庭感觉的日常行为,甚至可以说已经沉溺其中,这比韶华最初给我带来的眩惑更具有深入内心的力量。如果此刻是和一个男人并肩走在超市,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有同样的感觉。我想,应该还是有所不同的吧。  
  我已经逐渐熟悉她细微的个人偏好。她喜欢吃牛肉和鸡肉,不太喜欢猪肉,喜欢口味清淡的食物,喜欢甜蜜的水果,比如西瓜和提子,喜欢除了茄子以外的所有蔬菜,憎恶膨化食品,喜欢的零食是鳕鱼丝和葡萄干,坚持用“清风”这个牌子的纸制品,理由据说是以前有个好友名叫“清风”,最最喜欢凉拌西芹,只加一点盐和橄榄油生拌了吃,我觉得可以说是淡而无味,但我不介意做了以后看她捧着碗吃得兴高采烈。   
  基本就是这样。熟悉一个人的习惯,需要的不是时间,而是心意。实际上,在从北京回来一个月以后,我便清楚地知道韶华的生活细节。她曾因此感慨,说女孩子就是特别细腻,我笑,说细腻与性别无关,只和个性有关。她说,那你的个性真是无可挑剔。我答道,人无完人,你不要这么说。   
  我很清楚自己的个性其实远非完美,正相反,可以说是千疮百孔。作为一个甜蜜的爱人,我确实很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另一些负面的东西逐渐悄然展露。该死的天蝎座的独占欲,我开始越来越不能忍受瑶的无法动摇的存在。我只是默默忍耐,却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因此崩溃或者绝望。  
  齐越说过,方心,你是个好女人,就是太过歇斯底里。我想他说得对,韶华觉得我好,只是因为她还没有见过我发神经的时候。不是因为我不够爱她,而是因为,她巧妙的若即若离,让我无从找到爆发的支点。   
  但是这样的平衡无法一直持续下去。我失业那天夜里,我和韶华第一次争吵。起因当然是瑶。而我把这解释为过量的红酒的缘故。  
  忘了怎么开的头了。总之我后来终于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和一连串失控的话语。你以为你是齐人吗,我对韶华尖叫,凭什么我就得像个后宫嫔妃一样等着你爱来就来爱走就走?  
  宝贝,韶华抱着我说,你安静下来,好吗?我也不想一直持续这种状况,相信我。  
  我已经没有办法相信你了。我哭着说。  
  嘘。她像哄小孩子一样把一根手指竖在我嘴唇前说,乖,我很爱你,我一定不会让你难过。  
  那么瑶呢?我抽泣了一下说。   
  韶华没有回答,只是更紧地抱住我。我抬眼,只能看到她线条纤细的下巴。我知道她是我爱的人,我正被她抱在怀里,可我的心却飘飘荡荡无所归依。我们都不再说话。
2007-6-1 13: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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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7

有的时候我们心里存在的愿望,其实并没有具体到鲜活的细节。我一想到瑶便心痛难熬,但也并没有明确地想过该怎么办。因为我知道,对于韶华,她毕竟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关于瑶我们很少交谈,那是因为她避免去谈,而每当我非要谈论瑶不可的时候,她的回答也总是含糊不清。譬如说,我们有过以下的对话。  
  她漂亮吗?我曾这样没头没脑地问过韶华,彼此心里都知道指的是谁。   
  这个嘛,韶华沉思着答道,她不是能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的,当然长得还算舒服。  
  我本来想接着问那么是否觉得我漂亮,但转念作罢,因为韶华的这番形容套在我头上也正好不过。不管怎么说,三个人中最漂亮的一定是韶华,而非我或者瑶。  
  还有一个老问题就是,她怎么还不结婚啊?  
  这我怎么知道。每次我问这个问题,韶华总是闷闷地回这么一句。也不知道她是因为瑶结婚而郁闷或是不结婚而郁闷。  
  有一次我试着问韶华,瑶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她就此认真地沉思良久。  
  很成熟,很有女人味儿,很顽固。她最后总结道。  
  我因此还是无法触及那个叫做瑶的女人,她的存在就像空气中一阵看不见的异香,让鼻子痒痒的却不刺鼻,你有时忘了它的存在,不经意间,却又缭绕你的整个世界。   
  我想我无法憎恨瑶,我甚至对她充满不应该有的好奇。我只是不喜欢韶华那种粉饰太平的一贯做法。  
  你还爱她吗?我有时愤怒有时绝望地问。  
  爱有很多种。我对她,已经不能说是爱情的爱。韶华不动声色地说。  
  可是你们依旧做爱。我冷冷道。  
  她没有否认,我心里平添出几分冰冷的感觉,说,你让她碰你吗?  
  韶华露出一个奇异的笑容,说,你不介意我碰她,却介意她碰我,对吗?  
  我顿时无言以对。虽然事实上,我知道自己就是这样想。  
  关于身体接触的主动和被动,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最初我和韶华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她的女人,百分之百地被占有。后来,这种情况发生了缓慢而小心翼翼的变化,这多少出于我的有意而为。  
  我想,爱是相互的,无论身体或者精神。但是很显然,韶华并不喜欢被我深入到每一寸,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心理因素或纯粹是因为我不具备她那样让人癫狂的技巧。也正因为如此,大多数时候,我是她的女人,而非彼此拥有。这种感觉并不坏,但我总觉得心底有隐约的不足。  
  我们一起看过一部她带来的影片,《夜幕低垂》,剧情太过平淡缓慢,公平地说,我不是特别喜欢。但是记得剧中两个女人在深红色床单上相拥的样子,罂粟红的床单衬着两个女人棕色和白色的身体,有如花蕊洁白的一朵巨大的罂粟花。还有那一幕,马戏团的女孩子在她的篷车里和神学教师喝着酒,她的笑容甜美诱惑,她说,嘉美,我想要看你在月色中将头向后仰去,欲火焚身,不能自拔。   
  我当时感觉到轻微的震撼,为她那句直接而蛊惑的告白。我对于韶华,又何尝不是如此。当她在半明半暗中吻我的唇和眼睛,我注视她泛着微光的身体,唯愿被她占有,并占有她,缠绵无尽直到永远。  
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爱情。每个人都面临自己的问题,我就这样在韶华编就的身体陷阱和瑶的无声羁绊中艰难前行,备尝一日一日细碎的快乐与哀愁。   
  失业后,白日变得漫长。韶华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上网看小说和电影,听音乐,发呆或者散步,尝试做出翻新的菜式,借此打发时间并笼络我的爱人的胃。  
  她知道我吗?我问过韶华。  
  知道。韶华只是这样简单地答道,而我竟突然失去继续追问的勇气。韶华对瑶所形容的我,又会是怎样的模样?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一定不会对瑶说她爱我。我看死韶华了。  
  所以当韶华对我提出同居的时候,我真的感到非常非常地意外。 那是在夜里。我枕着韶华的肩,意识绵软混沌,正要睡去。她的肩仿佛天生就是让人枕的,不像一般女子那样微微下垂,而是如模特一般有着笔直的骨架,又略微的丰腴,以至于我每每靠在她肩上就不想把头挪开,直到天明。问过是否压累了她,她总是说,爱人靠着不会有重量的感觉。而我也因为这句话安心地理所当然地靠下去,能够放任自己体味幸福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假装客气,因为我总隐约感到不安,怕这样的瞬间终将成为过眼云烟。  
半睡半醒间,我听到韶华的声音,温柔地直抵我的大脑深处。这样的日子真好。她说。  
嗯。我含糊应道。   
  宝贝,你真的想一直和我这样下去吗?  
  当然。  
  不会厌烦吗?  
  我翻个身,伏在她胸前,轻吻她的锁骨。不会,我说,永不会。  
  她没有再说话。我们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夜色在周围温柔地交织愈深。过了大约几分钟,我听见她说,心,我搬过来和你一起住,好吗?  
  有那么一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一阵狂喜如暴风般席卷而来。  
  真的?我问。  
  真的。她说。  
  我张开嘴,又合上。我本来想问,那么瑶呢?但终于没有问。我不打算自寻烦恼,那毕竟不是我的问题。我在黑暗中准确地找到她的唇,吻了下去。我们都不再就此交谈。   
  第二天上午,韶华回自己住处工作。临走前,她在门口娴熟随意地吻一下我的面颊。我昨晚说的话是真的,她说。  
  嗯。我说,要我帮你去收拾行李吗?  
  我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一次也没有。那里想必充满了她和瑶共同的气息,也许是出于这个原因,她干脆地摇头。  
  那等你准备好告诉我一声,我借车子和人手过来。  
  这次她没有反对。于是,韶华离开后不久,我打电话给廖,向他提出借车搬家的事。  
  你要搬家?廖以雷打不动的没有表情的声音说。  
  不是我。是我一个朋友,搬来我这里住。  
  他哦了一声。  
  可以吗?我问。   
  没问题。你事先告诉我时间地点和需要几个人就行。廖爽快地答道。  
  谢谢。  
  不用客气。这个周末可有空?  
  大概有。  
  那我请你吃饭,很久没见了,一起吃顿饭总可以吧。  
  我只能说好。不管怎么说,现在我可是有求于他,不免口软。  
  那就这么定了。廖说完再见挂断电话。我坐在床沿,对着电话机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转头环顾我熟悉到每个角落的房间。不知道韶华是否会家具带过来,要是那样的话大约会显得有些挤。  
  等她搬进来再考虑怎么布置好了,我好歹也是吃这碗饭的。我对自己说。
2007-6-1 1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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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8

周末我应廖之约前往旧租界的一条僻静马路,在那里有一家不显眼的希腊餐厅,廖在那里订了位子。我到餐厅附近时发现时间还早,于是走进旁边的一家花店。花店是一座玻璃房子,灯光布置恰到好处,颜色娇美的花束静悄悄立在各色各样的瓶子里,散发出馥郁安然的香味,我不觉感到几分愉快。   
  店里只有一个年轻女子,二十八九岁模样,长发梳成两条麻花辫子,穿着印有Kitty猫图样的粉红色T恤和浅蓝色棉布长裙。能把这么娇嫩的颜色穿得一点也不俗气的女子十分罕见,我不由得多看她一眼。她迎上我的目光,对我一笑。  
  有没有喜欢的花?这边的荷兰雏菊是新到的。她开口说。声音细细的,如同很小的女孩子。   
  我转头看了一会儿那些浅紫和米白的花束,又仔细打量店里其它的花。  
  这些白玫瑰很漂亮。我说。  
  那是一大束奶油色的玫瑰,重瓣的厚重质地,都是半开,透着欲语还休的一种寂寥之意。我俯身嗅一下,浓重沉郁的香气,让人有瞬间的微醉。  
  我刚想问价钱,女孩轻快地说道,抱歉,这个是别人预定的。你要不要看看这边的拖鞋兰,很别致。  
  我微笑一下,说,谢谢,不用了。买花也要看缘分的,看来今天我和这些玫瑰的缘分不够。  
  走出花店的时候,女孩递过来一张精巧的粉红色卡片。什么时候你想要梦玫瑰,打电话给我,我给你预备着。她说。   
  这一种叫做梦玫瑰?我扬眉微笑道,好名字,谢谢你告诉我。我接过卡片,走出花店,向那家餐厅走去。离约定时间还有十余分钟,廖大概已经到了。  
  结果走进餐厅时我没有看到廖,连服务生也没有。餐厅如一个精心设计的布景般空寂而又真实。我在可以看到花园的窗前座位上坐下来,等着廖或者营业人员出现。餐厅里放着若有若无的希腊音乐,遥远地熙攘着。我把花店女孩给我的卡片拿在手上看。浅粉的底色上印着白色的字体,店名是五月花店,她的名字是May。下面一行小字是店里的电话,还有手写的手机号码。我把卡片放进记事本的夹层,尽管觉得不一定会用到。  
  过了不久,一名削瘦的系着黑围裙的年轻男子悄然走过来,在我的面前铺好餐巾和刀具。看来此店还是有服务生一类的存在的,尽管有些过于神出鬼没。我耐心地等廖,而他也一如我设想般没有迟到,在最后两分钟走了进来。  
  我一眼看到,廖的手上是白色的玫瑰花束,眼熟的形状和颜色。女孩说这叫做梦玫瑰。  
  我们相对而坐,红酒在碰杯的瞬间在杯中轻微荡漾时,我对廖露出一个微笑。被人如此好意相待,不管是谁都会感觉愉快。何况我不讨厌廖。我小心地慢慢吞咽爽口清淡的希腊菜,边聆听悠悠远远的背景音乐,眼前,白色梦玫瑰绽放如梦。  
  很久没有这样被追求被呵护的感觉了。和韶华在一起久了,自觉是她的情人朋友和主妇,很多感觉都变得不那么富有新意。我发现自己骨子里有着所有女人的通病,在这样所谓的浪漫环境里从里往外冒着幸福的泡沫。尽管,尽管我很清楚那只是瞬间的迷惑。  
  廖的话不多。实际上我没有见过比他更沉默的男人了。然而这一点很中我的意。我来这里并非为了听一个男人对我絮叨不止的,沉默有时候是一种享受。  
  他只是简单地说,我这里有一些文案要做,过几天联系你,你在家里做就行,按件计酬。  
  我点头。有钱赚是好事。  
  他又说,May说她看到你走进餐厅了,所以知道你是我约的人。  
  你认识她?  
  我们是亲戚。廖淡然答道。  
  我不禁有些好奇,这才想起他们有几分相似。细长的单眼皮,白皙得可以看见血管的皮肤,高脑门。怪不得我觉得那个女子十分面善。  
  你们是很近的亲戚?  
  算是吧。廖敷衍般答道,随即问我,你那个朋友的搬家时间定了吗?  
  还没。我说,确定以后我会通知你。  
  我们继续默默吃饭,饭毕廖送我回家。他今天开一部白色尼桑,我以前不知道他会开车。坐在廖的车里看着窗外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坐在齐越车里的那些时光。旧欢如梦,但是毕竟早已成为过去。廖放了一支萨克斯独奏,那旋律让人昏昏欲睡。或许是因为红酒的作用,我居然睡了过去。 睁眼醒来时,四下昏昏暗暗,唯有车内顶灯发出柔和的光线。我揉揉眼睛,花了几秒钟来适应周身环境。看到坐在身旁驾驶席上的廖,我才想起来我是在他的车里。车上的时钟显示是十一点四十五分,我居然睡了近三个小时。
2007-6-1 1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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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坐在我旁边看着一本家居杂志,见我醒来,他放下杂志。接下去该怎么走?廖问我。  
  我看向车外,原来我们是在我所住的小区门口。廖想必送我到这里后就一直停着车看杂志等我醒来。  
  你可以叫醒我的。我说,谢谢你送我,我自己下车走走好了,很近的。   
  你睡得很熟。廖平淡地说着,发动引擎。我只好告诉他该怎么拐弯。过了两个路口,又开一段路,就到了我住的楼下。廖停下车,我拿起包,准备打开车门。  
  方心。廖忽然低声叫我的名字。我的手停留在车门把手上,转头看他。  
  廖凝视着我,脸上仍是没有太多的表情。早点休息,他最后只是简单地说道。  
  嗯,晚安。我对他笑了半秒,开门下车,还没走两步,廖从另一侧打开车门,在我身后叫我。  
你忘了东西。他说。我立即想起那是他送我的玫瑰。廖绕过车头走到我跟前,把花束放到我手里。我这才注意到,他用了一支暗淡的古龙水,干净的好闻的男性气息。路灯的银光流泻在我们身上,廖站在我面前,终于低头轻吻我的面颊。白色玫瑰在我手里半开半闭,我不知为何感觉到些微的惆怅。如果这样温柔的男人都无法打动我,那么我是不是变成了一个只能爱同性的女人?   
晚安。我再次说道。他注视我片刻,也说晚安。他回到自己车里,开车离开。我突然全身疲倦地无力。我走上门廊前的台阶,正要继续前行,眼前倏然出现一个人。  
  是韶华。  
  她一直站在门廊的阴影里,这时才走了一步让我看见她。路灯惨白地照在她的脸上,她看着我,猫一样的杏仁眼里闪过复杂的情绪。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要来?我轻声问她,我不是说过我要外出吃饭吗?  
  我知道,所以在楼下等你,只是没想到你这么晚回来。她说。  
  上楼吧。我说。我率先走上楼,韶华跟在我后面,手里的玫瑰在僵硬的气氛中变得无比沉重。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把钥匙给韶华,本来是想等搬家的时候再给她的。她大约在楼下等了很久,而刚才的一幕也当然被她看尽。  
  我开门进屋,把花束搁在厨房水槽,然后折回房间。韶华已经坐在布袋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支烟。我把烟灰缸放在她面前的矮几上,坐在床沿等着她开口。  
  你怎么不把花插好?韶华慢慢地说道。   
  一会儿再插。我说,你在生我的气?  
  她摇头。我没有资格生气,她说。她的声音听来很无力。  
  我告诉过你廖向我求婚的事,我说,我并没有答应他,而且他也没有纠缠我。我们今天只是吃饭而已,当然,回来晚了一点。因为我不知道你来了,不然我一定会早早回来。  
  她没有回答。  
  我走到她面前蹲下,把脸埋在她膝上。你不要这样,我说,我爱的只有你一个人。  
  我感觉到她的手,轻柔地拂过我的脖颈,放在我的背上。我没有不相信你,我听见她说,我也不会介意别人追求你。我只是觉得自己是见不得光的存在,所以有些难过。就好像刚才,我站在楼下看着你们,都没有勇气走出来让那个男人看到我,让他看到我在这里等你。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不是这样的,我喃喃道,不是这样。  
  韶华捧起我的脸,轻柔地开始吻我。不知为何,我感觉到那个吻里所包含的痛楚和无奈,那情绪刺痛了我的心。  
  然而我们毕竟彼此相爱,那天后来的时间里,我们忘记了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廖所带来的不快。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同性之间的爱情,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主流道路。无论自己还是他人,都无法将其放到一个合理的角度来看待。想到韶华站在夜色里凝视她心爱的女人站在一个光明正大的追求者面前而体会到的无奈,我心里不由得隐隐作痛。如果有一天,我们的角色倒转,换了我看着某个男人对她锲而不舍,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作何表态。   
  不过,考虑这些患得患失,未免太过自作恐慌。我只想好好度过眼前的每一日。一周后,韶华搬来与我同住。对我来说,这多少算是一种完整的幸福。两个人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与想象不太一致,而无论快乐或是不快乐,都变成了两个人承担分享经历的片断。我开始感觉到自己和韶华越来越熟悉和亲近,如同血脉相连,气息相投,我愈加爱她,并相信这样的幸福将永远持续下去。  
  然而生活总是千变万化。和韶华开始同居的日子如同蜜月,却也如同蜜月一般短暂。半个月后,韶华应她的一个朋友之约到一家新成立的广告公司作美术总监。她重返上班族生涯,我则接下廖好心给予的活计,开始做一个SOHO
2007-6-1 13: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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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9

在家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开始得以明白,韶华以前在家里做了一年多的SOHO,并非值得羡慕的体验。一个人面对电脑屏幕工作久了,周围的现实会逐渐失去颜色。每一天似乎都只是上一天的拷贝,整理房间,撰写文案,收发电子邮件。闲暇的时间里,我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坐在公园长椅上看着走过的行人,自觉如同退休后不能适应清闲的老人那般无所适从。   
  看来我是天生劳碌命。我对韶华抱怨说。她听了只是笑。她现在的公司上班时间比较自由,上午十点以前到公司即可,不过常常都要加班开会,我们只有周末才能完全在一起。对此我也没法抱怨什么,毕竟那是她的事业所在。  
  让我感到介怀的唯有一件事。韶华并没有退掉原来租住的房子,她来时的行李包括一台苹果机和一台PC,还有大大小小若干箱衣物和少许生活用品。这情形不太像是搬来长期居住,感觉倒更像是暂时的落脚停留。  
  我很想就此发问,却又终于无法说出口。我们都很久没有提起过瑶。韶华不说,我便也不再提及。有些人有些回忆,不去触碰或许会好些。只是一想到韶华简单的行李,总觉得她会随时轻易地离我而去。独自在家面对熟悉的房间思索适当的文稿字眼的时候,我的心头不时掠过这样的疑惧。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不会去想这些没有意义的烦恼。两个人的生活是一种别样的快乐,让人从心底充满有所依靠的安然。和她一起靠在床上看新的影碟,做几个清淡小菜边吃边看有趣或无聊的电视节目,一起去家附近的俱乐部游泳或是打网球,一同逛街购物,累了就找个顺眼的咖啡店坐下来歇脚。除了她工作的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第一次这样长久地面对一个人而不感到厌烦,韶华似乎也同样快乐。每每看到她清澈的笑容,我便感觉到满心欢喜,不作他想。   
  和爱人在一起,夜晚和假日总是显得短暂。而一个人的白天变得漫长许多,需要找各种事情来打发。我开始不时去May的店里闲坐,并渐渐和她成了朋友。很多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坐在May的店里和她喝茶聊天,或者看她做一些精致得让人叹息的花艺作品。日子还是很容易打发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不知不觉间,秋天已经来临。  
  我是在秋天开始的时候发现那个网站的,这似乎出于偶然,其实也是一种必然。我自己的电脑是老旧的笔记本,速度跟不上,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用韶华的台式机上网。无聊时我便浏览历史纪录里的网站,看看她都在网上的什么地方转悠。这不能不算是一种窥看,当然我自己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我并不是想要探访她的一切,我只是想要了解她所喜爱的事物。   
  于是有一次我进入一个历史纪录里的网站,并立即发现那是个所谓的拉拉综合站点。我顿时有种手足无措之感,如同一不小心走进女子桑拿浴室的男生,虽然眼前蒸汽腾腾不一定会看到什么,但还是立刻知道大事不好。  
  可是我真的感到非常好奇。我移动鼠标偷偷摸摸地在那个站点里转悠,并走进聊天室去看看都有些什么人在线上。  
  那一天我去聊天室的时候大约有一百多个人在线。这不是个小数目,虽然也并不十分惊人。一想到有上百个喜欢同性的女子在网络里游移并聚集于此,我的手心忍不住沁出些微的热汗,同时还有隐约的怒气——韶华平时居然来此等地方消磨时间。   
  我看了一会儿聊天室公聊框里的闲言碎语,渐渐开始觉得有些无聊起来。你究竟在这里做什么呢?我问自己。你认为自己真的是lesbian吗?  
  我不知道。我自己在心里回答说,但是有一点十分明确,不管怎样,我只是喜欢韶华而已,只是因为她正好是女人而已。我对除了她以外的人,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都不感兴趣。  
  想明白这一点后,我打算关闭浏览器离开这个熙熙攘攘的背面世界。就在这时,一个名字忽然映入我的眼帘。  
瑶。  
  我呆呆看向屏幕。许久以来一直若有若无的那个存在,此刻就这样清晰地摆在我的眼前。我想应该是她。韶华说起她时只说她叫做瑶。我以前从未想到过这只是一个ID而非名字。但那并不重要。瑶的名字排列在一大堆ID中,对我来说如同一个感叹号那样醒目而无从质疑。  
2007-6-1 1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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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鼠标的手有些颤抖。但我还是毅然决然地点了她的名字,对她打出一行问候的话。我等待她的反应,然而等了许久都没有回应。  
  我又对她打一遍午安。屏幕上跳出一个对话框,告诉我该用户已经离线。我忍不住长长叹一口气。  
  就这样,在一个秋天的午后,我在虚拟的世界和叫做瑶的情敌擦肩而过。为了再次找到她,我开始频繁地出入那个特殊的聊天室。虽然我十分清楚地知道,即便找到她,对我和韶华都没有任何好处。  

  一个太过空闲的人很容易在网络找到精神寄托,这也适用于我当时的状态。我开始沉迷于连自己都觉得无聊的网络对话,每天都例行公事般到聊天室去转悠。  
  我和不同的人说话。有的人很讨厌,有的人亲切可爱,有的人自恋得让人只想赶紧逃避,有的人太过文艺让我起一身寒栗。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生活。从学生到主妇,我在这里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她们中有的人毫不掩饰地向我表明好感,而我在这时总是坦率地告诉对方我已经有喜欢的人,我们现在住在一起。  
  那么你还来干嘛?对方有时愕然问道。让我觉得这里简直成了爱情速配电视节目的演播现场。  
  只是看看。我冷漠地答道。  
  最经常被人问到的问题就是T还是P。最初我并不懂得这个问题的含义,明白后觉得简直无比可笑。没有人给过我让人信服的说明解释,但总的来说似乎存在这样一种分类,即,偏向男孩子的她和偏向女孩子的她,至于这样的偏向是纯粹精神上的定义还是涉及身体接触以及其它生活领域,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说法。  
  总之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分类。以至于每每被人问及我都只是回答说,我是女人,不是T也不是P。  
  然后有人对我说,你这样叫做不分。  
  原来不分类也是一种分类。这个琐碎的贴满标签的世界。  
  就这样,我作为一个所谓的不分游荡于网络的一角。我不厌其烦地向不同的人形容自己的特征,住在上海,和女友同居,今天24岁,天蝎座,皮肤很白,头发长而直,不是美女。我在家工作,每天挂在网上。是的,我在找人,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做瑶的女子?  
  而瑶似乎就这样从空气中蒸发了一般。我没有再在聊天室遇见过她。或许她换了名字,又或者,只是不再出没于此。  
  一天傍晚,我从May的店里回来,带着一束血红的玫瑰。  
  关于这束玫瑰,有一个小小的由来。  
  May的店里那天进了许多种荷兰玫瑰。我看着她把所有的花在瓶瓶罐罐里排放妥当,修枝剪叶,一幅忙忙碌碌而乐在其中的模样。  
  等哪天有足够的资本,我也应该开一家店,这样似乎可以比较愉快地打发时间。我闲闲说道。  
  开店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May笑嘻嘻地说,冷暖自知,如同恋爱。  
  我就她的话沉思一番。恋爱确是冷暖自知。而我甚至无法和旁人谈起我的感受。只因我喜欢的是同性。  
  好在May从来不过问我的私事,她甚至从未提起廖,我问过一次他们是什么亲戚,May只浅浅地一笑。这让我觉得没有追问下去的必要,反正我喜欢的是这家店和店里的May,与廖无关。  
  来,选一下你觉得最像爱情的花。May说。  
  又要玩花语?我笑道,你总是一套一套的。  
  不是花语,是心理测试。告诉我这里的那种花最像你心目中的爱情。May神秘地一笑,说道。  
  我弯下腰,仔细打量眼前的花丛,最后选择了粉红色的旧种玫瑰。  
  玫瑰有新旧品种之分,是我在May这里学到的知识。新种玫瑰无论在色彩还是花型上都更为出色,却牺牲了香气作为代价。真正浓郁香甜让人融化的香气,是旧种玫瑰独有的味道。   
  为什么是粉色?May多少有些惊讶地笑道,我还以为你不喜欢粉色。  
  你告诉过我,这个颜色的旧种玫瑰最适合做玫瑰糖。用切碎的玫瑰花瓣混合酒和蜂蜜,密封一周后,就是香气扑鼻的玫瑰糖,吃的时候只觉得香甜,却不觉中会让人酩酊大醉。我虽然没有吃过,但一直很喜欢你说的这种效果。  
  May扬眉看我,说,我本来以为你会选择紫灰色玫瑰,以你的性格来看。原来我还是不太了解你。  
  先告诉我答案,有什么区别?我好奇道。  
  紫灰色玫瑰是保守而内心充满憧憬的类型。至于粉红玫瑰嘛,May说着,突然停下来别有深意地看我一眼。  
  是什么?  
  耽于浪漫和肉欲。她终于不怀好意地笑道。  
  一派胡言。我也忍不住笑,然后问她,你呢?你会选择哪一种?  
  红玫瑰。她毫不犹豫地说,血一样的红,纯粹热烈的爱,没有归宿。  
  我忽然在May的脸上看到一丝熟悉的忧郁,和韶华有时的表情十分相似。她那句没有归宿如同谶语一样不祥地划过我的脑际。尽管如此,我还是买了一束红玫瑰。我觉得韶华会喜欢它,因为它的纯粹和热烈。这花给我的感觉和韶华何其相似
2007-6-1 1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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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0

 红玫瑰在家中的茶几上盛放了差不多两个礼拜。这两个礼拜里,韶华在无锡和上海之间往返了几次。去无锡是为了拍摄一个香皂广告,那是她负责策划的项目,必须跟到片场去做监督,至于其间急匆匆返回上海,只是为了和我在一起。  
  你这样太辛苦。我说,要不我去无锡陪你吧。  
  不用。韶华坐在布袋沙发上大口吃着我从冰箱里拿出的前一日剩的凉拌黄瓜,说,你到了那边我白天也没有时间陪你,你会无聊的。无锡又没什么可玩的。反正我可以开公司的车回来,又不算太远。  
  还说不远。我叹气,笑着看她。她近来忙,瘦了几分,更衬得一双褐色眸子清澈逼人。我又说,你下次不要为了给我惊喜一声不吭地跑回来,家里连菜也没有。你若回来先告诉我一声,我好准备些好吃的给你。   
  你想把我喂成猪,然后别人都不会对我有兴趣,对不对?她笑道,你的用心真可怕。  
  才没有。你这么瘦,我是心疼你。还有,你这句话听来好可疑啊,难不成最近有什么人对你有兴趣?  
  她这时已经消灭完黄瓜,走近来坐到我的膝上,双臂轻轻搭在我的双肩。尽管早已习惯了亲近,每当如此近距离被她凝视,我的心脏仍然会因幸福而轻微地窒息。  
  我在外面每天都要接触不同的人,其中难免会存在对我有好感的人。你说,这样你会不会妒嫉呢?她抵住我的额头低声问我。   
不会。我看进她的眼睛里说,只要你的心还在这里,我就不会妒嫉。但是如果你的心飘走了,我一定会因为吃醋而发狂。  
她轻笑起来,说,我才不会那么不专心。因为你是我的女人。说着,她吻上我的耳垂,温热的呼吸使我有轻微的震颤。我闭上双眼,和她一起倒在床上,任身体把爱的感觉宣泄到淋漓尽致。  
  躺在床上带着些微倦意随口聊天的时候,韶华说起拍广告时的一些事情给我听。那是我不熟悉的领域,但我多少可以通过她的描述感同身受。她在外是精明的角色,一个人带领着数十人的班组,每日从创意到细节都要打点周到。我多少感到有点骄傲,为她的能干自若。她的公司里都是些有个性的年轻大孩子,韶华和他们都玩得很好。我问韶华有没有男孩子对她另眼相看,韶华笑着说不知道。   
  我对男性的好感一向比较迟钝,她说,女孩子就不一样。  
  哦?那么有没有喜欢你的女孩子呢?我半开玩笑道。  
  有啊。韶华闲闲地说,这次拍广告的模特就很喜欢我。  
  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她把这件事说得如此平淡不屑,让人觉得简直有点恼怒。我于是问她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就是你常在电视广告上看到的那种类型啊。她答道,既然是香皂广告的模特,当然是皮肤白白长得异常干净的小女孩子,还在读大学,不过已经拍过两支广告,算是广告界的新秀吧。   
  这么说,这个新秀美女对你很有好感喽。我尽量装作毫不在意地说道。  
  韶华突然笑起来,搂过我,在我的额上响亮地吻一下。  
  你这个小东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心里弯弯曲曲地想什么吗?真是的,对我这么不放心。我和你开玩笑呢。那个广告女郎对我当然特别恭敬客气,因为我是她的衣食父母啊。至于她有没有工作以外的心计在里面,说真的,我没有注意也不感兴趣。你以为只要是美女我就得双眼发亮吗?  
  我暗自松一口气,撇撇嘴说,你就那么柳下惠?我自己倒是看到美女就双眼发亮呢。   
  我说过,你本来就是喜欢女孩子的。只是因为一直没有遇到激发你潜能的人罢了。韶华自然地说道。  
  我没有回答,侧着身靠在她怀里轻抚她耳后卷曲的碎发,这个熟悉的动作让我感到无比安定,如同整个世界都不复存在,只有我们平静地相互依靠。我近来也开始觉得韶华的这种说法并非不对,自从我在聊天室遇到了那个叫做晴朗的怪人。  
  晴朗是个非常聪明诡趣的人,而且似乎和我一样不用上班,连续五个下午不断跑题的聊天之后,我多少开始把此人视作不可或缺的存在,用于打发无聊以及倾诉心事。晴朗和聊天室里的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第一次聊天的时候,她就清楚地告诉我,她在精神上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也就是所谓的易性癖。而我在不久之后也对此深信不疑。
2007-6-1 1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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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最喜欢把人的心理根源掏出来反复琢磨不止,这多少带有职业因素,我后来得知,她是个心理学专业的硕研在读生。她对我作了一番分析之后下定义说,从你的家庭经历和其它一些事情来看,你具有很大程度的喜欢同性的因子。  
  我说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到了我爱的人并且和她在一起了。现在再来考虑自己是否是根本的lesbian,不等于是舍本逐末吗。  
  晴朗就此认真地思索片刻,她曾告诉我她还没有过喜欢上任何人的经历,可她清楚知道自己只能喜欢女性。这个没有恋爱实战经验的家伙最喜欢分析别人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多少掺杂了好奇的成分,而我和韶华的故事,也许只是成了她心理学和个人经验的范本也说不定。  
  素心,晴朗叫了一声我在聊天室的ID,打出一行字说,什么时候我们见一面吧。我觉得我们一定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答应了下来。那之后我就一直踌躇,不知道该怎么向韶华说起晴朗其人。不声不响地去见网友固然是比较容易,但我不想那样做。总的来说,我不想在任何事情上对韶华有所隐瞒,却还是不知不觉间堆积了若干心事,而这一切都起源于太多无从说起的情绪。归根结底,这都是因为我太过空闲的缘故。  

  韶华从无锡回来后,终于不再像前一阵子那么忙碌,我们也得以享受了一阵子恬静的家居生活。周末的时候,我们在宜家家居逛了半个下午,挑选了许多零碎的家居用品,以及一个相当惬意的红色长沙发,由此终于结束了只有一个单人沙发的时代。  
  这下可以两个人一起歪在沙发上看碟读书吃零食了,沙发在家里安置妥当后,韶华跳上去盘腿而坐,开心地对我说道。  
  两个猪样年华的女人。我笑道,下个周末你如果不加班,我们出去玩吧。  
  好啊。她像小孩子一样雀跃道,去哪里玩。  
  你决定好了,我想到景色优美空气清新的地方走走。在家里闷太久了。我说。  
  那好,到时候再考虑也来得及。韶华横躺下来,闭着双眼说,现在我只想在沙发的怀抱里小睡一会儿。  
  那你睡吧。我说着,把靠枕塞在她颈下,给她盖上薄被。韶华小寐的功夫,我到附近的超市去买菜。我打算炖酸菜鱼汤,于是买了鱼头,豆腐和酸菜,以及其它一些蔬菜,还有韶华最喜欢的脐橙。零零碎碎的东西把购物车填满了二分之一,站在等待收银的队伍里漫无目的地四顾时,我突然看见了齐越。  
  那确实是他。齐越的模样和记忆中并无太大出入,他推着一辆购物车站在不远处隔了四五排收银台的队列里,身旁站着一个身材窈窕的年轻女子。女子背对着我在和齐越低声交谈着什么,我看不到她的面容。齐越略低着头对她微笑,这个姿势是因为齐越毕竟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那女子只到他的肩。这景象和我们以前站得很近并交谈时的情形何其相似,而我目睹这一切,心中居然没有任何感受。  
  我知道那是齐越,是我长久深爱过的男人。但不知为何我没有产生常人在此情况下通常具备的情绪。我只是漠然看着他和他身边的女子。这一切与我何干呢?他不过是个多少英俊的小中年,算得上是这个城市的写字楼间偶尔让人眼前一亮的存在。此刻,他正和新任女友购买酒水食物,准备回家吃简单的一餐。这可以从他们的购物内容看出来,钢丝结构的车里堆着一些熟食,以及一瓶金酒和半打罐装汤力水。  
  也许是受齐越的影响,Gintonic至今仍然是我最钟爱的饮料。一份金酒兑五份汤力水,清凉微涩,是最适合夏天的解暑物。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再做了来喝,那是因为一个人喝老是有汤力水剩下来,放在冰箱里白白地跑了气。那时我在家只喝红酒。红酒相伴的独居日子过后,在今年夏天,我又买了材料在家做Gintonic。韶华也很喜欢这种酒,我们常在黄昏时分坐在地板上吃从街上买来的串烤,边喝着加了冰块的Gintonic。那是现在想来也无比快乐的时光。  
  说真的,现在已经是秋天了,不太适合继续喝Gintonic。注视齐越的时候,我的心头瞬间划过这样的想法,并且想到,再过一阵子就到了螃蟹美味的季节,我应该去觅一点醇厚的女儿红,和韶华一起吃蟹喝酒。这个念头让我有几分愉快。不一会儿,轮到我付帐。我不再看齐越,将物品从购物车里拿出来堆在传送带上。我心里有隐约的空空荡荡,长久以来充塞在内心的某些东西,在刚才的几分钟里烟消云散。我知道我终于可以和过去说再见,不知是否该为此庆幸。  
  拎着沉重的购物袋走出超市的时候,我再次发现自己买了太多的东西。重得要命。偏偏我每次都不吸取教训,看来我天生具有热爱购物的倾向,每次来超市都像囤积过冬的动物一样零零碎碎买一大堆东西。据说购物狂热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准确。  
  这个时候我不由得想,要是韶华在这里就好了。可她现在正在睡觉。我只好一咬牙提着购物袋往外走去,刚出超市门口,我意外地看到一个人站在我面前对我微笑。  
  是韶华。  
  我就知道你又会买好多东西,然后像小蚂蚁一样死命拿回家。她笑着叹气,说,真是的,一点也不懂得体谅自己。你就不能少买点吗?  
  可是我每次都醒悟太晚,我笑道,不过救兵不是来了吗?你简直是我的守护天使。  
  我本来就是你的守护天使。她白我一眼说道,随即伸手拿过最大的购物袋。  
  鱼汤如预想般美味。我们都吃到不能再吃,然后靠在沙发上只有消化的份儿。两个女孩子这样的状态,真的也只有彼此亲近的爱人间才会看到。  
  宝贝,你的手艺大有长进,不错不错。韶华说道。  
  整天在家做煮饭婆,没有长进才怪。我淡然说,对了,我今天碰巧看见齐越。在超市。  
  哦?韶华哼一声,把脸凑近我,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蛛丝马迹来。有何感想?她扬一下眉问。  
  问题就是没有什么感想。我苦笑一下,说,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善变的女人。我看见他,就只是看见而已,和看见小区看门的老伯差不多,就那么晃眼看看,一点感觉也没有。  
  韶华清脆地笑起来,在我的面颊轻吻一下。你也不用把他说得那么不堪,她边笑边说。  
  我只是讲明自己的感受而已。我仰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吁一口气,说,原来真的没有什么是不能过去的。  
  那是因为我们都活在现在,活在相爱的现在。韶华轻声说,我很高兴你告诉我这些,我其实一直怕你对那个人不能释怀。  
  那么你又能够对瑶释怀吗?我想这样问她。却终于没有说出口。从无锡回来的那天,韶华仿佛是不经意地地告诉我瑶已经结婚了。只有这么一句话而已,我仍然无从知道她内心的感受。  
2007-6-1 1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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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VOL.21

 十月的第二个周末,是我们计划中出游的日子。周六那天,韶华把她所有的行李搬回了我们一起居住的房子。之前我没有听她说起过这件事。周五晚上看影碟到很晚,所以第二天我到中午仍在床上迷糊着,却听见电话铃声不断作响。好容易睁开双眼,才发现韶华不在我的枕边。  
  我接起电话,意外地听到韶华明朗的声音。快下楼帮忙,小懒猪。她在电话那头笑道,听起来她在外面,有嘈杂的背景音滑过。  
  你很早起来的吗?我都没发现。我睡眼惺忪地说。  
  别问那么多了,你快点下来就是。她说完,干脆地挂断电话。  
  我对着天花板看了几秒钟,这才完全醒了过来,然后跳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把百叶窗的叶片调整到半开。阳光流泻进来,把房间照得一派灿烂,看起来明天会是适合出游的好天气。我套上一条长袖连衣裙,胡乱洗了把脸出门下楼,刚出楼道口,就看见提着一个大皮箱的韶华,身后还有几件看来份量不轻的行李。  
  你逃难啊?我走到她跟前问她。  
  是啊。逃到你这里来,打算长期避难。可以吗?韶华含笑答道。她站在楼道口的阳光里,身形被光线勾勒得分明,脸上带着一个清澈的笑容。在那一刻,我突然感到韶华的身影透出隐约的孤单和挺拔,站在我眼前的韶华似乎遗失了一直以来附着于她身上的某种难以言明的东西,以至于真的有点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也许这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但我仍然忍不住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她。  
  这里是我们的家,所以不要说你是来避难。我在她耳边说道。  
  韶华笑起来,轻轻解开我的手。当心别人看见,傻孩子。她低声说,你帮我看着剩下的行李,我一会儿下来拿。  
  我们分几次把韶华的行李搬上了楼。接着,韶华拆开行李堆在地板上,我帮着她放置到合适的位置。  
  总的来说,作为一个人的全部行李,这实在不算多。  
  就这些?我问韶华。  
  就这些。加上上一次带过来的,就是我的全部行头。韶华似乎是看穿我心思般轻笑一下,说,你放心好了,那边的房子,我已经退掉了。  
  我有些讪讪,说,我又没有问你房子的事。  
  你那点小想法,我还不知道?她叹一口气,说,宝贝,过来一下。  
  我走到坐在地板上的韶华跟前,也在地板上坐下。她拉过我,轻轻抵住我的额头。我感觉到她宁静的呼吸,还有沉稳的心跳,这是每次她对我谈起严肃话题时的姿势,固然有几分孩子气,但不知为何,这样亲密相依总能让我得以心平气和地听她说话,即便有时她所说的话并非十分容易让人接受。  
  你听我说,心,韶华缓缓说道,这些话我不会再说第二遍,因为如果你不相信我,说几遍也没有意义。  
  嗯。我应道。  
  我和瑶已经结束了。我现在爱的人是你。  
  我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她的耳廓。  
  我以前无论住在哪里都没有安定的感觉,所以我的行李一直很少,就像是为了随时准备搬出去。你知道吗?自从和你住在一起之后,我才真的有了家的感觉。  
  其实我也一样。我轻声说。  
  所以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吗?我知道你有时候会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不开心,可是我又不懂得该怎么安慰你。如果你再不开心,想想我今天对你说的这些话,想想我们这个家。  
  谢谢你这些话。我说。心里涌出奇妙的宁静,如同春天里躺在绿草地上,凝望蓝得让人一无所想的天空。前所未有的安宁和踏实。从初次邂逅韶华到至今,心情一直如同坐云霄飞车般起伏不定,而现在,我终于感觉到着陆的幸福。  
  不要说谢。她说着,揽住我的肩,我于是在她的怀抱里了,这是无比熟悉的亲近,心底的悸动却还是新鲜如昨。我们相拥许久,靠着彼此的肩闭着双眼,直到韶华的胃突如其来地发出轻微的咕噜声,我顿时笑了出来。  
  你饿了吧?我去下面条。我说着,站起身走进厨房。不一会儿,韶华跑来在我身后闲闲张望。  
  真香。她吸吸鼻子说。  
  水还没开呢,香什么。我嚓嚓有声地切着葱花说。  
2007-6-1 16: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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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香呀。她嬉皮笑脸地说,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去理东西吧。  
  她哦了一声,转身离开,又在厨房门口回过身来,靠在门框旁注视了我半响。  
  我没理她,继续专心地进行煮面条的准备工作。  
  明天想去哪里玩?我听见韶华问我。  
  你决定好了。我只要出去玩,就很开心。  
  那我们去杭州吧。这个季节的杭州很美。韶华立即说道。  
  我一怔,几乎切到手指,但还是漫不经心地应道,好啊,我也很久没有去杭州了。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我们乘列车抵达杭州。说起来上海距离杭州确实很近,仅仅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如果在市内遇到堵车,到远一点的区也要这么多时间。天气很好,秋天的风温柔拂面,穿着长袖不觉冷也不觉热,相当适合出门。  
  我并不是第一次来杭州,即便如此,出租车在西湖边停下时,我仍然忍不住为那片波光潋滟深吸一口气。我们下了车,在湖边慢慢散步,韶华的手拉着我的,我们几乎没有交谈,只是看水,看天,看岸边杨柳。心情变得轻松起来,像每一个旅途中的人一样,平日里背负的琐碎都被搁置脑后,顿觉无忧无虑。  
  想去哪里玩?两个人并肩坐在岸边的长椅上休息的时候,韶华问我。  
  我不想去玩什么景点,就在湖边走走好了。等太阳下山的时候,我们去坐船,好不好?  
  听你的。她靠在长椅上伸了个懒腰说,去吃饭吧,这附近有个不错的店。  
  我以为她会领我去吃醋鱼,结果韶华把我带到了一家叫做九百碗老汤面的面馆。我们点了面条,凉菜和甜酒。面汤是煲得很够味的老鸭汤,甜酒入口香而软。我们吃得十分惬意。  
  这家店真不错。我对韶华说,要是在上海有分店就好了。  
  你要是喜欢,下次我们再来杭州吃。她抿一口甜酒说。  
  虽然好吃,但我可不会为此特意坐火车过来。我笑起来说。  
  我倒是常做这种事。韶华淡然说,我以前常在周末下午来杭州,只是为了坐在湖心的一个茶亭里喝茶吃藕粉。那里相当幽静,景色很美,一会儿我带你去。  
  我点头,心里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她以前来这里,未必只是为了喝茶,而应该是为了某个和她一起喝茶的人吧。但是这样的想法未免过于小器了,我制止自己再想下去,端起杯子喝一口甜酒。  
  吃过午饭,我们乘公共汽车到一个叫做栖霞岭的地方去爬山。韶华似乎很熟悉这里,领着我走路乘车完全没有迟疑过前行的路线。和我以前在假日来玩时相比,周日的杭州游人要少得多,这多少正合我意,如果不论走到哪里都要面对举着小旗拿着扩音器的导游和一群叽叽喳喳的游客,那么实在是一件很煞风景的事。  
  栖霞岭似乎是个默默无名的所在。从居民区走进去一段路才能看到山路,顺着石阶往上爬的时候,除了我们以外只陆续经过七八个行人,看起来多半是杭州本地人。作为一座山,这个地方算不上特别灵秀突兀,石阶两旁,树木延伸开去,空气里弥漫着植物潮湿的气味,听得到鸟鸣。而对于我来说,这一切已经足够,足够让我感觉自己远离尘嚣,身在山野的怀抱。我们默默爬山,中途停了一会儿,看一个老人坐在路旁拉二胡。二胡拉得一般,不是常听到的《二泉映月》,而是《小河淌水》。老人算得上整洁,留着一撮上个世纪常见的山羊胡,穿着蓝色中山装,闭眼自顾挥弓不止。地上没有此等场合通常会摆放着的钱罐,看来不是行乞而只是自娱自乐的人。我和韶华对看一眼,携手离去。背后继续传来《小河淌水》的悠然曲调,那歌词我只记得一句。月亮出来亮汪汪。  
  我于是跟着隐约飘荡在空气中的二胡声轻唱,月亮出来亮汪汪。  
  韶华嗤嗤轻笑起来。  
  笑什么?我问。  
  没什么。她继续笑,说道,只是我听你唱了那么一嗓子,突然觉得,你如果把长发挽起来梳个髻,穿一件蓝印花布衣服,倒是很适合站在那个老伯身旁。  
  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她所形容的画面。那算什么?父女卖唱吗?我用力捏一下她在我手心的手指,说,你在胡说什么呀。我看上去很适合走江湖卖艺吗?  
  才不是。她笑道,我的意思是你很古典。这是赞美之词,懂不懂?  
  我对她各种突如其来的想法和歪理早已习惯了,当然不再理会。不一会儿,我们爬到了山顶。我这才明白韶华领我来这里的用意。
2007-6-1 1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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