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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到时候再约吧。我答道。
午休时间刚到,我接到韶华的电话。宝贝,她在电话里亲昵地叫道,想我吗?
我现在比较惦记的是我的午餐。我笑着说道,你在做什么呢?
在想你。
贫嘴。
真的,因为你,我一直心神不宁的,连工作也没法好好做。偏偏现在手头的工作又得及时交出去,不能来和你吃午饭。她委屈道。我几乎可以看到她如孩子般撇嘴的神情,只好反过来安慰她说,乖,我下班后来看你好不好?
好,她笑道,随即又变卦说,还是不要了,你一来,我的工作肯定完蛋。我只要能够听到你的声音就很满足了。等过两天做完这个单子,我们再见面,好吗?
我当然只有说好,想到几天不能见面,心里不是没有一点不情愿的。但是正如她所说,听到她的声音,亦是一种满足。知足是快乐之本,我对自己说。
周末的时候我终于等到韶华出现。她给我打了电话说来接我下班,这多少使得我在剩下的工作时间里无法集中注意力。下班时间一到我就关上电脑打卡出门,秘书女孩坐在前台开玩笑说,今天这么早走,有约会?我匆匆给她一个微笑,快步从楼梯下去。
韶华正站在上一次在我公司楼下等我时的位置。冬季正在退去,她穿了一件棕色的灯心绒西装,手插在衣兜里站着,清秀的侧影里不知怎的带有一丝淡的忧郁。我早已发现这一点,尽管她笑起来明媚动人,但不笑时眼睛里有着若干我读不懂的情绪。每当感觉到这样的情绪,我便装作若无其事。说到底,我又能怎么样呢?我曾对她倾诉我的过去,可这并不代表她就必须同样对我坦诚到底。我不是个喜欢提问的人,因为我早已懂得,对于爱人了解得太多,有时并非上策。
感觉到我走近,她转过脸来,对我微微一笑。我看着她两颊扬起弧形的酒涡,心里突然就满心欢喜。仅仅是看到她的笑容,原来就能让我如此幸福。我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衣兜里,她温热的手立即握住我的,我心里随之涌过一阵电流般的颤动。如果可能,我真想与她紧紧拥抱。可我知道自己无法这样做。和韶华并肩走在高大老建筑下的清静街道上时,我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有了短暂的疑虑。爱一个女人对我个人而言并没有道德上的违背,但是我们毕竟是活在世人的眼光之中。我有种预感,将来的路会很难走,不过,恋爱本来就是荆棘密布之路,与爱上有妇之夫相比,我现在所做的一切要容易面对得多。我如此胡乱安慰了自己一番,不免有些走神,以至于没有听清韶华对我说了些什么。
什么?我偏转脸问她。
想去哪里吃饭?她重复自己的话说。
我凝神看她片刻。你瘦了,我说,是不是因为工作太辛苦?
她笑,我问你话呢。再说了,瘦一点不好吗?
你想做骨感美人?不要不要,抱起来都是骨头,戳死人了。我笑道。
她在衣兜里用力捏了我一把,我不由得轻哼一声。
死丫头,她啐道,学我流氓啊?
也许我骨子里本来就有点流氓。我继续闲扯道。其实我很少和人这么嬉皮笑脸,但我实在是喜欢看韶华半嗔的妩媚神态。也许每个人性格里面,都有这样让自己都感到陌生的另一面吧。
我们在大街上相对而笑。然后我正色说,去喝汤吧,给你补一补。
结果我们就坐在汤嫂的店里喝汤了。店很小,底楼的一半在地下,二楼仅能容一个不高的男人站直身体,因为其实是一层楼硬生生拆成两个楼层。就这么两层加起来三十多个平方的小店,一楼放了三张小方桌,楼上是一张圆台面,运气好的时候,都要等半个小时才有位子。我在来的路上打过电话订位,另外因为现在时间还早,所以得以坐在靠窗的座位上透过地面上的半截窗户看外面路过的行人的腿。韶华坐在我对面对着菜谱看了半天,最后还是推给我来点。你熟这里,一定知道什么最好吃,就交给你了。她说道。
我点了一个炒苦瓜,一个虾,一个鸡汤。菜很快就上来了,放在红白格子桌布上,散发着家常的香味。汤嫂走到我们桌旁说,菜上齐了,你们慢慢吃。韶华拿起汤勺喝了一口汤,然后忍不住惊叹,真好喝。
这里的汤确实不错。我说,多喝点,汤里面有药材,对身体好。说着,我往她的碗里盛了小半碗汤。
她凝视我的眼睛片刻,没有说话,然后慢慢开始喝汤。汤的香气在空气里弥漫开来,温暖而又真实。还有爱情的气味,深入肺腑。
从汤嫂的店里出来时,我们都吃得相当之饱,于是决定走一走消化一下。
韶华说,那个女人很优雅。
我知道她指的是汤嫂。汤嫂本来不姓汤,只是因为她的店以汤著名,大家都叫她作汤嫂。她大约五十岁了,因为皮肤白皙且保养得好,看上去不过四十光景,总是梳着光洁的髻,穿中式的深色对襟上衣,说话也不像本埠女人那样声线高昂,总是轻声细语。我个人也一直觉得她代表了中年女子的好风范。这家店最初是齐越带我来的,他带我来时总是在下午三点钟,店里没有其他客人,我们得以享受他所钟爱的片刻宁静。齐越告诉过我,他的香港老板曾经追求过汤嫂,但结果被这个温婉后面隐藏着精明的女子不动声色地拒绝了。我当时还曾经略微惊诧过那位老板的好品位,懂得欣赏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人太少。齐越就不会懂,他当时评价说老板舍本逐末,重要的是汤嫂的饭菜而不是汤嫂本人。
当我把这些琐碎的事情讲给韶华听的时候,她一直含笑看着我。冷不丁地,她问我说,你还想他吗?
我立即反应过来,她指的是齐越。但我无故装傻。哪个他?我反问道。
呵,你还有几个他不成?她脸色有些不快地说,齐越。
当然有时候会想到,可是,不是想念。我一字一句道,毕竟他是我的过去。
哦。韶华哼了一声。
让我在每一个瞬间想念的人,是你。我说。说的时候觉得这样太文艺腔了,但我知道自己是真诚的。真话不肉麻。
这时我们正站在路口等红灯。她凝视我片刻,低声说,我知道,宝贝,我知道。我也常常想你,每时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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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 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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