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搂主好,有个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今天突然收到税务局发给我的信,是两张关于2008年和2009年 (IMPOT SUR REVENUS DE L ANNEE 2008 ET 2009)两年的所得税税单,这两年的税单我之前早就已经收到并付清了。
但我看到税务局修改了税单的金额,之前我申报的这两年寄到国内父母的赡养费PENSION ALIMENTAIRE POUR PARENTS A L ETRANGER 被减少了(我当年申报的赡养费已经被税务局接受了,而且他们要求我justifier état de besoin 的时候所有的材料都上交给了他们并得到了税务局接受), 他们现在任何理由都不给, 并提高我前两年的已经结清了所得税是怎么一回事?我应该准备那些材料并如何和他们理论呢?法国的délai de prescription pour l'IR 不是3年吗?那2008年的税单怎么还会被修改?
另外,因为我现在正在申请法籍,材料已经递上去2个多月了,因为2008,2009年的税被税务局现在这么一改,那么和我之前交上去的完税清单 bordereau de situation fiscale p 237就会不符合了,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法籍申请?prefecture在审核我法籍材料的过程中会和税务局核对我的税务信息吗?被搞得一头雾水,多谢搂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