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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人道啥的不说
政策就是政策。违反政策违反法律的超生就是在犯法。咱俗称犯罪。
当然我也觉得那罪不至死。但罚款或者大家讨论的时候说她那是犯罪还是没错的。
在中国宏观政策没改变的前提下。那就是犯罪了。而且 ...
魍魉姬 发表于 2009-6-19 16:43 
前面的帖子你没看吧?怎么你还在说违法就是犯罪,孕妇的死是意外呢?
我今天上午还回了个贴说违法不等于犯罪呢,我还研究了好一阵子才回的这个贴。
过失杀人也是杀人,孕妇的死亡是由于这次引产而造成的这没错吧?前面有人说孕妇如果顺产结果也可能是大出血而死,可是这不是事实而是假设,事实是孕妇在被强行引产后死亡。
再来说意外,转一段来自网络的话:“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意外事件。
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有的来自于自然界,有的来自于他人的行为或本人的生理障碍。”
孕妇死了,引产是导致她死亡的直接或间接原因,这里的引产是强行引产,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是故意以及执法人员的过失。
如果是自然生产,虽然经过医护人员的尽力抢救产妇最终仍死亡的,这叫意外。但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这个事件不属于意外事件这个范畴,因为它完全不是由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它是可以避免的。 |
2009-6-19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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