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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icilyxy

超生有罪吗? 请版主关闭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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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好啦,消消气吧。这个话题我看也差不多了,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还是想想晚上吃点什么吧。
小朱姐姐 发表于 2009-6-19 16:33
嗯,昨天买的鲜贝珠和鱿鱼
我想做这个
就是鲜贝珠还不知道怎么做
2009-6-19 1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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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也要修炼啊,我现在说话经常胡子眉毛一把抓。

落实到笔头那就更乱了。
feifeizhang 发表于 2009-6-19 16:27


我觉得写的最清楚的时候还是高考前夕

多少片作文练出来的呀


可见老祖宗的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是有道理的呀
2009-6-19 1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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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多余的话我不想说了,版主自己看着办吧。
2009-6-19 15: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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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第二,什么叫“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如果说超生婴儿“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那么非超生婴儿也一样“侵占了社会公共资源”;如果说超生婴儿“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难道超生婴儿所使用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社会免费提供的吗?他们吃的、穿的、用的东西不是父母花钱买的吗?如果硬要说超生婴儿“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那么外国旅游者及其他外国在华人员也“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要不要对外国在华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wyqshh2007 发表于 2009-6-19 16:25

正因为不是免费的 才更应该对孩子负责
那些超生的人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如本帖中的“受害者”) 能给孩子什么样的生活?
生了孩子对孩子不负责 本身 对孩子就是一种犯罪
2009-6-19 15: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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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嗯,昨天买的鲜贝珠和鱿鱼
我想做这个
就是鲜贝珠还不知道怎么做
葵花开 发表于 2009-6-19 16:34


吃海鲜哦,幸福幸福。鱿鱼茄汁滴我觉得很好吃。
2009-6-19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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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能只平行的看一代人么?
如果没有上一代和上上代的超生
换句话就是如果从 我们的爷爷奶奶生孩子的时候就只按照这个平均2,1来生
中国会有现在的人口状况么? ...
kaiyangg 发表于 2009-6-19 16:33


恩,看问题要横向也要纵向少了哪个都不行

这是我们历史老师要我们回答问题的时候要注意的


话说我最狠这样的题目

比如请比较中国xx时期两次南北大迁移的意义

于是就开始列表格,12345
2009-6-19 1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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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没出嫁的时候,正理都在我爸爸那里

出嫁后,歪理都是瓜爹哪里

我苦啊,比黄连还苦
午夜飞翔 发表于 2009-6-19 16:18

摸摸
一定会有翻身之日的
想开点
2009-6-19 1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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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第三,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并不是平均分配给每个人的,一个富人占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比一个穷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如果说因为“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么这个“社会抚养费”应该向富人征收才对,但现在很多的“社会抚养费”是向穷人征收的。公款吃喝和公车消费不知侵占了多少“社会公共资源”,但从来没听说过向公款吃喝和公车消费征收“社会抚养费”!wyqshh2007 发表于 2009-6-19 16:25

正因为不是平均分配
人才更应该正视自己 正视自己能给孩子的生活
富人的钱不是老天掉下来的 看人家口袋的时候 也要看人家的汗水
2009-6-19 15: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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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第四,人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是创造者,而且通常来说,人的一生中创造的价值大于他消费的价值,也就是说,人的价值是正数而不是负数。“超生婴儿”长大后,也一样为国家、为社会贡献税收。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出生婴儿都有补贴;而“社会抚养费”却把婴儿的奶粉钱也要抢走!对超生者进行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这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这是中国的一大发明!wyqshh2007 发表于 2009-6-19 16:25

不要说长大后
先来说说要怎么长大
2009-6-19 15: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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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中国的很多事情不能用法律来衡量的,很多事情合情不合法,很多事情又合法不合情。
2009-6-19 15: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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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多余的话我不想说了,版主自己看着办吧。
vague 发表于 2009-6-19 16:36


美女,我说句话吧,你不喜欢就忽略好了

葵花纵然骂你不对

但是你话里软暴力也不少

有时候辩论了就会这样,不是只这一次了,

大家就算一个平手,算鸟


(软暴力是这两天从法国电视台里才学到的,呵呵)
2009-6-19 15: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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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讨论问题就就事论事讨论问题,火气都别大,天热吧。
2009-6-19 15: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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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是啊,其实这计划生育有点父债子还的意思了,老一辈人放开了生,现在问题出来了,遭罪的是后边的人

所以呀,现在也别抱怨什么了,多做点事,为后辈人铺铺路积点德吧
2009-6-19 15: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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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摸摸
一定会有翻身之日的
想开点
ma_en_ma_en 发表于 2009-6-19 16:39


我现在经常和冬瓜讲道理

哼哼
2009-6-19 15: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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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撇开人道啥的不说
政策就是政策。违反政策违反法律的超生就是在犯法。咱俗称犯罪。
当然我也觉得那罪不至死。但罚款或者大家讨论的时候说她那是犯罪还是没错的。
在中国宏观政策没改变的前提下。那就是犯罪了。而且,宣传那么广(法国人都知道了)
明显就是知法犯法。
哪天因为人口负增长严重了,国家条款改了那另说哈。。。
普通人还是遵纪守法的。而且,咱看看中国那多的人。。。我就觉得计划生育是有必要的。
如果一定要说LZ举例错在哪,恐怕是执法的人过分了点。
但也是那孕妇犯法再先。人家也没想要她命。就是不想多个小生命而已。。。
孕妇死应该是意外(大出血死的么,顺产也会有这个可能性的)
2009-6-19 15: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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