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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凯风自南

关注“三菱男”杭州撞人事件[18日-疑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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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nc就是招人烦!

赶紧去治啊。。。。

请勿跨版举报!
假正经 发表于 2009-5-14 23:27


假正经  

签名改成  今夜太冷 不宜跨版举报 就更有味了

呵呵
2009-5-14 2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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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从善如流,不做nc!
2009-5-14 22: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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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专家鉴定的取值范围也太大了些吧,看来巴黎环城以后可以挂限速80到100的牌子了,反正也差不多的。
2009-5-14 2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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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CTV《新闻1+1》2009年5月14日播出《生活不是电子游戏!》,以下为完成台本:
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EzOTQ5OTY=.html


  一辆改装跑车,一次闹事狂飙,让一个25岁的生命戛然而止。网民人肉搜索肇事者,市长亲自下批示,各地专家云集杭州,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何演变成一场公共事件。当公共道路成为飙车赛道,当明令禁止的改装车辆畅行无阻,当越来越多的“富二代”个性过度张扬,这看似简单的飙车事件中揭示了怎样的社会顽疾?法律之外又暴露出哪些社会功能的缺失?《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就在几天前,一名25岁的杭州市民被一辆超速行走的汽车给撞死了,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在几天之后,这场交通事故却演变成为一起有影响力的社会事件。岩松怎么看这种变化?
  白岩松(新闻观察员):
  表面上看被大家迅速地解读为是富家子弟和平民学子的碰撞,其实真正的碰撞是这样的行为和法律之间的碰撞,如果法律对这样的行为量刑过轻的话,这样的悲剧恐怕不是最后一次。
  主持人:
  我们先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这起交通事故中的一些不普通之处。
  (播放短片)
  解说:
  5月10日上午9点,杭州殡仪馆,上千位杭州市民自发前来为一名素不相识的年轻人送行,在大堂的遗照上,他依然眯着眼,微笑地看着大家,就像他的绰号“眯眯”,可是,他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微笑了。
  5月7日晚8点05分,杭州文二西路,25岁的谭卓走在斑马线上,一辆红色的三菱跑车飞驰而来,瞬间,他的身体飞向空中,生命戛然而止。
  杭州市民:
  飞40米,能飞得像二层楼那么高了。
  保安:
  看到了三辆红色的跑车,那时候只是看到一个白色的物体滚动。
  解说:
  保安所说的那个白色物体就是被撞倒的谭卓,1984年出生于湖南的谭卓是家中独子,父母都是下岗工人。2002年谭卓考入浙江大学通信专业,在班里担任班长,并在学生会任职。2006年进入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工作。据谭卓的同事介绍,事发时,谭卓正看完单位组织观看的电影《南京!南京!》,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不测。
  而这起事故的肇事者胡斌是杭州师范学院体育系的大二学生,20岁,曾获得过杭州首届卡丁车大赛冠军。这个时候,这还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然而随着事态的发展,一场车祸演变成了一起具有全国影响的公共事件。根据目击者的描述,事故发生时,肇事的红色三菱跑车正与一辆法拉力和一辆保时捷飙车。事发后,胡斌的同伴提出,找路子摆平此事。随后有一名黑衣女子赶到事发现场后,打了40分钟电话,尤其是与胡斌一起飙车的同伴在事后叼着烟、若无其事的照片被媒体刊发后,深深地刺激了很多公众的神经。然而,第二天下午,也就是5月8日,杭州市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不但没有解答公众的疑问,反而进一步加剧了公众的质疑。
  杭州警察:
  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
  解说:
  70码的车速,怎么能导致被抛出两层楼高,四五十米远?由于警方的调查结果与众多现场目击者的描述相差甚远,很多市民表达了极大不满。而专业赛车手、青年作家韩寒也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车辆撞倒人以后,过了五十多米才停住,假设他当时全力刹车,速度应该是在每小时120公里左右。”5月9日,浙江卫视播放了一段监控录像,三名跑车高速飞奔的镜头展现在大众面前,而就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声称,现场没有监控录像。
  在公众质疑的压力声中,5月13日,杭州警方表示,他们已委托浙江蓝剑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进行鉴定,该司法鉴定机构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了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在昨天浙江卫视的新闻报道中,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速度鉴定问题,专家们都表示目前不便回答。在记者的追问下,一位专家说,肯定不是70码,但到底是多少,专家没有透露。
  这张青春的脸是谭卓留给我们的最后画面。5月10日,在谭卓的追悼会上,谭卓的叔叔说,杭州是谭卓最喜欢的城市,本来他希望自己在这里读书,在这里工作,在这里成家。
  主持人:
  我们来连线浙江卫视新闻中心记者高晨妍来了解事情最新的进展。高晨妍,你好。
  高晨妍(浙江卫视新闻中心记者):
  主持人,你好。
  主持人:
  就关于肇事车辆在当时的时速是多少这个问题,专家组有没有给出一个最后的答案?
  高晨妍:
  今天傍晚的时候,杭州市公安局已经向媒体公开了这辆肇事车当时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是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的范围之内。
  主持人:
  这个速度,我们看您刚才说是80.4到101.2公里,有零有整的,但是到底是多少,却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
  高晨妍:
  是这样的,我在采访的过程中,因为采访到了相关一名鉴定的专家,他告诉我是这样的,按照目前我们中国对交通事故的一些肇事车辆的鉴定的程序是这样的,为什么呢?因为首先,车子当时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再进行完全的还原了。所以在鉴定的过程中,他是按照怎样一个程序与规则来做的,是按照当地的公安部门、交警部门给这些专家提供的监控录像,以及这辆肇事车辆撞击的痕迹和这辆车子本身是否存在的一些问题,方方面面的这些统计出来了一些数据和事故的现场来进行鉴定。所以说在这一个结果当中,84.1公里到101.2公里的范围是属于非常标准的,有这样一个差距的,这是非常公正与科学的一个标准。
  主持人:
  高晨妍,你是经常报道这方面的新闻,据你的了解,像测定时速这样一个事情,要请七位专家,而且是跨省去请,请的方面有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像这种测速以前有没有过?
  高晨妍:
  据我了解,好像还没有发生过,为什么之所以这件事故发生以后会引起这么重的关注,包括我们当地公安机关都非常重视,为什么呢?可能大家也都再说,受害人也是身份比较特殊,因为他是浙江大学的一名高材生,刚刚毕业不久,又在工作,另外肇事司机也是一名大学生。所以在媒体报道以后,大家都是非常地关注,那么在这个前提下,也是为了能够让大众非常清楚地了解到,这起事故最终是怎么发生的,车速到底是多少,也是为了让民众非常公平公正地让大家清清楚楚地了解到,这个事故谁到底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所以说大家都是非常地重视,媒体也在关注,公众也在关注,包括这些职能部门也是非常地重视,所以才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做。
  主持人:
  好,谢谢高晨妍。
  岩松,我在听高晨妍报道的时候,包括看前面短片,我对专家组说到目前为止,我不方便对外透露,刚才高晨妍告诉我们是81.4到101.2公里,你怎么看这种专家组多少有些迟疑甚至支吾的一种表示?
  白岩松:
  因为它好几个人一起弄,作为个体来说,可能单独去发表,都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大家最后形成一个共同的意见,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有两个比较关键,第一是速度很重要,为什么大家会格外地关注它到底是多少速度,5月8日警察公布的速度是每小时70公里,这条路的限速是50公里,也就是说它没有超过50%,你要知道在交通法规上,如果超速超过50%的话,明显是变得更加恶劣,还要吊销执照等等,性质就会变了。为什么说速度很重要,速度决定了性质。今天傍晚的时候专家组拿出这样的一个意见,84.1到101.2公里这样一个大致区间,无论如何它的超速程度都远远超过50%,所以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飙车行为。所以速度很重要。
  第二个问题比较关键的是,为什么要组织,刚才你也在问记者,甚至七个专家等等,跨省的来,因为这个事情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交通事故,你一开始就说了,已经演变为一个社会事件,大家的情绪变得非常不稳定,对这个事情解读有各种各样的角度,因此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给出一个比较公正的答案,这种情绪很难真正的平息下来。
  主持人:
  但是我们看一个时间点,这场事故是5月7日发生的,但是专家组请来是5月13日,给出按计划应该是今天,也就是5月14日才给出,一周的时间过去了,难道测速这么重要的问题要拖这么久吗?
  白岩松:
  对,这的确是需要,因为寻找到目击证人等等很多方面,但是在这个事情过程中,我们真正要去质疑,包括要怀疑,甚至批评的话,杭州的警方起码从交警的这个角度有几个明显的错误。集中起来就是该快的时候慢,该慢的时候快,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样一个需要有公众的出来一个结果的东西,它在7号出来这个东西,8号就敢对外说每小时70公里,这是常识。
主持人:
  但是警方说是援引了当事人、肇事者的说法。
  白岩松:
  但是当警方公布的信息的时候,大家会不管你的来源是什么,会解读成警方认可了这样一个数据,你是对着公众在公布的,所以这个事情一下子反而激化了情绪,70公里?70公里用开三菱跑车?那么70公里?不会吧,你这是在说谎话,各种情绪就被激化出来。所以该慢的时候快了,而该快的又有慢的地方。比如到了11号的时候,这是对的,11号的时候他改口了,我们要综合分析来决定最后车速是多少,被迫要请专家等等,我觉得这是完全被动的一种行为,什么是该快的反而慢了呢?到11号的时候依然说对这个车是否改装过,我们还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但是应该有外观改装和技术改装,在我看来对于一个汽车是否改装了,在出了这么大交通事故之后,7号出完事故之后应该是最快的速度得出结论,这个汽车到底改装了没有,改装了之后又有没有在警方的监控和了解的情况下,所以我觉得错误很多,尤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错误,就是非常被动,当社会的质疑已经非常非常大的时候,这个时候到11号的时候,警方还拍胸脯说,我们一定要公正执法等等。任何一个面对公众的情绪,一旦你的速度是慢的话,效果就不一定能起得很好。
  主持人:
  速度是公众质疑的一个焦点,还有一个焦点就是肇事者当天晚上撞死人之后又回家了,很多人就认为这里面是不是警方和当事人的父母之间有什么联系?
  白岩松:
  其实当我们打了几个电话就获取了之所以这样做的法律理由之后,我很惊讶的是,为什么警方面对这样的一种社会公众的质疑,它应该了解到,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解答,让大家的想象力继续在无限的空间里面去伸展,是不是钱的交易,是不是权的交易,其实这样的大事情出来了是很难的,因为我们今天接连打了几个电话,向法律专家咨询,那就是交通事故一旦出现之后,查完了之后是可以放,哪怕他是肇事者,哪怕出了人命,也是可以回家的,来决定让他不回家该是司法系统。性质是不同的,所以这个不是问题最糟糕的地方,大家当然可以去质疑说,你的QQ空间还在改等等,那么这样一个法律的程序为什么我们被质疑的一方不尽早向公众说明呢?因为任何处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是可以在了解相关情绪、备案等等之后是可以让它回家的,但是接下来不让他回家,拘捕等等那是要司法系统的启动,它两者之间是需要衔接的。
  主持人:
  警方没有及时地为自己说明为什么这个人撞死人之后他可以回家,对警方来说,它应该说明,那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媒体没有关注这个事情,因为你我在看这个事情的时候,马上就问,为什么这个人可以回家,媒体为什么不在这个方面进行采访和解读。
  白岩松:
  媒体也在关注这个事情,我注意到最早的时候,大家就已经开始,当然也包括网友的反向刺激,网友已经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缺乏一个清晰的解答,我觉得在这里,媒体也在顾及大家的情绪,比如一开始,媒体用一种很对立的标题,叫“富家子弟撞死平民的学子”。其实大家可能第一时间都以为他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其实他毕业将近三年了,他是2006年工作的,现在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无形中这样一种富家子弟,豪华车、法拉力、抽烟、嬉皮笑脸,等等这样一个,不当事,甚至可以回家了,演化成富家子弟极糟糕的一面,所以我觉得也是在考虑公众的情绪或者说有某种压力等等,或者说是这种质疑声不够大,但是我觉得在网络上去看的话,这种质疑声是很大,甚至我觉得应该有一种主动的行为,我们有关部门面对这种社会的公众情绪,错得太值得批评了,太该批评了,如果你尽早地回应的话,这一个法律方面的解读,是可以很清晰地告诉大家的。
  主持人:
  越晚越被动。
  白岩松:
  当然。
  主持人:
  你看肇事者这个小伙子,他这不是第一次飙车,以前就有飙车的经历,你刚才也提到了,如果飙车的速度超出正常行驶的50%,就可以吊销驾驶执照。为什么他还能继续开?
  白岩松:
  我今天在看的过程中累积了自己一大堆的惊讶,的确留下了很多让我们去联想的空间,当然,比如去年的12月1日“杭州在线”就登了一条新闻,就是针对在玩漂移,杭州的交警表态,见着一辆抓一辆,说明这个事情不是现在才有的,之前类似飙车、漂移等等已经很多了。我们有没有出过一个防范的措施,还是仅仅就口上说了一个见着一辆抓一辆,你下班了没见着,伤害了别人呢?这是一个问题,还有,恰恰在那个报道里面,偏偏就说到了这个车的车号,三菱跑车,也就是说它就是头一天晚上,去年11月30日,我在收集相关的信息的时候,他就是当时玩漂移的一个人,也就是说,他是有前科的。
  这个事情出来之后,网友继续搜索,查他的肇事的经历,别的咱先不说,其中一个非常严重的,就是在那次漂移完了之后,还不到一个礼拜,12月7日,他从高速路上回杭州的路段时速达到了210公里每小时,这是网上查的,而那条路的限速是120公里,也就是说他远远超过了50%这样一个限速,要吊销执照,请问吊销他的执照了吗?大家可以解读说,最后是年检的时候等等,但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城市中,对有多次有这种威胁其他公共安全案底的密切的人应该有密切的监控,为什么能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最后以人命收场呢?
  主持人:
  今天我们演播室关注的是发生在杭州的5月7日的交通事故,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主持人:
  这些年来,飙车和飙车族已经越来越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反感,其实人们不仅反感这种行为,更反感这个群体,我们来看一个相关的短片。
  (播放短片)
  解说:
  近年来,电影《头文字D》里的飙车场景已经从银幕走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国内一些大城市不断出现非法飙车行为,北京甚至上演过二环“13郎”现象,也就是用13分钟飙完北京二环路。在上海,一些高价道路由于路况较好,也成为飙车主要场所。昨天的《浙江日报》说,飙车在杭州已经是一个公害,而与飙车联系在一起的,往往是一些衣食无忧的年轻子弟,二环“13郎”是一群年轻人,杭州案中的胡斌也仅仅20岁,在媒体笔下,胡斌的形象是身穿POLO衫,喜欢飙车,开着跑车上学,个性张扬,喜欢炫耀。巧合的是,就在胡斌交通肇事的前两天,有消息报道,去年5月5日,6名中国人在瑞士高速公路飞车被警方拦截,一年后,当地法院判定六人犯有严重过失罪,虽然法院没有对外界透露这几个人的身份,但有消息称,这两辆高级跑车的驾驶者应该是中国的富家子弟,而与飙车相伴随的还有就是一些年轻人不顾法规,私自将车改装,从二环“13郎”到胡斌都追求改装车的速度。不久前在四川成都,一名富家子弟酒后开悍马,连撞5车,造成一死5伤后逃逸,事实上,之前已有媒体揭露过成都地下飙车族不惜花几万甚至几十万改装车。
  正是在很多起飙车肇事的背景下,当杭州的事件发生后,公众关注的目光就不由得越过事件本身的细节,落到了肇事者的身份背景上,而胡斌的父亲是当地一个企业的负责人,胡斌的家境也确实相当优越,于是,当“富家子弟”、“飙车”、“撞死人”,这几个关键词放在一起时,就产生了微妙的效果,这起交通肇事再次撞击了公众的脆弱神经,不由得演变成为了一起对富家子弟情绪宣泄的公众事件。而这起交通肇事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应该还不仅仅限于如此。
  主持人:
  开车撞死了人,接下来人们就关注该怎么给这个小伙子定罪,是涉嫌交通事故罪,还是再用一种新的,叫做危害公众安全罪,这可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罪。
  白岩松:
  没错,就像节目一开始说的,如果法律对他的界定太过轻的话,可能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其实你说完这个话我也在想,飙车不是人们都反感,在哪儿飙车很重要,世界上最热门的运动F1就是飙车,但那是在一个特殊的赛道里面,我们看韩寒这个事情发生之后专门写了一个博客,我觉得他里面一段话挺好的,他说,“一般来说,开快车分五种,一个是赛道,一个是空地,一个是山路,一个是环线,一个是闹事街道,除了第一二个是比较健康的以外,后三者的受鄙视程度和业余程度是递增的,尤其是最后一个。山路往往是单车事故,环线往往是多车事故,但街上就是人车事故了,但往往我们国内的汽车爱好者比较喜欢在街上开快车,因此街上人多,人多看的人也多。这是最该谴责的。”也就是说,我们很多的年轻人是在电子游戏中、在虚拟世界里,在《头文字D》在赛车的电子游戏当中已经很难分清哪个是虚拟世界,哪个是现实生活了,把它虚拟世界里的爱好甚至是嗜好,再加上富裕起来之后,家里提供的这样一种可能,就走上街道当中寻求刺激,这是最糟糕的东西,所以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我倒觉得重因不仅仅是放在一个富家子弟,因为今天的穷孩子经过自己的努力,明天也可能富起来,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做相关的配套,明天富起来的今天的穷孩子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去给别人制造危害。所以这个事情已经有这样几个案例了,到底该算是交通事故还是交通肇事罪,最多判三年,还是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的刑是判死刑了,该真正去解读,还是故意杀人,当然,这是网上也有人说,这种事情不是交通事故,应该是故意杀人,所以的确现在给司法界提出一个挑战。
  主持人:
  这件事怎么判,因为以前也有这样的例子,可不可以援引以前的,但是我们这个法系不允许恐怕。
  白岩松:
  对,但是你起码可以做一个横向的借鉴,因为这样的事情倒退二十年不会发生,自行车飙车不会制造这么严重的事故,但是这些年就会,因为变成了汽车,中国今年的第一季度的汽车销量已经超过美国,那么在未来随着快富起来,汽车拥有量会越来越大,我们也曾经见过一个电视节目,在一个农村里的孩子也用家里,像小卡车小面的一样的东西在玩漂移吗?你看,即使穷孩子,当他家里有了这种可能的时候,他也喜欢,这是年轻人骨子里会有的一种东西,这时候法律要跟上。
  我们讲两个例子,2008年8月6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认定酒后飙车的单向伟、王子、王琳三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年至3年,当时还没有制造出人命,但是最后判了一到三年,但是已经有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有说服力的一个案例在今年4月26日,在成都,刚才我们片子里有,一个富家子弟酒后开悍马,无牌照,造成了连环撞,死了一人,伤了五个,他又交通逃逸,最后以什么罪名起诉他呢?是交通肇事罪,但是被司法机关给驳回,最后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他,就说明认定了,你知不知道超速,而且已经不叫超速了,在普通的街道上用这种行为,你骨子里就在以一种疯狂的危险方式注定会给别人制造危害,只要开车就知道超速是糟糕的。
  主持人:
  法律是去治这种行为,有没有一种方法疏通这种行为,因为青年人有这种激情,怎么把它给宣泄出来?
  白岩松:
  对,我觉得这也是今天的中国要考虑的事情,还是那个话题,二十年前不用考虑,因为你找不到地就能骑自行车,飙自行车,但是一方面法律要尽早界定,我认为这个事件,发生在杭州这个事件,如果最后不能以司法界以法律的方式对这种方式有所界定,作为结束的话,不管你怎么去制造所谓的“富二代”、富人、贫民子弟等等的情绪,都不会产生最后的、最好的,最期待的结果,必须用法律作为结束,但另一方面像美国迈阿密警方每个月有一天封闭了道路,可以让飙车的人跟他一起飙……
2009-5-15 0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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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杭州市公安局 就“5.7”交通肇事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一、“5.7”交通肇事案侦办情况

。。5月7日20时08分许,肇事者胡斌(男,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学生)驾驶小型轿车(车牌号为浙A608Z0)与孔伟伟、袁小波分别驾车到西城广场看电影。在途经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区路段时,胡斌驾驶的车辆撞上由南向北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男,25岁,户籍所在地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创业路1号9幢-2,杭州依赛通讯公司员工),造成谭卓死亡。事故发生后,我局交警部门迅速开展了现场勘验等调查取证工作,很快查明:肇事者胡斌在交通事故中,有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在驶经人行横道时未对行人采取停车或减速让行的措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5月8日,我局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根据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胡斌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限速50 公里/小时标志的路段时超速行驶,行驶中未注意行人动态,且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第1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作出了“5.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斌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谭卓无责任。

。。根据连日来侦查工作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获取的有关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6条之规定,我局于5月15日对犯罪嫌疑人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二、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是关于70码的问题。 在事故调查的初始阶段,交警部门在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对由此造成的误解,我们表示歉意。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行驶的实际车速应当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二是关于胡斌是否“飙车”的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获取的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视频资料和鉴定结论,在本起交通肇事案中,胡斌有严重违法超速行驶的行为。 对城市道路发生的飙车、非法改装车上路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始终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是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胡斌不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逮捕的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胡斌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于今日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最终,胡斌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四是关于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中能否做到依法公正的问题。 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理。至今,我们没有发现有办人情案、办关系案或其他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情况举报。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2009-5-15 0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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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们多么的卑微和可怜啊 , 就已经完全不相信中国的法律能给中国人一个公道了,有谁相信这件事最后能够公平的判决呢, 判3年, 原来3年就等同一条25年的人命
2009-5-15 08: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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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能够炒得这么火热。
不是网络暴民问题,不是仇富问题,也不是公民良知问题.....

其实是 中国司法公正的公信力几乎为零的问题!!!!
2009-5-15 10: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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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流氓撞死路人,
本来不算大事
错就错他有钱有权。

中国群众拼命被煽动去仇富仇富
JIMhaha 发表于 2009-5-10 14:55


从你说话的态度感觉你和此流氓一样漠视生命,所以才不明白大家愤怒是因为这样对生命无所谓的漠视态度
2009-5-1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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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先不要这么激动,激动也帮不上什么忙,先等到最后看结果吧~~
2009-5-15 1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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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仇富也是有的,但寒心的是后面司法部门的张口说白话啊,那时速才6,70码??只会加剧矛盾
2009-5-15 1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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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不是一个人撞死人的问题 是好几个富家子弟在公路上当formule one赛道的问题
galois 发表于 2009-5-11 12:13


看他以前的记录,那群人撞死或撞伤人是迟早的事情。。
2009-5-15 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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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CTV已经给三菱男定性了,王小丫和两个嘉宾的讨论中提到不仅仅是交通肇事,而且是危害公共安全。
提到了有关部门的渎职。
上面的板子要打下来了,下面护短的人估计都得遭殃。
[大杂烩]» 昨天看了cctv2关于杭州飙车事件的节目的分析 【热门】
http://dzh.mop.com/topic/readSub_9635148_0_0.html
2009-5-15 1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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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杭州飙车案死者家属暂时放弃申请重新鉴定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5月16日电 (记者袁爽) 杭州“5.7”交通肇事案发生后,公安机关聘请专家组对该案相关情况进行鉴定,并于13日晚将鉴定结果告知事故双方当事人。今日是双方当事人决定是否重新申请鉴定的最后期限。据了解,肇事者胡斌父母对该鉴定结果表示无异议,而死者谭卓的家人也因三点原因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5月7日晚8时许, “富家子”胡某驾驶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惨案发生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判定该交通肇事案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等问题,公安机关聘请专家组对相关情况进行鉴定,并于13日晚将鉴定报告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据鉴结论显示,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 km/h—101.2 km/h范围之内,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目前,谭卓父母已委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勇强为代理律师。 “对速度的鉴定结论,谭卓父母基本没有异议,对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捕胡斌,我们之前也做了研究。”今天,魏勇强告诉记者,基于“尊重专家意见”、“杭州市政府对该事积极的处理态度”以及“在一定条件下今后仍可重新申请鉴定”三方面考虑,谭卓家属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另外,对鉴定结论,胡斌方面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完)
2009-5-16 21: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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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凯风自南 于 2009-5-16 22:48 编辑

到此事情应该暂时会告一段落,公众的关注度会慢慢降低,进入漫长的案件审理程序了。

依目前来看,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比较大。
2009-5-16 2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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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CTV已经给三菱男定性了,王小丫和两个嘉宾的讨论中提到不仅仅是交通肇事,而且是危害公共安全。
提到了有关部门的渎职。
上面的板子要打下来了,下面护短的人估计都得遭殃。
[大杂烩]» 昨天看了cctv2关于杭州飙车 ...
vincentwanqin 发表于 2009-5-15 12:19

如果被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那胡斌的几个同行也逃不了的,牵连就大了,如果公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诉讼的话,显然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和物力,所以基本上不大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诉讼,危害公共安全的说法只能暂时存在于法理论证当中,最终肯定是交通肇事罪,这样的结果才比较和谐。
2009-5-17 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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