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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凯风自南

关注“三菱男”杭州撞人事件[18日-疑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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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们在帮钟馗打鬼,楼主在帮鬼打钟馗,倾向性还看不出来吗?
2009-5-11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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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们在帮钟馗打鬼,楼主在帮鬼打钟馗,倾向性还看不出来吗?
天绘自然 发表于 2009-5-11 10:05


说句实话,你搬弄是非的水平最近是越来越低了~
2009-5-11 09: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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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随着搜索引擎数据库的更新,出现大量新的结果也是正常的。而且文章被不断转载,也会有“O”出现。

至于字体,只要是经过一定处理,是根本就看不出来的~~~这个和操作系统也有一定关系。

比如说,我在自己电脑 ...
凯风自南 发表于 2009-5-11 01:23


原图中系统用的就是普通的Arial。通过修改系统字体或许可以使0和O分不清,比如DotumChe字体,但你可以看看换成DotumChe字体后,“608Z0” 其它字母和数字的字体也会改变,根本就不是图中的输入框中的样子了。
争论0和O本身意义的确并不大,但问题是主帖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此。你不就是想说明,不明真相的群众都没有自己搜索一下,就上了造假者的当,大骂百度么?事实上,网友没那么笨,百度类似事件也不是没干过,而且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迫于压力解禁才是根本原因。
2009-5-11 09: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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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http://qjwb.zjol.com.cn/html/2009-05/11/content_4769534.htm


杭州公安机关就文二西路“5·7”交通肇事案为本报发来通稿:
案件将依法严格公正办理
最新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但记者从警方有关部门了解到,交警正在进行更加广泛的现场取证,对出事前后情况争取进一步的正确掌握。由于出事路段沿线都有城市监控录像,有关部门正在调取现场视频资料进行分析。   至于现场车速的确定,警方认为这需要更加全面的科学鉴定。除走访、调取视频资料外,还得通过现场痕迹、车损等等进行检测,以得到更为准确的数据。有关人员还说,事发时所谓的时速70公里说法,主要来自当事人和现场人员口述,准确数据有待专业人员测定,警方届时将公布结果。
  车子有没有改装,改装到了什么程度,除了目测对比,警方也将联合此种车的4S店专家,根据此款车的标准规格进行对比,从而确切地说明其改装程度。
  昨天晚上9点左右,杭州市公安局给本报发来了“5·7”交通肇事案的新闻通稿。公安机关负责人就处理文二西路“5.7”交通肇事案发表了意见——
  5月7日晚文二西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现场勘验和调查,很快查明肇事者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于5月8日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对该案的处理,公安机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公正办理,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恳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指挥中心

2009-5-11 09: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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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国内不就是盛行权贵至上么?社会越来越拜金,媒体也一样
2009-5-11 0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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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关专家质疑“交通肇事”,认为——
胡斌行为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本报讯 昨天本报报道,事故发生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肇事者胡斌执行了刑事拘留。   然而,有专家质疑:在城区飙车,仅仅是“交通肇事”吗?
  交警部门于5月8日公布的事故初步调查意见称,当时肇事车辆时速为70公里,更引发社会各界一片哗然。由此引发了更深层面的思考——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如何才能做到更为公开公平和公正?
  对上面这些问题的拷问,我们邀请专家来广开言论。
  追问一:
  时速真的只有70公里吗?
  据天涯网友推算:
  除非谭卓当时是以比博尔特更快的速度在奔跑
  
  8日,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根据肇事者及其同伙的供诉,初步调查当时肇事车在事故发生时速度大约为每小时70公里。
  此言一出,引来一片哗然,很多人觉得这个时速不准确:“把人撞得抛起5米高,车辆在撞击后又滑出30米,难道只有70公里/小时?”
  浙江大学的陈怡平老师介绍了有关速度鉴定的方法:
  确定车祸发生瞬间的车速,是一个综合的技术考量,可以说是一道蛮复杂的物理题,理论界和交警部门在实践中都在不断探讨和完善。
  如果现场没有电子测速,需要考虑的因素就很多:被撞击的人或者物体被抛起的高度和距离(撞击点和落地点之间的距离),肇事车被撞击点的受损情况,刹车印等等。 其中,肇事车撞击受损情况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分析过程,不同车型,同一车型不同部位的刚度系数(说通俗点就是受撞后的变形情况)都不一样。
  刹车印也是一个有效的判断依据,但是要考虑事故当时是否刹车,有刹车才能有此判断。
  交警在计算制动初速度时有个计算公式是:
  速度的平方=254×u×S,u是地面摩擦系数,一般情况下水泥路面为0.7,沥青路面为0.6 ,S是制动拖印的长度。
  实践中,交警判断事故车辆行驶速度大多还是凭借其勘查经验和公式的估算,必要时则会使用事故再现软件进行分析。
  对一些常见车种如桑塔纳等的分析会相对容易,而这次车祸胡斌驾驶的车辆又比较少见,分析起来就需要更为仔细,匆忙之间仅凭肇事者供诉而得的时速显然值得推敲。
  而在天涯论坛上,根据之前交警部门公布的肇事车辆时速大概70公里,加上现场目击者描述的“谭卓被撞出20米远,5米高”以及“肇事车辆挡风板严重碎裂”等等,有网友根据牛顿定律对事发时的瞬间车速作了推算(由于很多因素过于复杂,因此很多因素忽略不计,采用近似计算),得出的结论是,时速70公里的汽车不可能将被害者撞出那么远。除非谭卓是以每秒40公里左右的速度(用这个速度跑完一百米仅需9秒),与三菱跑车发生了面对面的对撞。显然,即使博尔特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追问二:
  胡斌此举仅是交通肇事吗?
  专家指出:
  飙车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
  
  胡斌当天的肇事行为,与其他交通事故难道性质一致,同属“交通肇事”吗?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称,事故发生时速和行为性质的定义,对于该事件整体性质的判断至关重要——
  交警部门5月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有几个说法急需厘清。
  第一,对事故发生时时速的认定,如果只来源于当事人及其同伙的供诉,这个结论得出不合理。从法律角度上说,肇事者本人的呈诉不能作为证据,应该依据一系列科学测量和目击证人的意见综合得出。
  第二,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我们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在我国也不是没有此类判例,去年8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三名酒后飙车的男青年进行判决。这三位男青年酒后在三环主路上飙车撞上了多辆其他车辆,事发后,驾车逃离现场。当时法院认为此举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的范畴。
  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一项量刑幅度从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重罪。
  追问三:
  对类似事故该如何阳光处理?
  让事件处理更为公平公正
  媒体人大检察院纪委都应该站出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指出,这类事故处理得好坏将直接影响杭州和谐社会的形象。那么,如何才能让事件的处理更为公平公正——
  其实在我们现有的机制下可以尝试一种更阳光的操作。媒体、人大、检察院、纪委都应该站出来。
  这起事故影响大,是大众所密切关注的,交警部门的处理应全程曝光在媒体和人民的监督下,每一进程都能向媒体如实公开,最好设立事故专项新闻发言人。
  人大应充分发挥代表监督的功能,站在人民的立场,监督各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行使质询的权力。
  检察院和纪委也要同时介入,比如事故发生后,立刻赶到现场的中年女人(疑似肇事者母亲)打了40分钟的电话,仅仅是向亲人通知情况,还是走门路?检察院和纪委都可以问问清楚,如果通话对象涉及政府官员,那么该政府官员也应受到调查。
  只有阳光处理,才能给死者最大的安慰,给社会风气的树立作一个典范。     本报记者 肖菁

2009-5-11 0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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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他家没背景没钱,
反应有这么大吗.
如果不是豪华改装车而是破国产塑料皮车子撞人的话,
他事后做同样的事情,可能就没人关注了
JIMhaha 发表于 2009-5-10 15:05



典型一低智商脑残。。。。。。。
2009-5-11 0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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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高中有个老师技术很烂的时候开车,把人行道上的一个学生撞死了,赔了点钱,什么事情都没有
现在国内盛产马路杀手啊,家乡很多有钱人买了车再买好的保险,万一撞死了人就由保险赔钱,反正不用坐牢
2009-5-11 09: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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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个不是一个人撞死人的问题 是好几个富家子弟在公路上当formule one赛道的问题
2009-5-11 1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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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zhong guo yao gai ge ? she hui wen ti he mao dun duo
2009-5-11 11: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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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来凯风是有车族,不同族群看问题的角度也是不同的。

事情本来也是司空见惯的,不巧地是它被有心者揭发出来,更不巧地是它触动了贫富差异极度不公的这根社会神经。
2009-5-11 1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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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曾有一群香港富家弟子在浙江飙车
好不容易拦住了

根据法律 飙车者被罚人民币200元
2009-5-11 11: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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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曾有一群香港富家弟子在浙江飙车
好不容易拦住了

根据法律 飙车者被罚人民币200元
于斯为盛 发表于 2009-5-11 12:53


等着看这事情怎么处理了~

要我是那人的老爸,如果等不到个公正的结果,那边还想不了了之~~~~独子已经是死了,一条命; 自己反正是没什么指望了,再加上一条,等赔了钱,几十万总有吧,买枪也好,买炸药也好,两条命要换那畜生全家死光。(如果家里父母还在,就再等上几年,送了二老)。湖南人,那是相当能霸蛮的~
2009-5-11 12: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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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那个“三菱男”的大脑根本就没有一片空白的情况,他很机灵还不时的窥视周围的情况。
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活该该被撞死了?
2009-5-11 12: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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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貌似死者没有不遵守交通规则阿
2009-5-11 12: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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