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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三菱男”杭州撞人事件[18日-疑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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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2009-5-10 12:55:43

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流氓撞死路人,
本来不算大事
错就错他有钱有权。

中国群众拼命被煽动去仇富仇富
2009-5-10 13: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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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流氓撞死路人,
本来不算大事
错就错他有钱有权。

中国群众拼命被煽动去仇富仇富
JIMhaha 发表于 2009-5-10 14:55


错是错在他不把人当回事,

错在他一直为自己开脱,

错在他没有根本的做人良知
2009-5-10 1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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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钱就能摆平是做的, 不是说的........
2009-5-10 1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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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错是错在他不把人当回事,

错在他一直为自己开脱,

错在他没有根本的做人良知
大尾巴狼 发表于 2009-5-10 14:57


但是如果他家没背景没钱,
反应有这么大吗.
如果不是豪华改装车而是破国产塑料皮车子撞人的话,
他事后做同样的事情,可能就没人关注了
2009-5-10 14: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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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开破国产塑料皮车子的人事后做得出同样的事情么?
2009-5-10 14: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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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但是如果他家没背景没钱,
反应有这么大吗.
如果不是豪华改装车而是破国产塑料皮车子撞人的话,
他事后做同样的事情,可能就没人关注了
JIMhaha 发表于 2009-5-10 15:05


你觉得如果他没钱没背景的话,他撞了人还能这么平静的坐在车上?

如果他开的是国产塑料皮子车的话,他会在市区飚车?

如果不是改装车,他能开那么快直接把人撞死?
2009-5-10 14: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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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凯风自南 于 2009-5-10 15:34 编辑

关于事件本身,浙江卫视放了一段小区里的监控录像~~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AwOTg0NjQ=.html

还有一段别人的评论~~是不是托,我就不知道了~~
我也只是转帖,让大家从另一角度看一下而已,不要拍我~~

首先喊一句:我跟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关系,当托发帖死全家。
  
  下面是正文: 

这是浙江卫视的新闻节目,监控录像的内容在前40秒内。
  
  就着录像说几点:
  
  1、肇事车辆没有闯过双黄线,是靠右侧行驶。
  2、当时路口交通信号是绿灯,机动车可以通行。
  3、肇事车辆过斑马线车速明显过快,但并不比反向其它车辆快太多。
  4、整个路口能见度一般。
  5、似乎没有看到受害者被撞飞一两层楼高,受害者轨迹属于正常被撞。
  6、考虑肇事后的反应时间,刹车距离不算长。
  
  另外,肇事者驾驶的EVO是一款相对于街道行车来说极其暴力的小钢炮,不用改装加速就很快。而且限于水平,国内飙车族一般不对EVO的机械部分进行改装,所以我不太相信这是一辆改装车,顶多是外面贴一些不干胶,再就是换19寸大轮之类的。国内就流行这种土鳖改装。
  
  所以,我的结论是:
  
  肇事者最大的问题就是超速,看那个速度,连飙车都算不上。但在国内,超速真的太平常了。没办法,肇事者和受害者都太倒霉了。
  
  为什么说肇事者倒没?你在路上开车,突然有人不看红绿灯就过马路,撞上了,你心里觉不觉得倒霉?当然,如果在美国,不是这样的。无论红灯绿灯,过斑马线前必须看有没有行人要通过,必须减速慢行。但在国内,基本上是没这条的,就算有这条也没人遵守。所以在国内,如果有人红灯了还过马路,差点出事故的话,司机肯定要吐口痰的,因为这种人太讨厌了。
  
  当然,这里的问题是肇事者超速了,而且是在比较高峰的时段超速,所以他也难辞其咎。另外,就算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快的过斑马线,也说明了这个人本身就没拿别人的命当回事。这是个教育的问题。
  
  下面再说说饱受诟病的“肇事者小团伙”的态度问题:
  
  对肇事者来说,录像里他那个捂脸的表现真不一定是满不在乎,那时候人的脑子根本是空白的,做出什么木讷的事情来都可以理解。
  
  对他那些哥们来说,现在也就一张照片,抓拍到什么都是正常的。一般来说,出这种事,肇事者的利益相关方第一个进入脑子里的念头肯定是:“MGBD,怎么摊上这种倒霉事了。怎么办啊?”肯定不会是先想着死者多么多么可怜。过几个小时,才会慢慢反应过来。这时候说笑几句,很多时候就是故作解压,不是冷血的表现。
  
  作为死者的朋友,真正聪明的话,那个时候根本不应该出现。因为你除非在那跪着朝尸体磕头,或者大哭大闹,否则做什么都会被观众认为不妥。但前者那种表现,没有总理级影帝的水准是根本做不出来的,因为根本违背人的精神常理。所以,不出现,就坐在车里,或者戴个墨镜出来跟家长说事,是比较聪明的做法。可惜那帮孩子太小,啥事都不懂,白白出来让大家义愤填膺。
  
  归根到底,是家长的责任。
  
  那么点小孩子,也不学习,开个EVO,肯定天天飙车。家长给买这个车本身就是害自己孩子。同样价钱的,真要买好车的话,买个A4 1.8就好多了。
  
  技术上说,说句惹众怒的话,他妈说的那句话还真是问题关键:半夜跑跑就得了,天还早跑什么啊?(大意)但问题是你家孩子为什么那么自负,晚上八点就敢跑?还是你家长太娇惯,只顾挣钱忘了管教孩子,这么点小孩给买那么暴力的街车,他怎么可能不跑?这就是报应。
  
  当然有人要说,这个胡斌已经满十八岁了,应该自己为自己负责。话是这么说,在法律上肯定没问题,自己负责。但中国国情就是,别说十八岁,就是大学毕业,真正有那个能力和心智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少之又少。中国不是美国,初中就出去打工,高中就独立生活独立思考,大学就飞出去了,在中国,20多岁还是得老爸老妈管着的。20岁老爸老妈给买个EVO和在美国16岁老爸老妈给买个手枪我觉得没什么区别。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认为比较合适的处理结果。
  
  大概是冷处理一段,然后判三缓四,私下赔对方家属50-100万。
2009-5-10 1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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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心的人,就到这里来为死者上柱香吧~

http://www.lifeall.com/mem/6400/worship.ahtml





2009-5-10 14: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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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社会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平衡性才是根本,开车撞人哪国都有
2009-5-10 1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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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富就富了吧,主要是为富不仁讨人嫌,现在的中国就盛产没人性的畜生
2009-5-10 15: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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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死者是闯红灯么?
2009-5-10 15: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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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死者是闯红灯么?
cwzr 发表于 2009-5-10 16:43


有人说那个路口是没红绿灯的~

要真的只能陪个几十百把万,判个缓刑,还不如拿那几十万去买了炸药。看他全家死得光吗。
2009-5-10 1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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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凯风自南 于 2009-5-10 17:44 编辑

另一段分析和现场调查~~~

  请大家仔细看下面的文字,跟我一起来分析事实和问题:
  
  仔细把谭卓从西城广场回来到金成花园的路走了一遍(首先必须得告诉大家感受着他的最后一程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如图应该是谭卓回家的可能路程,首先那个路段车道实况跟当时网友所发出的模拟现场对比,就发现肇事车的一个问题。
  
  从浙江卫视晚安中国上的德加小区监控录像看出,估计谭卓应该是在斑马线A,B之间等待或行走到B时被撞飞的,肇事车子挡风玻璃的右边被撞碎,可以估算肇事车是过双黄线在A段撞击谭卓或谭卓走到B段肇事车往A段偏行,撞上谭卓,总之肇事者偏离当时的车道时肯定的,本人在现场发现A段有4个车道,B段有3个车道(不知道准不准确),除去AB最两边停车的2个车道,肇事车活动的车道应该在,A234和B12,当然那个路口B段刚好是公交车站点,有一块多出的车道,不过想肇事司机没这么好心,否则也不会出事,从监控录像看,谭卓是车子右向先撞到,挡风玻璃直接破掉,巨大的冲量把谭卓从车子的右边直接弹飞到过车子 到左边,,谭卓最后落下的位置是在双黄线附近,可见他是在过B段途中被撞飞的,可恶就在这里,也就是说肇事司机胡斌,早就应该看到谭卓在穿马路了,而且根本没减速,从心理学的角度确切的讲,他当时也许是想直接偏左绕过谭卓,但是车速远远快于谭卓行走的速度,惨剧就发生了,肇事司机胡斌的心理 明摆着就是“恶意伤害“,他根本就没想减速,也不管会不会撞到谭卓,只顾自己出风头,但凭这点,就可以定他是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普通的意外事故。希望杭州的警方也可以学习美国那样,从当事人的心理和动机来揣测车祸的过程,而不是只会单一的根据当事人党羽的话来定结论。
  
  另外,讲到这里,我还发现,这段路到金成花苑有2个路口可以过,为什么谭卓选择这条斑马线,而没有选择十字路口哪条斑马线,因为我们行人潜意识里是觉得路跟路之间的斑马线行人过往的多,车子注意的也多,不容易发生意外,而路口往往高发,但事实恰恰相反,我们觉得安全的反而是危险的,真正安全的是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因为车子停住的多!!!
  
  从这个细节可以发现3个问题:1.肇事司机是过了前面的十字路口(竞州路和文二西路交叉口),开始加大油门的,注意他没有减速,反而是加速,哪就有可能发生2个问题(1,肇事司机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刚好是绿灯,他没减速,那只要查看前面一个路段的监控录像就可以发现他的车速是多少?2,肇事司机从对面路口开始加速,那只要计算下,对面路口到这个斑马线的距离,车子开始加速到斑马线那点时间的最大和最小车速的区间是多少)这一点我想是研究肇事车辆车速是否是70码的最好方法!!!!!!我将保存这段文字在电脑里,希望想寻找证据的朋友好好研究我这段话,同时希望19楼斑竹不要删我这么重要的证据。2,为什么监管部门,没能像文一西路南都花园那样在路间装个红绿灯???中间放几个球,车子也不会有机会改道3,就是各位以后过马路的朋友们,千万尽量走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因为车子多,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多么希望谭卓可以看到我第三点,祝愿他在天堂安心过路!!!
  
  以上文字最重要的2点是关于研究肇事车辆的车速和肇事司机杀人动机的可行的方法!希望谭卓的家属朋友和交警部门可以作为参考,好好研究,对早日定案有所帮助!!!我们对肇事者胡斌的严惩就是对死者谭卓的最好悼念!!!

2009-5-10 15: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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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又是一篇屁眼儿看问题的经典之作啊……
2009-5-10 16: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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