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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徒应以怎样的态度来赚钱?
有人问起,做生意不能说实话,所谓老王卖瓜,自吹自夸,如果卖瓜的不说瓜甜,那就
无人问津了。既然如此,佛教徒能不能做生意?做生意是否犯了妄语说谎的戒?
再有人问,学佛的人不应贪心,相反的应该布施。可是做生意赚钱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
润,这岂不是跟佛理相违?
又有人问,佛教徒不可害人,如果做生意赚到钱而使他人亏本,又该如何?
也有人问,佛教徒可以从事股票投资、放利息、房地产买卖等活动吗?因为这些事都有
投机性质。
更有人问,佛教徒可以做粮食饲料等的买卖吗?如果粮食饲料是被买去喂畜牲,是否间
接助长了他人的杀业?
是的,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应该面对而加以检讨的。首先必须了解,在释迦牟尼佛时
代的印度,人民分为四大阶级,亦即①宗教师的婆罗门,②从事军政的刹帝利,③从事工商
的吠舍,④从事杀生等贱业的首陀罗。佛陀释迦世尊除了不鼓励从事首陀罗的职业之外,其
他都在容许的范围之内,而且加以赞叹,可见佛教徒从事工商业是正当的。
至于说,做生意是说谎而骗人上当的行为,是有待商榷的,因为这并不是必须的手段,
而是一般人的习惯和心理所造成的。货真价实、信用可靠,是工商界应有的职业道德。也唯
有信用可靠,才能够可大可久,否则为何许多商号都要以几十年以至上百年的「老店」招牌
做号召?我曾经说过:「如果跟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做生意,不必担心他欺骗你。」相对地,
身为佛教徒如果还会让人担心我们用欺骗手段以招徕顾客,这不仅不是佛教徒的正确态度,
甚至连一个小商人的基本观念都尚未建立。
当然,我们知道,有些行业往往漫天要价,目的是等著顾客就地还钱;但也有类似的行
业却以老少无欺、不二价为号召的。我们做为佛教徒,应该带动风气,诚实无欺。也许刚开
始时,生意差一些,利润少一些,日久之后,你的信誉就能为你赚钱。
一般中国人都有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心态;做生意一本万利,想当然是为了使个人生
活有保障,乃至为子孙万代留下吃喝不完的余荫。但是,时代已经改变,观念已经不同。现
代的大企业家,不应著眼于自利,而是贡献自己的智慧才能为社会人类谋福利,即所谓取之
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以完成事业为目的,造福人群为理想,就没有贪心的成分在其中。至
于普通人的智能体能,虽然不足以为社会大众提出多少贡献,但至少也该负担起个人的生活
开销,进一步维持家庭的成员和公司的员工,这是互助,也是为了各取所需。
因此,人人必须提供自己的所能,不论是资金的、智慧的或劳力的。身为佛教徒,更不
应有做生意是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于脑后的想法。因为社会是群体的因缘所成,我们参与
社会做任何事,就跟其他人发生关系,产生互动互惠的作用。
我们应该以自利利人的存心来赚取应赚的利润,并且把赚来的钱做合理的支配,而不仅
是为个人的物质享受和满足虚荣而花钱,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贪心而赚钱了。《善生经》
中说,居士的收入最好分做四分来处理:①家计的生活,②营业的资本,③储存在家以防意
外,④放款生息。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印度,这是非常安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储存在家
和存入银行生息应该合而为一。此外,也应在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为三种用途:
①供养父母,②周济亲友和部属仆从,③供养三宝,作为宗教的奉献。前面的四分法,是保
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后面的三种用途,则是为了孝养父母、社会福利及宗教事业。
佛法说应该从事正当职业,所谓正当职业,就是指于人于己都有利而无害的行业。既然
如此,怎会自己赚钱而使他人亏本?当然,当你开的店经营不善或公司亏损累累时,不免会
想脱手转让。由于各人的经营观念和方式有别,社会关系也不同,知识能力也相异,因而同
样的行业和生意,在不同的经营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结果,如某甲会蚀本,某乙可能赚钱。
基本上,不要存著把烫手山芋丢给人的心态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为承购你的原有产
业而大发利市。同时,不要以为自己做不好的,别人也做不好;或者自己认为不好的,别人
也认为不好。只要你对自己卖出的东西不做虚伪宣传,那么,一旦有人愿意承购,他一定会
因此而得到利益。如果对方蚀本,这也不是你的存心,与你无关。总之,佛教徒做任何事
业,都须以真心诚心待人,至于结果如何,不是你的责任,不必耿耿于怀。
股票和房地产买卖,是现代世界各国政府所公认的投资生意。前者是股票公司运用民间
游资,透过股票市场成为企业投资的资本,是发展工商、促进社会经济繁荣的金融事业,应
属正当的投资。但问题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股票而制造股票行情,并操纵股票涨跌,这是不
道德的。要操纵股票只有大资本家才能办到,一般投资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买进卖出,故其
中不免有些冒险的成分。在金融稳定的社会,操纵股票是犯法的,大企业家虽然拥有大量的
股资,也不致于操纵市场制造涨落,否则会自食恶果,得不偿失。
至于房地产投资,也是正当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人所诟病的,是指炒地皮,垄断房地
产,不论购进或抛出都操纵于股掌之上,这不是正常的现象,佛教徒应该避免。若以正当的
价格做合理的买卖,也是一种商业服务,没有什么不可以。
另外,就放利息而言,将钱存入银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也是一种投资方法。而以民
间的小额存款互相周转或者集中投资于某些大企业,也是自利利他、繁荣社会经济的途径,
值得鼓励。不过,若为贪取高利而放高利贷,等于火中取栗,危险性大,往往连母款也被倒
掉。佛教徒不可因贪高利而放款,一则自己没有保障,二则对人剥削太多,有伤慈悲,最好
不做。
至于商业的种类,古时有谓三百六十行,在现代工商业社会,可能超过三千六百行。不
过,身为佛教徒有个原则,即凡是杀业、淫业、盗业、赌博和妄语,乃至于酒类等的买卖,
都应避免;但是不能斩钉截铁说某种生意不能做。比如开电影院,专门放映诲淫诲盗的影
片,当然不可;若是放映艺术性、教育性和娱乐性的影片,则属于正业。至于贩卖粮食,只
需以所卖的终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后用于工业的动机即可;即使别人买去喂畜牲,也是
为了供给众生吃的,我们本身并未从事杀业。当然,自己如果明知饲料是供养猪场养鸡场之
用,可以考虑改行或改变销售的物品。总之,佛教不鼓励杀业也不从事杀业,凡与杀业有关
的,应该避免。
□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所谓感情,是指男女之间、亲子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亦即爱情、亲情和友情。佛教
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没有父母,也不可能没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应有个人
的配偶。佛把众生称为「有情」,也就是说脱离以上三种情,就不是众生。而且,学佛是由
众生来学的,是由凡夫开始的,任何人之间的接触交往,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
讲离欲,则无法使一般人进入佛门;如果佛的教化没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难教化众生。
佛法所称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人
称之为「爱」。爱除了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之外,也有「有我」和「无我」之别。佛菩萨的
慈悲是无我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我的;亲子之爱是无条件的,男女之爱和朋友之爱则可
能是有条件,也可能是无条件的。佛法是要从基础的爱来引导至无我的慈悲。
由于佛菩萨可以无我,众生不可能无我,因此要教导众生从有我的爱而渐渐进入无我的
慈悲;也需要先从有条件的爱,而加以净化成无条件的爱。因此,佛教不能一开始就叫人离
开感情生活。
至于佛教徒应如何处理感情问题呢?家庭是感情关系的基础。家庭的基础从伦理上说是
亲子之情,它的构成始于男女的夫妇关系,继而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家庭以外的亲戚朋友。这
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的活动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国有句俗谚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
朋友」;又说「夫唱妇随,白首偕老」。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为基点。如果没有情,就像机
器没有润滑的油,随时都可能发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损伤。佛法目的不外为教化世
间凡夫,诱导凡夫将矛盾化为和谐。因此,佛法有两个不变的法门──智慧和慈悲。智慧是
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来指导慈悲、运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从混乱变为条理,从
矛盾成为和谐。情感如果离开理性的智慧,就会泛滥成灾,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经,叫《六方礼经》,其中提到释迦牟尼佛时代的印度,有一种宗教信仰,教
人专门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罗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诚地礼拜六个方位,便问
他拜的是什么。那位青年说不出所以然,只回答这是父亲的意思,父亲在世时拜方位,他去
世之后儿子也应照著拜。佛陀告诉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顺父母为东方,恭敬师长为
南方,夫妇互相体谅为西方,爱护亲友为北方,体恤仆从部属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为上
方;同时并说明了父母对儿女、师长对弟子、部属佣人对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门对俗人,各别
所应具有的态度和责任。像这些都属于感情的范围,是人间的伦理关系。能够善于处理感情
问题而过正当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开始。
《维摩诘所说经》的〈佛道品〉中,记载普现色身菩萨与维摩诘的一段问话。
菩萨问维摩诘说:「你有父母妻子,也有亲戚等眷属,还有部属和朋友,这不是很累赘
吗?」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答道:「我的母
亲是智慧,父亲是度众生的方法,妻子是从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
心和诚实;我有家,但它代表毕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种不同的修
行法门,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就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这一品涵盖了在家人生活环境中的种种人事物,维摩诘不但不因有这些累赘而不自在,
反以大智慧来运用大慈悲。他虽然过著与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脱自在的内
心世界。
可见,佛教徒并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来指导感性;以感性来融合
理性。能够以理性的智慧来指导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过得非常丰富、顺利、左右逢源,而
且自利利他。
所谓佛法的指导和智慧的原则,是教我们如何处理感情问题,而不是要我们放弃、排斥
或厌恶感情。如果用情不当,会带来困扰;用情没有节制,也会造成灾难。例如:父母对子
女固然要爱护,但是溺爱,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间应该相爱,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复杂的感
情生活,不仅会惹来家变的麻烦,也会给社会制造纠纷。另外,对亲戚朋友以及师生之间、
主仆之间等等关系,也都要基于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则徒生困扰。佛法,并非反对感情生
活,而是要指导我们如何过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
2009-6-28 22: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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