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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非宗教化原则
在美国、英国和北欧一些国家,戴穆斯林头巾、锡克头巾和犹太小帽上课都没问题,为什么同样是宣扬民主自由的国家,法国就要立法禁止在公立学校内佩戴明显宗教标志呢?
巴黎大学法律博士奈拉告诉记者:“头巾法不是针对每年几十个戴头巾的穆斯林女生,而是利用这个具体问题重申国家政体及公共生活的世俗原则,即非宗教化原则。这一原则是法国在血与火的教训之后确立的立国之本,是法国人衷心信奉的共和价值观的一部分。”
奈拉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人权原则保障公民在私人领域的宗教信仰自由,世俗原则保障公民在公共领域不受宗教影响的自由,二者的民主和宽容精神是统一的。基于这两个原则,法国认定在公立学校佩戴宗教标志就是宗教行为,应该禁止,过去一个世纪对天主教、犹太教如此处理,如今对伊斯兰教也应该一视同仁。
“头巾法”是否浅薄?
在对全体国民的电视讲话中,法国总统希拉克也从法理角度阐述了自己对“头巾法”的支持,但他同时也注重现实问题。他说,法国社会外来移民日益增加,宗派主义势力壮大,坚持政教分离原则有利于国内团结,有利于各族各教友好共处。穆斯林信仰法国理事会主席达里尔·布巴克尔也呼吁穆斯林保持理智和平静,因为身为法国公民就应该遵守法国法律。
可是,批评者认为围绕“头巾法”的法理辩论恰恰是浅薄的,它回避了穆斯林融入法国社会的现实问题:如果仅仅通过禁止佩戴宗教标志来弘扬世俗原则,而不采取具体措施帮助穆斯林融入法国社会,那这一法律只会背道而驰,给穆斯林人民的心灵留下创伤。
法国天主教发言人斯坦尼斯拉斯·拉兰纳也认为,消除宗教歧视的根本问题不会因为在宗教标志上设立一条法律而自动解决。 |
2009-1-16 13: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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