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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udonnaise

关于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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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好樂啊,簽的都想說這是合理的,大新年的,大家就滿足這個願望吧,表示個支持也沒甚麼難的,我先說:簽得好. 以訪lg在外亂搞. 不過,隔壁不有個貼在評價lg優點嗎?我看不少都覺得lg接近完美啊,怎麼在這又都不那麼樂觀了?變得有點快...別拍我,就是覺得有點逗...
CHAMINADE
2010-12-26 13:15
哦,我明白了. 你說的是,人家晒的就是當下的幸福,lg的“完美”也是當下的感覺..所以,即便今天美得很,明天是否還依然“完美”還不甚了了 
CHAMINADE
2010-12-26 13:07
回ls的,你說的那正是我感覺逗的地方,既然覺得霎那就是永恆了,那就有福同享又難同黨貝,其他多說就沒意義了.不過,就怕對方不願意同進退吧 
xiaohaizi
2010-12-26 12:33
自己眼里,LG要是不适合,怎么会结婚。。。但是人是复杂的动物,天也有变数,签个合同并不妨碍晒自己的幸福啦,昙花一现的美丽那也是种永恒了 
2010-12-26 11: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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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第六,作为合法配偶,即使séparation des biens,对彼此的BIENS一样有优先使用权,
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配偶仍然是第一财产继承人.
请问楼主  这个第一继承人怎么个第一法  能继承多少....
我记得好象没签的话  配偶份是百分25....
meudonnaise
2010-12-26 14:55
我们的协议里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我是唯一继承人,100%.有孩子的情况下我只有使 用权,没有继承权. 
yuni17
2010-12-26 13:33
所以dernier vivant这个还是要签 
soniascc
2010-12-26 13:18
有孩子的话其实配偶也只有百分25的 只不过配偶代管那另外的百分75的 我觉得 
xiaohaizi
2010-12-26 12:39
有孩子配偶能继承全部财产。两个人结婚没有孩子的话,女方只继承四分之一的财产,剩下的是给他爸妈爷爷奶奶哥弟妹,也轮不到他老婆,奇怪法律 
2010-12-26 12: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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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觉得楼主发帖的本意挺好的
怎么那么多人看不惯呢?
就算接受不了 多了解也没坏处啊 搞不好哪天就用上了
果然 中国人的劣根性之一 听不得不同意见呐 啧啧
2010-12-26 1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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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馋馋小仙 的帖子

我覺得你說得不太客觀. lzmm本意也說不上好和壞,就是個人感想. 只是後來,簽的人听不得利害關係的分析,想找安慰卻得不到安慰,反而被分析得更鬱悶了,所以後來成了吵架貼
meudonnaise
2010-12-26 14:57
真想找斑竹把这个帖子删了,烦心... 
2010-12-26 13: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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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CHAMINADE 发表于 2010-12-26 13:20
回复 馋馋小仙 的帖子

我覺得你說得不太客觀. lzmm本意也說不上好和壞,就是個人感想. 只是後來,簽的人听 ...

同意你的看法!

séparation des biens 是用来保护婚姻中强势和更有钱的一方的, 而不是保护弱势没钱的一方, 无论男女.  这是个事实!

那么, 签或不签, 其中滋味, 自己明白.

日子是自己的, 别人再怎么说, 也不会改变什么...


zoe_396
2010-12-26 22:41
从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但是感情的因素也很重要。。。 
2010-12-26 13: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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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meudonnaise 发表于 2010-12-26 00:54
回复 小妖spirit 的帖子

谢谢MM对我老公未来的乐观设想,呵呵,说的我...比较激动吧...呵呵.不过我觉得

我现在明白我踩着你哪根神经了!

你何必对号入座? 我说开公司不挣钱, 举的例子根本和你无关, 你何苦跟我吵?

如果你一定要对号入座, 那么我可以很负责滴告诉你: 你劳工将来开公司能不能挣钱, 取决于他自己.  网上任何的评论都不会对他的钱途有任何正面或反面的作用!


还有一点, 既然你已经签了合同, 那么你劳工挣得再多也与你无干!


你可以反击, 但请不要说脏话!

2010-12-26 13: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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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馋小仙 发表于 2010-12-26 13:03
我觉得楼主发帖的本意挺好的
怎么那么多人看不惯呢?
就算接受不了 多了解也没坏处啊 搞不好哪天就用上了

果然 中国人的劣根性之一 听不得不同意见呐 啧啧
MM这句话是向着LZ说呢?还是批评LZ呢?
不知道MM昨天有没有看见LZ第一次编辑的帖子
没看见也没关系 帖子可以编辑甚至删除
但是评论不行
建议MM再回过头去看看评论
看看究竟是谁第一个骂脏字的

我不是来吵架的 也过了吵架的年龄
LZ的本意可能是好的 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婚前协议的事情
但是 她知道的可能并不是这个协议的全部 或者全部可能发生的情况
之后别的JMS的异议和补充 我觉得更有必要
不得不承认séparation des biens这种形式 就像上面的JMS说的 就是保护强势和有钱方的
再好的出发点 如果可能对不了解的JMS造成误导
我觉得其他人就是可以提出不同意见
2010-12-26 13: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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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kaiyangg 的帖子

啊?编辑过了吗?我估计没看到最初的帖子罗
2010-12-26 13: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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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CHAMINADE 于 2010-12-26 14:16 编辑

沒錯,這個合同就是保護強勢方,所以提出簽合同的一方,幾乎都是錢多或自認為錢多的一方. 這裡簽的女方,有幾個是主動提出的?幾乎都是被動接受. 只是後來找一些听起來還合理的理由慰繼自己,並想得到共鳴;但黨她想得到共鳴的同時,也就是自身不太自信的時候. 所以,接受就接受了,自己找平衡也無妨,但如果听不得360度的分析,還是別拿出來說了,給自己留點遐想的空間好ps,沒特指誰啊,別對號入座啊,說這個現象而已
伤怀
2010-12-28 09:18
哈哈~ 
lownozq
2010-12-27 15:48
一针见血,顶。 
2010-12-26 14: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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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顶楼主,签这个合同其实是对自己有自信。相信即使老公不把婚前的财产和我分享,我也能凭自己的能力过得好。相信即使老公要求签协议,他仍然爱我,会努力去把婚姻家庭经营好。

我是负责采购的,我们最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合同是在万一的情况下发生预想不到的事情时用来保护自己甚至保护双方的。
2010-12-26 15: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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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喜新厌旧 发表于 2010-12-26 15:47
我顶楼主,签这个合同其实是对自己有自信。相信即使老公不把婚前的财产和我分享,我也能凭自己的能力过得好 ...

再说一遍: 在法国, 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 除非是regime universel, 或者赠与.

所有人说的这个合同, 是指婚后的财产分开, 根据不同的合同, 可以分得非常细

一个婚后都要和对方分得门儿清的人, 不论男女, 是怎样的人, 大家可以自己想...

不是说你, 因为不认识你, 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


2010-12-26 16: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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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6 1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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