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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mm,说开公司是不准确的,而是一些做买卖的商人和自由职业者,前者比如面包店老板,后者比如自己单干的建筑师、摄影师、医生等等。开有限公司是必须要有合伙人的,如果你不需要合伙人或找不到有一定资质的又可以信赖共进退的合伙人,也一样可以经营,但开不了有限公司。做生意就会有赔有赚,这是常识,没有签财产分离,那么赚多少对方都有一份,赔多少对方也有一份;签了财产分离,如果夫妻恩爱,赚的时候对方也少不了,赔的时候就不会牵连对方。这就是签财产分离的好处。当然,不是所有签这个的都是出于这个考虑。
财产分开当然仅指婚后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即使什么都不签也是分开的。如果一方婚前有公司,那个公司当然还是他的,以公司的名义借的债什么时候都是公司的。但如果是一个人经营,在法国,这种经营单位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经营者因职业原因借的债等同于实体人借的债,他的家产是可以被saisir抵债的。当然3、4年前有一个改革,就是为了保护个体经营者家庭的,就是经营者可以声明他的residence principale不可被saisir,但这个并不等于取消债务,residence principale不可被saisir的时效到经营者去世时告终,就是说经营者死了,债主一样可以收他的房子抵债,如果他她留有遗孀鳏夫,后者就会被扫地出门。你想想,如果真的没有经营者破产,家产被收去抵债的情况,为什么3、4年前会专门有这个改革呢? |
2010-12-28 11: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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