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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帖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说两句我的观点. 暂且把艺术抛开,自从杜尚的小便池"泉"出现和博伊斯的"人人都是艺术家"出现后,艺术可以说无处不在了;踩着两位巨匠的脚印的一批70,80年代的美国艺术家已经把艺术做到尽头了,他们甚至做出屎的塑料模型运到美术馆里;走到头了艺术家们又会回过头来反思到底什么是艺术. 我个人对艺术抱着很严谨的态度,但我认为艺术是挺扯淡的事.
但看到这位女艺术家的作品,我觉得她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至少与我是持反道的. 我推崇的是像老子的"自然而然"的哲学观点, 一切万物应该按照自然法则去生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一些理论.一切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情都是不道德的. 老子<第二十五章>说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
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
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无故无由屠杀残害其他生灵是于天,于地,于道,于人与不允的. |
2011-1-30 1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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