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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非常同情你的遭遇。。。看到这个帖子后,无名的火冒了起来。。。要知道,你自己的权利?尊严已经被严重的侵犯了。。当你和房东在合同上签下名字的时候。。那个小小也许不到10平米的小房间,那是你的私人领域,你的隐私。。他们是无权侵犯。。即使是房东,要进你房间之前也必须事先通知,在得到房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入内。。。再者,由于这位摩洛哥房东的言行以及行为已经深深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以及工作。。你是有机会可以提出精神赔偿。。《法国民法典的1382,1383,1384条,都是一些概括性的规定。在法国民法典中没有明确区分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按照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侵权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或者人身的损害,有可归责的事由,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就是在法国民法当中所有的权利受到损害,只要是产生了财产损害或者非财产损害,都可以请求金钱赔偿,这是没有限制的。尽管在文义上做这样的解释,但是在审判实践当中,法国的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曾尝试从具体判例中进行限缩解释,这使它向德国法靠拢。原则上都是把非财产上的损害限制在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范畴之内,一般不能延伸到财产权,比如物权,以及违反合同债权时的违约损害赔偿等。
我们司法解释制订的时候,北京电视台曾经做过一个节目,我当时被邀请参加做嘉宾。他们请了一个法国的律师,这个律师在节目当中就曾经说过,在法国,凡是违反合同的,一律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权利受到损害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虽然法国民法从文义解释来看是采取非限定主义,但是在审判实践当中,法国的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曾经试图对它做一些限制。这个做法没有成功,理解上占优势地位的学说仍主张法国法是非限定主义,但是在实际的做法中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我是在网上找到些例子。。希望能帮到你吧。。。最后。为什么我们华人在外,特别是女孩子总是容易被欺负呢??第一,大家都认为能忍则忍,都自己默默的承受。。这个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每个得到便宜的人只会得寸进尺,不会觉得是否该适当的收敛等等。。。更重要的是,楼主,想要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不能只做个半聋哑人。。。当我们能把他们的语言运用得像我们自己第一语言的时候。。他们还敢这样吗????最后的最后。。那个什么圆圆的,这样损人利己。。迟早要还的。。。自己受过的苦,居然还要自己的朋友去延续。。但愿您能睡得安稳吧。。 |
2010-4-15 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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