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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werpc

来自另一方的一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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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那处理的也太不好了吧,连房子都给人封了,害得人家女生晚上都回不去,也太夸张了吧。
2009-3-31 23: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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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2012hill 于 2009-4-1 09:06 编辑
大家都看贴了,观点不同而已~

看完2版,结论是:
一:把人家半夜关门外了,是极大的不对,要我,可能会更极端,chen小姐气到发帖,情有可原[LZ有道歉了,但好像对方不接受],但现在事情慢慢明朗了,那个帖子里的真 ...
Noir.shu 发表于 2009-4-1 00:32


对不起,从来就没有接到过对方的道歉,请问我还有重申几遍?
至于把王说成是骗子, 我再重申下原因“有一个女生从agence租了这个房子然后把这个房子转租给王同学,然后王同学又把这个房子再次转租给我的朋友chenyanmei。 而且chenyanmei这个房子是她姐姐的  
而且事后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还房屋押金,并且最后恶意克扣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认为?
你说事情明朗了我也不敢苟同,现在260欧的家具还被锁在房子里,提前3天被迫搬出,那3天的租金要不要赔偿?还有那被恶意可口的50欧,这些你sun朋友从来没有提过哦!!!!!!
那个床板的木条你见过吗? 晚上大街上随便找,人家扔掉的床上随便拆一条下来安上就行了,30秒搞定,所以我之前说了,你要赔偿我陪你10条  别忘了,是我朋友告诉她门已经打开了,她才能把床拿出来的,不然她的床现在还被锁在房子里!!!!我朋友在这个时候还考虑到wang的东西在房间里,但是对方给我朋友的是什么回报????

还有疑问吗? 大姐姐?
2009-3-31 23: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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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期待你的回复  相当的期待!!!!!!!!!!!!!!!!!
2009-3-31 23: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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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寒仁 于 2009-4-1 03:35 编辑

耐着性子看了些,看不下去了。。。。
虽然写得很实在哈~也很让人同情和理解,甚至我也能理解你的行为,但是总体而言,完全是避重就轻忽略整事件的关键问题所在嘛,而且,完全就只是光考虑自己的感受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别人为什么那么着急,那么生气,还不就是wang小姐办事不地道不利索啊,可能诚如楼主所说,别人刚来,不懂,你都来了7年了都还不懂,不去教她,还股息,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还有,真诚的送楼主一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往往由于面子,反而忽略了事件的本质!
2009-4-1 02: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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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终于找到了我说话的重点了!就是这样的。这个就是我气不过的地方。也许你认为把别人说成骗子你挺爽的,是个小事情,但对别人来讲,这绝不是小事情。

看了今天下午你发的帖,素质提高了好多呀,这样就对了。谩 ...
powerpc 发表于 2009-3-31 16:33


对不起,我收回我原先说的话,王就是个骗子!!!!
2009-4-1 0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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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事情的整个过程,已经发了新贴,http://bbs.revefrance.com/viewth ... ;page=1#pid18954895
大家花几分钟,就可以把事情看的明白
2009-4-1 0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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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主的贴太长了。。看的累
2009-4-1 09: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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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终于把两个帖子都看完了,大家的口才好好呀。。。

我只想说,
如果一开始王同学就给陈同学讲清楚这个房子已经转租了两次了,而不是撒谎说这个房子是她姐姐的。。。
如果王同学在房子出租之后已经收到房租的情况下按时去缴纳房租,而不至于因为拖欠房租就被agence封门。。。
如果房子第一次被封之后,王同学能够及时的出面去agence调解把钱交上,而不是等来的第二次被封。。。
如果在这个房子这么多曲折离奇的背景下王同学能够及时的退还押金,而不是隔了这么长时间才退还。。。
如果王同学是提前通知,当着陈同学的面把床搬走的,同时商谈赔偿金额,而不是自己私自把东西搬走,再说东西坏掉了。。。
。。。。。。估计这个里面还会有很多如果。。。。。。
王同学在上面这么多如果里面做到任何一个的话,也许就不会有这两个帖子了。
王同学在上面这么多如果里面没有做到任何一个的话,也许是个巧合。。。
但是这么多巧合凑到一起,那还真的只是个巧合吗?


如果不是巧合,那又能说明什么呢。。。相信明眼人心里都会有数。


再来说说这位LZ大哥,客观的说,我觉得你是理亏的一方,真想不到你还能找到这么多托词,强悍。。。
第一时间,在人家两个人电话说了很长时间,而你又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的情况下,接过电话就开始跟人骂架。。。请问,这是一个自称“文明人”应有的表现吗?我只想说,你这是火上浇油。如果那天你不阻拦,而是亲自陪同王同学去还钱,也许这个事情早就解决了。


你也说你来了7年了,法国的人生百态相信你也见识过不少,难道连这种纠纷的谁是谁非还分辨不出来吗?你没有第一时间正确的引导王同学,反而火上浇油,真的不知道你居心何在?


俗话说,我们应该帮理不帮亲,而不是帮亲不帮理。
仔细想想,你既不帮理,又不带亲,真的想不到你图个什么。。。


费解呀费解
2009-4-1 13: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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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口气看完,写得太实在了,就有这样那样的人,身在国外,却老喜欢和自己的同胞过不去,欣赏LZ的理智,或者说是智慧,还有男子汉的气概
Noir.shu 发表于 25-3-2009 16:41



你太强悍了,俺无话可说了
2009-4-1 1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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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终于把两个帖子都看完了,大家的口才好好呀。。。

我只想说,
如果一开始王同学就给陈同学讲清楚这个房子已经转租了两次了,而不是撒谎说这个房子是她姐姐的。。。
如果王同学在房子出租之后已经收到房租的 ...
润__土 发表于 2009-4-1 14:43





说得好......
2009-4-1 14: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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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对不起,从来就没有接到过对方的道歉,请问我还有重申几遍?
至于把王说成是骗子, 我再重申下原因“有一个女生从agence租了这个房子然后把这个房子转租给王同学,然后王同学又把这个房子再次转租给我的朋友chenya ...
2012hill 发表于 2009-4-1 00:52

我也重申一下,我不认识sun或wang,你怎么没证实就这么来确定我们的关系?但我想你置身事内,难免激动,算了
我说的那个修门板的事,对你们不是有好处吗?很可能修完了不用50欧啊!还反驳我什么呀?你说你可以帮他们修好,那就修啊,跟他们说,你们把床修好,不花他们半分钱,叫他们把50欧退给你们嘛!
那个3个月的房租加家具的钱,你们也可以向他们要啊~说实在的,现在双方只是隔空喊话了,出来谈清楚才是真的[千万别动手]
2009-4-1 14: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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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口气看完,写得太实在了,就有这样那样的人,身在国外,却老喜欢和自己的同胞过不去,欣赏LZ的理智,或者说是智慧,还有男子汉的气概
Noir.shu 发表于 25-3-2009 16:41


我也重申一下,我不认识sun或wang,你怎么没证实就这么来确定我们的关系?但我想你置身事内,难免激动,算了
我说的那个修门板的事,对你们不是有好处吗?很可能修完了不用50欧啊!还反驳我什么呀?你说你 ...
Noir.shu 发表于 1-4-2009 15:30



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了,LZ的不理智和鲁莽也应该为这件事负上一定的责任。
你居然还能很欣赏他,怎么可能不被人误会呢。
2009-4-1 1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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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2012hill 于 2009-4-1 16:11 编辑
我也重申一下,我不认识sun或wang,你怎么没证实就这么来确定我们的关系?但我想你置身事内,难免激动,算了
我说的那个修门板的事,对你们不是有好处吗?很可能修完了不用50欧啊!还反驳我什么呀?你说你 ...
Noir.shu 发表于 2009-4-1 15:30



说实话,这几天确实很激动,所以可能言语有些过激,请原谅。 今天冷静下来又看了遍sun的帖子,其实他自己也说了,扣押金的事是他故意刁难别人的,所以我们为了这个破床板争确实挺没意思的
呵呵 刚刚重新看了遍孙发的帖子真的觉的他挺诚实的,可能是不知者不惧吧,
2009-4-1 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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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nori.shu确实是没看清楚情况,也不好责怪了。楼上的别节外生枝了,大家都是同胞。

现在就看事情到底怎么收场了,毕竟王姓同学受到了律师信,现在看能不能免了官司吧。
2009-4-1 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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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貌似 法律规定 退房2个月内 还押金 都不算晚.
alamise 发表于 2009-3-26 14:36


法律也许是这么规定的,但是请看清楚,这个是sous location,3房东了,不受法律保护的。
2009-4-1 1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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