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CDD 法语助手
楼主: powerpc

来自另一方的一面之词

159
回复
12907
查看
[ 复制链接 ]

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也太长了吧,就那么点事,彼此理解下不就完了吗,那女生被人无辜盯了房门 进不去,心情不好也是可以理解的,那既然收了人家押金 就应该出面帮人解决房子被订的事,又何必要拖那么久才给钱呢?双方都让一步吧!
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是首要
2009-4-1 16:50:1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nori.shu确实是没看清楚情况,也不好责怪了。楼上的别节外生枝了,大家都是同胞。

现在就看事情到底怎么收场了,毕竟王姓同学受到了律师信,现在看能不能免了官司吧。 ...
terry_1980 发表于 2009-4-1 16:02

谢谢为我辩护哈[用辩护好像严重了点],之前我回你的跟帖的时候语气不是很好,见谅见谅

至于第2点那个免了官司,我倒是很赞同,是否在没开庭之前可以向法庭申请庭外和解?
2009-4-1 22:15:4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发律师信并不是说一定要上法庭,
只是走一个法律程序
如果对方还是置若罔闻的话,
那就没有再商量的余地了,
说实话,如果真想告
一开始就告了
不会拖这么久
2009-4-1 23:26:00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chen的帖子里,很多朋友都留言说直接报案,但是chen没有这样做,还是希望事情和平解决,
但是结果事与愿违,一直到事发后一个月左右,才发律师信给wan同学
2009-4-1 23:31:25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大家就让这帖子沉下去吧。。。在这里斗气也没用,主要是把事情解决了。。。别让其他人看笑话
2009-4-1 23:33:04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主真的很实在,大家仔细看a版有很多漏洞
lele99 发表于 2009-3-26 01:37

2009-4-2 08:47:37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小事能搞出这么大的风波来?我觉得那个姓王的女生不是骗子~只是没经验。。。不太会办事。。支持孙哥
lele99 发表于 2009-3-31 21:34


:eek:
2009-4-2 08:48:33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Z也是热心肠,不希望朋友被别人在公开场合被讲成骗子。LZ回的贴也没有带一点攻击性啊,只是想阐述清楚事实而已。。。而且a版楼主宪法的贴,有一种让人先入为主的感觉。。。LZ解释的多一点也是不希望别人误会 ...
lele99 发表于 2009-3-31 22:09
2009-4-2 08:49:51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大家就让这帖子沉下去吧。。。在这里斗气也没用,主要是把事情解决了。。。别让其他人看笑话
lele99 发表于 2009-4-2 00:33
2009-4-2 08:50:3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2004yang 于 2009-4-3 00:03 编辑

。。。。。。。。。。。。。。。
2009-4-2 23:00:19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powerpc 于 2009-4-11 01:29 编辑

事情两方已经基本说的挺具体的了,大家也了解了大概的情况。
十分感激旁观者的参与,众多理智的声音看了真是令我感动。必须看到的是,即使是两方的朋友,绝大多数人说话也都是出自于极尽公正的角度,毕竟向情向不了理,公道自在人心。




但是有些人发贴再次言语挑衅,要帮朋友,骂人能达到目的吗?这些人身攻击的内容使我无法和你们沟通

相信几位骂人的同学也同意一个观点,躲在电话一端或屏幕后面骂人是遭人鄙视的,那样做不是男人。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和你们当面来个了断,时间地点随你们。

我要求你们就骂人的事道歉



关于其他,每个看清事件的人都清楚,wang确实有过失在先,但对方标明wang为骗子的帖是不实的,是名誉损害。取证工作已经进行/进行中。一如既往,希望大家以和为贵、偃旗息鼓,但如果对方认为有必要,大家随时可以去有关司法部门解决。
2009-4-3 08:51:0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主的逻辑很搞笑,自己刚骂完别人就和别人说 以和为贵,好比我扇你个耳光,对你说我们和好吧,
你能答应吗?
况且比起你骂别人是小太妹,疯狗,小混混,以上那些就不算什么了吧?
还是那句话,我骂人,请版主封号,
我的父母从小教育我骂人是错的,不管别人先骂你还是你先骂别人,如果你不明白(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的话,麻烦你去查查百度,或者google
我可不想对牛弹琴, 对不起,我可不是骂你是牛啊,
  当面了断这种事我想就免了,你这样的人,相信我在路上看到你一定会绕道走,
登门拜访就更加不敢了
   最后再劝你句,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王是不是骗子,大家都看在眼里,你就不要再乌龟垫桌脚了。
(个人建议,看别人写的东西,不要断章取义 ,也不要乱下定论。你只是个凡人~~~~我也是)
2009-4-3 15:38:42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楼主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你太要面子了
其实面子不是要来的,是自己做出来的,大家都看在眼里
2009-4-3 20:53:1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lz码了有一万字了吧。挺辛苦的。
可以写本书了。
2009-4-3 21:32:58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对楼主很失望,有些人是需要用法律来解决的!
2009-4-3 21:33:13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