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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滚滚红尘 于 2014-1-10 09: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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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 || 时令季节 : 坚持顶!不放弃!请关注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女童残暴虐婴摔婴案,受害人还在受难中...故意杀人却全国封口,政府包庇回避!封锁新闻,受害人被封口,只因凶手有“关系”!引起民愤!强烈要求立即立案!有良知的律师快组织起来!哈哈,顶起来。 || 四川蜀坤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刚律师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没有在第一时间刑事立案侦查,有可能潜在严重错案的风险。” 张志刚律师深入分析了其中的原因:首先,未立案无合法侦查权。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没有正式立案调查,办案机关就不能依法对案件行使行使侦查权,如果在没有立案前提下调查发现了不可重复取得的某些证据,即使调查取得了也不得作为本案诉讼证据使用。 其次,会导致嫌疑人失控、串供。本案存在众多疑点,有可能存在同案嫌疑人,这时让施暴人和有涉案嫌疑的家人远赴新疆,失去有效控制,潜在的同案嫌疑人极可能已串供并销毁证据。即使本案并非预谋团伙作案,施暴者的女孩在如此小年龄便出现这种暴力特征,轻易让她回归家庭,而且远赴新疆,日后出现更严重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极大。 第三,会导致女孩和父母认为此次严重虐杀婴儿事件仅需经济赔偿,无需承担任何道德和管束教育责任。 案并非预谋团伙作案,施暴者的女孩在如此小年龄便出现这种暴力特征,轻易让她回归家庭,而且远赴新疆,日后出现更严重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极大。 第三,会导致女孩和父母认为此次严重虐杀婴儿事件仅需经济赔偿,无需承担任何道德和管束教育责任。犯罪无惩处,在犯罪心理学上,可以被视为对下一次更严重犯罪的极大心理激励。 |
2014-1-10 0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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