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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ucca宝贝

LYON 09里昂极品couple,人品垃圾程度5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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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怎么记得是30多阿?
琳琳公主 发表于 2009-8-24 17:46


7月初刚刚办好,估计价格下调了~
2009-8-24 1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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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唉  俺也认识一个学法律装逼的~~~     人是dongbei 的~~
2009-8-24 1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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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确实是发了两次,而且是在lyon的ctu里面,我看到的,不是所谓的误发,只是版主转移的很快而已。。估计版主也是觉得这种狗咬狗的帖子发在黑店比较合适。。版主连续两次转移你的帖子。就说明发在这里不合适了。。难 ...
alix 发表于 2009-8-24 09:50


我最先是在同城里发的第一个帖子,转到黑店。不是因为版主觉得什么狗咬狗。而是我要求版主把这帖子转到黑店。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黑店发不了帖子。原来是先打算在黑店发的。既然那边发不了就在同城里了。那遇到版主,就要求版主转帖子到黑店。

而非你自己想象出来,就既定的。版主觉的狗咬狗,版主觉得不合适了。

至于你说的骂大街的问题。我觉得你的个人意见有点过激。我说的没有一句是你所形容的骂大街。不知道你是不是马甲。这个帖子让你这么不舒服吗?
2009-8-24 22: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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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受委屈的地方多的去了 。

我不是反对lz发泄。本来bbs的一项功能就是发泄用的,发泄年轻的生命,发泄怒气和怨气。这很正常。

我反对的是楼主同一个问题 重复发帖,占用网络资源和版面。

lz想发泄,第一个 第二个帖 ...
alix 发表于 2009-8-24 16:30


你说的发几次帖子的问题,我已经解释过了。第一次想在黑店发,但是发不了,我就改在同城。遇到同城版主,要求版主转贴在黑店。后又觉得,既然是LYON的事情,那在LYON同城里再发个帖子,也没什么过失。当时看板块的时候搞错了,所以打算在同城发的,又发了一次在黑店。这就是第二个帖子的出现。不是故意。那晚上发现发错了,在黑店发了两次同样的重复帖子。没必要。原本在同城要发的。没发,所以才在同城发的第三个帖子。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发了三次帖子吗?

按照你偏激的想法,是我要在好几个板块,都发同样的帖子。那既然是这样,那我干嘛在黑店同一天连着发两个,那我干嘛旨在黑店跟同城发,不去别的版也发几个帖子,就算会被删除,最起码也能贴个一两天。

这点既然黑店版主,跟同城版主都没意见。我不明白你在报什么不平。

这帖子出来,A男B女,没出现,出现了你这个看过帖子,看过这俩人办的事之后,觉得我这么做不应该的人。你的想法跟道德观念真的跟很多人都不同。有不一样的看法,很正常。但麻烦你别在这搅和。我这种类似的帖子有很多。别人的你都不在乎,不参与,不激动。为什么我这个帖子你就激动成这样。天天盯着不说,还义愤填膺的觉得我把这事捅出来是不对的。

看来你的立场还真不一般。
2009-8-24 22: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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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pucca宝贝 于 2009-8-24 23:38 编辑
你可以去邮局把你的信转到你新的地址阿
琳琳公主 发表于 2009-8-24 13:15


因为当时收税务局寄出的表格,是寄到老佛爷那个房子,但是我搬家之后去过一次税务局,因为转身份需要一份每年保税的单子。去要表格的时候柜台问我,我的地址是不是129,……这个地址。这个地址是老佛爷之前的房子。我就说是。我以为他们寄回执也会寄到那边。就没多想。

我现在已经搬出来3个月了,再去邮局办地址转移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信已经寄到老佛爷那房子了,他们已经收到了我的信,就是不给我。

像很多朋友说的,可以再去邮局要一份。我现在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但是为什么我明知道他们人不地道,还要在找上门,跟他们打交到是因为,我这个月末,最晚9月第一个星期,我就彻底离开LYON去巴黎了。时间很敢。所以我想,我都搬出来3个月了。什么矛盾也不用记恨这么久,况且当初受气搬出来的人是我,不是他们。没人会小心眼,心胸狭窄到这种程度,不至于扣留我的私人信件不给我。

是我想的太天真的。才会发生前几天那种事。
2009-8-24 2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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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唉  俺也认识一个学法律装逼的~~~     人是dongbei 的~~
youyu6666 发表于 2009-8-24 20:41


垃圾人哪都人,好人也到处都是。我遇着这俩,是正常人好好看看都知道怎么回事了。不办事,不打交道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这么垃圾的人。

对她来说,天天挂在嘴边的“我是学法律的,我要叫警察,修养,素质”     那么非法扣别人信件,算是这几样中的哪一样?  

这些东西对她好像很重要,是标榜自己的东西。可是人办出来的事,怎么就这么言行不一致呢?
2009-8-24 2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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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pucca宝贝 于 2009-8-24 23:41 编辑
你确实是发了两次,而且是在lyon的ctu里面,我看到的,不是所谓的误发,只是版主转移的很快而已。。估计版主也是觉得这种狗咬狗的帖子发在黑店比较合适。。版主连续两次转移你的帖子。就说明发在这里不合适了。。难 ...
alix 发表于 2009-8-24 09:50


2009-8-23 17:20 clair999
你好,
我是里昂地区的版主,打扰了。
根据战法版规,不能用中文刊登对方真实姓名,包括姓。麻烦你改为拼音吧。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版规咱也得遵守。
转发 [url=][/url] 2009-8-23 17:23 pucca宝贝
好,知道了,马上改。谢谢提醒。不过我在黑店那边发不了帖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可以把这版转到那边吗
转发 2009-8-23 17:32 clair999
要转到黑店么?我操作一下
转发 [url=][/url] 2009-8-23 17:33 pucca宝贝
好,谢谢版主。
转发 2009-8-23 17:34 clair999
不客气,已经转过去了。
转发



这就是你认为的,版主觉得狗咬狗,版主觉得不适合,才把我的帖子转了。麻烦你看清楚。我现在说的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品,这样的事,麻烦你正面面对这个帖子。不要再在别的问题上灌水。这么极力的排斥这个帖子,想必你的意图应该很清楚了
2009-8-24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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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应该是偏信则昧
果子狸69 发表于 2009-8-24 16:47


我记得中学课本上写的是   

偏信则暗
2009-8-24 22: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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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也等着B版出来,就知道是不是偏信了。
2009-8-24 2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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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B版不出现,不发表评论....呵呵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eric301100946 发表于 2009-8-24 14:01



我觉得都说这么多了,怎么文中的主人公还不出现呢,要是LZ说的与事实不否,真委屈这对情侣了,也该出来声讨啊,而且也可以加精了..我站在真理这边!



顺便说一下,大家都是在此自由言论的,有必要拿狗咬狗的字眼来说话么,未免言辞过为偏激...语言体现一个人的素质,说话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还有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我就真不信给你一巴掌还乐呵呵的说好,还是忍者不支声,谁家孩子不是妈养的.
2009-8-24 23: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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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是不是委屈他们,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出来说明大家就知道了。我乐见其成,

我说我有道理,一面之词对于看的人来说,认为不完全可信,这很正常。我完全理解。换作是我也会这么想,会比较公道。

不过我这人的性格,从来都是做了不怕说,是我错,我绝对闭嘴不废话,道歉。

不是我的错,还一味的跟我过不去,故意难为我,那我一定会跟这人讲讲道理,分个是非黑白。

难不成要让那些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
2009-8-24 23: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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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好吧 我认输。你最可怜。。
我只是不想在lyon的版里面看到同样的东西 好几次。至于是不是技术上的问题。。你应该pm黑店的斑竹咨询。

还有就是你阴谋论的观点 倒是很新颖。

不过 我们一生会遇到很多的不如意和委屈。怎么办?靠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靠朋友解决。靠朋友解决不了,那就反省一下,下一次如何解决这种问题。在论坛上发帖,可以缓解一下怨怒的心情,但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道德高尚的人,可以用道德来约束。品行低下的人,无法让他们归入道德的轨道。

讲道理靠bbs是无法和这些人讲的,你在这里发帖子无外乎是逃避面对面无法解决的困难,只有在虚拟的空间寻找心灵的寄托和安慰。你在战法发发帖子,这些人就不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了?

姑娘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责任和困难,想要获得,必须有勇敢的站出来,自己去面对。。反应到这种事情上,既然你前提是这些人无道德在先,那就用非道德的手段解决这种问题。我不提倡暴力,但是有时候适当的使用会让法律和道德无法解决的问题。。变得很简单。
2009-8-25 1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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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men 于 2009-8-25 16:06 编辑

我这帖子在LYON版里只有一个。没有好几个的。黑店里两个帖子,其中一个发错了。恐龙帮我合并成一个我挺谢谢他。没必要弄俩一样的在同一版。

我不想逃避责任困难。我想去解决。可是他们根本不给我这机会啊。

如果想使用暴力解决的话。我就不用一次两次好几次的受他们这种窝囊气了。朋友都是出来念书的,都是留学生。我女生打不了,肯定要找男生朋友帮忙。可是给人添这是非,我觉得也不好。

所以明知道之前闹得不愉快,可能会难为我,还是找他们要信去了。结果还真是符合他们一贯做事情的风格。

因为PUCCA的在黑店回复不了,所以跟朋友借了这个ID。amen 跟 pucca是我的别的不是。
2009-8-25 1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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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发这帖子确实带着气发的。面对这样的人,遇着这的小人,换成谁都得气。发这帖子也没想让他多火,炒的多热。过几天我换城市了。我也没空理了。也不想一直吵吵要找谁吵架。

但是在LYON遇着这俩人,大家千万就得小心了。真的什么损事都能干的出来。别再让别人中招只有甘受气的份。
2009-8-25 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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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很贴切
2009-8-25 1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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