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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任何选择都会有某种后果个别人要自己承担的。。。
nionio 发表于 2009-7-22 13:44
是啊,比如本次小三事件

他们的后果就是小三的孩子分财产
我们的后果就是跳出个你替她叫好伸冤
2009-7-22 1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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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对人的道德要求,就到法律的水准,不用多,但是也不可以少。在法制不健全的地方,我希望能改变的是,社会能有更完善的法律,更好的执法水准;我比较对人的自发性高道德水准没有期待,所以我会尽我所能照顾好自己 ...
nionio 发表于 2009-7-22 11:57


你要是个女的,我会觉得你很冷血
你分析得头头是道没错
但现实中不是每件事都像你说的,可以预见得到,控制得了
做了小三,抢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和人,如果社会众人不予严厉谴责的话,可以想象风气世俗败坏到什么地步
2009-7-22 12: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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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发现了,立场不同,观点不同,这个是NANA说的,以前没有这么明确的认识
现在算是见识了

立足点不同,当然是坚持自己的立场了
我要是小三插足,当然也是希望生个孩子来强财产了
完了就觉得是LP无能,没本事维护家庭的完整,是个嵗蛋,值得大家来鄙夷和唾弃
2009-7-22 1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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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要是个女的,我会觉得你很冷血
你分析得头头是道没错
但现实中不是每件事都像你说的,可以预见得到,控制得了
做了小三,抢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和人,如果社会众人不予严厉谴责的话,可以想象风气世俗败坏到什么 ...
Doris2005 发表于 2009-7-22 13:47
不是
还是立足点不同
想想如果你是小三
你会想得到什么样的结局?
或者离婚跟我结婚,或者是生个孩子抢遗产,总之要捞到一样吧,不然不是亏大了
2009-7-22 12: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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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个是舌灿莲花
一个是用硬道理
无非都是要证明
小三是无罪的
是无能的LP没本事
2009-7-22 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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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男人出轨,或者女人出墙,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感情上的婚外恋,一种是生理上的性刺激,这和正室是否强大没有关系。作为正室的当然都有理由恨那个第三者,但问题的根源和解决还是在夫妻之间。如果是第一个原因的,爱情都转移了,那留着人还有什么意思,不爱了就分吧,管他/她爱谁去。如果是第二种的,是个人性格问题,嘴巴里说爱自己,却管不住身体,这就要看你是否能够容忍他/她的这个缺点了,给不给机会改了。当然两种情况下正室都要在法律保障下努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尤其是在有小孩的情况下。
2009-7-22 1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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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naturalwind 于 2009-7-22 15:08 编辑

我觉得属于婚外恋的小三在精神上还可以被谅解,感情没有对与错嘛,都需要互相选择。但是只是性关系和性交易的小三就和妓女和妓男一样,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根除的,不过妓比小三简单多了,起码过一夜拿了钱就没事了,小三还能拿孩子做要挟(虽然我强调男女平等,但的确带着孩子的女小三占了大多数);而且妓不会来到身边勾引,但小三会主动上门,诱拐良家妇男/女,还准备打心理持久战,所以比妓更让人不齿。社会舆论从正义感出发想先把小三轰死(当然不能全部奏效),想从道德谴责上减少悲剧的可能性,也符合人之常情。(虽然有时候这种正义感引发的狂热可能会造成另一种悲剧,所以不理性的正义感有时候也是很可怕的)。
2009-7-22 1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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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某人的立论全是建立在 某三所说的是事实全部的基础上的
这样能站的住脚么?
同样D
我们也可以认为 男人和婚妻的共同财产全部留给原配 自己的留给非婚生子
那么 有没有可能共同财产时95% 自主财产5%  ?
这样 胜负又如何?
其实三可能根本不能上擂台
因为自始自终 都是留给孩子 根本没她什么事
2009-7-22 1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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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时间的可以去看看夜色想和否认的发言
会发现,跟这个NI什么的说话完全就是一个论调
只是否认文化不行,说话没那么灿烂
这个NI什么文化水平上去了,说话就堂而皇之,看起来似乎很是那么回事
但是本质是换汤不换药的
2009-7-22 1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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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社会舆论现在普遍大力批判女小三,除了女人还是弱势群体外,我想多数是因为在自己的男人还没有小三之前,总是假设他是单纯的,或者有心无胆的,只要不给勾引,没有狐狸精,就会规规矩矩不会犯错,而且大家还认为犯错是男人都会犯的事情,所以更给了他理由。我却首先觉得管不住自己的男人都是不可靠的,都是可恶的,都是首先要接受批判的。小三再可恶,把自己降到她的水平去和她理论,是没有意义的。刚才有人说要壮大自己,我觉得倒是可以理解为壮大自己到可以和男人理论和争利益的地位,而不是只是咒骂小三。
2009-7-22 12: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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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所以呢,我是赞成批判单纯性关系的小三的,不过要真出现这种事情,就算觉得小三再可恨,矛头也应该还是惹上小三的已婚男人/女人。
2009-7-22 1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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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干嘛把大婆想得那么悲惨呢,说不定她还比老头有钱,自己现在还找个新伴侣快活呢。要不然大婆怎么有钱能买下那个房产的一部分?而且现在女儿也都19,20了,自己又没啥负担,怎么享受生活都可以啊。人家又不一定是糟糠之妻。女人可一不一定是弱者,女人也不一定要依靠男人和男人的钱才能使自己快乐。
2009-7-22 1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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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不要输给他们,你们就得想办法比他们强而已。
nionio 发表于 2009-7-22 12:30



她有什么强的?气势?挑起风波的能力?手段?还是不服输的个性?
我呸!!!
越强越造鄙视!
2009-7-22 12: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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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问题是某人的立论全是建立在 某三所说的是事实全部的基础上的
这样能站的住脚么?
同样D
我们也可以认为 男人和婚妻的共同财产全部留给原配 自己的留给非婚生子
那么 有没有可能共同财产时95% 自主财产5%  ?
这样  ...
kaiyangg 发表于 2009-7-22 13:51
本来从否认自己的话就可以看出
财产由法庭托管,然后公证人起到了也许是她这方面的作用,因为她本人和孩子在中国,无法出面,那就只有委托给公证人咯

这很明显
只是很明显的,有些人,不是一个人,就是不想面对这个现实,就是想说,她们是赢家
那别人就没得办法了,反正是事实在那里,承不承认的都在那里
2009-7-22 12: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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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nionio 于 2009-7-22 16:16 编辑
是啊,比如本次小三事件

他们的后果就是小三的孩子分财产
我们的后果就是跳出个你替她叫好伸冤
葵花开 发表于 2009-7-22 13:45


多余,删除。
2009-7-22 12: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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