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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出租,个人以为还是有了自住房,且自住房的贷款已付清或近尾声时,再着手考虑。当然,个人资金许可,双管齐下更好。至于可争多少钱,那看你的能力,欲望和心态了,风险与利益成正比。不过,理财理到能"一套又一套的还studio的贷"的时候,起码也算是你活得最不累的时候了。我看这跟"一辈子还是量力而行,知足常乐"的想法蛮和谐的。
lrjparis 发表于 2009-7-3 10:00
同意。
个人倾向自住房贷款付清或者无贷款,然后趁着股市低谷的时候投资股市,之后股市高峰期,并且有合适房产投资机会的时候,抛出股票/基金,全额或者50% apport以上购买第一个投资房。
之后几个投资房的购买速度, 取绝于还清贷款的速度, 实际上更取决于主收入来源的多少, 能多提前还清贷款, 再买下一套。这个阶段更主要的还是理财,而不是投资。
再之后投资的房产多了的时候,势必要转成LMP规避ISF。这个时候相当变成了(个人)公司的经营和(个人)公司的投资,贷款也相当于商业贷款,不用非要还清之前的所有贷款再去贷新款。
整个过程顺其自然,也是量力而行,知足常乐的。第一阶段以提高自身生活/居住条件,专心本职工作并且顺便理财;第二阶段享受本职工作发展的成果并且同时深入理财理性投资;第三阶段淡出本职工作专心二次投资/理财为退休/提前退休轻松耕耘良性积累。
反倒是本身不是商人,早早的放弃本职工作,学别人下海经商或者做实业,为了挣钱而挣钱,更加不量力而行,不知足常乐。 |
2009-7-3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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