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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白牛

网络出现新物种“欺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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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30# zdy008

我犯了低级错误,眼误将前面的3年和后面的7年弄混了。见笑了。


但是,这也只是数字上的偏差,和我对此事看法的正误无因果关系
2009-5-12 0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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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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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2 0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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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能够判3年以上  因为肇事司机是飙车(如果这点法庭按公办事 确立这点)引起的交通事故  就不仅仅是道路交通管理法的问题了   这种事情有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种案例请参照成都的 悍马撞人事件     
  但是就算判10年又如何呢?   不知道大家听过一个词没有?  保外就医
2009-5-12 0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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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09-5-12 12: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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