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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白牛

网络出现新物种“欺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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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既然警方还不便透露肇事者的身份,该不会是高官子弟吧。卡卡
2009-5-11 18: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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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条路上经常有人飙车,并且有摄像头拍摄。。。。。。 看来是交警不想或者不敢管。
闹上法庭的话,就看死者遇害时在不在斑马线了,这点很重要,假如真的没有交通灯的话。
2009-5-11 1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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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991man 于 2009-5-11 19:35 编辑
这条路上经常有人飙车,并且有摄像头拍摄。。。。。。 看来是交警不想或者不敢管。
闹上法庭的话,就看死者遇害时在不在斑马线了,这点很重要,假如真的没有交通灯的话。 ...
米莱骗我 发表于 2009-5-11 19:25
那个模拟示意图上显示的,是在

目击者也说了在了,不过人家被从斑马线上撞飞到20米外的前面马路上去了。


不过说回来,中国的斑马线就是一个屁,尤其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

司机不会因为有斑马线就减速,行人不会因为没有斑马线而不穿越马路。
2009-5-11 18: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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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匹马很暴力
2009-5-11 1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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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条路上经常有人飙车,并且有摄像头拍摄。。。。。。 看来是交警不想或者不敢管。
闹上法庭的话,就看死者遇害时在不在斑马线了,这点很重要,假如真的没有交通灯的话。 ...
米莱骗我 发表于 2009-5-11 19:25


可以这样说,秉公判的话,绝对很你心目中的量刑有很大出入,你会失望的。
但是你是不是认为这次的判决是重大司法腐败那就是你的事啦。
2009-5-11 18: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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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有才的人真多。。。
2009-5-11 1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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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可以这样说,秉公判的话,绝对很你心目中的量刑有很大出入,你会失望的。
但是你是不是认为这次的判决是重大司法腐败那就是你的事啦。
zdy008 发表于 2009-5-11 19:39

真实结果会令大多数人很失望。现在的问题是政府说什么做什么大多数人民都不信任,失去了公信力,我也不知道说啥好了
2009-5-11 1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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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结果会令大多数人很失望。现在的问题是政府说什么做什么大多数人民都不信任,失去了公信力,我也不知道说啥好了
googletalk 发表于 2009-5-11 19:44
刚才有看了一下相关的报道

说的是该事件引发的社会争论


真的不知道红旗还能否打下去,社会主义是否还能建成。。。。

焦虑ING。。。。
2009-5-11 18: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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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dy008 于 2009-5-11 19:49 编辑
既然警方还不便透露肇事者的身份,该不会是高官子弟吧。卡卡
991man 发表于 2009-5-11 19:23


刚开始的时候我跟了一下,当时暴出来的是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当地移动的中高层。真实性不得而知。
后来天涯实在是太仇富,太仇官了。跟不下去了,放弃了。比如(当时杭州警方对记者说明情况的时候说的是:根据本人和他朋友的说法是70上下。  但是就在这个视频出来不到1个小时,就变成了警察取证为70,高管子弟。。。。。。。。后面可以自由发挥,不会跑题的)
其实这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演变成这样,很大程度上是大家对司法不公,和对权贵集团长时间的不满,积累之后的小发泄。和彭宇案一样,过了风就在也没人提起了。
2009-5-11 18: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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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米莱骗我 于 2009-5-12 01:22 编辑
我实在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能告诉我这是那个国家的法律吗?

至于红灯的问题有大能帮我说了。
zdy008 发表于 2009-5-11 19:20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的特点就是,以法为据,既然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楼上已经有人找到相关惩罚律定了),肇事者最多判3年,那就不要被目前高涨的人民呼喊所晕眩。 大陆法就是这么死板。

说白了,这倒霉公子哥,就倒霉在他有钱扎眼上了。 群众愤慨是因为贫富悬殊大,而不是因为有人被撞死了。

看问题要深入点
2009-5-11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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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中国人民的智慧~来源于生活阿~
2009-5-11 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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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米莱骗我 于 2009-5-11 21:12 编辑
那个模拟示意图上显示的,是在

目击者也说了在了,不过人家被从斑马线上撞飞到20米外的前面马路上去了。


不过说回来,中国的斑马线就是一个屁,尤其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

司机不会因为有斑马线就减速,行人不会 ...
991man 发表于 2009-5-11 19:33


原则上,到了法庭,就会扣法律条文的字眼了,而且只扣字眼。在不在斑马线上遇害可以给双方律师在辩护中产生很大的优劣悬殊。
2009-5-11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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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的特点就是,以法为据,既然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楼上已经有人找到相关惩罚律定了),肇事者最多判7年,那就不要被目前高涨的人民呼喊所晕眩。 大陆法就是这么死板。

说白了 ...
米莱骗我 发表于 2009-5-11 21:07


没看明白你想说什么?

那段条文是我贴上去的,由于车主并没有太多过失(目前仅仅在超速和斑马线上有分歧)且没有肇事后逃逸。完全是刑罚为辅,民事赔偿为主的案例。
但是在我引用你的回复中说到:“即使车主认罪态度良好也要判5 6年。”如果这样都要判5 6年的话,那要是酒后驾车,或者事后逃逸岂不是要超过7年的上限,甚至到10以上???我对此有不同意见。
但是现在你又回复说大陆法律死板按章办事,最多判7年。。。还要深入观察。。。,前后有些矛盾,实在不明白你想表达什么?
2009-5-11 2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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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米莱骗我 于 2009-5-12 01:24 编辑

你没看新闻吗?新闻上已经把法律条文搬出来了,肇事者没醉酒,没逃逸,按我国法律,他最多只能判3年。

肇事司机很配合的坐在警车里,没有逃跑,也没有扰乱肇事现场,他的辩护律师肯定会说 肇事者在事发后服从配合警方,态度良好。 如果在法庭爽快承认罪行,坦白从宽,极有可能减刑。因为这件事彻头彻尾就是超速撞死了人,一起交通事故而以。

法院如果秉公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既不会因为他是有钱人而纵容,也不会因为他是有钱人而特意严惩。

最后多说一句,死者是独子,家境贫寒,人已去,就算杀了肇事者也无济于事。 私了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走法律程序的话,索赔资金数目肯定远远小于私了
2009-5-11 2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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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哈哈 搞笑搞笑。。。
这个是我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一没喝酒,二没闯红灯,三没肇事后逃逸,四没引起重大伤亡。他按刑法该判什么呢???

他引起公愤无外乎他是富家子弟,豪华跑车;还有就是出事后不知道低调,认错,漠视的态度引起了公愤。
其实在在中国车祸是很普遍的: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
按照这个数据基本上是一天200死于车祸。
其实大家愤愤不平的是车主漠视生命的态度而不是别的。

zdy008 发表于 2009-5-11 18:34

这个是你的发言:
如果承认态度良好的话,估计是4-5年,监狱老实接受改造,提前保释也有可能。毕竟这不是故意杀人罪,让人气愤的 ...
米莱骗我 发表于 2009-5-11 18:59
你没看新闻吗?新闻上已经把法律条文搬出来了,肇事者没醉酒,没逃逸,按我国法律,他最多只能判7年。

既然明确最多只能判7年,再来讨论为什么可能只判他个5年左右。
米莱骗我 发表于 2009-5-11 21:41



你前一句说即使是态度良好也要判4-5年,后面又说他没有太大过失。  我要问你的就是没有太大过失你还来个4-5。不是前后矛盾是什么?
更搞笑的是问我知道交通肇事罪不。看我在本帖的第一条回复。你看前面的贴子了吗?
我就是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问你怎么能判4-5年。   你马上来个肇事者没醉酒,没逃逸,按我国法律,他最多只能判7年。所以就要判他个5年。
无语了。。。
好了不和你争了。没劲~
2009-5-11 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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