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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街舞のCat

感慨··看了那个大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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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离了 挺好的
2008-11-8 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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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amme 于 2008-11-7 14:56 发表
其实没有什么好讨论的吧,每个人的思想不一样。你没有办法说服别人和别人无法说服你一样。
等你有了家庭有了孩子就知道为人父母的难。不要轻易说出孩子你养这样的话。这才叫自私。孩子在女人的肚子里不是你要他生就应 ...


好多事情不经历过是不会理解的。LZ的情况比较少见。不少感情有问题的夫妇,可以厮打到头破血流,菜刀剪子都用上的。如果LZ看到自己的父母像是红了眼的野兽一样厮杀,家里到处被砸的狼藉一片,地上还有点点血迹的时候,你可能和现在的想法不一样。
2008-11-8 0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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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看了lz在21楼的回复 觉得有点问题
因为孩子爹是强奸犯 要担心坐牢或是跑路 所以不会想要被强奸出来的小孩
假设 只是假设 强奸犯想要小孩想疯了
跟那受害者说 我去坐牢 你一定得把这小孩生下来 因为我想要
那这强奸受害者是不是还得认真考虑这个建议?
为了尊重所谓孩子爹的意见和一条小生命 一定得把这小孩生下来?
2008-11-8 0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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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122F 的帖子

孩子没出生,你怎么预见以后它的不幸福的?你怎么预见以后它的家庭被咋的狼藉一片的??你说的有可能,但是也有可能家庭很幸福,就算是离异家庭,也有可能是和我这样的家庭一样幸福,但是事件中是孩子被无情的打掉了,未经过商议
2008-11-8 1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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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123F 的帖子

恩~~很有意思~~我很同意你的观点,强奸犯自己本身就是无视法纪,我认为没有资格谈论要这个孩子,有这个孩子完全是他一时欲望的附带品,毫无感情色彩,母亲一方也一样如此,我觉得这孩子应该不会有父母之爱,所以肯定不能幸福,不如不要,但是··无的放矢呀,事件你看了吗?咱们能联系实际问题来分析吗?强奸犯和结婚夫妇的问题你做对等考虑吗??那我祝你早日成婚是不是应该写祝你早日被强奸呀?
2008-11-8 1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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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116F 的帖子

你实在不想要,你也得提前说吧··你独自带孩子困难,怎么就知道父亲一方不肯带孩子?怎么就能直接扼杀这个生命?就因为你觉得困难,不敢独自去面对,你一意的扼杀它吗?
2008-11-8 12: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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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118F 119F 的帖子

恩,很对,想生的初衷是因为相互的爱,但是事件里你哪看得出男方不爱女方??因为兄弟拉他去有小姐的KTV,没提到他背叛没背叛,
女方猜忌,报复心理过剩,孕妇忧郁症,第二天就去打胎了,在事件不明了的情况下就不理智的扼杀了一个生命这做法怎么能得到支持呢?
我不怀疑女人生孩子的痛苦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可是痛苦到必须扼杀一个生命吗?你不觉得你这句话有点太不严密了呢?我是不是能理解成你想说因为生孩子痛苦所以女人都应该去打胎呢?
2008-11-8 1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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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尘世 于 2008-11-7 15:06 发表
。。lz。。。我说个观点可能过分一点,你不要生气。本来想穿马甲说,算了,没穿过马甲,说的不对大不了我跟你道歉。

你自己觉得自己的生活没问题。。可是,你不觉得你受你父亲的影响很大吗?我看你那个回帖,一开始,你一点也不替那 ...



比较同意这童鞋的说法


还能流产不是引产就证明应该是4个月内的。


呵,如果是场辩论就只有正方和反方永远没有对错之分。

这故事还不算什么。

我认识的一个人,她LG出车祸死了,她当时已经怀孕7个多月了,而且是个男孩,婆婆家万般苦求为他们家留个根。结果她还是引产了!!!

也许她并不爱她LG,或是爱的不够深,可以遣责她是自私的,但她却有这个权利。

不能说孩子只是生了,养了,大了这么一个过程。不仅要有经济基础还要有心理准备。

这世界上银子很重要,现实得成为不可抗力的因素。LZ的部分观点还真是不能认同。

引用这童鞋的一句话,难道有个女人被强暴了,怀孕了,也要为这个剧烈的结局来付出代价吗?只因为这是个所谓的生命?

相信很多自杀了的或是想过自杀的都有过一种想法就是,与其这样,不如当初不要来到这个世界!

只能说LZ是相对幸运的,惜福,珍重!
2008-11-8 1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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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街舞のCat 于 2008-11-8 12:09 发表
恩~~很有意思~~我很同意你的观点,强奸犯自己本身就是无视法纪,我认为没有资格谈论要这个孩子,有这个孩子完全是他一时欲望的附带品,毫无感情色彩,母亲一方也一样如此,我觉得这孩子应该不会有父母之爱,所以肯定不能幸福,不如不 ...


没看到这一段的回复。。。

建议LZ有空多深入下生活,我敢保证大多数,不敢说绝大多数的,至少离异家庭的孩子大多都过得相当的凄苦,有的是物质上的,有的是精神上的。

像你这么幸福的,才能说是特例!

小孩子是应该有父母之爱,但重要的是父母愿不愿意给!

身边的事,某夫妇离婚了,从离婚的那一天起,小孩就再也不知道老爸住哪,直到现在。因为老爸怕干扰到他的新婚生活,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2008-11-8 1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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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一开始 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原帖由 尘世 于 2008-11-7 15:06 发表
你反复强调孩子是生命。。那么假设一个女人遭到强奸怀孕。。。是否就因为这是个生命,就必须把他生出来?养育他一生?


lz对被强奸而导致怀孕的情况回复如下
原帖由 街舞のCat 于 2008-11-7 15:34 发表
遭到强奸的,你是可以不用去协商要不要这个孩子了,孩子的父亲肯定是不想要的,自己还得跑路或者坐牢呢···www.reve


但是lz也同样认为
原帖由 街舞のCat 于 2008-11-7 15:34 发表
说都不说直接打掉孩子我觉得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孩子生下来前女的是有选择权,可是不是全部的选择权
…………
她还没协商怎么知道那男的不肯要孩子?


我完全没有牵连到那个原来的实际问题
只是假设lz对于这个虚拟强奸案的意见的前提(孩子的父亲肯定是不想要的)是不对的
发贴如下
原帖由 麻辣兔头 于 2008-11-8 09:20 发表
看了lz在21楼的回复 觉得有点问题
因为孩子爹是强奸犯 要担心坐牢或是跑路 所以不会想要被强奸出来的小孩
假设 只是假设 强奸犯想要小孩想疯了
跟那受害者说 我去坐牢 你一定得把这小孩生下来 因为我想要
那这强奸受害者是不是还得认真考虑这个建议?
为了尊重所谓孩子爹的意见和一条小生命 一定得把这小孩生下来?

原帖由 街舞のCat 于 2008-11-8 12:09 发表
恩~~很有意思~~我很同意你的观点,强奸犯自己本身就是无视法纪,我认为没有资格谈论要这个孩子,有这个孩子完全是他一时欲望的附带品,毫无感情色彩,母亲一方也一样如此,我觉得这孩子应该不会有父母之爱,所以肯定不能幸福,不如不要,但是··无的放矢呀,事件你看了吗?咱们能联系实际问题来分析吗?强奸犯和结婚夫妇的问题你做对等考虑吗??那我祝你早日成婚是不是应该写祝你早日被强奸呀?


个人认为 红字部分让人不是很愉快
毕竟我也没用第二人称来称呼这个虚拟强奸案的男主人公

其次 我想说 我绝对不是找lz的茬 也不是无的放矢 也没提出我的观点
只是觉得lz看贴不仔细 我没对虚拟强奸案和结婚夫妇的问题作对等考虑
我只是问lz对这种虚拟的情况有什么看法
如果不愿意讨论这个问题 就此打住好了 谢谢
2008-11-8 1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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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我的天啊~伦理道德帖
2008-11-8 1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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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你难道觉的女人怀孕的时候男人跑去找小姐是应该的?

难道明明知道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爸不是个负责人的人,还生下一个孩子,那你觉得这样就好么
2008-11-8 23: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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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儿时的秋千 于 2008-11-8 23:28 发表
你难道觉的女人怀孕的时候男人跑去找小姐是应该的?

难道明明知道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爸不是个负责人的人,还生下一个孩子,那你觉得这样就好么


找小姐是不应该,当然再给老婆打电话是个极其诚实,但是同时又极其SB,并对自己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

问题的关键在于,就找了小姐这么回事情(还请示过了),导致的结果,竟然是那个女人打掉孩子,这二者的分量是完全相同的吗?
2008-11-8 23: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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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斐多 于 2008-11-7 15:07 发表
我想那个妻子其实在说:你看着办吧, 的时候,期待的只是一个答案。当丈夫去玩了一个晚上的时候,她就已经伤透了心,怒火和失望也在急剧地累积。这是有一个过程的。

此外,她可能已经失去了对丈夫的信任和婚姻的信心了,所以觉得 ...


排一下

生孩子责任重大,养育更是如此,孩子只有在尽责中才能健康成长,幸福生活。
父母双方都应该至少在心理上做好准备后,才有权利欢迎小生命

这件事中,父母中任何一方都没有懂得责任二字。
2008-11-8 2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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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ilmctz 于 2008-11-8 23:38 发表


找小姐是不应该,当然再给老婆打电话是个极其诚实,但是同时又极其SB,并对自己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

问题的关键在于,就找了小姐这么回事情(还请示过了),导致的结果,竟然是那个女人打掉孩子,这二者的分量是完全相同的吗? ...



父亲打电话不过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对方倒地说什么都没所谓

而母亲把自己情绪当作了理智



父亲错在先

没有因哪里来的果呢
2008-11-8 23: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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