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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lmctz 于 2008-11-9 00:04 发表 
但这个果已经跟因完全对不上了。
举个例子,当一个人偷了10元钱,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是不应该执行枪毙的判决,这个才是问题的关键
我觉得这个就是男人和女人的问题了
女人更倾向于情感,觉得感情不在,背叛来临,那么这个孩子就不能要,因为女人爱男人的方式就是给他,或者至少说愿意和他有个孩子
爱不在了,孩子还有必要生下来么?她瞬间决定保护自己,因为男人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
冲动是魔鬼!
而男人呢,觉得找次小姐没虾米,我还是你男人,我还是孩子她爹,我不可能和你离婚去找那个人做老婆,他觉得自己公私分明
想偷吃,又不想承担责任,来这么一个电话,如此吃相,不能不算下作,说幼稚可笑也行
冲动是魔鬼!
对母亲这个角色,孩子7个月,能够感觉到胎动了,但是没看到,所以还能有勇气诀别,总比以后生出来遗弃或者看见他就想起负心汉好些
所以壮士断腕
在这件事中,我说,父母都没有尽责,都没有把自己放在丈夫,父亲,母亲,妻子的位置上全面考虑,两个人心理都先想自己罢了
你觉得偷10块钱,的确法律上罪不至死,但是如果是相当于故事 一块马蹄铁和一个王国 里的那块马蹄铁的性质,那么是不是又要另当别论了 |
2008-11-9 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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