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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  关于药    by朱婧

爱情是一种病,不过有人病得忧伤,有人病得健康。

一、小柴胡和咳嗽药水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希望保护她,做她的药;一点小的疼痛都不要她受。

  大二那年,许宁爱上了小鱼。这种爱情是孕育了一年的。他大一时候上学校的营养保健选修课时候认识了那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子。他陆陆续续地请她吃饭,但对自己对她的感情多少有点犹豫不决。他是个好自由的人,在自己所在的N大管理学院亦是风云人物,不想过早有女朋友约束自己的自由。但是,心动了,某日和小鱼吃完饭,清风淡月里头送她回去宿舍路上,看着她指着月亮的娇憨模样,就不可救药的心动了。

  表达,是个问题。他其实是个受欢迎的男生,身边的女孩子朋友总是不断游走,妩媚眼神里传递情意;他其实是个聪明的人,对别人的心意一个眼神也懂得了,自己的心意若要表达时候,也不过是一个眼神。

  可是对小鱼,有些为难。她的眼神像甫出生的小狗,蒙着淡淡的水,透着怯怯的纯。她不像那种在爱情里游刃有余,八面玲珑的女子。那样,许宁可以与她开始一场你进我退的游戏。她是一种安静的潭,由不得你不陷下去,开始信任认真,永恒诸类刻在远古石柱上的词语。

  许宁的表达是从小柴胡和咳嗽药水开始的。秋天的时候小鱼容易感冒。这是作为朋友的许宁所知道的。他开始常常去医务室,拿小柴胡和咳嗽药水,后来,百服宁与白加黑;学校医院就在小鱼她们宿舍后面一栋楼;他每每拿了药,到小鱼楼下,打电话叫她下来拿药;小鱼下来时候,总有些纳闷。说我又没有生病啊。他说,备着药好。她说我们离校医院很近啊,我自己去配就可以了。他说我顺便的。小鱼看看实在太健康的他,微微一笑,说谢谢了,接过药说再见就上楼了。

  这样跑校医院跑多了,医生也开始纳闷,看着高大健康得可以给运动用品做广告的他,然后问,不是自己用的吧。他老实地说是。医生笑笑说,是替女朋友拿的吧。他竟有些欢喜地道是啊是啊。内心的秘密的被切中被肯定如黑暗中的植物放到阳光下绽开大朵的花,散发氤氲的甜蜜香氛。

  这样跑小鱼的楼下跑多了,最先引起了管理学院女生的注意;她们和小鱼住一栋宿舍楼,在小鱼的对楼。她们屡屡猜测,亦转弯抹角向他求证;末了,终于发现那个让他倾心的幸运女子竟是文学院的一个普通女生,不免咬牙切齿。后来,小鱼的舍友们也不免看出苗头,碰到他时候拿他取笑一番,他无法尖牙利齿如以往对之,几番对阵就全盘皆输,倒是向她们告求,请她们多多向小鱼点拨。

  最先知道的人自是小鱼。一段感情的承认与否,知道与不知道是由自己的情愿与否决定的;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你可以永远做一个不谙世事不解同情的傻孩子;对自己喜欢的人,你怎能不心知意解他每个细节的隐寓,怎能不热切地说,如当年张兆和对苦恋她的沈从文说的那句,乡下人来喝杯甜酒吧。爱情的这杯甜酒,我许你;纵然不能沉醉百年,那么就成就今朝有酒吧。良辰美景,花般年华,怎能对影独斟?

  于是,他们恋爱了。在大二的秋天,在充满祝福的背景里。小鱼就问他为什么一开始老送药来着,她认真地说:“人家都送花的啊。”许宁说:“我希望和你在一起,我希望你健康;我希望像药一样保护你,不受伤害。以后,我就是你的小柴胡和咳嗽药水,我就是你所有的药。”

  这段话真好听,小鱼瞬间有些默然,然而随即抬起头来,看着许宁,又是动人一笑。

二、维生素B2与维生素C

  有一种药,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药,不会成为解救你人生的某种疾病的灿烂阳光,但它们是维生素C和维生素B2一类的药,它们朴素无华但定不可缺失并会在某时某刻发挥其独到的意义。就像有一类人。

  林晶是那一类女生,容貌普通而洁净,心思透明头脑聪明,家教优良。她在N大的管理学院学公共管理,这是在市政教育单位当某部门头头的父亲为其选择好的路,以后毕业,做公务员,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似乎是极其稳妥的。母亲是电视台的资深制片人,其言传身教促成林晶优雅仪表的形成;从小学到大学她一帆风顺,学业良好,交际广泛,生性活泼,从各个方面来看,她都可以说是个比较完美的女孩子了。

  若说缺少什么,那大概就是心里头好像缺少什么东西吧。暑假时候她骑车在N城的大街小巷悠游地闲逛,找各种好玩的店铺,碟片店,玩具店,布艺店,古玩后,旧书店;晚上在一家一个高中时候好朋友做DJ的酒吧里当业余调酒师,跟着一个鬈鬈头发的瘦小男子后面学了没有几天就得心应手可以独当一面了。N城是个相对安静的内陆城市,这里的人们安定而不嚣张,喜好都是中庸的,酒吧里多是有情有调的白领一族或故弄玄虚的艺术人,没有尖锐或黑暗的东西让人沉重。灯光固然迷离,笑容依然洁净。她柔软的长发整齐地顺着柔软白皙如婴儿般的脸颊垂落,怎么看都是好孩子。

  学校的生活不过了了,她除了上课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做自己的事情,替某化妆品做促销,在广播台做周六的音乐心情的主持,写写心情化的小文章,更多时候是坐在学校图书馆底层的那间宽敞幽雅的茶吧点杯果珍,捧本书过一个悠闲的下午。她在学校有不少相处不错的朋友,也喜欢和他们过来这儿喝茶。后来,和茶吧的管理人员熟识了,她提出在这里做时段服务生的要求,竟被同意了。于是每个周四的上午,她便穿戴着茶吧里的工作取,有着秀雅的小碎花的围裙和扎在头间的小方巾衬得她肤白胜雪。

  大二的时候,好像有些东西开始积淀在她心里了。什么时候是开始,她也不清楚。

  她们二年级的统计概率课是和三年级的一起上也就是她们上届的学长们。这本无它,各自上完课也各不相干了。可是,她看到了一个人。那是大二刚刚上这门课的那天,一个男生第一节课就迟到了。老师正作开场白时候,一个高大身影急急冲到教室门口道了声报到。在散漫成风的N大,迟到的学生向来选择不作一声地从后门进教室或者干脆不来,这个行事规矩的人倒让她好奇了。她注意地看了看他,他有张白皙的大男孩的脸,穿了件蓝白相间的T恤,清爽利落的气质。他并不算帅气或者英俊,但她的心却不知道何故微微一怔。

  本也没有多想。只是每次上课不由得多注意了这个人,后来知道他叫做许宁,他上课极其认真,每次都坐在第一排,经常在课上为一个问题站起来和老师讨论很久。对于他们文科的学生,这门理科性质的课只要应付过关就行;他这样的认真尤其显得突出。她有时也附和同学一起窃笑他,但更多时候是从心里升起佩服之情。她所认识的男孩子中故作洒脱或者果真行事随意的很多,而碰到这样一个认真到较真的人,倒是别样感受。她觉得他眼熟,方想起在院学生会的例会中,好像看到过他;以前没有注意,于是留意起来方知道他是外联部的部长;不过她在文艺部,两个人不在一个部门,所以也没有什么接触的机会。他显然是不认得自己的。

  林晶只是添了些许惆怅;每周有些盼望学生会周一的例会;在一个相对小的空间和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希望他能够注意到自己。然而发现他例会常常不到。她好奇向别人打听。方听说他自从有女朋友后就常常不来例会了。他女朋友每晚要上修的;他周一下午要接她下课,然后一起去吃饭,自修。

  她的心,一点点酸,一点点疼,一点点下沉;她的眼前,一点点模糊。她没有觉得没有承认爱上他。事实如斯,如何说。

  爱上一个人,然后想知道他爱的人;可以爱上他爱的人么?林晶忍不住要这样做。

  林晶辗转结识了小鱼。她的一个朋友是文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她知道他是C城的,又知道许宁的女友小鱼也是C城的;于是她就找那个朋友说请帮个忙,广播台有几篇稿子,想找文学院的人帮忙修改一下。那人就推说自己文笔不好,说有个同乡不错,果然就把小鱼推荐给了她,并把小鱼的手机号码宿舍号码都一起给了她,说,你找她时候只要说是我介绍的就是了,她一定会帮你的。

  林晶打通了小鱼宿舍的电话,小鱼的声音轻灵动听;听了林晶表达的意思,她竟然一点没有表示出惊讶的口气,很温和地说:“好啊,我也不是很忙;我们约个时间,你把稿子给我,我给你改就是了。”
挂了电话,林晶想,小鱼那样温柔的态度,是不是也是让许宁喜欢她的一个原因呢?

  她们一天晚上约在了图书馆一楼的那个茶吧。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到了小鱼;茶吧柔和的灯光下,她眉目如洗,见林晶到的时候,眼睛就笑成了月牙儿,有些孩子的神情;她的脚步轻盈,在林晶的感觉到,她就像一只游来游去的自由的鱼,可以游到任何地方,何况一个人心里。

  小鱼点了杯果珍,林晶也点了杯果珍;不知道为什么,那晚的果珍,林晶觉得很酸。

  在与小鱼的聊天里头,林晶知道小鱼常常会口腔溃疡。
  “那很难受吧?”
  “是啊,那几天就不想吃饭,不想讲话,心里也很烦。”
  “哦,吃什么药好一点。”
  “都吃啊。我男朋友给我去校医院配的华素片,意可贴;意可贴效果蛮好,但是隔不了多久就还会有,没有办法。”小鱼笑笑,“不过都习惯了。”

  林晶心猛地抽紧了,只是她脸上勉力浮上笑来;在与小鱼的谈话里,她尽力让她们的话语不去触及那个人,那个名字;却不想自己的百般努力因为小鱼不经意的一句话就彻底宣告失败了;把自己的喜悲维系在一个人身上早就注定会伤痕累累。

  第二天,林晶送了一袋药到小鱼宿舍楼下的管理室,药袋里有维生素B2,还有维生素C,附有一张林晶留下的字条,道:每天吃1到2颗维生素B2可以预防口腔溃疡。维生素C有益健康。许宁问,谁放的啊?小鱼说一个朋友。许宁故作严肃地问:男的女的?小鱼笑道:当然是女生啦。于是挽上他的胳膊,两人边说边笑地走着。

三、胃红安三九胃泰 香砂养胃丸

  小鱼有胃病,一个与她息息相关的男子和她同样有着这种病。

  他是一个成熟的男子,在小鱼的成长过程中一直给予她父性的爱,以信的形式表达的文字和关怀贯穿了小鱼的少女时代;她理所当然地爱上了他,视他作今生必嫁的人。

  他一直没有婚姻,独自生活在一个南方城市,与小鱼生长大的C城和后来读大学的N城在地域上隔得很远;小鱼在长成一个大女孩的时候,开始了自己的恋情,是在明了与他现实隔离的必然性后,随遇而安的现在时态的恋情;小鱼的恋爱,自己明白,更多是要身边有一个人陪伴,一个人疼爱。然而对于小鱼来说,只要他一个呼唤,她就会回到他身边,他怀里。她是一条有方向的鱼,他早在她的青梅岁月里就已经驯养了她,他的收获注定坚定如磐石,灿烂如星辰。

  他喜欢小鱼,无庸质疑,这也是他经年来隔着迢迢千里依然挂念关怀爱护着小鱼的缘故。他每年会去看小鱼,从小鱼在家乡C城读中学直到小鱼到N城读大学。他是一个潇洒的渔者,自由地放自己的鱼儿游走。他只是没有发出呼唤,他的信念又何尝不坚定,那注定是自己的鱼。

  他久居在一栋高层建筑的十二层,知道此事的小鱼的伙伴们在听了莫文蔚的《十二楼》后就莫名地喊他作“十二楼”,久之,小鱼也随了她们称他作“十二楼”。

  小鱼的胃痛起来翻江倒海,昏天暗地;每到那个时候,她就抱着被子在床上把身体尽量地缩小再蜷缩,像在母亲腹中羊水中的胎儿,寻求一种完全保护。她的药盒里有各种各样的胃药,胃复安,三九胃泰,香砂养胃丸。痛的时候,她吃胃复安,三九胃泰治疗;平时,她吃香砂养胃丸调养。自和许宁在一起后,买胃药也成了许宁的事情,他每每帮小鱼准备足够的胃药放在她身边;只是香砂养胃丸小鱼却从来不要许宁买,这味关于长久呵护的中成药,是十二楼从远方的那个城市源源不断地寄过来的。总有种药别的不可代替,就像有种人,他在那个位置了,就不可代替了。小鱼的胃痛,就这样和两个在意她的男子联系到了一起;如果可以收获双份的爱,有一个容易受伤的胃又怎样?

  有天,小鱼忽然发消息给林晶说:有事找你,晚上见。林晶有些纳闷又有些微微忐忑不安地挨到晚上见到小鱼。却未想小鱼见到她面,很兴奋地一把拉住她说,走,和我去我宿舍,我有事找你帮忙;这天的小鱼很特别,脸上散发出一种明媚的光彩,使平日里只是清秀的她此时却美丽无端。

  到了小鱼宿舍,小鱼取出好几套衣服,——换穿给林晶看。她说先前虽然只见过林晶一次,却印象深刻,因为觉得她很有品位,所以这次请她来帮忙挑一套衣服。林晶一边帮小鱼整理衣饰,一边故作平淡地问她要去见谁。心里沉沉担心的却是:难道她这么快就要见许宁的家长了吗?小鱼拉着她的手在床边坐定道:“我告诉你,你要保密来着;我要见的这个人是我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人,是我一定会嫁的人。”林晶怔怔地看着她,看着她纯洁无瑕的笑容,却读出一种巨大的残忍来。

  “那,你男朋友呢?”半天,林晶呢喃出。
  “男朋友只是男朋友啊。我会和他现在好好在一起的。”小鱼无辜地说道,口吻中没有半分犹豫惭愧。

  林晶心里却井没有因为许宁和小鱼的没有未来而升起窃喜与释然;这时,她的心头却是滴血的感觉。自己的珍贵,别人的浪费;感情这种东西,更多时候为什么像服了述幻药后的戏剧。

  林晶很用心地帮小鱼挑了件浅灰色棉布长袖衬衣,外面是一件学生气很浓的英伦风味的领口深蓝色的白色线织背心,下面是卡其布的浅褐色长裙,配上斜挎的拼布牛仔包和白色高帮帆布鞋;小鱼的清雅秀丽被衬托无余。林晶心里默想:我让你成为最美丽的鱼,请你游出我爱的人的视线吧。

  这时,电话铃响了,小鱼跑去接,是许宁的电话。林晶坐在小鱼床沿,不由得凝神地听他们的对话;大概是许宁问小鱼今晚去不去看书,小鱼说不想出去了,许宁问怎么了,小鱼说胃痛。后来小鱼在电话这头“嗯”、“哦”的时候多,一定是许宁在就她的胃痛作这样那样的嘱咐。

  爱上一个人,就开始心疼他的全部,他的疼痛也就成了你的疼痛;有一天,不爱了,也就没有这种同心联体的疼痛了;这个晚上,小鱼没有真的胃痛,却有两个人在心疼。许宁心疼小鱼,林晶心疼许宁。世间太多关于情爱的事情不过合了这个连环套,陷入套中的我们千回百转,不过是一个人把哀歌唱到人生暮色。
四、安定

  以前有人夸林晶人淡如菊。人淡如菊,菊花应该是寂寞的么?面对着南山年年生长,只有魏晋一个陶姓的老头真意地月月阅读你的内心美丽并领导起千古年来文人们的浪漫情愫。可是在文华风流不再的年代,它始终在被遗忘的位置。只是当人们调笑地唱起“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的时候,会联想到路边那种叫做野菊花的亮黄色植物;N城曾组织的一次大型菊花展,结果是游人寥寥。林晶的父亲倒是带林晶去了,因为他们单位发了一大叠入场券。

  林晶觉得自己的性格有些改变了。她个性中活泼的因子开始敛藏无踪,她开始退出了那些曾一度热衷的校园活动,社会活动;她开始惆怅,她开始喜好暗色调衣服。冬天来了,她雷打不动地日日裹着黑色大衣。她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小鱼联系了,也没有勇气去向她求证她与她的十二楼的见面情形,她与许宁又如何了。近学期末了,公关课都很早陆续停了;她也有很久没有看到许宁了。他们在一个院,一栋楼上课,却总是碰不到;她苦笑,没有缘分大约就是这个样子的吧。只有一次,她在进图书馆时候,恰碰到许宁和小鱼手牵着手走出来,她紧张地向小鱼点头示意,小鱼看到她了,向她笑笑。许宁个子高,正巧看着别处,显然没有注意到她;她又是一阵心酸。进了图书馆,麻木地上了三楼,在书架间毫无目的地走了好几遍,才发现自己已经忘了要来图书馆做什么。

  她这个冬天开始嗜睡;似乎只有梦乡才是温暖归属。她常常课也不去上,躲在宿舍里睡觉;有时睡到早上十点多时候,管理站阿姨进来查房,她被吵醒了,掀开被子,迷迷糊糊看她们一眼,然后倒头又睡。白天睡得太多,晚上就有点睡不着。她就发消息给小鱼,每次小鱼都会立刻回复她;她试了一次,凌晨两点半发消息给小鱼,没想到,小鱼也即刻头脑清醒地回复了。她好奇问她:“你总睡那么晚么?”“是啊,我不喜欢睡觉。浪费生命来着。”她仿佛看到小鱼眼睛笑成月牙儿的样子。
  “那这么晚你做什么呢?”
  “我看书,聊天啊。”
  “这么晚有什么人还没有睡陪你聊天啊?”
  “十二楼啊,他也不喜欢睡觉;他说他一天只要睡四五个小时就够了。人称活神仙,嘻嘻。”
  “就这样不睡么?”
  “过会儿会睡的。实在睡不着就吃安定啊。你是不是失眠啊?”
  “有点。”
  “哦。自己调节好。要不我给你安定吧。校医院只让开十颗,我这边有好多,是许宁帮我在校外买的。”

  林晶没有再说什么,眼泪开始滑落下来了。她从来不是爱哭的人,大概是夜晚容易让人软弱吧。

  安定是最有现实意义和现世关怀的药。它给你睡眠,给疲惫而无法睡去的人睡眠的天堂;甚至有些人会选择依靠它永远睡去,获得永远的天堂。不需要安定的小鱼,再深的夜,也不会孤单;白天和夜晚,她都拥有爱情,她为什么要睡觉,她要清醒,长久地清醒着,纵情地享受现世幸福。林晶只有用安定让自己睡着,她想躲开,白天和黑夜,躲开头脑清醒的时候,那个无缝不钻的苦恋的影子。她第二天就到小鱼那儿拿了安定;每次晚上吃安定前,她会温柔地抚摸那些小小的药儿,想到这是自己爱的那个人的手买来的,经过他的手,她会觉得有些幸福。自我安慰的幸福,残破的幸福。

  有人说相似的人比较容易和爱;人们爱上一个人,其实不过是在爱上另一个自己。林晶觉得那是谬论。林晶需要充足的睡眠,许宁是健康明星;林晶曾转着弯向许宁宿友打听过,知道他每天的作息极其有规律,喜好睡觉;小鱼却是个几乎不需要睡眠的人,她可能像一只真正的鱼那样,永远睁着眼睛。林晶热爱美食,即使在这样的苦恋的日子里,她还是会跑遍学校的十个食堂寻找一种自己喜欢吃的点心,这已经成为她生活的惟一的乐趣;对于许宁,饥饿与失去小鱼是不可忍耐的,他通常去办公楼负一楼的教工食堂去吃饭,那儿的菜色最丰富,因为他与教授们熟稔的缘故,那里通常对学生却之的服务人员却也对他笑脸相迎,许宁曾带小鱼去吃饭,不过因为小鱼不喜欢去食堂吃饭,也就不勉强她了。常常可以见到高高大大的他,拿着饭盒,一个人晃悠过去。小鱼却对美食毫无兴趣,在她的概念里,吃饭应简单越方便越干净越好,她喜欢绿叶蔬莱,食物禁类很多:高脂肉类,动物内脏,黄油,胡萝卜等等。小鱼有个死党在医学院学营养学,是个准营养师,每每严厉批判小鱼的这种作派,却不能改变她。

  林林总总,她和许宁都何其相似:相似的人就可以相爱么?他却没有爱上我,他爱上了小鱼;林晶的心头问题重重,层层负重,层层纠缠,让自己变成了茧,却看不到变成飞蛾飞出去的可能。

  那天,冬阳煦暖,林晶步出教学楼,一眼看见在左侧前方正大步流星、预备过来教室的许宁。他苍灰色棉外套,淡蓝色牛仔裤,依然的朗落样子。她无法自禁,大步向前,喊了声:“许宁。”声音微微颤抖。他站住了,她亦在他面前站定。

  他看着她,在明亮的阳光下有些蹙眉,面有困惑地问道:
  “你是谁?”
  “我认识小鱼。”

  我不要再在安定的昏睡中自我欺骗下去;我要现实,我要醒来。

                          五、吗啡
  爱情如同吗啡。吗啡是一种药品,亦是一种毒品。适量时候让人安宁,解除疼痛;过量时候让人迷醉,幻想美好;久长后铭心刻骨,欲罢不能;林晶被这种毒品控制了,她走不开了;许宁的深情目光是一汪水,滋养小鱼,却注定让林晶溺水而死。她必须走出第一步,她中的毒,她必须自己给自己解。这样,她与许宁结识了,好歹,算朋友了。在朋友这个词被泛滥使用的时代,能与许宁牵连上这种关系,她已经觉得幸运了。她希望走出黑暗,在朋友这种正常关系中调整自己对许宁的态度,了结情愫,也算给自己一个交代。

  大学的似水流年,年华飞转即逝;转眼放假在即,想想这一学期的事情,仿佛做了一场异常冗长而又辛酸的梦。林晶总是有些担心许宁的,他的毒,谁来解呢?在小鱼的羞怯温存里头,谁不会沉醉陷入?十二楼终会践约的,一直享受着最任性的爱的小鱼会成为最美丽的新娘,拥有最童话的婚礼。许宁,他怎么办?或许,那时自己可以拥有许宁;她对自己苦笑,既决定解毒,就不要再给自己注入这种毒了。

  听小鱼说过十二楼喜欢猫,小鱼说那些时笑成一团:“我是鱼,他喜欢猫,呵呵。”她说十二楼前前后后养了好几只猫了,因为他身边的猫老爱跑掉;只好再买,然后猫再跑掉,快成恶性循环了。小鱼说他所有的猫的名字我都知道,一开始有只黄色小猫叫“小鬼”,后来有只褐色芦花猫叫“小老头”,再后来有只黑猫叫“咪咪”……小鱼甜蜜地如数家珍;小鱼将是十二楼的又一只猫,当然这次大概是只不会离开的猫;温存似水贴心似衣;当小鱼变成猫,许宁,你不能再滋养她了。

  只是林晶永远不会和许宁说,关于十二楼,关于自己对他的一场苦恋;不是想显示善良,是因为爱他,所以要成全他的爱;哪怕是欺骗,欺骗多一天,生活都多一天美丽。

  你是我的吗啡,小鱼是你的吗啡。

  她现在是他一个见面会点头微笑示意的朋友。

  林晶觉得这样很好。
2008-8-4 1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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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之陨   by张悦然


         一件陶就是一个生命。当你在窑前等待你亲手制的陶出炉时,就像在等待一个属于你的婴儿出世。它是崭新的。 ——题记

  
      是梵小高对我讲了上面的话。他是我心中的忍者、超人。天底下只有我一个人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个艺术家。我在陶吧玩泥巴时认识了他。他在那里以教客人做陶为工作,样子酷得无法无天。
  他做陶时总是冷着脸,而且从来不低头,昂着他那颗一看就高贵的头颅,用纤细的手指和泥巴有节奏的纠缠。他做得毫无激情,三两分钟就可以完成一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陶制罐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缓缓地走向他,因为他那件纯色的衬衫上有六枚奇特的纽扣。纽扣是陶制的,泥土的原色,上面刻着不同的图案:寂寥的月亮抑或忧伤的眸子,每一颗都有一种辽远和空旷的美丽。当我获知那是他自己的杰作时,我就赖定他做朋友了。
  我们是很好的玩伴。我们一样喜欢这家不休止地放黑人音乐、有咖啡机和制陶的拉胚机共同旋转的陶吧,我们一样喜欢蓝山咖啡和绿薄荷甜酒,我们一样喜欢黑夜和猫咪,我们一样喜欢地铁和霓虹灯,我们一样喜欢王家卫的电影村上春树的小说。我们一样喜欢泥土和陶。
  可是不久之后我必须跟这位少年艺术家告别了。他的骄傲和欲望不停地蔓延,终于烧烫了他原本平和的心。于是他,十九岁却早从纯情校园里抽身离开的他,要去那个有地铁,有夜的内容,有名为“巴黎春天”的百货公司的城市寻梦了。而我,必须留在这个不太先进的城市继续着伟大不朽的功课。
      这是一个温度偏低的冬日午后。陶吧。我坐在高速飞转的拉胚机前,正视着可爱的朋友梵小高。用米兰?昆德拉的话,“一场为了告别的聚会”。我想他选择我为他饯行的原因是我一直像个信徒一样崇拜他。他或者只是想在告别这座城市时要一点煽情的依恋。他在不停地安慰伤心的我。他说会在“巴黎春天”买那只昂贵的据说鼻子是真皮的小熊给我,他说会接我去玩……我麻木不仁地摇头,有点矫情地说:最后一次,再为我做一只陶罢。我感到我的内心很荒唐地触动了两个凹凸不平的烙字:爱情。一瞬间我愕然。就像一只猫在快乐地吃着鱼,是的,我们相处得很好,像猫享用鱼一样快乐。但是这只乐极生悲的猫一不小心哽到了那枚名叫“爱情”的刺。
  很严肃的问题是这枚纯属意外的爱情之刺把这只幼年的猫弄痛了。
  我看了一下窗外,提醒自己这是个适宜别离的干巴巴的冬季。我一遍遍强调给自己,梵小高不过是我身旁一颗飞逝的流星,但我还是无法否认这颗流星剧烈的光亮已经灼伤了我。
  整个下午,我们合作完成了一只非常个性的陶。它纯圆,胖得发喘,只有一个指甲大的心形瓶口。我要求它有单薄的罐壁,因为那样在敲击时可能会有令人悸动的声音。我就是在让那机器那陶转得疯狂的时刻,悄然落了一滴泪。它滴在罐子中,逝去无声。梵小高拉起发愣的我,停下机器,他无比温柔地说:傻姑娘,陶壁再薄,烧的时候就要爆了。
  我定定地看着那只罐子,怯怯地问:给我一枚你的陶制扣子好吗?于是我得到了那枚梦寐以求的刻有一段沧桑的鱼骨的扣子。我擎它在掌心,这就是弄痛了那只小猫的鱼刺吗?我喃喃地问自己。
  扣子被我小心地嵌在罐子上,那只罐子立刻像戴上了高贵的勋章,站立得趾高气扬。这是我们合作的陶,它将拥有我们共同造就的生命。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可以用它来凭吊过往,我可以聆听敲击它的天籁之音,触摸它泥土的身躯,让这个我爱的偶像可以及时从往事里跳出来,一如从前地对我看眉眼。这只陶里盛着我们的爱情,那无色透明的芳香气体。知道我为什么尽力将瓶口做得那么小吗?我怕这些气体飘摇着就逃逸出去了。
  这就是所有,我可以为我十七岁的情感所做的。
  从陶做好到可以烧制,大约有二十天的时间。这期间一个淡玫瑰色的黄昏,梵小高离开了。我安静地坐在窗前,在蓝山咖啡氤氲的香气中,在幻听的火车鸣笛声中,一遍遍默默同这个蹩脚的少年艺术家说着再见。
  我在我们的陶宝贝烧制的时间,安静地等在窑旁。梵小高已安排好,这一炉只烧我们那一只陶,让它有一个隆重的诞生。我在漫长的等待中想象着这个圣洁的宝贝,它古铜色的皮肤,它滚圆的肚子,它身上沾染的他的气息。
  然而一切在一声巨响中终止。爆炸声——来自孕育我们的宝贝的炉中。这一生是我们的宝贝在这世间唯一的一声声响。它爆了,它碎了,它破裂了,她夭折了。
  这场单薄的爱情注定如此脆弱。
  我无法抑制地号啕大哭。因为我们的爱情爆炸了,支离破碎了。我奔向炉边,在那对残骸中寻找,摸索。
  那枚扣子。
  残缺。
  我再次凝望上面短短、断裂的鱼骨。我惊讶地发现,它竟像极了一道心口的伤疤。
2008-8-9 2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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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不睡 by张悦然

      晨木,墨墨一直在我心里绵绵不绝地唱着,你可能永远不会了解。 ——题记
  
(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蒿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蒿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
  ——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女孩,见到请通知我。晨木在上面很简单地说。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晨木淡淡的肥皂味似乎也在迫近,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的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蒿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的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的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发情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的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在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时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着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
  我的猫不是一条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的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蒿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我的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二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2008-8-9 2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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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戻っ
2008-8-10 0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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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建议:皮皮读的诗,按照概率学来说,悲情的太多了。

多读写激昂的吧,

诗,感人的诗并不一定是那么幽怨的(rf12rf)
2008-8-14 0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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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onccer 于 2008-8-14 07:26 发表
提个建议:皮皮读的诗,按照概率学来说,悲情的太多了。

多读写激昂的吧,

诗,感人的诗并不一定是那么幽怨的(rf12rf)



恩  慢慢来  什么类型的都会发的
2008-8-14 16: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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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拉的圆舞 by甘薇

罗拉辞了以前那份工作到这个城市来居住是因为一次爱情。没有人知道这个原因。这是一个静悄悄的原因,如夜之微火,星星点点,不为人知晓,却在罗拉的心中熊熊燃烧。
罗拉就是这样,把衣服装在一个巨大的牛皮口袋里,把银行所有的积蓄取出来,买了一张飞机票,横穿大半个中国,她就飞到现在这个城市来了。她在离那个男人的住处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地段很贵,房间很小,只有十六平方,但是已经足够了——足够她每天下午或者傍晚起床的时候打开窗,打开窗她看见他。
他住在街斜对面那座房子的二楼,有时她看见他从楼里出来,匆忙或是悠闲,手里拿着东西,或是空着手。有时她看不到他,罗拉站在窗口伫立很久。她就看着他的微亮或是已经熄灭的窗口。
男人当然不知道这一切。他过着他自己的生活。他帮一家网站做兼职,他习惯凌晨时分关上电脑,跟网络里的男人和女子一个一个地说晚安,再见。有时候他也跟罗拉说晚安,晚安,我的爱。然后他倒在床上,也许会想一些心事,也许不,很快他进入梦想。
天空在此时开始灰蒙蒙的白了。
罗拉的心也雾蒙蒙了,有点暗暗的喜悦,有点倦。但是不能让他知道。
她站在自己的窗前,她看见他的窗户里挂着黑白格子的窗帘,窗帘静止不动,罗拉的身体也静止不动。隔着一条街,她感觉他睡着以后的呼吸,秘密的气息。
罗拉光着一双脚,在木质的地板上来回走动,有时候她将音乐打开来,晨光中有女子的声音在细细地唱歌——如果你遇见我,你的手放口袋里,还是会把我拥在怀里——罗拉在晨曦的透明的光里跳着圆舞,往前两步,再往后退,转身。再转身。她在镜子里遇见她自己。微微笑着,眼睛漆黑。
罗拉是在两个星期以后的一个黄昏,看见男人带了年轻的女子一起走进对面大楼的门。
晚上八点,灯火都亮了。如果拨通他的电话,会犹如飞蛾扑火。
还是把电话打通了,呜呜呜,她怀疑电话里传来的是她自己的哭。但是他拿起电话了,喂,他说。她说,嘿。她不再说,他就紧跟着问,怎么了,还好吗?在做什么呢?
她看见他走到窗口,手里握着电话。
她说,嗨没什么。
罗拉看着对面窗户的他,她没有看见那个女子的身影,也许坐在沙发上,也许在洗手间,也许已经卸了妆脱了衣裳,也许她开了音乐声,也许她在等。像她在等。
她说没什么就打个电话突然想起你了。她听见他笑。她也只好笑。她觉得自己笑得勉强,就不再笑了,哑口无言地挂了电话。
也许什么事都没有,那都是她胡乱猜的。她一直有很好的想像力,她总是觉得自己适合去编故事或者写戏剧。
男人在夜里十一点半的时候给罗拉打来电话。罗拉此时正坐在一家热闹喧哗的酒吧里。身边坐着一个刚认识的男孩子。那男孩头发微曲,眼睛细长,看她的时候仿佛总带着温柔的笑。
男人在电话里问你还在外面吗?她说唔,喝酒呢。
他说是不是醉了,啊?
是有点醉。但是她回答说哪有啊没呢,还早,才喝了一点点。
从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三个小时,慢慢地沉醉。长夜很长,寂寞很深重。
我还没醉呢我还能再喝。
男人说早点回家吧,小心点。
她说唔我知道啦。她转头望向身边的男孩,眼睛细长看她的时候仿佛总带着温柔的笑。如果可以拥抱那就拥抱吧,如果可以,请让你覆盖,请让我舞蹈。如果灯光亮起,如果生命之火被幽幽点亮,如果你怜惜我。
罗拉放下电话,她看向男孩的眼睛。美丽优柔的眼睛,但是她并不想在里面看到什么。
她独自往住的地方走,往前走,两步,再退后,转身,生命不过是一场圆舞。
如果要问他,又怎么开得了口。如果真问了,未必不会失去一些什么。这是冒险的游戏。
所以她决定沉默。
她沉默的存在,也许能令他爱。
凌晨两点,她上网。看见他熟悉的身影。他问这么晚还没有睡吗?
她说没有睡怎么睡得安稳?
他又问这些天过得好吗?
她说还好,上班下班,吃喝玩乐。
他就微笑了。
她在这头就想,他的笑有几分真的?他的话又有几分真的?他的心呢?
罗拉看不到他的心,只能掀开窗帘看见他微明微暗的窗口。
她继续住在他的对面。她统计他的生活:星期一下午5点,他穿黑色的衬衣出门,目光坚定,头也不回;星期二下午3点,他手里拎着一袋东西,看上去是去洗衣店,二十分钟之后他空着手回来,5点半的时候他再次出现在门口;星期三的晚上他给罗拉打了一个电话,他问她这两天睡得安稳了吗,他说他一切还好,偶尔有点无聊,偶尔想起她,想起她于是给她打电话;星期四罗拉再次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与他走进大楼,这一次这个是短头发,染了棕色,头发蓬蓬松松,露出长长的颈;星期五,罗拉想,接下来应该怎样呢?
然而睁不开两眼看命运降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然而未知的总归要好些。
罗拉想就这样离开不如留下来。
晚上她给那个眼睛细长的男孩打了电话,她说,出来喝酒吧。
出来喝酒吧,让我们不醉不归吧,让我们在月光下面彼此发现然后彼此忘却吧。
那晚她触到男孩细致光滑的脸,她将自己的脸凑到男孩面前,请你记住我,不,还是忘了好些。
她在午夜起身,穿上衣服,薄而轻透的衣服,像生命的脆薄随时褪下随时坠落随时只剩下一具躯壳。她带上门,不要送我,不要问我去哪里,因为我不会告诉你,因为你并不会真的来找我,即使你找我那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迟早我们都会失去记忆。一片空白。
因为说不上谁跟谁曾几何时真的爱过。
她再次缓缓走在无人的深夜的街,一些车子从她身边飞快驶过,一些街灯亮一亮又熄了。她一直往前走,如果可以飞,如果给她双翼,她也不想留在原地。但是她一直走到一个地方,她抬起头,仰望。如果他知道,如果他此时开窗,如果他也看见她,他是把手放口袋里,还是把她拥在怀里?
她想起那些年轻的女子。长发的或是短发的,黑的或是棕色的。
也许什么都不是,她们只是他的好朋友。
罗拉在信箱里给他留言:我辞职了,也许我会来看你。
很快她收到回复:真的吗,你真的会来吗?
罗拉说:是真的,如果你想我。
他回答:我想你。
那么那些长发或是短发的女子并不是真的,她们是她的幻觉。她并不曾真的见过。
他只是真的见过她一面,那一次他在她原来的城市停留了两天,那天罗拉曾经牵着他的手说,我带你去这个城中最高的那栋楼,那里的天台可以触摸到天空。那天他们坐车到了那栋最高的楼,他们又乘电梯一直到达顶楼,到了顶楼的时候他们被告知,顶楼暂停开放,在维修。他们又乘电梯往下走,电梯往下降的时候,他用塞尔维亚语对她说了一句话,她问,什么意思。他说就是,我爱你。
如果是真的,何至于她就住在他的对面而她不敢见他。
罗拉在深夜的房间开着音乐,唱歌的女子又在细细地倾诉,当我忍不住又想起你只能在原地静静闭上眼睛,她闭上眼睛,当她的声音在心底轻轻响起,当他听不到她遥远的耳语,当他不知道她就近在咫尺,她觉得他比天涯还远一千倍的距离。
罗拉又在房间里一个人跳舞。她往前两步,又往后退,再转身。她的电话响了。
眼睛细长的男孩在问,你在哪里呢?我想见你。
罗拉说你不要见我了见我也没有什么意思。
男孩问那么什么才有意思。
没有意思,就是没有意思。没有这个意思,也没有那个意思。所有的意思到最后都是没有意思。
男孩沉默了,仿佛要哭泣。但她知道他不会真的哭了,也许他会红一红眼睛,温柔妩媚的眼睛。她知道他挂了电话之后会一个人去一个什么地方,会喝一点什么,然后在那个地方会遇见一个什么人,那个人会望着他,直到他的眼睛又笑了。他不会记得她。她是昨夜之花。
那么他呢,住在对面的那个男人,她想他会不会一直记得她?
如果再见一面,是不是就好忘记了
她给他打了个电话,她说我现在过来见你。他说好啊,你飞过来吧。
罗拉说不用飞,我乘坐时光穿梭机。
罗拉站在窗户边上,对面的窗帘一直紧紧闭着,她不能肯定他此时是正在房间里,还是正行走在大街上,或许他正在购物,他挑选了一些唱片,他正在试听,也许他正坐在某一个咖啡店里,摩卡咖啡的香气郁郁沉沉,他的对面刚好坐了一个她想像中的年轻女子,黑发如墨,肤如雪。
她不能肯定。
她害怕面对她不想见到的任何事实。
十分钟以后,罗拉站在对面楼的门口。她抬头,仰望,沉凝。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正从大楼的正门出来,她与她撞个正面,然后年轻的那个侧了侧身,仿佛轻轻一跳,她跳到外面的阳光下面去,然后在光影里消失了。罗拉回头望了望,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现在她相信自己确实有了幻觉。所以她用右手扶着楼梯,缓缓地她往楼上走去,到了二楼的那个房间,她按响了门铃。
如果再见一面,是不是就好忘记了?
2008-8-14 16: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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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溺   by甘薇

      
当我不能再言爱,你跟我说起爱。
    我从不知道爱是什么,也许是个误会,当事情已经发生,然而最终消失。
    你过来跟我说,你还好吗?
    我该如何回答。
   

    言声站在大雨的街头,一个低低的屋檐下面,他点起一枝烟。他对着雨雾呵了一口气,他的脸庞就隐没在一团灰白色的烟雾里,他低着头,笑了一笑。
    言声将黑色外衣往身上紧了紧,有点冷,夏天刚刚开始,还有些迟迟的春寒,屋檐上有水也许是冷气机里滴下来的积水也许是雨,啪,打在言声的脸颊,有一点疼。言声就站在那里,他侧了侧脸,脸上有水渍,顺着颧骨沿着脸往下淌,看上去就像哭了一样。
    言声站在大雨的街头,仰头望天,没有表情,脸上有水流的痕迹。
    缪缪说你不要再来找我不要来找我了,我不想再见到你。
    缪缪关了门“砰”的一声。
    言声被推到黑沉沉走廊,走廊明明有灯,白炽灯明晃晃照得人脸色惨白,就像得了病,耳朵嗡嗡作响,眼前一亮一黑,言声倒退着往后走,往后走出了老旧的花梨木大门,大门外雨下得哗哗啦啦,言声淋了雨倒不觉得冷,身上某个地方火烧一样,言声一直向后退,仿佛倒着走,一直退到缪缪家楼下的那条街的对面,街边的屋檐下,一滴水滴下来,啪,言声这才想起,惊醒。
    他就捂着脸哭了。
    言声在大街上游荡了一阵,也没有想好要到哪里去,最后他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就一头栽在床上,床上有湿湿的潮气,像海水的咸涩略略有些苦味,言声把头埋在里面,胸闷,晕眩,连呼吸都困难了,他就把脸侧过来,仍然趴着,一动不动,天完全黑了他也不知道,也不开灯,真个空间都黑了。他想他不知道什么是爱。
    言声趴在床上无声无息的时候,李倪正在打他的手机,电话里长音响到第七下,自动断掉。李倪想跟言声说的是,你回来,我还在等。但是言声没有接电话,李倪就放下电话去楼下的菜市场买菜。
    李倪走下六楼,在楼梯的每个转弯处用鞋跟在地上敲一下,楼梯间的感应灯就亮了,亮一下,李倪就往前走几极,慢慢的,反正时间有的是,还没有走完一层楼,上面的灯就熄了,李倪的眼前又是一黑,她掉进黑暗里,在黑暗里无边的尽头她想像言声的脸,言声,你在哪里?灯熄了五次,李倪就在心里叫了言声言声言声言声,言声……我曾经以为有爱。
    外面是昏黄的天,没有颜色也没有云,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地上很湿。李倪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软底绣花鞋,深红的缎面底子绣粉色的牡丹墨绿的叶子,隐约有几丝金色的丝线,她看着这双鞋,然后试探地把脚往湿漉的地面踩上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言声你在哪里。言声你为什么没有接我的电话。言声也许事出有因,但是你知不知道我在想念你。
    李倪在菜市场翻看一条桂花鱼,老板娘问小姐这鱼好靓的你买不买啊,李倪看着手里的鱼,鱼身肥大颜色白皙,手下一滑,鱼儿溜走了。李倪头昏沉沉地点点头说,好吧,买,你给我剖开。那老板娘笑逐言开地秤了鱼的重量,然后把它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面。
   
往后退,往后退就以为可以见到你。言声,我以为这样是爱。而你又何尝给予我爱。
    言声趴在床上给缪缪打电话。缪缪没有接起电话。言声想也许缪缪上厕所了,也许她在冲凉,也许她刚好走开,正在接另一个电话,也许她出门倒垃圾,也许她在收衣服,刚才雨下得那么大,也许阳台上的衣服都湿了,她把它们收回来,重新放进洗衣机,水龙头的水哗啦啦,她听不见电话的铃声——言声按了电话的重拨键,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电话里一直传来嘟嘟嘟的声音,言声也晕了头,搞不清楚是电话在占线还是线路忙,还是,缪缪看了电话的来电显示,就把电话掐了。
    终于,电话那头说,你所拨打的手机用户已关机。
    缪缪坐在家里的窗户边上,窗台上放着手机,刚刚,她把手机关掉了。
    缪缪就那样坐着,很久,外面的天空有橙色光芒,是霓虹灯的光,那么灿烂却奄奄一息,缪缪就叹了一口气,唉——
   
我也不想念谁,我连自己都很少想起,我常常不记得自己是谁,我常常被夜晚的华丽声色和人群淹没掉,我常常端起一杯水忘了喝,我常常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昨天说的今天就忘了,刚才说的转头就混淆了,你为何在那里喋喋不休呢究竟,你为什么要哭泣。
    缪缪把手里的杯子转了转,然后放在窗台上,她看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刚才有个男人站在她窗户对面的街边,她远远看着他,他就像在哭泣,后来窗户玻璃上都是蒙蒙的水汽,她就看不见他了。现在他不在那里。她就把他忘了。
    缪缪坐在镜子前面化妆,她拿了睫毛膏开始细细地刷着眼睛,眼睛闭上,眼睛睁开,眼前就多了一层黑黑的影,影影绰绰,她看见镜子里有一个陌生美丽的女子,缪缪想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就是她自己,也许不是。她对她笑,她也妩媚以对,她笑起来眼睛眯眯的,肤色蜜白,缪缪看着她不能置信。
    李倪独自在家吃那条清蒸桂花鱼。她用筷子把鱼的肚子一面翻过来,一会儿之后又把鱼的背部翻上来,她的筷子翻来覆去插在鱼的肉身上,很快眼前就剩下一个面目全非的盘子。
    李倪把电话拿起来:
    言声,你听我说,我很想你,你想不想我啊?
    言声,自你离开,我的日子都慢慢腐蚀了,漏风落雨,无法抵挡。我那么需要你但你若回来,我便没有了我自己,我们最后都将会难以支撑,我要怎么做才能够不失去彼此?
    言声,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明明听见我的声音。
    言声,你还爱不爱我?
    你以前有没有爱过我?言声……
    言声不说话。言声看着听筒,这个女人,他想,他究竟是怎么碰上了这个女人,然后死缠烂打事过半年没完没了。
    李倪那次穿一条紫灰色棉布改良旗袍,额头刘海剪到眉毛上方,其余的头发却黑而直地垂下来直垂到腰间,坐下来李倪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言声笑,然后说,没有见过男孩子长得有你这么漂亮的。她赞他漂亮。
    言声第一次跟李倪回家,在上楼的时候,李倪的平底鞋走在梯阶上没有声响,她轻若微尘却突然从天而降地靠了过来,将脸轻轻贴在言声的肩头,她问,你,想过没有,会与我……?然后再轻轻一笑,那笑声遥远仿佛听不清似的,暗里她的眼目中有暗蓝的微光闪过,像萤火。
    李倪在自己的床上仰脸看向言声,突然她惊叫:言声,我要你记住我。
    她揽住言声的颈项,脸凑过来,张开口,在言声的脖子动脉以下的地方,她死命的咬住不松口。
    我要你记住我。
    言声出了一身冷汗,因为疼,也因为他说,我要走了。
    我爱上缪缪,我要走了。
    我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
    我爱上你,也许没有,只是场误会。我以为是的时候你已经挣脱了。
    四月天气湿闷。言声困极而眠。头发里都是湿湿的汗,连枕头也恹恹的仿佛可以挤出水来。睡着了他开始做梦,梦见自己沉在海水里,周围都是黄绿色粘稠水草,在他眼前身边绕来绕去,他怎么拂都拂不开,像着了魔似的那些黄绿的藤蔓植物伸长手臂过来攀住他,他累得不得了,大汗淋漓烦不胜烦,就这么纠缠一整个晚上。醒来坐起身感觉像从水里捞起来,浑身湿漉漉,汗流浃背,脚刚挨着地板,才发现地板是湿的,一层水浮在地面上,对面的墙壁也是湿的,水珠密密麻麻挂在墙面,深一道浅一道的水渍,本来白色的壁成了充满机理花纹的暗灰背景,墙上一张电影海报卷起两只角,翻得老高,一个杀手的脸现在也变得深黑黝蓝,隐没在墙壁之间。
    言声呆在那里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缪缪还在就可以给缪缪一个电话,问她你在干什么呢,我好想你呀我要来看你,你等着我啊。还可以说这个他妈的坏天气好烦人呐毛巾都拧不干就要发霉了,我要发霉了你出来跟我吃饭。
    如果。
    其实缪缪都不接电话,自从那天他从她家里出来在雨里哭了一场,她就没有接过他的电话。
    他们最后一次坐在朋友中间一起吃饭,他多喝了两杯,就站起来走到对面缪缪的面前,他执了她的手问,你还要不要我?她脸色一变,就冷了,仿佛不认得他。
    他就是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她说不好就是不好了,他在原来、起初、开始的时候,对她来说也曾是好的,她说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一起永远一起多么好啊,现在都是不好的了。
    她都不肯再见他。
    她把他关在屋子外面就算了。“砰”的一声,这件事情就这么完了。
    缪缪化好妆出去见客户,客户大半是些中年的瘦子或胖子,他们开了一模一样的黑色或是白色的车来吃饭,坐下来开口说的话也都一模一样,林小姐,好久不见啊,你还是这么美丽大方哦,最近怎么样啊忙些什么。缪缪都听得麻木了,也不生气也不高兴也没有感觉,就愣愣听着,听着听着想起一些别的事来,童年的时候母亲带她去参加人家的婚宴,一桌子人全不认识一桌子菜她也没见过,个子小手不够长,她就只吃面前的那一碟凉菜,有时候是凉拌海带,有时候是夫妻肺片,有时候就只是一碟花生米洒了层盐花,她就对着面前那个碟子,也不知道人家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吃饱了没有,就茫然地坐在那里,母亲说缪缪带你出来吃饭你也没个笑脸,缪缪就抬起头来茫然地望着天花板笑一笑,天花板上有一只水晶吊灯顶在每个人的头上。
    想到这里缪缪就突然抬起头来对着天花板笑一笑,那种旧式的牵牵挂挂的吊灯现在换了四四方方的节能灯,有时红色有时黄色,不过都差不多,缪缪望向这些东西都统统没有感觉。
    缪缪说没感觉的话,吃没感觉的饭,完了没感觉的跟客户说合作愉快多谢再见。
    客户开了黑色或白色的车子走了,剩下缪缪站在酒楼的大门前,缪缪如梦初醒拧拧自己的脸,扯一下脸上的皮肤,她觉得自己的面部肌肉都快僵掉了,生生的硬着。她使劲地拧,也不觉得有多痛。
   
你还来跟我说什么爱不爱,对不起,我都感觉不到爱。
    李倪在此时给自己放了一缸子热水,她在浴缸里洒了一些百合花香味的香精油,她脱了衣服,然后慢慢地将自己浸在热气蒸腾的水里,水立刻漫出来,沿着浴缸边沿一直漫到浴室的地面,百合花香在刹那弥漫了整个房间整个夜晚,一直蔓延出去,飘到窗户外面的大街上,街边的欧式雕花路灯在触到这香味的时候突然亮了,转瞬又发出破裂的声音,咔嚓……一块灯泡的碎片掉到路面,清脆的响了一声,一个过路的陌生人抬头向这只路灯望了一望,他就闻到了这奇异的香味,他揉了揉自己的过敏性鼻子,终于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
    再往前走,转过这条街,街心广场上的电视屏幕正在播放当天的突发新闻,一个男人从酒店的楼上跳下去了,死了。
2008-8-14 16: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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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冽之冬   by吴苏媚

庄生住十二楼,我住九楼。
搬进这幢楼的第三天,在电梯里遇到庄生,他笔挺的占着,目不斜视。这幢公寓冷冰冰的,在长长的走廊里走着,永远也不知道一扇门后住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事。
我刚刚被前男友甩掉,有时会很佩服那个中等外貌中等智力的男人。过去四年,我低估他了,总把这个人当成是最后的堡垒,天真地想,哪怕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辜负我,还有这个现代尾生痴痴的等着我的施舍。
我将他当成最后一张牌,保持着稳定平静的关系,不排除在遇见心仪对象后将其果断踢掉的可能性。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在过去的四年里,总以为这个傻子永远眼里只有我,对我从一而终坚贞不渝,可我们在地铁站吵架后,一切不一样了。按往日惯例,吵完后冷战,冷战时间最短半天,最长一周,他总会小心的赔不是。
等到第十天,我的耐心用完了,挣扎了很久,打电话给他,叫他把我几件衣服送过来,又象是分手又得更彻底,又象是给个台阶和好,具体是何意义,就看他怎么想怎么做了。
他犹豫了片刻,你自己过来拿吧。
我有些吃惊,琢磨着这是什么意思,他不需要再听我指派,还是仅仅希望改善待遇,如果是后者,我不是不可以退一步的。
次日黄昏,我去他的住处。
这个迟钝四年的男人终于狠狠地打败我了,我歪坐在沙发里,斜睨他的新女友。
不美也不丑,眼睛不够大,努力睁着,有些紧张。切水果很流利,刀工很好,想来厨艺也是精心训练过的,为了让男人娶回去,做过很多努力。
孜孜以求一件事,总会成功的。
如果将讨好一个男人当成工作来认真伺候,婚姻是极有希望白头到老的。
我坐在那里,像一个标准的前女友,脸上有着洞悉一切的神秘笑容,流露出居高临下的怜悯。我试着将这些怜悯投向他——如果我将分手当成确凿无疑的事实,而不是欲擒故纵的伎俩。
他起初还有些跃跃欲试的得意,而后,看我神情自若,又不免有些缩手缩脚的谦卑——这四年对他的精神压制还是有效的。
我出色的镇定让他迷惑,也让他沮丧,连他另结新欢这种事也不能伤害到我,那么,他四年的勤勤恳恳真是白花力气了。
我喝掉一杯咖啡,啃了一只苹果,拿上我的衣服,走人。他的现女友给了我一只很牢固的牛皮纸袋,我向她说谢谢,向这个飞速抢走我备用轮胎的女人说谢谢。
我珍藏了四年的坚固后盾,不堪一击。
适才,我的前男友双手放在膝盖上,充满歉意的声音说,他们是在意大利匹萨店认识的,他叫了份外卖,等了很久,服务生不搭理他,他这个老实人还是傻傻地等。
她是匹萨店的收银员,终于看不过去了,主动帮他去厨房问,她将打包好的匹萨递给他,后来他就常常去那家匹萨店。
我没有想过我会输给这样两个人,有些悲愤,还好,场面功夫做得不差,没给那对匹萨贱人发挥的余地。
我再也不想吃匹萨了。
我和庄生基本上几天就会遇见一次,总是在电梯里,或上或下,狭窄的空间让我失去搭讪的兴趣。终于有一次,我们在附近的超市遇见,他也在买牛奶。
我朝他微笑,开场白很垃圾,喜欢喝牛奶?
说完后,将自己鄙视了一下。
结帐时他在前我在后,他朝我挥了挥手,示意把东西拿上去,我就羞答答地承蒙了他地好意,让他替我买了单。
我说,真是谢谢你了,无论如何,我要请你喝一杯。
这个开始相当美好,如果那天我没有喝醉的话。
我不是酒鬼,虽然表现得很像一个酒鬼,庄生显然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后来他感伤地说,你是我认识的最能喝的女人。
还好你不认识德色和玲珑,我笑了笑,就像爱因斯坦的板凳被老师指责为全世界最烂的板凳后,他不慌不忙地拿出另外两个。
德色是我的高中同学,玲珑是我的同事,我作为她们之间的交点,使两个酒鬼金风玉露一相逢,和她们相比,我只是勉强能喝两口罢了。
德色的工作是酒水促销,她生得美艳,男人都想把她灌倒,半讨好半调戏地说,你喝我买单。她一脸天真浪漫地喝得底朝天。盛名在外,还是有男人来请她喝酒,更多的是敬意与好奇,好奇她喝到什么程度才会微醺。
上天总会对一些人特别恩宠,嗓子好的去卖唱,个子高的走猫步。德色的天分是喝酒,喜好也是喝酒,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简直就是幸福的人,群众出钱,满足她兴趣泛滥。
玲珑和我同一家公司,我一直疑心她和某个上司有一腿,但吃不准是哪个。她在公司迟到早退表现恶劣,各种好处却从来没有少过,年底分红还高于平均水准。玲珑吃穿用的都很奢靡,动不动就扯一条皮草围脖冷艳出场,倒像是老板娘来视察工作,心态上气势上很是高人一等。
喝酒不光是海量,而且很挑剔,看到芝华士就像见到了亲人,前一阵爆出了芝华士兑水的新闻,也没能影响她似乎与生俱来的热爱。
德色没有醉过,最多就是双手抱住头说头疼,疼着疼着就睡着了。玲珑醉意弥漫时就要跳舞,从伦巴跳到狐步,旖旎得一塌糊涂,有些女人是媚骨天生的,玲珑的舞姿缓慢婉转。有一次我抱着酒瓶迷离地看她款摆,得出真知灼见——慢比快更有煽动力,慢是强调,也是持久,真不知道是哪个上司这么有福分。
我没有把她们介绍给庄生,甚至没有提过我楼上住着一位很靠谱的男人。如今这世上,不靠谱的男人太多了,童年有阴影的,花女人钱的,抽白粉的,有同志倾向的,有暴力美学爱好的,不扶老奶奶过马路的,一不小心是孩子他爹的。
遇见一个靠谱的,还不得好好藏着好好供着么。
我努力洗刷酒鬼形象,假装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我请庄生上门做客,漫不经心地展示得意处,比如家里有三墙壁的书,其中不乏八成新的名著,书的新旧程度是有讲究的,太新,很可能只是摆设,太旧,就显得不够珍爱代表了学问的纸。
还有数百张碟片,以艺术闷片为主,我当然没有向他提及我某任男友是开碟片店的,交往四个月,捞到的最大好处就是对电影有了些不俗的见识,谈起大卫林奇、彼得威尔、昆汀塔伦蒂诺,眼睛眨都不眨。
为了显示自己着实有品 , 对《海上钢琴师》充满不屑 , 也没忘记踩一脚《天堂电影院》,把庄生听得神情凝重,踩踏约定俗成的经典片后,一定要抬出更经典的,以示自己并非信口雌黄。
我热情地将《飞越疯人院》、《低俗小说》塞在他手里。
还给他做很好吃的红烧鱼、虾仁炒蛋、豆腐汤,这是我最拿手的三个菜,当然,我也没告诉他这是某任男友喜欢吃,我在爱情驱使下摸索出来的手艺。
我给他炮制很多机会,让他爱上我。送他一盒咖啡豆,好让他喝咖啡时想起我,得知他喜欢黑色,就每次都穿得像奔丧,悄悄地等在角落处,等他一出现就跳出来,假装是邂逅。诸如此类,强调自己在他生活中的分量,应有的分量。
但是,当他终于打开心扉,我却惊慌地发现,一个月的努力只是交到了一个异性朋友。他在我的殷殷关切下,说起了他的狗。
他说,在这里住了三年了,虽然很不喜欢这幢冷冰冰的公寓,但为了他的狗,他会一直住下去。他始终相信他的吉米会回来找他,某一天,它深黑色的倩影会突然出现,深情地吻着他擦得程亮的黑皮鞋。它会陪他继续过这乏味无聊的人生,替他衔来每天的早报,在他回家时,热烈向前,周末陪他一起晒午后阳光,出门看看美丽女人与美丽母狗。
吉米会陪他很多年,虽然半年前它失踪了。庄生说到吉米的失踪,声音哽咽,眼神脆弱,完全不像平日的样子。我骇然寻思,当男人向女人表现他的哀伤,到底是把她当成了爱人,不再设防,还是当成友人,不计形象。他到底是想用悲伤唤起我潜在的母爱,还是只不过流露内心深处男童的无助。
我一时迷乱,无法辨别。当他喋喋不休地回忆吉米的感人事迹长达半小时后,我终于意识到,不管庄生倾吐心事的初衷什么,他都只是打碎了我的妄念。
一场妄念。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竟会对这样一个婆婆妈妈的男人感兴趣,牺牲了大好时光来细心培植彼此的可能性。幸好还没有投掷大量的人物力财力,即时抽身,也只是损失了一盒咖啡豆。
我竟然没有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不曾想这个看起来很睿智的男人,会为了一只失踪的狗,使自己也变成了丧家之犬。
我用了何其恶毒的形容词。
我准备把他移交给我的女友张德色,毕竟,在没有提及吉米之前,庄生还是很一表人材的,总算肥水不流外人田。不介绍给玲珑,是不想得罪某个上司,我坚信玲珑是领导眷属。
我将他们约在了茶馆,就算捧一杯清茶,我的高中同学张德色仍然叱咤风云,只用几个眼风就使庄生神魂颠倒。他们火辣辣赤裸裸的眼神交流使我坐立不安,煎熬了一会就走了。
孤身一人,步行至最近的地铁站。
站在那里等地铁,心里有一些悲伤,为什么总是遇不到合适的那个人,以为是合适的,调试了半天,还是为她人作嫁衣裳,为什么,没有度身制作的昵。
在庄生没有念叨吉米前,我对他是有幻想的,也是有感觉的,在这个冷漠的城市,是多么珍贵的事情。
回到公寓,走过一道道关闭的厚重的门,我想,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呢,对于叩醒他人心门这回事,我很悲观。
德色和庄生的发展与我预期的不一样,这让我有轻微的罪恶感,德色抛弃庄生的速度太快了,庄生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样子,我是说,卸妆后。
媒婆这事做好了功德无量,一旦砸了,会被烦死。我又见识到了庄生性格里阴柔软弱的那一面,他坐在我的沙发里,失魂落魄地说着德色。
他说,他只是想劝德色少喝点,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但德色大发雷霆,摔掉酒瓶,离开了他,不肯再回头。要知道,在此之前他们相处得多么愉快啊,约好夏天去三亚戏水,秋天去坝上草原策马奔腾,冬天去泰国晒太阳。
我怔怔地听着,还好他们速生速死了,否则还不把我嫉妒得撞墙。
庄生说,虽然时间很短,但他对德色是真心的,很想和她好好继续下去。
我不由得笑了,再真的心也是建立在色相之上。我的微笑不合时宜,幸好庄生忙着哀伤无暇顾及。我琢磨着他还能说好一阵,就站起来问,你想喝点什么?
煮咖啡的时候,我有些恨德色,她将我对庄生的最后一丝好感抹杀了,我是喜欢强悍男人的,希望他刀枪不入,坚硬得像花岗岩。再悲恸的事也面不改色,哪怕死了亲娘,他都会独自将痛苦慢慢咀嚼掉,不用我像天使姐姐那样向他伸开双臂说,哦,我迷途的小孩。也不用给他煮一杯定神的咖啡。
我决心疏远庄生,我不能在他身上白白地浪费时间,在这个年纪,我不需要异性朋友,我需要的是尽快从异性里,敲定一个可持续发展对象。
下定了决心,我就变得很忙碌,给自己制订了一张表格,某月某日某地与某人共进晚餐,两小时后再转战某地,与另一个某人看话剧,类似于这样的事。我接受长辈安排的相亲,对着面容模糊的男人,说同样的话。
我有专门的相亲服,一共三套,分别是端庄的淡灰套装,妩媚的粉色旗袍,还有俏丽活泼的休闲服。如果和医生律师等严谨派约会,我就穿套装,如果对方年龄比我大五岁以上,我就穿旗袍,假如感觉拿捏不准,就穿休闲装,休闲服看起来有亲和力,双方都没有视觉压迫,心情也会自然些。
与各类型的人约会后,颓唐地发现,那个等了我四年的男人不算差。在一杆蠢男人们使我耐心全无的时候,内心浮起一声声尖叫——我怎么会失去他,怎么会在地铁站甩掉他,怎么会没有第一时间挽回他,眼睁睁让一个卖匹萨的女人捡了便宜,哦,苍天!
并不是如何如何的爱,而是婚姻这件事,用现实的眼光来打量,它是与爱情无关的,与其大海捞针,不如与旧人厮混。如果当初没有丢掉他,结婚就会很容易,只要稍加暗示,就能一拍即合,披上婚纱。
女人到了某个年纪 , 择偶标准会自动降至嫁一个好人,而不是嫁一个爱人。
我正在努力地寻找着一个好人。
站在电梯间,忽然想起很久没有见到庄生了,自从几次拒接他的电话,和两次他敲门装作不在后,他就很久没有消息了。
我们都是成年人,都很忙,觉得对方没有价值,不必要的交往能免则免,这是对的,也是从节约有限生命的角度考虑,可是很久没有见到庄生了。
不知道他有没有从德色的阴影里缓过劲来,想必很难,他的狗失踪半年,他一提起它,仍像是昨天发生的悲剧。
可怜的男人。
秋天,玲珑辞职了,我倚着门看她收拾办公桌上的物件,很想问她一句,你是和哪个老总分手了?咬牙掂量了半天,还是注目没问出口。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扮无知总是不错的,好奇心是会死人的,我还要在这家公司混下去,爬上去。
我说,玲珑,我们好久没有聚一聚了。
她嫣然一笑,是的,自从你成了职业相亲者后。
我忧伤地说,我也不想啊,可是总得把自己打发出,以免到了三十岁被人怀疑性取向有问题。
玲珑继续笑着。
我关切地问,你找好新工作了吗?
她摇摇头,打算先去旅行。
旅行,真是个好主意,谁要在办公室里坐出一屁股厚茧。
某个周末,表格上没有需要约见的对象,打电话约德色吃饭,她还是老样子,只是眼神稍有些倦怠。
她问我相亲有何眉目。
我答 , 路漫漫其修远兮。
她一挑眉,总有个把比较靠谱的吧?
我苦笑,把条件放低的话,总是有的,中国不缺的就是人哪。
午后情懒的阳光里,我们坐在沙发里,我大谈一个思考了良久的命题——自由恋爱 PK 盲婚哑嫁,将我多日来的心得毫不吝啬地与我的女友张德色分享。
她支着下巴,听我大发厥词。
我说,还是古时候好啊,我们女人只要坐在家里绣绣花缠缠脚发发呆,最多去庙里烧香,见了个端庄些的书生,扔手帕给他,约他花园幽个小会。当然,大多数姑娘是不用搞这些破事的,一心一意等父母打灯笼去挑选个靠谱的人,婚姻大事,父母做主,有啥差错,怪不到自己头上,不像自由恋爱,风险全得自己担着。盲婚哑嫁是个好东西呀,你想想看,父母给你挑的时候,把对方底细都掘地三尺了,且又基本门当户对年龄相仿,双方都是点头同意的,这就是说,是怀着同样美好的心情去拜堂的。男女双方吧,头次见面就是夫妻,多神秘,因为知道就是这个人了,所以会摆准位置一心一意去了解他爱他,目的明确,意识受到强化,努力就有成效。
人都是贱的,给的选择多了,会挑花眼,自由恋爱确实好,可和盲婚哑嫁PK,胜算也只有一半。很多人一辈子也不知道自己的真爱在哪里,既然这样,还不如媒妁之言呢,至少大方向不错。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有这么多女人嫁不了呢,原因很简单,被自由恋爱给耽误的,告诉你有这么一只好果子,可你找啊找啊始终找不到又急又愁,放弃吧,怕就在前面几步,坚持吧,眼看就蹉跎岁月了。
能不能遇上自己喜欢的人,是个运气问题,而运气不是人人都有的,那还不如退化成盲婚哑嫁呢,至少每个人都有一次认命的机会。
我以叹息收场,德色盯着我,那你打算盲婚哑嫁了?
我摊摊手,继续滔滔不绝,由不得我啊,这个时代由不得我啊,盲婚哑嫁是建立在主人公稀里糊涂的基础上的,只知道对方年龄姓名就绑在一起,而对至关重要的性格蒙在鼓里,现在哪个男人愿意捏着时辰八字就把女人娶回家,还不得从全方面考察。
你不也是?德色说,在相亲时估计也变着法盘查对方。
相亲是自由恋爱和盲婚哑嫁相互调济相互妥协的产物,在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希望能擦出火花,我忽然有些激动,其实相亲真是很猥琐的事,坐在那里的寓意就是,你看得上我吗?我真是恨透了相亲!
有一片沉默弥漫开,过了会,德色慢慢将话题转移开,她说,南有家酒吧准备转让,她在考虑要不要接手。
我笑了笑 , 同她一起探讨。
其实,我知道她已经决定接手了,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之所以拿出来和我商议,不过是不想再听我唠叨相亲的事了。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一样的,关注的东西也不一样,我没有权利只发自己的感慨,甚至后悔刚才说得太多了,将自己内心的想法尽数倒出是件幼稚的事,因为真正关心这些的,永远只有你自己。
冬天,我仍然奔波再相亲的路上,进展是不再大范围撒网,进入慢慢收网的阶段。我与三位男士保持联系,其中一个很愿意结婚,一个持币观望,另外一个,迫于家人威逼才出来相亲,自己暂时没有结婚打算,但被我端庄形象吸引了,愿意再努力找找感觉——多么好的同志啊。
就算相亲仍未成功,我也对男人的审美趣味恢复了一些信心,以后不再轻易说找个男人不如养条狗这种赌气话了,毕竟,狗是不会替我买单的。
德色的酒吧开张了,玲珑送了花篮,人却未到,我带了那个愿意与我找感觉的相亲对象前去捧场,顺便让德色验货。
德色在我耳边低语,不错,好好把握,争取今年嫁了。
我被友谊温暖得眼眶发红,难怪那帮结婚狂总是四处讨要祝福,自己的感觉不够确定时,就需要周围的人唱唱赞美诗。
临走时,我不顾德色免单的善意,把单给买了。
一直没有见到庄生,某天没能克制住好奇心,按了十二楼,去敲他的门,出来一个中年男人。我笑笑,总算情况不算太坏,庄生没有很多案件里描述的那样,横尸家中,他只是一声不响地搬走了,不再痴心地守望吉米。
也许,他是用不告而别来谴责我的冷漠。
回想半年前与庄生在电梯的照面,以及超市邂逅的场景,还有那一个月我的暗示与试探,那些迂回与曲折,如果不是那条失踪的狗,也许我们之间是会有一些不同吧。
我惆怅地下楼,回家,给自己煮咖啡。
冬天,再冷一些,再冷一些。我终于下了决心,淘汰掉愿意结婚与持币观望的那两个,认真地和想要找感觉的那个人交往。我发觉自己又从传统路线回归到自由恋爱了,大浪淘沙,转回原地,我渐渐地喜欢上那个人,而他,心怀迷惑。
感觉。
多么害人的一个词,它粉碎了多少人的心,它不讲道理不合逻辑,将我的婚姻大事拜托给这个玄虚的词,真是无限悲观。
但是,经历了声势浩大的相亲战争,我仍然傻傻地想要走恋爱结婚的路,而不是结婚恋爱。有什么办法呢,只要一息尚存,只要有得选,总是想成全自己的心,而不是成全婚姻本身,总想怀着恋爱的心情奔向婚姻,哪怕它真的是坟墓。
最冷最冷的一天,我收到了一封婚礼邀请函,主角是庄生和曲玲珑,我捏着那张纸,久久回不过神。我竟然一无所知,吃惊之余,还有些被欺骗的侮辱感,他们手拉手,淡出了我的视线,欢天喜地恋爱着。
我当然能够明白其中微妙处,我将德色介绍给庄生,玲珑觉得受了冷落,而德色抛弃了庄生,我又没能仗义地安慰他。
心存不满,堆积在过去,而今,用一纸婚礼邀请函回敬我。
连一通电话也没有,说明我们的关系早在我茫然无知时封冻了。
本月二十八日富丽楼晚六点。
我,爱去不去,去了是多一个孝敬红包的陪客,不去,他们也不会损失什么。我犹豫着,徘徊着,考虑了两天,决定找德色谈谈。
下了一场怒雪,北风凄厉地呼啸着,出门就有凛冽的寒意扑面而来。我仰望上空,心想,选择这种季节结婚的人一定是想结婚想疯了,穿婚纱在酒楼门口迎接亲友,小腿会冻成木棍吧。
意识到自己太刻薄,我皱了下眉头。单身太久,人会变得刻薄怪僻,从这个意义上说,婚姻是好的,因为它能磨灭人的棱角,使之趋向宽容平和。
和德色约在购物中心三楼,两人拿着手机双双汇报自己所在位置,经过两分钟的相互摸索,胜利会师于巴芙洛专柜前。
德色买了巴芙洛的拖鞋和桌布,做工精良,当然,价钱也很配得上这份精良。
我可有可无地买了一些东西,打折的椅垫啦,可以使劲捏的小摆设啦。总要买点什么,以示自己对这个世界还有需求,对生活还有热爱,总要买点什么,提醒自己生活还在继续,赚钱还有意义。
买完后,我们去一楼星巴克喝咖啡庄生和玲珑。果然,他俩认识和德色有关系,庄生去德色家受了冷遇,玲珑看不过去,就追出去安慰他。这个版本有点耳熟,我想了起那对匹萨男女。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德色淡淡地说,后来,他俩就在一起了。
我一直不知道,我压制住内心的不悦。
德色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倒是两个月前在路上遇见过一次他们,养了条狗。
狗?
雪白的,很好看,德色说。
原来不是那条失踪的吉米,人哪,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搬家,要等迷途的吉米返回,结果搬走了不说,还迅速养了另外一条雪白的。
德色用汤匙搅拌着杯中的咖啡,笑着说,不管如何,我还是替玲珑高兴,庄生是个好人,总比跟着谢建良好多了。谢总?我差点打翻手里的咖啡杯。
你难道不知道么?德色扫了我一眼。我默然无语,和玲珑一个公司十五个月,知道她跟过谢总,竟是从德色这里。
不知道是她们故意对我回避,还是我太迟钝。
我心里百般滋昧,着实有些难受,虽然他人的生活与我无主关,但一想到自己什么都是最后一个才知晓,就觉得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工作努力,但升职还没有轮到,爱情努力,但结婚遥遥无望,对待朋友也算诚恳,但事实证明,人心隔了好几层肚皮。
我们继续说着庄生与玲珑的婚事,我试探地说了几句玲珑的话,见德色没有什么反应,就大胆说下去——她的鼻子很可能是垫的,她那样的体质,很容易胖,对艺术没有什么品位,以此类推,对男人也没什么品位,谢建良都快做爷爷的人了,而庄生呢,庄生是你我不要的。
我铺垫了那么久,终于狠狠地将最后那句话报复性地带出来。
是我不要庄生,然后扔给德色,而德色也不要,才让曲玲珑像宝贝一样捡了去。
德色眼神望向不知名的远处,像在考虑着什么。
我疑心自己说得太过恶毒了,连忙掩饰着问她,你要去参加他们的婚礼吗?
当然,德色说。
我们结了账,走出商场,昨天那场雪还没有融化干净,断断续续,能看到一抹抹的白,树梢上,屋檐上,栏杆上。
圣诞节快要到了,有人穿着小丑的服饰在派送气球。
我和德色站在路边等车,暮色苍茫里,等来了一辆,我善良地说,你先走吧,要去店里的吧。德色笑着说是呀,然后钻进去 ,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头对我说,以后少喝点酒。
我一怔,什么?
她故作轻描淡写地说,你和庄生第一次约会,你喝醉了,说了很多不应该的事,比如你前男友,总之,以后少喝点吧。
我愣在那里。
德色关上车门,车子绝尘而去。
来往的车灯晃过我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雪又飘了起来。我深深地吸了口,退后几步,手里还拎着巴夫洛的袋子。
对于德色的潜台词我当然听得出,她忍了很久,决定不忍了,就算要伤害我,也要说出来。庄生是她不要的,而不是,我不要的。
她不愿领受我在星巴克的暗示,即我不要才扔给她,她要点醒我,在我和庄生之间,是庄生嫌弃我。
在我们第一次约会时,我喝醉了,庄生送我回去,我记得的仅仅只有这些。我不知道说了哪些不堪的情事,以至庄生对我再无兴趣,敬而远之。
我有一些晕眩,终于撑不住了,找个僻静处,双手颤抖地掏出烟来吸了几口,想让自己冷静下来,越冷静,越背梁发凉。
庄生没有对不起我,玲珑也没有,德色更没有,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都只能看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都努力经营着自己的生活,都在忍受,只有在威胁到自己利益时,才会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比如我对玲珑的中伤,德色对我的。
爱情友情,一切的感情,都是有限度的,踩踏了这个底线,那么,就会看到你所不愿意直面的真实,即自私。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维护你,维护你,也只是因为与你站在同一条战壕,如此。
在这个薄凉而现实的世界,没有什么是温暖的,除了你自己,一定是这样。
一定不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一定不是这样。
当我挣扎于两种不同人生观的较量时,手机响了,是他,那个要与我一起寻找感觉的男人,他问我在哪里,吃过饭了没有,要不要一起去看场电影。
我听着听着,静静地落下泪来。
也许,这不是爱情,也许我们根本就找不到感觉,也许我们的感觉早就在这个冷漠的世界消失殆尽了,也许,最后还是以分手散场,可是,他,此时的他,是与我站在同一条战壕吗,是温暖的吗?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寂寞而遥远,天气好冷啊,这个冬天,怎么会这样冷,这样冷。
2008-8-14 1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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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红红的一片看得很刺眼

不过,这爱也够冷的(rf13rf)
2008-8-15 05: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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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当时看得我很伤感
2008-8-20 13: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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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然老去    By吴苏媚

不过是一个平常女子,五官端正,职业稳定。
姜寂苔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事。
莲龙是她的女友,人生得娇媚,脑子又灵,两年间走马观花般换了五份工作,四任男友,直至遇见了吕硕人。
硕人开了家电脑公司,雇了八个人,刚刚挤进私营企业的行列。莲龙对寂苔晃动着手掌说,硕人休想逃过我的五指山。
莲龙眯着眼睛笑,她盼望早早的落地生根,冠某姓,做某妻,把自己嫁接于男人身上。即使日后地位不稳,也理直气壮分得一半家产。
莲龙的理想就是出入美容院,逛商场,打麻将。她嘲笑寂苔,做得人老珠黄,看谁心疼你。寂苔苦笑,她又何尝不想睡到日上三竿,靡烂度日,可惜大部分男人都机警得要死,一有风声就草木皆兵,不来算计女人手里几个钱,已经是厚道了,值得一嫁的男人都被莲龙这等烟视媚行的女子捏在手心里。端庄沉稳如姜寂苔,为男女平等这一法则所累。
寂苔也曾谈过几次恋爱,全部无疾而终,各自讪讪的,没了下文。读大学时承蒙学姐介绍,认识了哲学系的高材生左培元。
起先相处得颇为有声有色,手也牵了,吻也接了,寂苔疑心自己要和左培元天长地久下去。有一回她经过男生宿舍楼,突然有人叫住了她,回头一看,左培元站在走廊的窗前。寂苔欢欢喜喜走过去,左培元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微笑而温和的向她借钱。寂苔有些愕然,但还是把书搁在窗台上,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块钱给左培元。
接下来的日子非常难过,寂苔想开口向左培元讨还,但又嗫嚅着开不了口,整个人缩手缩脚。左培元倒泰然自若,照样请寂苔看电影,吃冰淇淋。寂苔觉得花的钱正是自己的钱,又是心疼又是沮丧。熬了半个月,这两百块钱成了寂苔的一个心病,成了他们恋爱关系的一道障碍。寂苔拒绝左培元再亲吻她的唇,连他伸手揽她的腰,都急急避开。左培元一脸的疑惑不解,柔声问她怎么了,她咬着嘴唇,催他还钱的话始终不能清清楚楚说出来,又觉得自己小气而庸俗,为之懊恼不已。
左培元也是有脾气的人,一味迁就寂苔使他不耐烦。两人不过初初交往,还没有到谁也离不开谁的地步,他们淡了下来。左培元和别的女孩走在一起,路上遇见寂苔,怔了片刻,过来和她打招呼。
那女子小小巧巧,挂在左培元身上,眉目如画。寂苔挤出一个寡淡无味的笑容,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她心里空空,头重脚轻。
某个秋日午后,她和莲龙等一大帮人坐在草坪上聊天。天蓝蓝,草绿绿,云淡风轻。路那边有个熟悉的身影走过来,他依着寂苔席地而坐。莲龙正和别人谈衣服的价钱,二百块?我上次在新元路看到一样的衣服,才一百五,你被人宰了。
二百块,这个数字触目惊心,寂苔眼皮跳了一下,忽然听到左培元低低“啊”了一声,然后从身上翻出二百块递给寂苔,他充满歉意的说,抱歉,抱歉,把这事给忘了。
寂苔木木的接过来,握在手里。本来已经对这笔钱释然了,权当遗落,也曾揣测过左培元的人品,暗想买个教训,自认倒霉而已。哪知他不过只是忘了,他忘记了,她却如坐针毡,心结难解,两人因此而生分。
从那次起寂苔再也不肯借钱给别人,推说没有积蓄。借钱的人自然是看中她孤家寡人定有存款才开口,吃了个软钉子,因此恨在心头,厌了姜寂苔这人。寂苔也不在意,一干不打紧的人纷纷离去,只省却了麻烦。
莲龙是个粗枝大叶的人,有钱的时候乱买东西,没钱的时候就向寂苔借钱。寂苔顶恨她这一点,每次都索性给她一个整数,还准备纸笔让她写借条,定好归还期限。
莲龙穿着睡衣,可怜巴巴的趴在床上写,灰姑娘程莲龙向巫婆姜寂苔借人民币一千元,两个月内归还,某年某月某日。
寂苔哭笑不得,把一叠钱整整齐齐放在她手里,赶紧找工作,两个月后不还钱,别怪我不客气。
怎么着,想逼良为娼?莲龙涎着脸。
寂苔用手戳她的额头,把你切成一片片,风干,腌制,下酒。
其实寂苔倒不爱喝酒,连茶都不喝,惟恐色素沉淀,影响肤白如玉。寂苔是鹅蛋脸,五官清秀,让人挑不出错处,搁古代就是正宫娘娘的长相。而莲龙就像得势的嫔妃,眼角上扬,嘴唇左侧有一媚态无限的酒窝,三围控制得恰到好处,有时表情无辜。吕硕人最吃她这一套,嘴巴扁扁的,眼睛朝下看,好像有一脸的委屈。寂苔一看莲龙这副可怜见的小样,就知道她有娇要撒。
莲龙对于男人是真有本事,一颦一笑都能指挥三军似的。莲龙是个喜剧式的人物,但凡有人想叫她伤心都是痴心妄想。自从她出落水灵后就没有栽倒过,向来都是她负天下人。读书时功课平平,不光有男生帮她做作业,还有教师自告奋勇帮她补习。
有个教物理的中年男人喜欢把她叫到办公室里补课,一副堂堂正正的样子,叫人不好意思往别处想。莲龙撑着下巴,有一句没一句的听着,偷眼看老师泛着污渍的白色衣领,以及脖子上深深的皱纹。老师常抽劣质烟,指甲与牙齿都已黄了,一说话就有浓重的味道呛过来。莲龙渐渐的倒也习惯了,在她后来的日子里再也找不到这样粗声粗气的感觉,周围的男人都小心翼翼惯着她,使她一日日娇纵下去。
男人缘太重,女人缘自然薄了,莲龙这些年来惟有姜寂苔一个女友。虽然两人生活方式南辕北辙,到底在日复一日里培养出了些许感情。毕业前夕,姜寂苔通过中介所找到一套二室居的公寓,一个人租太贵,于是问莲龙是否有意合租,莲龙那时和一个医学院的男生恋爱得荡气回肠,一听地方距离医学院甚近,二话没说就掏钱了。
那所公寓的厨房很狭窄,瓷砖掉得七零八落,卫生间恶臭冲天,浴缸里堆满了杂物。姜寂苔选了朝南的房间,莲龙觉得吃了暗亏,所以有时常常带男人回来过夜。
打扫房间时,寂苔怎么也找不着莲龙这位大小姐,下午一点时,听到楼下有人扯着嗓子喊,姜鸡蛋,姜鸡蛋。喊得惊天动地。
寂苔怔忡了许久,才意识到是自己的名字。原来莲龙雇了三轮车把行李运到楼下,她的东西实在太多了,那灰色上衣的工人是个慢性子,不慌不忙的哼着小曲一件件往上搬,寂苔不耐烦,跑下楼去和工人一起搬,烈日炎炎,拎着莲龙捆成两串的二十几个鞋盒,寂苔不禁苦笑,她自己连拖鞋在内也不到莲龙的三分之一。
打扫公寓花了寂苔整整一天时间,她用长鸡毛掸子把房顶的蜘蛛网一一拂去,然后扫地,拖地,擦拭家俱,清理垃圾。
当莲龙款款出现时,屋子已经焕然一新,随时可以入住。寂苔不是没有怨气的,刚要开口数落莲龙,莲龙就亲亲热热握她的手,对不起,临时有事走不开,我请你吃饭。
那晚寂苔带着一身的尘埃和疲惫,和莲龙坐在灯火辉煌的满客楼饱食。吃到一半时,莲龙打了个电话,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很快就开车过来,把单买了。更令寂苔惊讶的是,那男人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
莲龙常常对寂苔传授经验,对男人不能好,得若离若即,神龙不见首尾。你对他好了,他就看不起你,反之,贱的就是他。
寂苔琢磨了好一阵,才想明白其间诀窍。她笑莲龙,你不如写本驯男宝典去,救天下女性于水深火热中。莲龙也笑,没用,道理懂再多,也无非纸上谈兵,操作起来照样兵败如倒。
那你为何屡战屡捷?寂苔问她。
决绝,莲笑微抬起下巴,有些傲然,放下时痛快利落,绝不藕断丝连。寂苔感慨说,那应该是心狠,莲龙笑,或者是心冷。
毕业后寂苔踏踏实实做白领,把生活打理得有条不紊,每月寄五百块钱回家,周五晚八点给母亲打电话,周六上午大扫除,下午去超市采购。周一到周五自然朝九晚五,坐公交车上下班,七站路,一般半小时左右。早饭在楼下吃豆浆油条,中午在公司吃盒饭,晚上在附近菜场买了菜,回家做饭。每晚十一点前准时入睡,睡前喝一杯白开水,看一会书。
寂苔的生活波澜不惊,稳定而有序,工作早已入了正轨,做起来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上司欣赏她沉稳踏实的作风,一直有意栽培她,眼见升职有望,同事也喜欢她,觉得她为人谦和,不咄咄逼人,寂苔的生活风和日丽。
直至遇见了,遇见了他,寂苔才知往日的一切不过是浮云,不过是为了铺陈他的出现。
寂苔第一次见吕硕人是在卫生间里,一大清早,她睡眼惺忪的跑去刷牙,猛然看到一个人站在抽水马桶前。寂苔忙说对不起,急急的关上门,退出,站在门外怔忡了片刻,伸手又推开门,那男子吃惊之余仍有力气调笑,刚才看得不过瘾?
寂苔两颊生红,手足无措地呆在那里,别转脸,期期艾艾的问,你是谁,为何在这里?
抽水马桶哗哗作响,男人俯身把马桶盖合上,然后拧开自来水龙头洗手。吕硕人,莲龙的朋友。
卫生间里阴暗潮湿,终年不见天日,后来却成了寂苔与硕人暧昧亲昵的场合。寂苔对着镜子梳头,硕人就从身后拥紧她,紧些,再紧些。亲吻她颈后的肌肤,莲龙在卧室里听《月亮河》。在如水的音乐里他们慌慌张张,硕人温和的抚摸寂苔,从镜子里看她仰起头,嘴微微张开,全身绵软的样子。
音乐声骤停,然后莲龙的拖鞋声踢踏响起,短促的梦醒了,刻意而尖锐。硕人若无其事的走开。
寂苔曾经试图整理与硕人的关系,但这不过是她与致贞感情的衍生物,解铃还需致贞,恍如一个迷宫,任她舞步蹁跹,也绕不出致贞的方圆百里。以为他彻底离场,哪知一通电话里的轻唤,她就弃了手边一切人事,投奔而去,跋山涉水。
寂苔于1997年夏末初秋结识致贞,当时是一个盛大的聚会,衣香鬓影,到处有人托着高脚杯走来走去,艳红,亮紫,浅绿,灰蓝……那些女人光彩照人,仪态万千。寂苔忽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出席汪总的金婚纪念酒会,但张董匆忙间把请柬给了她,她来不及梳妆打扮就赶过来。
在本城最豪华的锦伦宾馆顶层,灯光如昼,人声喧哗,到处都是陌生人。他们或有钱,或有权,呈过来的名片上印着长长的一串头衔,以车代步,最爱的休闲就是打高尔夫球。
而寂苔全部的积蓄不过区区几万,连置房的首期也未必够。
他们中有一人走出来与她搭话,直至多年后寂苔都不能忘记他的眼神,声音的感染力,他穿着深色西装,整个人一丝不苟,却没有呆板之气,反而有一种郁郁寡欢的气质,令人惆怅,他看着她,小姐,请问现在几点?
是个不爱戴手表的男人。他和这里戴着金表的男人们不同。寂苔仔细看了,恨不得精确成秒告诉他。他微微颔首。
他一个人住在城西,房子装潢得很大气,家俱一尘不染。厨房形同虚设,没有一丝烟火气,房间里有一种清冷的意味。寂苔想了许久,才明白这房间里没有钟表,在家家户户都有钟表行走的年代,他是一个没有时间的人,他的世界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掀过去,全凭天色推算。
寂苔住在城东,每次去看致贞都要穿越整个城区,坐公交车足足需要一小时。如果一路撞红灯,可能要多出二十分钟。寂苔有时会做了饭菜,放在盒子里带过去给致贞。任是她察言观色,都拿捏不出致贞的口味,他品尝菜肴时,向来慢慢咀嚼,既不批评也无赞语。可她还是喜欢做饭给他吃。
有一次莲龙偷偷打开饭盒,吃了只荷包蛋,寂苔正好洗完手出来,立刻脸色一沉,厉声斥责莲龙。莲龙不知道后果会这样严重,立刻将嘴里的荷包蛋吐在地上。她一生气就用家乡秽语骂人,骂遍祖宗十八代,左手叉腰,右手拍桌子,口沫横飞。
那个媚态横生的女人在男人面前小鸟依人,在同性面前却成了大鹏展翅,语不惊人死不休。
寂苔气得直发抖,气极了就把饭盒往地上砸,精心烹制的各色菜肴洒了一地,白而饱满的米粒,蛋黄流动的荷包蛋,橙色的大虾,以及绿油油的蔬菜叶子。
那是她们合租几年来吵得最凶的一次,两人冷战。冷战的结果是这满地狼籍无人收拾。在夏日闷热的天气里,食物腐烂,生出臭味。莲龙提着裙子从这堆垃圾上跳过去,而寂苔从一侧绕过去,垃圾在室内驻扎了整整五天。最后吕硕人这个大男人捂着鼻子清理掉了,硕人在两边讲好话,莲龙穿着大红色的内衣,把左腿搁在桌上往下压,汗水细细密密粘在白皙的肌肤上。吕硕人的手缓缓流连,从脚踝一路往上摸。莲龙吃吃的笑,伸手拉过吕硕人,你急什么,你又不是太监。
莲龙是个妖娆的女子,硕人明知道她更适合做情人,还是舍不得把她留在外面,任由别的男人来打她主意。
硕人几分向往几分犹豫的要娶程莲龙,莲龙不是不明白,索性辞了工作,专心致志等硕人酝酿求婚情绪。她不想让硕人看出自己性格中太过蛮横的一面,于是披了件衣服,去敲寂苔的门,故意把门开得直直的,好让硕人一字一句都听明白了,听明白她是怎样的识大体懂忍让,承认错误,温婉体恤。她率先低下骄傲的头颅,与寂苔重拾旧好,必然让硕人觉得日后婚姻即便出现磨擦也可和善解决。
风波到底过去了,她和莲龙友情中的一道裂痕缝合起来,从那次后她们避免战端,变得谦让而隐忍,不再任意试探友情的底线。
寂苔以决绝的姿势爱上了致贞,她那样的爱他,却怕惊动了他。因为知道他不爱她,所以不提任何要求。怎么可以麻烦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呢。
寂苔觉得这份感情是买了张单程车票,一站站坐下去,却不知终点何处。她清醒而安静的爱着致贞,清醒的看着自己一点点陷进去,一点点失去了力量,宛如溺水。
她将自己包裹完好,对于冷漠世界下意识的防备。但是没有用,这副铠甲在致贞面前荡然无存。惟有对他,她柔弱如斯。
致贞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寂苔则担心自己过于聒噪,于是两人一同沉默下去。他们坐在一起看碟片,看屏幕上的恩怨情仇,聚散离合,这些莫名其妙的台词充塞在空气里。他们哭,笑,吵,闹,而致贞无动于衷,他是一个平静的看客。
致贞很少抽烟,一般也就看完碟片后,站在阳台上抽一根。抽完后去洗澡,换上干净的睡衣,一天就结束了。
寂苔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别的女人,留心观察他的生活,却不能找出丝毫端倪。他天生有一种贵族气,从容不迫,在**的时候都显得忧郁而安静,他并不强悍,确切说来,有一些阳萎,需要很久才能进入状况,只需很短的时间就可鸣金收兵。但他有一点令寂苔极其迷恋,每次爱抚长达一小时,不厌其烦的抚摸,手指温柔吻遍她全身,令她一寸寸不胜凉风。
寂苔有时想,这样深情的爱抚需要耐心,只有对喜欢的人才可以如此吧。其实她明知道,这样的侥幸是自欺欺人。致贞不爱她,一点也不,他只是来苏州度假半年。他身体羸弱,家人叫他来苏州散心。
许致贞出身于一个声名显赫的家庭,父母都在京城身居要职,爷爷生前威风八面。他曾经有一只昂贵的手表,瑞士出产,在一个夏天,他卸下手表,戴在了一个女子的右手手腕。
从那刻起,时间定格,关于他的年轻岁月戛然而止。
离开致贞的住处,经过那条开满樱花的小径,寂苔被突如其来的伤感所袭,她多么想和他同室而居,和他一起生活,和他朝朝暮暮,长长久久,和他,结婚。
然而事实完全不同,致贞与她不过是露水情缘,沾一沾衣袖就要远隔天涯。致贞并不留恋于她,寂苔不过是他悠长假期里的一个女子。
他们在一起时偶尔也下棋,寂苔棋力不弱,有时可以逼和致贞。但她从来没有赢过致贞,寂苔不在乎输赢,她喜欢看致贞凝神思考时的样子,蹙眉,抿嘴,不言不语,神情落寞。
致贞喜欢穿白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始终不系,他既不嗜烟,也不酗酒,对于赌更是没有兴趣。
致贞是一个没有癖好的男人,对于任何事情都很淡漠。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国队在大连金州体育场迎战卡塔尔,当裁判吹响终场哨,酒吧里响起了酒瓶碎裂的声音,许多人相拥而泣,痛得连斥骂都没了力气。酒吧里温度一下子降到冰点,连素来对足球不甚过敏的寂苔也悲愤不已,莫名的泪水犹如断线般下坠。
整个世界惟有致贞是平静的,他慢慢的喝着伏特加,脸上的线条仍然漠然。隔了会,他淡淡的对寂苔说,走吧。
寂苔不了解致贞,对于他的身份背景略有所知,对他这个人一无所知。她只晓得自己爱他,从初见他的那一刻,直到永远,永永远远。对她来说感情是一条无穷延伸的线,对致贞来说却是凝固的一个点。
寂苔想搬去致贞那里与他同住,但致贞从不给她开口的机会,他并不需要她。有一次寂苔硬着头皮提出来,他断然拒绝了,我想一个人安静的呆着。
寂苔在樱花飘落的树下,泪水籁籁的落了一脸。以为将自己保护得足够妥善,可是往日的小心翼翼不过是为了挥霍在致贞身上,他使她颗粒无收,她悲伤的想,如果感情是一亩田,那么她早已灾荒一片。

97年平安夜,雪下得很大,那是寂苔生命中最大的一场雪,满城都是苍凉而盛大的白,肆无忌惮地飘落于高高低低的建筑。
致贞的黑风衣裹紧她,他们慢慢地走着。空气清新,一路过去都有店铺在放《平安夜》,冰凉的玻璃门上贴着圣诞老人的头像,门前放着塑料圣诞树,上面挂满了人造水果与空心礼盒。一场堆砌词藻流于形式的假面舞会。
雪在他们脚下轻微作响,贴在衣物上融化,消失,化为乌有。阳光,风,哪怕熨斗都能使这样微弱的存在无从附体。
那一条长长的中正路他们走了40分钟,到了住处致贞正要拿钥匙开门,看了看寂苔,于是抬手替她拍落满肩的雪,上上下下,前前后后。
这个动作成了最后的回忆,1997平安夜的一场雪,封冻了她的25岁。
在她穷途末路时莲龙与吕硕人正爱得难分难舍,硕人每天打无数通电话给莲龙。莲龙穿着睡衣,蜷在沙发里一边吃水果一边对着电话发嗲,不要了啦,不要嘛,人家就是不要嘛。寂苔听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她和致贞说话总是中规中矩,就算在床上都低微隐约,模糊不可辨。而莲龙却是个中好手,她说当男人辛苦工作默默耕耘时,啦啦队非常重要,就如体育比赛。嗯唔喔啊,变化多端,长长短短,高高低低,惟有声音才能将身体深处的欢娱体现一二。
寂苔心想,如果莲龙遇见致贞会是怎样的结局,是莲龙折服,渐渐安静下来,附和致贞。还是致贞臣服,打破沉默,去适应莲龙的跳突。
硕人是个温和的男人,28岁,常常穿灰黑色的服饰,头发剃得很短,肌肉匀称,皮鞋擦得锃亮。
硕人和寂苔的隐情始于一个宁静的午后,莲龙还没有回来,寂苔坐在藤椅里看《史记》,硕人问她看什么书,她微笑着说了。硕人讶然问为何看《史记》,寂苔说因为看不懂,所以只好一个字一个字看,正是看得吃力,才不会一下子看完,经得起反复推敲。
晦涩,艰难,犹如她的爱情。她又何尝不想行云流水爱一场,何尝不想飞流直下三千尺,何尝不想在阳光下十指交扣,完成俗世的幸福。何尝不想恋一个有把握的男子,与对方灵犀相通,目标一致。
整整半年时间,寂苔都不曾看完《史记》,她有许多地方看不明白,于是带着疑团继续翻阅,疑团越积越多,越积越大,渐渐地,《史记》成了一场雾。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拉着她的手猛跑,她跑不动,鞋子掉了,失声痛哭。他一语不发地背起她,终于跑到大路上,拦到一辆车,跳上去。
她见到了一个白衣女子,没有任何五官,不是幻觉。
寂苔开口问,如果我是她,你会不会丢下我?
致贞一怔,笑着抚摸她的脸,不给她答案,寂苔等了又等,他仍然不说。
如果是我,你会不会丢下我,会不会,会不会……
在没有答案的午夜,夏雷轰轰,大雨落下来,刹那间天崩地裂,现出一条偌大缝隙,苍穹不复完整。
轰隆隆,轰隆隆。耳边都是巨大的响声,闪电飞进来,他与她的脸上骤然光芒剧烈。
一瞬间,她觉察到自己皱纹密布,轰然老去。
2008-8-20 14: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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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时间和爱情(rf12rf)   不知道是什么关系的
2008-8-20 15: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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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  是爱情让人忘记时间  到后来  是时间让人忘记爱情
2008-8-21 1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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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正面拥抱   By南在南方

艾艾看他吸烟,烟头一明一暗,让他的脸跟着也一明一暗,那是一张令她痴迷的脸。自从艾艾看见这张脸时,就想着如果能摸摸就好了,如果能像捧一捧泉水一样捧着就更好了。

脸长在他的脸上,艾艾明白,不是说摸就可以摸的,不说是捧就可以捧的。但是艾艾有办法,艾艾说,我可以爱他呀。
结果艾艾心想事成,四个字,起因结局都有了,只是过程藏起来了。艾艾觉得自己是只飞蛾,挺俗的比喻,但是飞蛾注定扑向了火,不管不顾地扑向了火。他是火,她愿意浴火,想着重生,可一般来说,浴火之后就是死心。
只是,艾艾当时还不知道。
他给她一支烟的时间,等烟吸完,他肯定会穿起衣服,开灯,给梳子上沾了水梳头,拍拍她的脸。
她看着他,春天一般地笑,但她留不住他,他要回家。
一屋子的烟味和欢爱气息,艾艾像回潮之后沙地,湿润,伤感。一束散乱的花不过如此,一盘散沙不过如此。
他说过他爱她,可他现在回家。他说过他爱她,他想将来给她一个家。可艾艾看不到将来,这么久,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天一天来临了,在他看来都是现在,他要回家。
他有妻子有孩子,而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他。她也明白这样想是违心的,他对于她,只有拥在怀里才是真实的,除此之外,他做丈夫做父亲想来也是称职的。
有人说,手够不着的地方就是远。艾艾想这话是对的,她想让他呆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
艾艾留他。艾艾重复着从他的背后抱他。
艾艾在他手伸向门的时候,从后面抱住了他。她让她丰满的胸贴在他的背上,双手环着他的脖子。久久地抱着他。
他可以转身,但他并不转身,他保持了那个姿势,让她从背后抱着。后来,他轻轻地分开她的手,他的手再次伸向了门。
门开了,房里的灯一下扑向走道。这时,艾艾闪过身躲在门后面,因为艾艾裸着。艾艾马上把灯关了,在黑暗中听他下楼。
他的脚步匆匆,像是纷乱的心事。
艾艾的泪水从青春的脸上滑行,她咬着嘴唇不哭出声。就在那一刻,艾艾做了一个决定。分手。
从背后抱住一个人,常常是因为挽留,而且常常挽留不住。而爱,从来都需要正面拥抱,目光呼应目光,怀抱呼应怀抱,心跳呼应心跳。
如果只呼不应,不如放手。
2008-8-21 16: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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