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canopus
我述说的只是公诉人对我朋友提起诉讼时说的,但是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根本没有看到卷宗。在不了解真情的情况下,我只能按照公诉人对他提起的诉讼,或是这件事将会发展到的最坏的结果来这里咨询。
我在帖子里说,我的朋友被人告意图强奸,请问这个罪能判几年?
这句话,哪里承认了我朋友已经就做了?他被人告这个罪,难道就一定是他已经犯了这个罪吗?那按这种逻辑的话,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
我不明白有些跟贴的人一定要努力促成这个还未定案的人罪名成立到底意图何在?莫非你们能从别人的痛苦中获得快感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