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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odie87

提醒大家不要把自己的网借给别人用.P 3B版.p4.5.9.账单在P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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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原帖由 zhangzhanming 于 2008-1-19 18:33 发表

实在无语了.
我真的为你难过.
你损失了什么. 还吵吵打官司.
你官司赢了, 就赢了什么?!

我开始一直还有些替你解释, 圆场.
法国司法对网络公司的操作是很熟的.
你的律师要是够强, 也可以调的到材料的. 哪里有向被告 ...


老张啊,老张,以后凡是遇见类似你这样思路清晰公正办事的人,我都会形容他"你很老张哇!"
2008-1-19 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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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9 1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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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uxiaoyu 于 2008-1-18 23:27 发表
张老哥,你来我们公司做顾问吧,我发现了,您现在是比较闲,呵呵,商量商量 咱 把neuf啊ci啊一块买了就算了,到时候您签个字就把网费给他们免了,哈哈
老哥 我插句嘴 要是当事人拿50,60欧不当钱也没现在的事儿了,可您现在让他们用100多200欧来解 ...



呵呵,看来wuxiaoyu 认识zhangzhanming同学的,不过好像并不了解zhang同学,
我觉得zhang同学反复给b版算账,a版的损失并不是5060欧那末简单,
如果A版按照ZHANG 同学建议的方法最少也要损失100200欧,
可是A版只向 B版要5060欧,这样的结果对于B版来说已经很好了,
在这种情况下B版就因该顺着ZHANG 同学的话下台阶,
A 版的看了,表态如下



原帖由
elodie87 2008-1-18 02:34 发表



如果实在不给钱,就上来道个歉,为先动手打架道歉,为擅自续网道歉,都是长辈了,这应该不难吧!想想我们还要面临以后的一堆麻烦,头都大了.


这样做才是解决办法的做法,非常好,对A一个
给自己找了台阶,同时也给B版找了一个更好的台阶,

事实上,所以的情况已经开朗了,B就因该下台阶,此时不下,什莫时候下阿。


现在剩下的是B 版给A版回句话


原帖由
elodie87 2008-1-18 21:41 发表


B版,我现在就想问你一句:就目前这个网的一切麻烦,你有没有责任?


我相信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解决,我也想问一下B版:回句话简单还是请律师简单?
B版的同学也知道,中国人之间闹,让老外看笑话,你这样做又有何意呢?

如果B版的同学还是抹不开脸,我建议A,B版两家明天周日一起出去到人多的地方去喝杯咖啡,晒晒太阳,谁也不要叫人其他人,就你们四个当事人,好好聊聊,都是中国人,有什莫过不去的。之所以闹到现在,我觉得可能B
A版有些误会,聊聊就好了,如果B版愿意,也可以对A版的损失适当进行补偿。


我在这里表扬一下A版家的两位同学,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下边就看B 版的同学了

同时建议A,B 版的其他朋友们,不要再批评A,B版的当事人了,已经说的太多了,而且现在也有台阶了,你们在多说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火上浇油,建议大家,冷静,冷静

我相信事件已经到了尾声……

2008-1-19 2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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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jun123 于 2008-1-19 20:27 发表



事情已到了尾声。。。


抑或是一个最高潮的开始。。。
2008-1-19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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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呢b版...冒名顶替本来就不是什么合法的事....

而且这条线的有效期内,地址很容易查出是谁住的,你告别人,别人也能反告你在未经授权擅自对A的服务甚至rib进行改动.....因为网络公司会认为当时你接电话时就会是A本人,所以你还涉及欺诈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毕竟无论如何,关于这条线,你们都只有口头协议.
2008-1-19 2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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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9 2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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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inRin 于 2008-1-19 20:31 发表


抑或是一个最高潮的开始。。。



加油阿,B 版同学,相信你们不会让大家失望
2008-1-19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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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无语了,还有为这点事打官司

这么多热心提解决方案,你参考一个啊,怎么就认准自己一点责任没有呢

虽然不喜欢楼主动不动就拿你30的人来说事,但是话说回来了,

30岁确实不是小孩子了,不该这么任性,赌气了
2008-1-19 2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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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同情楼主,好心也得看人,他们为什么不换RIP呢?还送他们一个月的,欠他们的啊
2008-1-19 2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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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9 21: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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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aofsails 于 2008-1-19 21:26 发表
真无语了,还有为这点事打官司

这么多热心提解决方案,你参考一个啊,怎么就认准自己一点责任没有呢

虽然不喜欢楼主动不动就拿你30的人来说事,但是话说回来了,

30岁确实不是小孩子了,不该这么任性,赌气了 ...


:11100: ,我也不喜欢。
2008-1-19 22: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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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jun123 于 2008-1-19 20:27 发表



呵呵,看来wuxiaoyu 认识zhangzhanming同学的,不过好像并不了解zhang同学,
我觉得zhang同学反复给b版算账,a版的损失并不是50,60欧那末简单,
如果A版按照ZHANG 同学建议的方法最少也要损失100欧200欧,
可是A版只向 B版要50 ...


应该叫张大哥。。人家可是大好人
2008-1-19 2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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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看到尾,A, B 二位都退一步,相互道歉一下,春节快到了,大家一起聚聚,吃个饭。损失的费用均摊一下。实在不行,这里战法的朋友每人掏个几块,凑凑就得了。

别拖过年了。
2008-1-19 22: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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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9 23: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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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可说:10200:
2008-1-20 0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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