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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看了你的贴子后学到了不少东西。我的情况有点特殊,很多东西还是搞不清楚,所以想咨询一下大家:
我之前是读的一所设计学院,前年五年级毕业后,又继续申请了学校的recherche 项目,我们学校的recherche 项目说是算属于3eme cycle,或是post-diplome, 但是因为设计类学院还没有真正和国家教育体制对等,所以这个项目是没有正式文凭的。在这个recherche 项目里面呆了一年,也就是去年的整个学年,因为项目的原因,导师把我推荐到了另外一所工程师学院去做一个thèse。工程师学校的导师已经同意并正在帮我办理手续。他们说要全部搞好估计要到12月底。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学年我仍然在之前设计学院又注册了第二年的recherche, 我的居留已经只到今年10月4号,也就是说已经过期了,我六月底份的时候在pefecture的网站上停了一个更新学生居留的RDV,但是当时已经定到11月3号了。
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的话,我应该是先拿设计学院的注册先去换一年学生居留呢,还是等这边工作师学校的博士注册下来以后再去办居留,工程师学校和我说11月3号前拿到inscrption 是来不及了,但是可以给我开个证明之类的东西。我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好像没见着像我这种情况的,我是越看越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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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1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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