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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低调的杰青 于 2008-9-1 13:55 发表
撞向石狮子的轿车无人驾驶?
“叮铃铃!叮铃铃!”2006年夏天一个晚上的10点多钟,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骤然响起。电话是从御道街打来的,一位市民气喘吁吁地告诉值班民警,一辆车子飞进了午朝门公园,“车子差不多撞 ...
明故宫地区交通事故真相调查 | |
日前,本市有媒体报道称,明故宫地区屡屡发生怪异的交通事故、诡谲的死亡事件,令不少市民感到惶恐不安。交通事故专家均认为:从发生事故的起数、频率以及原因等各方面因素来看,月均发生12.6起交通事故,且绝大多数仅为车辆碰擦等轻微事故的明故宫地区,根本不是交通事故高发的“黑点”。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该地区发生过任何“离奇蹊跷”、原因不明的突发事件,根本不存在南京“百慕大”的说法。
事件回放一:醉酒驾车撞上石狮,当事人已被判刑
“在我印象中,这几年来,在明故宫地区发生的重大的或者影响恶劣的交通事故就这么一起:一名年轻男子醉酒驾车撞上石狮子,导致了副驾驶座上的乘客死亡。”昨天,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江举从整个白下区的一叠交通事故案卷中,翻出了这起疑被“以讹传讹”的事故记录。
案卷记载,2006年8月11日晚上10点35分,23岁的张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苏AR471×的私家车冲上路牙,撞上了午朝门公园南门口的石狮子,造成副驾驶室一名25岁男子张某某死亡。事发后,驾驶人张某在警察赶到之前就已逃逸。次日凌晨3点40分,张某投案自首。民警当即对其进行血液检验,结果表明,虽然距事发时已有5个小时,但他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仍达到了90毫克/百毫升,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通过讯问我们得知,肇事者张某在事发当晚喝了不止一场酒。正是酒精的强烈作用,使他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驾车冲上路牙,撞上了石狮子,而且根本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只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往左打了方向。”事故处理民警回忆说,张某后来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同时还被终身禁驾。
事件回放二:道路施工疏于观察,公交车撞上行道树 今年7月14日上午10点多,一辆车号为苏A5947×的55路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在中山东路上。在距离南航北大门大约20多米处,该车向左打方向时,先碰上地铁施工围挡,然后一头卡在法国梧桐低矮的枝干下。公交车当即车头变形,玻璃粉碎,猛烈的撞击还造成包括驾驶人徐某在内的3名驾乘人员颜面等部位轻微伤。
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王远飞参与了这起事故的调查认定。他告诉记者,因为地铁施工围挡,这一路段的机动车道已被封闭多时,原来的非机动车道临时改造成两股宽度均为4.7米的机动车道,供公交车和其他机动车辆行驶。这样一来,原先长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法国梧桐,就被围在了临时机动车道的内侧,紧挨着施工围挡(参见事故现场示意图)。“中山东路沿线出了名的绿化好,大树多,可是低矮的树干很容易刮到车顶。作为公交车驾驶员,一般都会注意避开路右侧的低矮大树行驶。但是在这一施工路段,特殊的通行条件就要求驾驶员不能靠着左侧车道开。”王远飞说,该起事故中,驾驶人徐某疏于观察、措施不当是造成车祸的根本原因。
交通事故专家:1—8月接报101起事故,属“正常偏少”
通常所说的明故宫地区,被中山东路一分为二,在道路交通管理上别隶属于交警一大队和二大队。采访中,两个交警大队的相关民警均表示:多年来从未发现明故宫地区的交通事故有何神秘离奇之处。
作为一名事故处理专家,市交管局事故科科长朱志强破解过不少重大交通事故的“疑难杂症”。“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明故宫地区交通设施完备、周边路网匹配、交通流量正常,多年来该地区并非交通事故多发地区,也从未被列入事故‘黑点’或隐患地区。”他说。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组统计数据:今年1至8月,交警一大队、二大队接到的发生在明故宫地区道路的交通事故报警共计101起,平均每月12.6起。其中,仅有7起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其他94起均为碰擦车损事故。这个数据和城区其他同等路段相比,属于正常还偏少。逐条分析明故宫地区的中山东路、御道街、北安门街以及环明故宫遗址的各条道路,朱志强认为,施工导致车道调整,路面抬高不平,加上路口禁左、部分路段只能单向循环通行等交通组织措施,使得该地区交通状况较为复杂,驾驶员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在这一路段发生事故。“我们事故处理部门的职责,就是查明事故原因,作出责任认定。明故宫地区所有接报警的事故,至今没有一起因无法查明事故原因而不能结案。”朱志强说,偶然的事故背后总有其必然因素,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和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起码是交通不文明行为有关,另外,驾驶人心情不好,急躁或分神开车时也容易导致事故。他提醒驾驶人和广大市民,不应听信捕风捉影的传闻,而是应该谨慎驾驶,文明出行,只有这样才能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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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4 23: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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