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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狗狗,昨天下午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和他们讲理的过程
我今天发现了这样一个帖子,不得不转,请大家关注对话的内容,让更有力的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吧!!
我也是从相关报纸新闻得知,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终于要对狗狗们下毒手了!我本来以为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说就过去了,孰料风声越来越紧。昨天中午,我爸的一个老战友来我家,看见了我养的两条黑背和一只袖犬,就说这波打狗运动下来,袖犬兴可免于劫难,但黑背一定在劫难逃了,据说已经有文件了。
我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就问了他一句话:那如果市区不让养大型犬,那我们这个住宅区的警卫部队还有军犬呢,那是不是也要打死?他一时哑口无言。
中午过后,我和爸爸妈妈看着已经陪伴了我们七年的两条黑背,他们好像听懂了我们中午的谈话似的,一改平日里已吃完饭就要和我们玩儿的习惯,乖乖得趴在地板上,盯着他们的饭碗,我从他们眼中看出的只是哀伤和凄婉。我妈眼睛都红红的,我就和我爸说,不行就先送去河北吧,我爸只说了一句:七年了了阿,一块石头也摸热了。这是丁丁和当当一下站了起来,一直在拱我,那意思好像就是我们不离开你们!!
我一时气愤,开着车直接就奔市局治安总队去了。咬定要见他们领导,结果磨蹭了一会儿,出来一位高级警官。我就问他: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宪法第五十一条表明,在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情况下,公民可“行使自由和权利”;
首先就是北京市的规定是不是已经大于了宪法?你们居然要入户搜查,那要真这样,那你们拿着搜查证再到我们家来搜查,否则恕不接待。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党中央也教育你们领导干部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请你们先拿出入户搜查的执法依据来
其次,请你拿出把这41种犬和身高超过35厘米一律禁养的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根据,如果你拿不出来,那你们又是怎么制定的规定呢?
再次,如果你们坚持要把狗带走,请让去执行的民警把法院的传票拿来(保险公司早已把宠物列为财产保险的范围内),这样我和丁丁还有当当到法庭上去讲理,因为那也是我财产的一部分。
问得他哑口无言。 |
2010-5-18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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