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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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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学校后,我就把纸条贴在原居住房间门上。说有房权纠纷,正在申请抗议。以后打扰房客,很抱歉云云。
2010-5-18 0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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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然后不见大师手底下的达摩堂大弟子,保卫处就着急了。打电话给我们派出所民警,说我这是过激行为。人家民警说,这是正常反应问题。很应该的。呵呵。

看来中国还是变得很自由了。
2010-5-18 0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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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云龙兄遇到什么是了?
lewislh 发表于 2010-5-17 13:58



    学校的小官僚。 不字辈高僧。 不见不管不知。。。。。几位大师。
2010-5-18 08: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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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半熟的鸭子要飞了
朝晖中国 发表于 2010-5-18 02:56





    老大你就不盼我好过。 我老婆看中的就是李云龙,硬汉形象。 现在遭遇不字辈大师 眼看无敌的记录要完了。只好断然出手。
挺过形象危机。
2010-5-18 09: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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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北京治安总队拒绝受理示威申请
北京治安总队拒绝受理示威申请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的经过

      2008年10月6日上午8点半,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递交示威申请。
      003367的女警官和003370的男警官接待的我。
      003367的女警官问:你是申请示威的?
      我说:是!
      003367的女警官说:实话告诉你啊!你还是回地方去解决事,北京不是解决事的地方!申请也是白申请,从来也没受理过,也不会批准的。我们也就是接待接待你而已。
       003367的女警官说:身份证呢?申请书给我,给你复印。
       我递给他身份证和申请书。
       003367的女警官说:什么事啊?简单说说!
       我说:自己看!写得很明白!
       003367的女警官说:对全国人大的!胆子不小啊!什么理由?
       我说:不理不睬!
       003367的女警官说:有什么要求?
       我说:要求修改《集会游行示威法》!审议《信访法》!
       003367的女警官说:为什么到我们这里来申请?
       我说:是针对全国人大的,必须到你们这里来申请。
       003367的女警官说:这不是10月2日吗?今天是6号了。
       我说:我于9月26日给发的一个同城快递,你们通知了我们当地的国保支队,当地国保支队告诉我:负责人不亲自递交申请书不受理。所以今天我就来了。
       003367的女警官说:你计划什么时间举行?
       我说:三中全会开完吧,不给领导点乱。
       003367的女警官说:什么会?
       我说:十七届三中全会啊!不知道?
       003367的女警官说:不知道。
       我说:13号吧。
       003367的女警官说:我实话告诉你,就凭你们是几个人就要求修改法律是不可能的,要需要很多程序的。
       我说:我已经亲自来了,申请不申请是我们的权力,不管结果如何我们就按程序走,受理不受理批准不批准是你们的权力。
       003367的女警官说:这是北京,是首都,全国的人都到我们这来游行示威,我们受得了吗?
      003370的男警官说:我们是治安总队,主要任务就是治安,你们都到北京来游行示威,我们的治安怎么搞呀?
       003367的女警官说:请你在笔录上签个字!
       笔录上写道:我们没有受理你的申请,有什么意见,希望你逐级上报,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反映问题。
       我说:这就是合法合理的渠道呀!我写上。
       003367的女警官说:不行,这是我们的内部材料,我求求你千万别写在上面。
       我说:姐姐,您别这么客气,我不写就是了。
       003367的女警官说:我们必须保证首都的治安稳定,这是我们的天职。
        我说:我们也不是来破坏北京的治安的,是按着法律程序走的,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也是你们的职责!
       003370的男警官说:一句话就是不受理也不批准。
        我说:你们还设这个窗口还有何用,不是聋子耳朵摆设吗?
        003367的女警官和003370的男警官都说:是呀,我们也认为是这样,你不是本事大吗?可以向全国人大反映反映啊!
        我说:你们给我一个书面的答复吧!
        003370的男警官说:不行,从来也没给过,没有!
        我说:告诉我你们的姓名行吗?
        003367的女警官和003370的男警官都说:不行!
        我说:怎么能证明我来过呢?
        003367的女警官和003370的男警官都说:可以记我们的警号,警号是让你们看的。
        003367的女警官和003370的男警官都说:就到这里吧!
        我说:只能如此!
         2008年10月6日9点半,我绝望地离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我大声疾呼:中国还有讲理的地方吗? 集会游行示威还能申请吗?
  示 威 申 请 书
尊敬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各位领导:
       我们多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合理化建议,而全国人大置之不理,为此,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向您们提出示威申请,望批准。
       示威负责人:张国福,男,汉,45岁,河北省衡水市中心街258号。
       示威人员:张国福等10人。
       示威地点: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处门口路南马路边。
        示威期限:2008年10月2日开始,终止日待定。
        示威主题:维护《宪法》尊严,维持公平正义。
        示威口号:恢复我们的示威自由!落实我们的监督权!截访的回家去!   
        示威标语:强烈要求全国人大修正《集会游行示威法》! 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审议《信访法》(草案)!
                     修正《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依据和框架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是自由的不需审批,只有告知义务不需申请。集会游行示威者有告知当地公安机关的义务,以便当地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公共秩序;集会游行示威者有请求当地公安机关保护自己在集会游行示威期间的人身安全的权利,以便集会游行示威正常顺利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初期(10天或15天),集会游行示威者不得影响正常办公和交通秩序;集会游行示威初期(10天或15天)过后,有关部门仍不答复或敷衍了事的,集会游行示威者有权影响正常办公,堵塞部门路段的交通秩序。
                       《信访法》的主题
      国家只设国家信访局及各级信访局,所有信访事项都归信访局受理,再有信访局转交到各有关部门定期处理;国家信访局及各级信访局的组**员都是各级人大代表;各个接待人员(人大代表)都有处分开除不能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者的建议权,报告给本级政府一把手定期处理;并有在当地党报、电视台、电台通报的权力;本着不能作为不作为者开除、乱作为者不养的原则。 《信访法》是一部看得见摸得着的可操作
2010-5-18 0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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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另外关于总队的申请。情况大同。 感觉,国内还是宽松很多。沟通方面是很有障碍。
2010-5-18 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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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凤凰卫视29日消息:北京明日举行反战游行
2003年03月29日 10:18

  

凤凰卫视29日消息: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经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批准,中外反战人士将于三十日在北京举行大规模反战示威游行。这将是伊战爆发以来,中国官方许可的首次反战示威活动,也是九九年炸馆事件北京大游行后四年来,获北京警方批准的第一次大型示威游行活动。


据了解,将于后日举行的北京反战示威活动将由三批反战人士在三个区域分别进行。一是六十余名外国人士上午十点从日坛公园前往美驻华大使雷德住处游行示威,一是百名国内反战人士于下午三时在朝阳公园开展游行示威活动,一是北京大学学生上午在校园内组织反战示威。


为了三十日的示威活动,中外反战人士早在四五天前就向北京市主管部门递交了相关申请。


北京警方礼遇申请者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公安部门将于计划游行日之前二日(即三月二十八日)向申请人做出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


因此,提出申请的国内反战人士代表从上午十点至晚上八点多一直守候在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接待室,终获批准。


记者看到,在申请人等候批覆的过程中,公安局工作人员对于他们一直笑脸相迎、礼遇有加,甚至用免费午餐款待。


中国应该有自己声音


在等候批覆的过程中,国内反战示威发起人之一童小溪对申请成功充满信心。对于等待批准这么长时间,他表示完全理解,「毕竟政府会考虑得全面一些」,可能游行的时间、路线会做出一定程度的修改。


他表示,全世界反战声浪此起彼伏之际,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应该有自己的声音。
2010-5-18 1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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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校园里挂一关于什么会议的条幅不用申请,如果挂在人大大门口上,就得惊动公安局呢?

因为与校外相比,校园之公共场所的“公共性”要弱一些,再说,也不是什么条幅都可以贴的。大虾在自己的宿舍里可以随便贴什么,比如反标什么的,只要没有人打小报告,也没人管。但你贴到校园里去试试。
2010-5-18 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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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申请也是在学校内部。公共性较弱。 虽然警官没有午餐招待,没蹭上。但是好歹热情相待。这方面和法国警察已经是不相上下而且更有点中国特色。
2010-5-18 1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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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我们为什么决定取消这次游行示威?
发布: 2003-4-08 19:18 | 作者: 青鸟使者 | 来源: ≡ 安居社区≡ 风水|生辰八字|星相命理|周易卜算|道教|佛教|中华玄学

我们为什么决定取消这次游行示威?
游行申请人决定取消游行的说明
  
  3月25日,李宁和童小溪两人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递交了一份游行申
请。申请书载明,我们将召集500人,于3月30日上午10时到下午3:30分举行反对
美国侵略伊拉克战争的游行,沿途经过王
2010-5-18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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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建国门、大北窑、呼家楼、东大
桥到光华路的英国大使馆和美国大使馆,使用10个话筒和1套音响设备。治安管理
总队经再叁询问,总算受理了申请。  3月27日,我们接到治安管理总队的通知
,要求进一步沟通。我们按时前往,总队一位自称姓和的警察与我们交谈,以游
行过程可以出现意料不到的情况为由,希望我们撤回申请。我们一方面强调,游
行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为由不许游行
,那么无疑于抽象赋予公民游行权利,而实际则取消,无疑于因噎废食。另一方
面,我们有足够的能力保证500人的游行队伍不出现意外。至于队伍外出现的意外
情况,应当由警方预以解决。和警察表示,这次谈话双方取得了沟通,是成功的
,并通知我们于3月28日上午前来领取结果通知。  3月28日上午10时,我们按
时来到总队。一些记者也闻讯赶来,但旋即遭110警察驱赶。我们没有料到,我们
一直等到当天晚上9:30左右才得到正式批准文件。但是,这份批准文件对游行做
了极大的限制,人数从500人被削减到100人,地点是在偏僻的朝阳公园,时间从
5小时被压缩到40分钟,而且不能使用话筒和音响器材。我们被告知,这是正式通
知,必须接受。我们只能就申请被拒绝提出复议,不能就游行线路、人数、时间
等内容提出复议。我们感到,这份批准书几乎等于是驳回书。总队既不想承担不
批准游行的罪名,又不想让我们游行,于是就在内容上进行了苛刻的限制。考虑
到这是十多年来第一次被批准的民间自发的公共游行,我们委曲求全,接受了这
份批准书。  当天晚上,我们即安排人员到各高校张贴这次合法游行的海报,
在互联网上公布,并通过群发邮件告诉北京市民,同时通知了中外记者。此外,
我们还安排了纠察人员,制作了游行标志,商量了领口号和歌曲的人选。  遗
憾地是,我们陆续得知,这些合法公布消息的活动都受到了干扰。我们以群发邮
件的方式通知2300多名参加反战签名活动的签名者,以往每一次都能成功发送,
此次群发软件仍显示发送成功,但邮件发送服务器却将邮件截留,致使至今无人
收到。我们发布的消息贴到网上其他的一些论坛,但大部分贴子不久即被删除。
更有甚者,有些论坛10分钟不到即将发贴人的IP地址封掉。3月29日,一些朋友将
写有我们游行申请获得批准的消息的海报贴到一些大学校园内许可张贴海报的公
共布告栏中,但至少两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对此进行了阻
止,将张贴海报人带到学校保卫处进行盘问,并没收海报。  事态的进一步发
展更加令人吃惊。
  3月29日中午12点,李宁和童小溪都接到了治安管理总队的电话,让我们下午
叁点再到治安管理总队去“谈话”。这个通知所给的时间很仓促,这对我们为第
二天游行示威所进行的匆忙准备工作是很大的打击。由于堵车,两位负责人都到
齐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又等了叁十分钟,治安管理总队的张警长才开始接待我们
。  我们以为这是一次为维持现场秩序而洽谈合作的谈话。所以,我们按照《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把维持秩序
的人员所佩戴的标志样品送交给张警长。然而张警长根本无意和我们洽谈合作,
而是一上来就断然说:你们根本没有准备好进行明天的游行示威活动。接着,张
警长对我们开始了冗长而不得要领的谈话。我们为了使谈话尽快地转向洽谈合作
的务实性问题,我们主动提出了在游行示威现场的警戒线、饮水、厕所等问题,
以及提前和维持秩序的民警联系的问题,但张警长对这些重要的务实问题根本不
屑一顾。不久,张警长亮出了今天谈话的实质问题,那就是要求我们进一步压缩
游行示威的人数,减少到40人,并且要求游行过程中不能有演讲,不能静坐。 
 张警长提出“将游行示威人数减少到40人”的几个主要根据是:(一)我们没
有交来参加这次游行的100人名单,因而证明我们对参加游行的人并不知根知底;
(二)我们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消息,邀请了记者;(叁)现在北京许多高校都出
现了这次游行示威的广告。  我们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及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中,没有任何条文规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有义务事先提
供参加者的名单。集会游行示威当然包括演讲、静坐、唱歌等内容。提出这种要
求说明,这位张警长似乎缺乏相关法律常识。  谈话中,和警察插进来,认为
我们“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消息,邀请了记者”,并拿着一页打印纸,问童小溪的
电子邮址。童小溪回答了,和警察看着打印纸说,那这就是你发出的。显然,和
警察手中拿着的,是童小溪发出的一份私人电子信件的打印件。我们不清楚,这
样一份私人电子信件是怎样跑到和警察手中的。和警察的意思是:这封电子信件
就表明:童小溪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消息。我们费了半天口舌向和警察解释在互联
网上公布信息和私人电子信件的区别。同时我们指出:即使我们在互联网上公布
了消息,邀请了记者,也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规定。  在谈话过程中,张警
长的手机铃声不断,听到铃声他就起身出门去接电话,整个下午和晚上谈话被打
断的次数,不下十几次之多。每次间断,都是漫长的等待。李宁从叁点开始就在
治安管理总队等待,经过了五个多小时的煎熬,已经饥饿难耐。接待人员有数次
说:“还有最后五分钟就结束了。”但每次都食言。  晚上八点来钟,和警察
宣布:由于游行示威的消息已经传到了许多高校,这次游行示威可能会有很多群
众来朝阳公园,有可能造成局面失控,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
法》作出了变更游行示威时间的决定:将游行时间提前1小时,于3月30日13时30
分至14时10分进行。和警察要求我们:变更时间只允许通知100名参加者,而不许
在网上进行公开宣传。和警察还说:不要在网上宣布、向记者通知新变更的时间
,干脆通知记者不要来采访。在书面变更通知下达之前,还有一位警察要求进一
步缩短游行时间,被我们拒绝。  这个变更对我们的游行示威是一个致命性打
击。我们根本来不及通知参加者。无论怎样努力,注定有很多人看不到新通知,
仍将按照原定时间去朝阳公园。他们会听说,游行示威已经结束了;他们因为没
有赶上游行示威,可能会向游行示威负责人追究责任。  以上所描述的情况说
明,我们已经被剥夺了正常举办这次游行示威的能力。即使我们勉强举行,我们
的游行示威也被限制在一个及其可怜的狭小空间、短促时间之内,完全丧失了游
行示威所应起到的宣传教育作用。因此,我们不得不忍痛决定:取消这次游行示
威。  在我们申请过程中以及得到《许可决定书》之后,我们都受到治安管理
总队的各种各样的盘问和要求,这些盘问和要求,没有一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相关条例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两位申请人的住处,也
都接受了当地警察的访问;我们感到奇怪:为什么在我国申请游行示威--一项
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就要这样备受盘查?  治安管理总队的接待人员总是
说:你们的游行示威可能造成围观的人太多,会影响社会秩序。但我们请问:天
底下任何游行示威,不都有可能造成围观,都有可能影响社会秩序吗?如果这成
为不能游行示威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岂不是无需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无需将集会、游行、示威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了吗
?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集会、游行、示威要达到效果,进行时间不能过于短
促,也必须足够长的时间通知参加者,地点必然要在比较主要的公共道路或广场
上,参加人数不应随意限制,也应允许媒体充份报导,这是国际上的惯例。我们
国家国情特殊固然不错,但把一个支持政府立场的游行示威,安排在远离市区的
空旷公园里,把游行示威活动的空间和时间一压再压,掐头去尾可能就不足叁十
分钟,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集会、游行、示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
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物品的限制。反而是在第八条中规定:申请书中应当载
明“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因此,在我们所递交的游行示威申请中,包
括:“手持话筒10个、大功率音响1套”。  我们所接到的《许可决定书》中说
:“你于2003年3月25日递交的游行示威申请书,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申请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但接着注明:“不能使用
扩音器、音响、话筒。”  这就矛盾了:既然我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自然应该包括有关话筒、音响部份,但为什么“不能使用扩音器、音响、话筒”
呢?!  这样,我们不仅要质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北京
市的相应法规究竟是落实和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法律
,还是取消宪法这些权利的法律?究竟是这些法律和法规的本意是取消这些公民
权利,还是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肆意解释、歪曲甚至无视法律,滥用职权
?究竟是谁让该治安管理总队有这么大的权利来违反宪法?  我们保留向最高
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违反宪法的权利。  
  李宁 童小溪
  2003 年 3 月 30 日
2010-5-18 1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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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就不盼我好过。 我老婆看中的就是李云龙,硬汉形象。 现在遭遇不字辈大师 眼看无敌的记录要 ...
李云龙 发表于 2010-5-18 10:47



    硬汉有啥用?         碰到棉花拳掌门人..............你就吃瘪


PS             PM我谈谈详细情况.............如何?
2010-5-18 1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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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NND  枉我看了半天  都是别人的


你的过程呢?
2010-5-18 1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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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治安也不容易。动不动来的都是大爷。 一个个不是起诉人大,就是修改宪法。至少也是美帝级别的。捎带手也把总队本身也带上一起抗议。呵呵。谁让是北京呢。
2010-5-18 1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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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因为狗狗,昨天下午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和他们讲理的过程  
我今天发现了这样一个帖子,不得不转,请大家关注对话的内容,让更有力的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吧!!  
我也是从相关报纸新闻得知,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终于要对狗狗们下毒手了!我本来以为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说就过去了,孰料风声越来越紧。昨天中午,我爸的一个老战友来我家,看见了我养的两条黑背和一只袖犬,就说这波打狗运动下来,袖犬兴可免于劫难,但黑背一定在劫难逃了,据说已经有文件了。  
  我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就问了他一句话:那如果市区不让养大型犬,那我们这个住宅区的警卫部队还有军犬呢,那是不是也要打死?他一时哑口无言。  
  中午过后,我和爸爸妈妈看着已经陪伴了我们七年的两条黑背,他们好像听懂了我们中午的谈话似的,一改平日里已吃完饭就要和我们玩儿的习惯,乖乖得趴在地板上,盯着他们的饭碗,我从他们眼中看出的只是哀伤和凄婉。我妈眼睛都红红的,我就和我爸说,不行就先送去河北吧,我爸只说了一句:七年了了阿,一块石头也摸热了。这是丁丁和当当一下站了起来,一直在拱我,那意思好像就是我们不离开你们!!  
  我一时气愤,开着车直接就奔市局治安总队去了。咬定要见他们领导,结果磨蹭了一会儿,出来一位高级警官。我就问他: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宪法第五十一条表明,在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情况下,公民可“行使自由和权利”;  
  首先就是北京市的规定是不是已经大于了宪法?你们居然要入户搜查,那要真这样,那你们拿着搜查证再到我们家来搜查,否则恕不接待。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党中央也教育你们领导干部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请你们先拿出入户搜查的执法依据来  
  其次,请你拿出把这41种犬和身高超过35厘米一律禁养的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根据,如果你拿不出来,那你们又是怎么制定的规定呢?  
  再次,如果你们坚持要把狗带走,请让去执行的民警把法院的传票拿来(保险公司早已把宠物列为财产保险的范围内),这样我和丁丁还有当当到法庭上去讲理,因为那也是我财产的一部分。  
     
  问得他哑口无言。
2010-5-18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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