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历史记载,叙拉古王迪奥尼修斯(Dionysius)有一位廷臣名叫达摩克利斯(Damocles),此君是一个善于溜须拍马的人,经常不着边际的吹捧国王迪奥尼修斯。有一天,国王迪奥尼修斯邀请达摩克利斯赴宴,国王特意让这位廷臣穿上王袍,让他坐在国王的宝座上,宝座上方悬着一把锋利的宝剑,而这把宝剑仅仅用一根马鬃系着,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国王迪奥尼修斯借这个机会告诉达摩克利斯:当国王所面临的风险,就像头上高悬着利剑一样,下面有野心的臣子随时可能斩断纤细的马鬃,国王所拥有的权利伴随着的是每时每刻潜在的危险。达摩克利斯听了这番话后,就打消了妄图篡位的不臣之心。于是后人用达摩克利斯之剑来表示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生活在21世纪初的中国人似乎也能隐隐约约感觉到中国上空也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中国处在近现代历史上最好的时期,经济繁荣、市场丰富、国力强盛和民族复兴让国人振奋;另外一方面,经济高速发展中积累的内部矛盾也在以很快的速度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各地因为征地而引发的社会冲突常常见诸报端,腐败和贪污的案件有增无减,社会中不和谐、不安定的气氛并没有随着经济繁荣而消减,这些现象的确让爱国的中国知识分子感到忧心。而国外对中国的报道也呈现两级化的趋势,一方面中国崛起和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已经成为媒体的主流,这样的观点正在改变西方人过去对中国刻板的看法;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势发展中国威胁论重新抬头,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挑战了美欧的优势地位,给全球能源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另外一个派别却反其道而行之,宣扬中国崩溃论,认为中国将在剧烈的社会矛盾、环境危机和经济衰退中走向解体崩溃。持中国崩溃论的不仅是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家,还有海外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也持有这种观点。这种极端观点在1990年代曾经甚嚣尘上,一度被人追捧,有的人甚至还立下时间表,说中国在某某年就会崩溃。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随着中国和平崛起的历史变迁,中国崩溃论的极端观点成为笑谈,于是有的人又把所谓中国崩溃的时间表后移,认为中国会在未来的某一段时间崩溃。只是谎言一旦被证伪,就很难再让人相信,中国崩溃论的观点现在处于衰势,但却并没有完全消失。
我们当然不必在乎有人热衷于宣传中国崩溃论,因为这些人越是这么说,中国反而就越好,中国的发展有自身固有的逻辑和规律,不是别人喊喊中国崩溃论就能喊得倒的,中国的发展和成就是靠国人脚踏实地一步步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靠意识形态领域的磨嘴皮。对于激烈非理性的观点,大可一笑了之。但是对于别人给予我们善意的批评和谆谆告诫则非常值得我们重视。中国在经历了28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后,政治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应当改革落后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几乎成为中国知识界的共识。而我国领导人也在国内国际场合多次提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问题,显示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然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道路该怎么走,中国民主化的道路和方向究竟是什么,看看已经实现民主化的中国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更让我们不得不担心,民主化会不会让中国陷入危险,带来无法想见的严重后果?民主化会不会让中国陷入内乱和分裂,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民主化会不会燃起中国复杂的民族矛盾和民族危机,让中国的版图和疆界受到威胁?我想,每一个关心中国前途的爱国知识分子,心里都会提出上述几个问题,但是另外一方面,大家又深知,民主政治是世界潮流,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无法回避的课题,因此,中国知识分子的内心是焦虑和不安的,一方面欣喜地看到中国的日新月异和日渐强大,另外一方面总感到中国上空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21世纪的中国人,我们有信心取下这把高悬于我们头上的利剑吗?我们有信心和平过渡到现代化的彼岸吗? II
民主,自从晚清以来,就成为中国进步知识分子所追求的目标。五四运动中民主更是被中国知识分子译为德莫克拉西(Democracy),中国现代化目标被定义为要引进德先生(民主Democracy)和赛先生(科学Science)。高扬科学和民主的旗帜成为五四时期的进步潮流,并蕴育出中国学子一代一代追求民主的五四精神。那么,民主究竟是什么呢?事实上,民主是一个及其复杂的概念,它包含的领域及其宽阔,民主是一种哲学观点,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机制,是一种利益博弈机制, 当然,也是指一种政体和政治制度。目前大家关心和争论的焦点比如说要不要民主,主要指的是民主丰富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 也就是民主政治。这样的民主政治主要是指通过竞争性的机制(包括不同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竞争)定期举行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的一种政治制度。 我想,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对于源于西方的多党民主政治体制,我们应该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既不应该全面否定、也不应该片面肯定西方式的多党制度,而是应该抱着为我所用的观点,吸收其中合理进步的积极元素,抛弃其中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元素和弊端,然后按照符合中国国情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吸收西方民主制度部分优点的同时,根据中国文化和中国政治的特点,加入改良后的中国元素,从而达到建立新型民主观的目的。以下两种观点我认为都是不可取的,第一种是完全否定西方民主制度,认为西方民主是虚伪的民主,是资产阶级合理化自己统治方式的假民主。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不能与时俱进,没有看到民主制度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和制度财富,任何国家,无论什么社会制度,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认同权力必须制衡、司法必须独立和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的观点,都认为本国的制度是民主制度或是正在建立民主制度。我们不能自外于国际政治文明和世界民主化浪潮之外,把人类所有的民主政治文明都归到资产阶级的行列之内,而是应该作文明的世界公民,在与国际主流文明接轨的基础上去改造和提升民主政治。第二种观点认为西方多党式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最高形式和唯一最好形式,其他转轨国家只有完全采取这种模式才有现代化的希望。这种完全神话西方多党式民主政治的观点也是不可取的,事实上一个后进国家有太多的国家目标,包含了经济、社会、文化、法律和政治等不同领域,单单认为采用了西方竞争性民主政治就能解决人类社会一切问题未免把复杂的世界过于简单化了。而且民主政治无论是在理论和实践中本来就存在大量的问题,无视这些弊端和问题把一种制度偶像化和神化也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这里我就要来谈谈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希望这样的探讨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启示。
民主政治中巨大的危险和理论漏洞 - 多数独裁和多数暴政的问题。民主政治的重要原则和机制是多数原则,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少数服从多数,而这个理论中隐藏着极大的理论漏洞: 比如说100个人进行民主表决,其中70人属于一个紧密相连的共同团体,剩下的30人属于零散的少数民族,假设70人决定剥夺30人的所有财产,甚至把30人从肉体上消灭,这就产生了可怕的多数暴政的问题。理论上,这是符合民主的多数原则的,实际上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多数恐怖主义。早期的美国民主理论专家已经发现了这种危险性,比如麦迪迅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就警告在民主制度下,压迫的危险来自社会的多数;而这种多数人的压迫将导致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暴政。法国政治学家阿列克西·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也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呼吁人们警惕多数专制,认为这是非常有害的。而这种多数暴政多次在人类的近现代史上演。比如法国雅各宾专政(Jakobinerdiktatur)就开启了多数暴政的先河,雅各宾党人以多数人民的名义要求剥夺贵族的财产和生命,未经审判大量处死政治异议人士, 为法国革命带来了腥风血雨的屠杀,最后让人人自危,社会动荡。而苏俄在10月革命后更是把多数专制上演到人类历史的极点,仅仅评着抽象的人民概念和无产阶级的概念,就可以完全剥夺另外一个阶级所有人的生命,斯大林肃反时期被处死的人多达几百万,都是以多数人民的名义来完成这样恐怖的政治迫害的。卢旺达是非洲大陆民主化先驱, 然而1994年民主选举后发生了可怕的种族屠杀事件,其逻辑也是多数暴政的延伸:一个占人口多数的民族胡图族以所谓多数的民意和受到威胁为由要求消灭少数民族图西族,结果造成了百日内100多万人被屠杀的空前惨剧。历史沉痛的经验昭示了我们,民主的多数原则前面一定要加上一个定语,才能建立健康的民主,那就是少数人的权利。民主应该是建立在尊重少数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的基础上的多数原则。在民主制度下,少数人的权利,甚至是每个人的一些基本权利都是不能被化约的,都必须切实得到宪法的保障。约翰·洛克(John Locke)认为,每个人具有与身俱来的一些权利,比如说生命权、身体尊严权和财产权,这些权利不需要特殊的哲学证明,因而是自然权。只有保障了少数人的权利和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确定了某些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才能建立良好的民主政治表决机制。
民主的尴尬 - 选民选出了恐怖组织。2006年1月巴勒斯坦的立法委员选举令世界震惊,巴勒斯坦人民用选票决定了让具有恐怖主义色彩的哈马斯入主政府。虽然说哈马斯是不是恐怖组织,在不同人的眼里一定会有完全不同的评价,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哈马斯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宗教原教旨主义组织,经常进行激烈的暗杀和自杀爆炸。大多数国家都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宗教极端组织执政,因为这样会破坏整个中东地区的和平进程,会让该区域陷入非稳定的失衡状态。本来,国际社会寄托于在人民投票过程中,会有一种自然理性抉择,能够淘汰掉极端的基本教义势力,因为大多数人民毕竟想过安定的正常生活,极端势利无论如何也难拿到超过50%的选票。但是,巴勒斯坦人民在战争、动乱、屠杀和社会失序中早就失去了对前途的希望和企盼,人口爆炸、极低的生活水平、极高的失业率和文盲率让许多巴勒斯坦青年在城市的陋巷中长大,在那里他们极易接受宗教极端教义的影响,成为哈马斯的铁杆拥护者。在整个社会经济和文化条件完全处于前现代化的情况下,再加上人民对以色列的欺压长期积累形成的民族仇恨,让选民很难作出理性和正确的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极易让极端势力从中渔利,一跃成为政坛上的新兴力量。因此民主制度需要的是稳定的社会条件,良好的国家教育制度,良好的教育水平和一定的经济基础。当然,西方国家政坛上也有极端势力妄图利用欧洲国家经济衰退和失业率攀升来扩张自己的政治势利,比如说2002年法国极右翼“民族阵线”的勒朋(Jean-Marie Le Pen)就试图执政,德国的新纳粹政党也一度进入议会,但是这些极端政党在西方国家始终不能成为主流,而为大多数选民所厌恶和唾弃,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普遍的大众教育和良好的公民意识让人民有比较理性和正确的判断。因此,民主制度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和教育条件相搭配,才能发展出良好和健康的民主。
I 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的“冲突理论”
社会学有一种重要的理论流派,被称为功能论,该理论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之后经由一批社会学大师(如帕森斯、默顿等)的推动,功能论在60年代达到顶峰。直到21世纪的今天,功能理论流派仍然占据社会学理论的重要位置,功能论依然是许多社会学家看待和分析社会现象的重要理论依据。
那么究竟什么是功能论呢?简而言之就是每一个社会系统(如法律、经济和教育)、每一种社会机制(比如国家的公共政策和社会政策)、每一个国家机构(如政府部门、议会、法院、警察和监狱等)都在为社会履行一定的功能和社会职能,这些社会功能加总在一起就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社会的总体稳定和整合是由于各个社会系统履行了自己应当履行的特殊功能而产生的,这就是功能论的本质。在功能理论派的学者看来,一个社会的发展模式有以下一些基本特点:(1)每个社会都拥有一个持续稳定的社会结构;(2)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充分整合社会各个群体的架构;(3)每个社会元素都以自己的特定功能为社会作出贡献;(4)每个社会的运作都是建立在社会成员共识的基础上的。
德国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对社会学的功能理论提出了批评和质疑,并针对功能理论的社会基本发展模式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社会发展模式的基本特点是:(1)每个社会任何时候都处在社会变迁之中;(2)每个社会任何时刻都存在着社会冲突;(3)每个社会元素都对社会的变化作出贡献;(4)每个社会的运作都是建立在一部分群体对另一部分群体的权力强迫的基础之上的。达伦多夫几乎完全是针对功能论的四个社会基本特点而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一个社会的常态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稳定、和谐和整合,一个社会的常态恰恰是社会冲突。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以来,社会冲突就始终存在。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地方,冲突就无时无刻地不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人类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因为各种社会冲突而处在每时每刻的变化和变迁之中。固定的、凝固的、静态的、超稳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从来都不存在,而变化的、运动的、动态的、非稳定的社会才是我们通常所观察到的社会形态。社会冲突在达伦多夫而言并不完全是一个完全负面的词语,甚至恰恰相反,社会冲突对于他来说,甚至具有某种程度的正面含义。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正是在社会冲突酝酿的社会变迁中不断向前发展,没有社会的各种冲突,就没有社会的运动和社会的向前发展,因此,社会冲突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必然要经历的。
社会学家的理论都是从大量的经验事实里总结出来的,是通过实证研究得到验证的。我们不能单纯把理论看成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哲学架构和与社会经验事实相脱离的书本上的东西,因为社会学毕竟不是哲学和神学,其学科宗旨在于发现和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尽管人文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和统一的论证模式,而是存在着不同的社会理论和社会解释模式,而且社会科学家常常相互批评甚至争吵,但是剥离掉一些纷繁复杂的学术争论,我们完全可以从人为构建的庞大学术迷宫中找到我们所需要的东西或是找到对当前中国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理论指导。
具体说来功能理论可能是任何一个社会的执政者和政治家都很喜欢的理论,因为功能论强调的是社会整合、稳定、团结、和谐,因而探讨社会稳定发展的学者来说一定会青睐这种理论模式。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功能论似乎更加符合了大家求稳怕乱的社会普遍心理。笔者也在中国崛起策十二到十四策用了三策的篇幅来探索中国在改革和转轨的道路上如何保持社会稳定,因为这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和中华民族复兴的根本,因此始终是笔者念兹在兹的中心话题,但是在这篇文章里,笔者必须指出当前非常紧迫的一个话题:那就是达伦多夫的冲突理论将是我们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本质的一个重要理论,冲突理论将对未来20到30年时间中国稳定渐进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援;而且冲突理论和功能理论并不是完全彼此矛盾的理论,恰恰相反,两个理论都将为我们认识今天的中国社会和解决中国今天的社会问题提供重要的认识论基础。鉴于功能论在各国社会学界都非常受到重视,而且容易被大众理解,笔者在本策论中不涉及功能论,而是具体运用社会冲突的理论来探索中国社会问题解决的根本之道,也同时探索如何为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打下制度性的基础。 II 正确认识社会冲突,解决社会冲突才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达伦多夫具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去发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他以现实主义的态度认识到人类社会充满着矛盾和冲突,无论在人类发展的任何阶段,无论在任何人类社会中,无论是在发展程度很高的人类文明中,还是在原始的社会形态里,无论是在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庄园经济中,还是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或是在1990年前苏联和东欧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社会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都从来没有消失过,也将永远不会消失。
必须加以区分的是,达伦多夫的社会冲突理论和我们熟知的卡尔·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是不同的。对于马克思来说,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归根结底就是阶级冲突,人类社会的各种斗争归根结底来说就是阶级斗争;而达伦多夫则认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是多元的、丰富的,人类社会的各种冲突更是纷繁复杂,如果要把所有的社会冲突归结为阶级斗争,其实是简化了极其复杂的人类社会,而且无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比如说,一个社会可以同时存在着城乡冲突、宗教冲突、劳资冲突和社会分配冲突,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同一个社会群体之间也可能存在大量的冲突,比如两名大学教师去申请一个教授的名额,两名车间工人去竞争车间先进工人称号,都可以被视为是社会冲突。由于人类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必然会存在着与本身利益相关的冲突,如果把所有的冲突都看成是阶级斗争,那么不仅简化了人类社会的复杂性,而且极容易无限上纲,带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恶果。
达伦多夫认为,一个社会的各种冲突具有不同的强度和烈度,从两个职员竞争升级、到一个工厂的工人罢工、再到群体性的骚乱事件、一直到革命,冲突经历了完全不同的形式,而革命则是一个社会里最激烈、最具爆发力和最具毁灭性的冲突形式。达伦多夫区分了低烈度、低强度和中烈度、中强度以及高烈度、高强度的社会冲突形式,这种模式很值得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去深思。我们观察到世界上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可以提出以下四个问题:(1)西方社会在历史上同人类其它任何社会和文明一样,都曾经历农民起义、社会毁灭性冲突和革命(比如法国在18到19世纪发生过四次革命),为什么今天的西方社会尽管依然存在大量社会冲突,但是却不再有发生革命的可能性?(2)为什么日本在1990年代陷入了旷日持久的经济危机和经济衰退,却没有发生社会崩盘和社会解体的现象?德国在2000年后也进入经济危机和社会分配危机时期,社会矛盾不断尖锐化和显性化,但是为什么德国却没有发生任何革命事件的可能性?为什么阿根廷在1999年的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中却发生了整个社会失控的现象,国家一度面临解体崩溃的可怕局面?(3)为什么西方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安然度过了一次次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比如1968的学生运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严峻挑战),而苏联和东欧阵营却最终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中解体?(4)是什么样的制度构建让西方社会基本免除了动乱和革命?
以上的问题也是笔者在西方求学期间苦苦思索的问题,笔者本人所在的城市是德国一个中等城市,在中国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就是在这样一个城市里,笔者曾经在市中心多次目睹游行和工人的罢工,我想生活在国外大城市的中国留学生有更多的机会目睹千奇百怪的不同社会群体示威游行的事件。然而,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各种各样的游行中游行群众生动活泼但又是井然有序的组织形式、游行群众和警方良好的互动、警察面带微笑的文明执法和游行人员对警察和社会秩序的尊重,这些都让很多游行示威和罢工运动能够在理性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当然,社会上总是会发生暴力示威事件,但是大多数游行和群众运动的温和、理性和有秩序超出了我们对群体性事件普遍的想象,警察没有把自己摆在游行群众的对立面上,双方采取的是合作和尊重的态度,这的确大大降低了社会成本,减少了暴力冲突事件发生的概率。我一直在思考,西方社会的一些成功运作模式在哪些方面可以为今天中国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借鉴?在对西方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观察上和社会对待冲突事件的解决机制上,给我的启发是最大的。联系到达伦多夫的社会冲突理论,以下几点笔者认为对于今天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承认冲突的存在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有社会的地方就有冲突。社会冲突每时每刻都存在于人类社会,冲突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怕的是视而不见或是干脆不承认冲突的存在。认识到冲突不可避免地、每时每刻地存在于我们的社会,是我们能够采取理性行为和理性政策的前提条件。
(2)极权主义社会(比如说前苏联和今天的朝鲜)的一个基本错误就是否定冲突的存在,或者是采取压制性的作法消灭一切冲突,或是采用行政手段禁止一切不同观点的争论和不同利益的博弈,营造表面上的大一统和全国意见的一致性,实际上被压制的冲突并没有消失,而是隐形地运行在社会里。达伦多夫认为,被强行压制的社会冲突在极权主义社会里就像一股暗流一样不断地运行着和积累着,当社会无法承载这样的超负荷运行的时候,社会长期积累的危机和冲突就会来一次“火山爆发”,这就意味着,被简单压制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短时间内会以爆破性的速度扩展开来,而这种爆发带有极强的危害性和毁灭性,常常会将整个国家带入解体和崩溃,对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达伦多夫认为,一个社会存在着千千万万种社会冲突,但是无论这些冲突如何复杂和多样化,它们都可以粗分为两类,一种是分散性冲突,也就是不同的社会冲突分散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内和社会领域内,这样的社会冲突,无论是其强度、烈度,还是其社会损害性都比较小;另外一种则是重叠性冲突,这是指多种社会冲突发生在同一个社会群体上,或是让同一个社会群体受到压迫感,这样的社会冲突就会非常剧烈,其社会危害性往往就很大。达伦多夫举了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例子,比如说一个国家存在着三大基本冲突,一是阶级冲突,二是城乡冲突,三是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的冲突。假如说这个国家的天主教徒大多生活在乡村,基督教徒大多生活在城市,同时城市里的基督教徒占据了社会上层的所有权力位置,在经济上也是相对富裕的中产阶级和有产阶级,而乡村里的天主教徒处于社会权力分配的下层,经济上也处于社会最低阶层,在这样的社会冲突中,天主教徒处于全面的劣势地位,在每一种社会冲突中都处于不利局面并受到制度性歧视,而基督徒在每种社会冲突中都是处于获利局面和赢者通吃的状况,如果这样的社会结构得不到制度校正,天主徒对基督徒的对抗将是极为剧烈的,其强度和烈度都远远超过一般的社会冲突。同样,当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社会群体,比如说农民,无论是在政治上或是经济上都是处于无权的地位和社会最底层,如果国家通过社会福利政策和公共教育政策缩小农民和其它社会群体的差距,让农民的生活不至于落到贫困线以下,让农民的贫困生活得到一定的补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是处于被相对剥夺的状态,社会冲突虽然存在,但其危害性和破坏性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致影响社会的根本稳定。但是如果农民既遭受社会制度性的歧视,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公共政策又拒绝有任何介入和任何补偿,农民的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其生活水平甚至降到绝对贫困线和生存线以下,那么这样的状况就形成了社会学家所说的绝对剥夺,也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处于全面被剥削的状况,但是被剥夺的群体没有任何力量、甚至没有任何希望去改变本阶层的命运,这种绝对剥夺所造成的社会冲突的烈度和强度都远远超过一般的社会冲突,正如自然界的地震、火山和海啸一样,其突发性、爆破性和强烈性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而“社会地震”、“社会火山”和“社会海啸”的爆发更是危险无比,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只有常存忧患意识,多加强社会公共投入和社会福利投入以降低社会不平等,才能防患于未然,减低社会冲突的强度、烈度和毁坏性,才能保持一个国家的安宁。
(4)达伦多夫对社会冲突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深刻认识到冲突是无处不在和无时不在的,一个冲突解决了,但是另外一个冲突很快又出现了;一个时期的冲突基本解决了,但新时期又出现了大量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社会冲突本身并没有任何可怕之处,关键在于一个社会有没有疏通社会冲突、调节社会冲突的机制和渠道。前面提到了极权社会对待冲突的方式采取的是围堵和压制的方式,其结果是越堵制度漏洞越多、越大,最后难免山洪爆发,制度大堤彻底崩溃。达伦多夫认为民主制度之所以优越于极权主义制度在于民主社会的多元化机制为社会危机、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提供了疏通的渠道,民主社会也为社会各个群体和阶层提供了多样化的意见表达渠道和利益表达机制,而这些疏通的渠道可以让社会上的问题、不平等和冲突因素通过社会利益博弈机制得到解决的可能,而社会弱势群体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也可以因为多元化的表达机制得到公开,因此也可以引起社会和公共舆论的重视而得到改善,从而不会使社会群体遭受到绝对剥夺的感觉。
图表一 民主社会解决社会冲突的机制:建立社会中间层
(表格来源:作者自制)
笔者用图表一来表示一个现代民主社会的疏通机制。由于进入现代化或是向现代化转轨的国家采用的都是市场经济制度,在市场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之下,社会日趋多元化,社会的利益诉求和利益走向也日益多元化,每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都会有自己的利益追求,每个国家不同的区域都会形成不同的利益诉求,每一种职业和社会行业都会形成自己的利益价值观。在这种复杂的、千变万化的利益追求和利益链条中,势力强大、拥有资本的利益群体往往会成为竞争中的赢家,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和市场规则尚不透明的市场经济国家,权力可能介入市场和资本相结合形成权力资本交换、权力资本共生和权力资本腐败等现象,从而形成拥有资本和权力的群体赢者通吃的现象,甚至形成经济领域里的垄断现象,进而彻底破坏了市场竞争中应有的机会平等原则,同时破坏社会应有的基本公平和正义原则,导致大量的弱势群体(如工人、农民和部分职员)的利益受损,甚至形成危险的绝对剥夺的局面。其实今天中国社会大家特别关心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平问题在西方国家早期的发展中都出现过,这些问题都不是新问题,而是老问题,西方社会在其几百年的工业化进程中既享受了市场经济和现代工业文明带来的空前经济繁荣和生产力的提高,也深受市场经济和现代工业文明带来的祸害之苦比如环境污染、劳工条件的极端恶劣、工人阶级遭受到残酷剥削和消费严重不足引发的经济危机等。面对社会不平等日益加剧、社会鸿沟越来越大、资本权力相互勾结损害普通民众利益和社会冲突愈演愈烈的社会现实,西方国家逐渐摸索和演练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机制来防止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的“火山式”爆发,这就是建立社会中间层(见图表一)。社会中间层,就是现代社会中介于国家和普通公民之间的那一层自治机构,在西方国家通常被称为公民社会或是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其基本思想就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多元的利益和复杂的社会冲突,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不可能为每个公民、每个社会群体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难题、矛盾和冲突,因为每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追求都不一样,而且每个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在这千千万万、不断变迁的利益追求、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中国家只有鼓励每个社会群体自由结社、结成代表本阶层的社会自治组织去保护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争取和博弈,这样就能在总体上防止弱势群体权力遭受侵害和赢者通吃的现象,进而大大减缓了社会冲突的烈度和强度。这样的社会中间层有一个基本假设,那就是每个普通公民和每个社会群体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和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每个社会群体通过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和权益就会在整体上促进整个社会的权力和利益平均化和平衡化,从而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并防止了社会的两极分化,这样的看法类似于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论述的的看不见的手驱动市场利益整体最大化的思想,我们也可以类似地描述为看不见的手通过社会中间层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权力和利益的平衡,进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增进了国民的整体利益。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由于劳资之间的权力不平衡和不对等,资方与政治权力结成共生体让劳工阶层处于赤贫状态,工人的人均寿命竟然低于40岁,童工现象极为普遍,工人的工资可以任意克扣和降到维持生命线的最低点,工人也可以任意被解雇,劳工阶层更谈不上有任何社会福利,一旦丧失工作能力和遇到工伤事故,工人便只有等死的份。这种野蛮的原始资本主义不仅从道德上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资本主义是一种反人性的制度,更让当时工人阶级反抗的烈火遍及西方每个资本主义国家,劳工阶层或是焚毁工厂、烧毁机器,或是发动工潮和工人起义,进而参加有组织的社会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让整个资本主义制度面临覆灭的危险和崩盘的危机。正是这样的发展,才让西方国家政府逐步采取大规模的改良措施,通过建立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来安抚激进的工潮运动,通过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来揭露资本势力任意破坏环境和侵犯劳工利益的恶行,通过独立的司法制度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和制裁有产者的不义行为,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建立社会中间层和公民社会,以协助工人阶层、农民和非正式就业人员建立有组织的、独立的、社会法人团体形式的组织如工会、农会、矿工协会、福利协会等来有效地捍卫自己的利益。这样的社会中间层起了一个减压阀的作用,不仅为国家卸掉了大量的社会负担和社会矛盾,有效地降低了社会冲突的危害性和毁灭性,让社会各种不同利益和冲突以文明的谈判、调解和斡旋的方式得到解决,让社会各个群体心情舒畅,没有被制度性压制和剥夺的感觉,没有被歧视和压迫的感觉。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一种“四赢”局面,一是工人、农民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得到维护,社会冲突的压力依然存在,但是被大大降低,不再会发生社会动乱和革命,因为社会群体有了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沟通渠道后就不再需要制度外的激进运动方式了。二,国家也是重要的赢家,许多企业发生的动乱和骚乱一旦扩散开来就可能酿成全国性的动乱和革命,社会动乱具有很强的“传染扩散”能力,所以这必将威胁到国家整体稳定。而社会中间层的建立大大舒缓了一个国家中央政府的压力,让国家不必再“事必躬亲”,管那么多自己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同时大大降低了一个国家发生大规模动乱的可能性。三,企业家和社会精英阶层也是获利者,通过文明的集体谈判的方式大大降低了企业内部工人持续进行高强度工潮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了暴力攻击企业领导、厂房和机器设备的可能性,这样资方可以安心集中精力于企业效率的提高、市场的开拓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而工人工资和福利的保障也有利于工人生产热情的提高并带动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四,在国家、企业主和社会群体共赢的情况下,整个国家有利于塑造出一种文明、祥和、理性的气氛,一种不使用暴力、用文明方式协商解决社会争端的公民精神,而这种公民精神正是一个国家发展民主制度最需要的一种精神。公民精神的塑造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理性、平、渐进,有利于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将最终使每个社会群体大大受益。中国未来能否发展出比许多转轨国家和地区更健康、更理性、更高层次的民主,其关键在于和平理性的公民精神的培育,而这一切都是从建立社会中间层、建立良好的维权和利益博弈机制开始的。当工人阶级的代表穿上西装、打上领带,走进集体谈判的大厅与资方代表进行谈判,而国家政府作为中立的一方来为双方斡旋、调节和协助双方谈判时,三方(国家、劳、资)也许会同时发现,要建立一个更好的、非暴力的文明社会原来是可能的,而且是不难的,只要这样的协商机制得到确立,社会就会逐步脱离蒙昧和暴力向文明社会演进。 III 苏联和东欧的惨痛教训
1990年苏联解体和东欧巨变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记忆,如何能从这样的历史巨变中总结出历史教训对于中国未来的改革之路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中国崛起策十二中笔者已经谈到苏联解体和俄罗斯改革的教训与当时过于激进的改革、盲目信任西方而忽视了本身国情的复杂性有重要联系。当然,苏联极权主义的党政合一式的全能主义统治方式也是苏联在激进改革中轰然解体的重要原因。前面已经谈到达伦多夫的观点,他认为民主国家比极权主义国家更容易解决内部的矛盾和社会冲突,从而使得民主国家基本上摆脱了革命和大规模动乱的危险(请对比图表一和二)。
通过图十一可以在一张表格上比较所有的模式,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各种不同发展模式,除了前苏联和曼彻斯特资本主义两种被淘汰的非现代化模式以外,其它各种模式由于国家、社会和市场力量对比的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模式,当然这张表格上还可以加入更多的现代化国家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但是作为对一种总体趋势的把握来说,这样的国别比较已经足够,因为它们基本上代表了当今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基本模式。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百分比率并不是一个科学的量化数据,而是根据经验观察到的三者强弱关系的一种简单实用的表达。虽然这不是精确的量化结果,但这基本上是世界各国学者公认的强弱关系,比如大家都知道美国市场力量强大,而北欧瑞典则是国家力量比较强大。这也是笔者多年阅读和学习不同资料,再加上有意识的比较和观察的结果。
我们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各自不同的模式中也发现了现代化国家的普遍相似之处:那就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率先完成了理顺和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和权力界限的重要任务,因此不仅成为现代化国家,而且牢牢掌握了现代政治文明大门的金钥匙,其它还没有理顺这些关系的国家注定了还要在现代政治文明的外围徘徊,直到有一天实现了上述制度为止。上述八个国家和地区中新加坡和香港尚不属于西方意义上的民主国家和社会的范畴,日本虽然实现了竞争式民主选举,但是日本自民党长期通过选举实现一党执政,只有在1993年短暂失去执政权两年,因此日本在西方政治家眼中总是“民主异类”,而瑞典的社会民主党恰巧也是瑞典政坛的常青树,从1932年到今天瑞典的社民党仅仅丢失了两届政权,执政累计达70余年, 也被西方政治观察家称为“社民党的霸权政治地位”。无论别人怎么称呼,今天没有人会否认瑞典和日本是现代化国家,也不会有人因为香港和新加坡还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而被扣上落后国家的帽子。这再次印证了笔者的观点:一个国家能不能成为现代化国家,跟多党选举和两党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新加坡和香港是当之无愧的现代化社会和令后进国家无比羡慕的现代化典范,而大量实现了表面意义上全国民主选举的国家却远远称不上现代化国家(拉美的民主国家,非洲实现选举政治的国家,印度,孟加拉国等)。这期间最根本的不是形式上是否实现了全国大选和多党选举,而是能否用法律来明确划出国家、社会和经济之间的边界和权力范围。不能确定三者关系的国家,哪怕是实现了多党民主,也依然远离现代化社会,而且在选举中,各种腐败、滥用权力、钱权勾结、购买选票都会让选举完全走样,最后离真正的民主依然有千里万里之远。今天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症结恰恰不在于许多人热衷讨论的全国选举,核心还是在于如何界定权力的边界,如何确定国家、社会和市场的界限和范围,如何促进中国社会向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上演变。 IV 再谈界定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无论人们处于什么样的立场,无论人们持有什么样的观点,无论学者处于左中右阵营,人们恐怕不会否认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中国处在大国崛起的阶段。国际上无论是亲华、反华或者是中间阵营的政治力量都已经承认,中国是一个新兴的世界大国,其相对力量正处于迅速上升的阶段,对世界的影响无论是从正面角度还是从负面角度来解读都在与日俱增。在中国和平崛起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国政治家、精英学者和普通民众都表现出对中国成为世界强国的强烈渴望和追求,《大国崛起》一片的出现和热播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反映出的是当代中国人从世界历史中汲取智慧,为中国谋取最大国家利益、追求成为世界强国的强烈愿望。在《大国崛起》一片播出以后,网上和媒体进行了持久而又深入的讨论,其后续性讨论中有许多精彩而又深刻的观点,其探讨范围之广泛、理性思考之深入,甚至不下于《大国崛起》的本身。比如说有讨论非常深入地提醒大家不要忘记探讨大国是如何衰落的,甚至有学者撰写长文专门来谈大国的衰落。也有网友从更多元的角度来谈大国崛起之路,比如说从人口发展趋势的角度和国民阅读习惯来谈大国崛起,这些讨论不仅丰富了谈论大国崛起的角度,也让读者的视野更加开阔和多元,让今天中国民众的认知水平不断得到深化和提高,这些都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是个追求上进和不甘于落后的民族,是一个具有独特理想的民族,中华民族注定要成为文明世界的强者。对大国崛起的全面深入的探讨正反映了儒家文化影响下中国人特有的入世精神、奋斗精神和不甘人后的精神,没有这些精神元素的支撑,很难想象一个民族如此广泛深入而又理性地探讨国家崛起之路。
尽管这些讨论已经非常广泛和全面了,笔者认为仍然需要继续拓宽论题的视野,从更加宏观的角度来看待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大国崛起的历程主要是针对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强者和成功者,这九个大国中,都是或曾经是世界强国和世界霸主,都具有卓尔不群的超级硬实力或是魅力十足的文化软实力。但是,除了这些成功者和强者以外,我们也需要聚焦那些强国之路或是现代化之路上的挫折者和失败者,或是那些在强国道路上不断反复曲线前行的国家。我们不仅需要聚焦大国,也要聚焦一些小国,它们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它们有哪些失败的教训。特别是一些国家在现代化道路上步履蹒跚的历史,更值得我们去探讨其中的根源和究竟。如果我们把焦点对准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和过渡经济国家,我们就会发现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解释世界大国或是强国成功的原因要比解释小国徘徊不前和停滞发展容易得多。比如说我们可以探求到开拓的商业贸易精神、海洋立国是荷兰小国大业的原因,也可以从大宪章和光荣革命来解释为什么工业革命最先诞生于英国;我们也可以从教育和法治的完善先行来诠释德国的迅速崛起,也可以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角度来解释美国的强大,但是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在二十世纪初,拉美的阿根廷和德国处在相同的起跑线上,当时很多国际经济学家看好阿根廷甚于德国,然而德国今天是世界第三号经济强国,阿根廷却依然是一个过渡经济体,其国民经济发展经历了如同过山车一般的上下剧烈震动;我们也更加难以解释为什么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日本和菲律宾也处在相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中,双方的经济增长率都不错,二十年过去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菲律宾却依然停留在经济后进国家的行列;同样,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经号召新加坡学习科伦坡(斯里兰卡的首都),因为当时的斯里兰卡是发展中国家充满希望和进步气象的国家,而二十年之后,新加坡大跃进成为亚洲四小龙,迈进先进国家行列,而斯里兰卡几乎原地不动,依然停留在中低收入国家行列,而新加坡人却成为富裕的投资者去斯里兰卡投资,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民族命运的大转换?我们也很难解释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那些没有加入苏联和东欧集团的国家,它们也采取了市场经济和多党制模式,但是直到今天却依然一贫如洗,甚至许多国家的人民还处在营养不良的饥饿状态,但是中国和越南采取市场经济短短的20到30年时间,却取得了大多数国家难以想象的超高经济增长率和让这些国家无比羡慕的经济奇迹,这其间的奥秘和原因究竟在哪里?以上的每个问题,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甚至中国为什么取得今天这样的经济奇迹,国际上主流的经济学家也很难给出一个像样的回答和合理的解释,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给出的答案也是千奇百怪、各不相同。我想,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和普通民众都很困惑,为什么偏偏是中国、越南这么成功?为什么之前的四小龙和日本这么成功,为什么不是阿根廷、巴西、智利,为什么不是菲律宾、印尼和阿拉伯国家?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市场经济和民主选举国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难以达到现代化的目标,甚至连现代化的门槛都到不了?为什么有的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一度冲到中高收入国家行列(阿根廷),但是一场金融风暴之后就跌入了后进国家的行列,有的国家甚至是辛辛苦苦一百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笔者不想解释所有的这些难题,但是在本策里却力图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后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这里作者着重选出非洲大陆作为中国的参照目标,来谈谈第三世界国家现代化道路上的经验和教训。为了更加清晰地说明这个问题,笔者决定先提出一个重要的模式来探讨现代化道路上三大阶段。 II 现代化之路上的三个重要阶段
税收这个词在普通公众的理解中恐怕并不具有正面含义。一方面人的本性总喜欢获得和索取,而不喜欢付出,尤其是当这样的付出对自己没有马上显现益处的时候。古今中外没有人会特别喜欢税收,这是人之天性,不分国籍的;另外一方面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历史传统,自古以来“税收”都被赋予了一定的负面含义,往往和封建王朝历史上的“横征暴敛”联系在一起,似乎过重的税收是许多王朝动乱崩溃的原因。对税收普遍的负面解读和现代税收观念的缺乏的确是中国现代化路上的一个重要思想障碍。
笔者记得自己六年前第一次上关于“福利国家和社会政策”的课程时,笔者的指导老师向班上所有的同学提了个简单的问题,我们上课教室里的桌椅是从哪里来的,大学里一切设施是从哪里来的,其财政来源究竟在哪里?当时同学们都面面相觑,答不上来。教授简洁地告诉我们,这些都来自于国家的税收,没有国家的税收我们甚至无法想象我们可以坐在这么干净现代的多媒体教室里上课,这个回答的确给了我经久深刻的印象,简单、实用,但却生动、深入浅出,胜过任何说教和照本宣科。笔者由此想到了很多方面,德国大学过去一直实行免学费的政策,现在已经有所改革,学生必须交纳一定的学费,但是仍远远低于英美国家。德国大学的先进、公共性、公益性和信息开放性让许多才到德国的中国留学生印象深刻。笔者过去常常思考:我校仅仅是一个中型大学,学生总量为一万多人,但是所有的学生都享受免费开放的电脑中心、体育设施、图书馆系统和健身设施,大学图书借调中心甚至可以把全世界各地的图书借调到本大学来。仅仅考虑到大学这样一个公共设施和其管理体系,这其间会花费多少国家投入,可想而知。国家的财政投入不是凭空产生的,也绝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是产生于国家的税收。没有纳税人的税收,我们很难想象,上百万的大学生可以在教室里坐而论道,可以在图书馆里搜寻天上地下,可以展开一个个花费甚巨的研究项目;没有纳税人的税收,我们很难想象,教授可以专心致志沉迷于自己的研究,可以从容地在学术上作出贡献,可以终身投入学校教研工作。不仅仅是大学,在德国生活的留学生,常常会感觉到德国的干净、整洁、有秩序,笔者曾经在假期打过一种园林工,这种工作目的在于城市分区的环境保护,园林工人必须修剪树枝、修剪草坪和种植花卉,并保持马路上和公共设施的清洁。也正是在园林工期间我开始明白了德国的干净并不完全在于人的素质,而是在于强大的现代管理能力。在德国也会有人乱扔垃圾和废弃物品,尽管不多,但是也时常会发生,但分化极为细致的城区管理和园林局每时每刻都在注意和巡视自己管理的区域,并及时将垃圾清除,恢复干净整洁的环境。如果在管辖区域中,儿童游乐场的沙坑里出现了玻璃瓶和玻璃碎渣,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将这些碎片清除出去,如果儿童在沙堆里玩耍,不幸被碎玻璃划伤,那么家长可以凭这一点将园林局告上法庭,在这样的情况下,园林局的管理人员要负法律责任。笔者曾随着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到过城市的不同区域,深深感觉到德国人的严谨认真、细致缜密,而这一切都跟德国强大的公共管理能力是紧密相连的。考虑到园林局不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和公司,园林局本身并不创造任何经济产值和经济效益,这样全面严密的管理系统的财政基础都是来源于国家的税收。
道理其实非常简单,我们每天步行的干净的马路,路边照明的路灯,街道上的公用电话亭,我们开车经过的高速公路,我们看到的整洁干净的社区,花团锦簇的广场,城市里休闲的花园和公园,安全的社会环境,良好的公共秩序,对社会越轨行为和犯罪分子的社会控制机制,法院、监狱、火警、消防,军队和国防,教育、医疗、最低保障、社会福利,都离不开国家的税收。现代化的社会里,国家的能力既被限制了,又大大增强了。从国家对公民社会的关系来说,国家是被限制了,从国家对司法系统的角度来说,国家是被限制了,因为国家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符合法律和宪政原则,必须尊重公民社会的界限。削弱的只是不当权力和滥用的权力,增加的却是国家的正当权力和管理效能。我们走在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街道上,看到整洁有序的住房,漂亮的前后花园,安静美丽的公园,走在安全的城市环境里,我们是否想到了现代国家的力量其实是很强大的,甚至是无所不在的,渗透到社会每个角落,但是这种强大不是像克格勃那样去监视人民和钳制人民的强大,而是一种现代管理功能的强大。国家的社会管理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遍及国境上任何一块地方,无论是城市和乡村,无论是中心和边缘,无论是沿海还是内地,无论是山区还是平原,只要有居民居住,就在国家的现代管理范围之内,就连一个小沙坑里被丢下的玻璃碎渣也逃不过国家社会管理的范围,以小见大,可以看的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其实是一个在尊重民权和法治基础上的强国家,没有国家的强大管理功能,没有国家面面俱到的社会公共设施,我们可能每天都会面临肮脏无比的生活环境、窒息的空气、无所不在的犯罪、秩序混乱的社区和危险的社会失控的局面。
一些西方学者在20世纪初就非常深刻地认识到了税收对于现代国家的重要意义,葛德雪(Goldscheid)和熊彼特(Schumpeter)都认为现代国家就是税收国家。因为现代国家本身没有任何经济产出,其生存的财政基础主要来源于国家的税收收入。国家的税收汲取能力,决定了国家能作什么,不能作什么,能投入什么,不能投入什么,甚至是攸关国家生死存亡的一种能力。如果国家丧失了最基本的税收汲取能力,那么就无从发展国防建设,那么在外敌入侵时就失去了抵抗的本钱和基础;如果一个国家征不到任何税收,那么一个国家就无法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就无法建立国家生存基本所需的法院、警察、监狱等,那么社会秩序必将因此而陷入脱序和解体的境地。没有正常的国家税收能力,更何谈发展社会公共设施、医疗和教育。从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统一大业也和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息息相关,西德统一东德的成本高达到1.5万亿欧元计,折合人民币就是15万亿元,这么庞大数额的统一费用,从何而来,当然是来自国家庞大的税收汲取能力。没有国家巨大的财政收入水平和巨大的财力,统一很可能就是一种空谈。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尽管由于各国文化传统、制度设计和体制安排不尽相同,但是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有较高财政水平的国家,即使是最资本主义、最倡导弱国家的美国,其国家财政收入也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二到三成,考虑到美国庞大的国民产值,这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般的国家财政收入。而北欧的社会福利国家比如丹麦、芬兰和瑞典等国的财政收入水平居然达到这些国家国民产值的40%到50%。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国民产值有近一半以税收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形式征收到国家手中,这该是什么样的巨大规模,该具有多么强大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规模,这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让一个现代国家有如此强的税收汲取能力?是什么使得人民愿意缴纳这么高额的税收而没有进行反抗?是什么合法化了政府的行为,进行如此庞大规模的征税?经典的关于西方民族国家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欧洲国家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和议会建立的过程就是一个税收逐步增高的过程,西方国家从15到19世纪逐步发展成为“税收国家”。理查德·鲍尼(Richard Bonney)在其1999年主编的《欧洲财政国家的兴起1200-1815》(The Rise of the Fiscal State in Europe c. 1200-1815)一书中从历史发展的脉络细致地梳理了许多历史信息和线索,认为一部欧洲民族国家崛起的历史就是欧洲财政历史和欧洲税收国家崛起的历史。具体而言,在16世纪以后的历史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实施代议制国家的税收征收水平要高于专制王权国家。这颠覆了人们普遍的看法,一般认为专制王权国家很强大,因为国王想要垄断一切,而民主国家的税收征收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因此费时费力,在效率上不如专制国家。事实正好相反,在专制的法兰西帝国,税收汲取能力低于议会制的英国,专制的西班牙,其税收汲取能力要低于代议制的荷兰。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专制王权国家征收的是家天下税,合法性很低,征收过程很随意粗暴,老百姓的反抗情绪很强,大家千方百计逃税漏税,想征税却征不到税,这是专制王权国家的通病。而代议制国家是通过民主辩论和公共讨论的形式决定税收水平,代表的是公众利益,讲究的是法律程序和合宪原则,因此合法性很高,公众普遍认为征收的税收是服务于整体和公共利益,因此合作程度非常高。因此专制国家可能施政很专断和残暴,但是其真正的国家能力特别是财政能力却非常低,代议制国家看似要经历很多冗长的讨论和辩论,但是一经议会通过就会成为大家必须遵守的法律,其税收汲取能力反而比较高。
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重要历史发展进程是:欧洲民族国家崛起过程中的一些世界性历史事件都跟税收有着直接联系。比如说英国的大宪章,就是因为国王约翰任意征收税收引起了与贵族的巨大矛盾,最后双方妥协达成宪章原则,以后英国议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就是对税收的批准。而查理一世破坏了这个原则,因为要求征收税收被议会否决,结果采取解散议会的极端作法引起双方的战争,因此这场战争可以说是一场地地道道的“税收权力争夺战”。公平的说,查理一世时期的税收征收水平是非常低下的,当时英国的确也陷入财政困境,国王征税并非全无道理,关键是国王征税具有任意性和专断性,一旦要求提税就会招致人民反对,而英国恰恰是在斯图亚特王朝之后,经历了光荣革命之洗礼,重新确定议会在上的宪政原则后,税收开始明显地、不间断地提高,其税收汲取能力大大高于专制王权时期。法国的路易十六也不是什么大暴君,相反,他的处境令人同情,因为他的先辈路易十四想成为伟大君主,南争北战,早就把国库掏空,到了路易十六时代,整个法国社会矛盾已是积重难返了,此时国库早就空虚,而这时候英法争夺世界的大战已经拉开序幕,法国从国家利益角度来看,的确需要增加税收,但是专制王权下国王直接征税的合法性极端低下,一旦国王意图强行征税, 就招致法国三个等级的共同反对,因此法皇走了查理一世的老路,解散了国民议会,最后引发法国大革命。因此确切地说,法国大革命也是一场税收争议引发的革命。这时候就显示出英法两国体制差距带来的不同结果了,同样是为了打仗,同样是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英国因为确定了宪政原则和王在法下的原则,议会就可以根据国家利益合法通过提高税收的议案,税收收入大大提高,法国却因为仍然处在专制王权时期,其实税收水平相当低下,可是一旦想要征税就会激怒民众,成为全民公敌。这个时候,英国的体制已经决定了其对法国的压倒性优势。这里体现的是议会政治对专制王权的优势,也是宪法政治下税收汲取能力和国家动员能力对专制制度的胜利。因此,一个国家税收汲取能力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征税的问题,更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和国家政策合法化以及公民对国家认同感的问题。一个现代化国家要成功提高其税收汲取能力,就必须进行制度建设,具体说来要提高征税能力,又要得到民众普遍的认同,必须有以下条件:
一,国家对于重大项目和工程必须经过议会(我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专家学者的公开讨论和论证,并得到议会的批准。程序性民主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重要一环。当每个公民通过电视转播看到议会的充分和公开的讨论后,对于自己所缴纳税收的使用会有一种安然放心的感觉,同时有一种“民众共同参与国家建设进程”的认同感。另外,国家新增加的税种也应该在凝聚了国民共识后经过议会以法律的形式批准通过。
二,对于国家征收的税收和费用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腐败和挪用国家开支的现象频繁发生。一个廉洁的国家管理体制有助于增强公民对国家的信任和对纳税制度的认同。
三,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界定清楚了国家、社会和市场的界限,界定了社会基本功能系统的界限,才能从根本上作到国家税收合理、合法、科学的运用。法治国家,而不是人治国家,是增进公民税收申报意识的先决条件。
四,国家对社会福利、社会分配、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的大力投入让公民切身实地体会到国家的正面作用和人性化的社会管理,这也必将有助于公民对“税收国家”的认同。 二明清历史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