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好,请教不敢当,只能就我所知道的情况给你个参考:)
我看你的申请过程里,2013年4月搬家,然后递交材料,
所以当时,你家属的居留卡上的地址和你们申请团聚用的家庭住址是不一致的,
这种情况OFII收了材料,但是,要你们补材料,补的材料是换完地址的居留吗?
因为材料是邮寄过去的,所以交材料的时候并没人负责审核,材料寄到后才给回执,如果材料齐全就会收到一个申请已生效的文件号,不然是在一个月内补交材料。要求补交与申请地址相一致的居留。
因为我现在也要新找房子,再递交申请,但是这样的话 居留卡上的地址就和申请用的地址不一致,
所以我再想 2个地址不一致的话,OFII 收不收材料,收了的话,补材料要在一个月内,但是居留换地址1个月估计太短吧。
所以我又想是不是干脆先去pref换新地址,然后再去OFII申请。
要换房子的话最好到新居住地所在的OFII申请,不然转文件会很麻烦,除非新旧地址都在同一个OFII管辖可能好操作一些。居留换地址1个月未必下得来,我家属在换地址的时候和警察局要了一个证明,有姓名和新住址的信息,把那张纸复印补给OFII就可以了。
祝好运 |
2014-11-27 20:0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