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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发表于 2013-5-10 15:17 
不都是说一个女的离婚,一个男的离婚吗,标准统一行不
我后面对你火大的原因,再回复你一下,省得说我不得体。
1. 我们现在投诉栏,讨论的是主贴的问题。你可以对此,发表任何中立的意见。(当然,你要是私心也可以,你的自由。)
2. 没想到你却对一条不相干的,不知真假,而且还可能对别人造成伤害的隐私,在这种公共场合,接连回帖。
3. 关于隐私,我已经在上面有回复:
我认识的人里,我具体不关注谁结婚还是离婚。
目前只知道一个,但是也只是知道他离婚。
但是不知道你说的什么 “不到一年” 的事情。
他和我说的时候应该记得,他也从来没有在这方面和我说过过多的话,我更没问。
不管是私下还是公开场合。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到处说过。如果你说有,你拿出来证据,不然就是到投诉栏也敢污蔑。
你今天把别人的私事在战法这个公众媒体的意见栏说,当然是你说出去的。如果以后有人找战法,或者找你负责,于我无关。
4. 至于你是否相信事实真相,我无所谓(我私人来讲,我完全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信不信由你)。
所以我使用了“他”或者“她”,也是从保护的角度出发。
我不想在这种公共场合谈论他人的隐私(而且这个问题本身,也不是我在这里提的)。
5. 你避重就轻,没有任何证据在这里想当然的行为。
侮辱了你自认为的客观,公正,理性思维。你所倡导的 自由,律法。
私人认为,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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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0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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