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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引 近期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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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篇 十三月〗


    『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十三月之第一章(1)

    【百里瑨】

  那一日,天色晴好,我们离开姜国,取道沧澜山入郑国国境。
  慕言打算第二日离开,道家中有急事召他回去,欠我的恩望来日再还。
  其实他不欠我什么,倘若他还记得,就该明白这笔账是这样算,我先欠他两条命,如今救了他一命,只是抵消曾被他救的前一条命,就是说还欠着他一条命,是我要还他,不是他还我,但明显他已不记得。其实这也没什么,女大十八变,如今的我同三年前大不一样,脸上还随时随地带个面具,他认不出我也是情理之中,没什么可失落。  我想,我爱上他四年,没有想过今生还能再见,老天再一次让我们相遇,却隔着生死两端,着实缺德。但这样也好,于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结束,于我而言,一切早已发生,早已结束。如今藏在心中的这份情意不过亡魂的执念,不是这世间应有的东西,过多纠缠着实毫无意义。
  但总是无法忘怀,一闭上眼就会出现在脑海里的,全是雁回山山洞里他低头抚琴的身姿,银的面具,玄青的长袍,手指拨弄蚕丝弦,月光下琴声如同悠远溪流,潺潺。
  我想,我得让他留点儿什么给我,什么都行,算是做个念想。
  夏日天长,很久才入夜。我提着一壶酒忐忑地去找他,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心存杂念,有此举动完全是为了找个酒友拼酒赏月,而他得以入选,纯粹是今夜我们比较有缘。
  他坐在客栈的院子里纳凉,石桌上布了两三酒具,是在自斟自饮。我蹭过去把提来的壶放在一旁,瞄他一眼:“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
  他抬头看我:“你是来陪我喝酒的?”
  我盯着他手中白瓷的酒杯,半晌,道:“慕言,走之前再给我弹个曲子吧。”
  他诧异望我一眼,却没说什么,只是放下杯子:“想听什么?”
  我想想说:“没什么特别想听的。”
  他朝守在不远处的执夙打了个手势,转头看我道:“那就……”
  我挨着坐下打断他:“那就你会的都给我弹一遍吧。”
  “……”
    ***
  执夙很快将琴取来,放在客栈的凉亭中。凉亭周围被老板娘种满了千花葵,大片大片开在月光之下,由白渐红,一路蔓开,像云里裹了烟霞。我垂头看着慕言,他就坐在这烟霞之中,卸下面具的脸少有的好看,修长手指随意搭在琴弦之上,微抬头含笑看我:“要真把我会的每一首曲子都弹给你听一遍,今晚你可睡不了了。”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哪怕他是要弹一辈子呢。
  琴声响起,仍是我从未听过的调子,我趴在一旁的三足几上,撑着头问他:“慕言,你还没有妻室吧?”
  曲音毫无停顿,他只微偏头含糊了一声:“嗯?”
  我说:“你愿不愿意娶一个死人做妻子?”
  他停下拨弦的手指,月光映在脸庞上,光线深深浅浅,说不出的好看。
  我鼓起勇气和他比划:“那姑娘长得不错,性格也可以,长辈们都喜欢她,嫁去你们家绝对不会产生婆媳问题,而且,她琴棋书画都懂一些,绝不会在外人面前丢你的脸,另外,饭虽然做的不大好,也能做一些的,就是,就是已经死了……”
  我将自己大肆夸奖一番,自己都觉得厚颜,越夸越夸不下去,他托着腮帮耐心听我陈述,半晌,哭笑不得的:“你说的是冥婚?”
  我不知道假使我和他成婚算不算冥婚,可也没有更好的定义,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他耐心看了我好一会儿,抬手重新拨琴弦,摇头道:“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该不是想为已故的某位姊妹说媒吧。”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道:“嗯。”
  蚕丝弦发出一阵颤音,他笑道:“确实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儿,可我们慕家不能无后,多谢你一番美意了。”
  我重新趴回三足几,闭上眼睛,明明夜风温软和煦,却觉得浑身都冷。虽然明白生死殊途,但有些时候,总免不了心存侥幸,想试试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却只是让自己更加失望而已。
  我多么想告诉他,你跟前这个面具姑娘就是当年雁回山上那个被蛇咬得差点死掉的小女孩,如今长这么大了,一直想把自己许配给你来着,天上地下的找你,找了你三年。可如何能说得出,这个面具姑娘其实是个死人。
  这一夜,我趴在三足几上,伴着慕言的琴声,不知自己何时入睡。听君玮说,四更时慕言将我抱回房。但我醒来时,他已离开。就像三年前雁回山那一夜,总是不知不觉我们就分别。但也没有特别大的感受,只是放鲛珠的这个地方似乎空了一块。
    ***
  要前往的地方是四方城,郑国的国都。乍听这个名字,觉得城池应是按照某种精深几何学原理构建。其实一切都是误会,城名四方,只因城内民众比较喜欢打麻将。我、君玮和小黄,三人一行紧锣密鼓地奔往这座城池,因君师父飞鸽传书,说在城中帮我接了桩生意,这次的主顾身份比较特别,是个住在郑王宫里的贵妇。
  郑国境内多山多水,这意味着大多时候我们只能以船代步,但小黄的存在让敢于拉我们仨过河的船家着实稀少,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又往往需要多付许多倍船资才有资格踏上对方的贼船。考虑到不能像对付马匹那样将小黄随便烤烤吃了,除了忍受敲诈没有别的办法。但后来盘缠日渐稀少,长此以往,必然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逼不得已的君玮只好去逼船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拉不拉,不拉我放老虎咬死你。”没有料到的是,这个办法竟然分外好用。我们一路几乎畅通无阻,只是临近目的地时终于被人举报,被当地官府罚了一大笔钱,而那是我们最后的盘缠。
  其时离四方城还有五十里地,保守估计要走三天,但我们已身无分文。君玮的意思是他新近在路上又创作了一部小说,走的时下流行的虐恋路线,应该会很有市场,可以尝试卖这个小说来赚盘缠。我和小黄都很高兴,觉得柳暗花明,兴致勃勃地在官道旁边摆了个摊,寄望颇深。
  结果没卖出去。
  后来分析,原因全在于书中没有配备春宫插图。但当时并没有此等觉悟,只是感觉走投无路。思考很久,觉得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小黄违背本性表演吃草了。
  就是在逼迫小黄卖艺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从山上采药归来的百里瑨,这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而当时乃至此后很久,我们都不知道他其实出生于药圣家族,是药圣百里越唯一的外甥。当然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因他出场出得着实对不住他的姓,手上没握着折扇,腰间也没别着长剑,身上倒的确穿了件白袍子,却弄得灰一块黑一块的,丝毫不能飘飘欲仙,背上背的破竹篓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产生类似于 “哇,一看就是高人”或 “哇,一看就是高人后人”的联想。
  那个场景,正好是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我们摆好卖艺摊子,将随处挖来的草根野菜放在一旁,小黄被意思意思拴住,放在野菜旁。
  附近田地里劳作的农人们扛着农具回家,路过看到这个阵势,纷纷驻足围观,很快围成一个大圈子。
  万众瞩目下,小黄痛苦地将一根红萝卜啃得卡擦卡擦响,农夫们啧啧称奇。
  这时,百里瑨千辛万苦地挤进人群,蹲下来很自然地从野菜堆里捡起一只个头特别大的白萝卜,抬头问君玮:“喂,这萝卜怎么卖的?”
  君玮:“?”
  百里瑨研究一阵,不知将这个表情转化成了什么信息,埋头选半天,又拿起一个红萝卜:“喂,我买你两个白萝卜,能送一小根红萝卜不?”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跳了两跳,跳完后面无表情地抬手,指了指缩在一旁啃萝卜的小黄,以示我们这是在表演杂技,不是卖萝卜。
  百里瑨定睛一看,吓一跳:“哇,买萝卜还送老虎啊?”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又跳两跳,抽着嘴角:“没送老虎,老虎不送的。”
  百里瑨理解地举起右手里的红萝卜:“哦,没事儿,不送老虎就送我一小根红萝卜。”
  君玮继续抽着嘴角:“萝卜也不送的。”
  百里瑨讶然地举起左手里的白萝卜:“没让你白送啊,我付钱,我买得多不是,没让你少算钱,就让你多给包一根小萝卜……”
  我猜想君玮已经有点忍无可忍,还没想完,看见一个灰扑扑的白影子呈抛物线咻地一声飞出人群,君玮手搭眉骨,远目咻一声被他扔出人群的百里瑨,昏沉沉的日光下,神色严峻地拍了拍手,拍完又在我的袖子上揩了揩。
  这就是我们和百里家族最年轻子侄的初会,君玮首次展现了人性中最具有男子气概的一面。
2012-3-2 17: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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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月之第一章(2)

    【苏誉苏子恪】
   
  两天后,凑够到四方城的路费,勉强能够果腹住店。我是这样想的,此刻赚点小钱即可,不宜让小黄过度操劳,因只要挨到城中,就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比如可以让君玮卖身什么的。但竟然再次被举报。官府查证一番,因我们完全是依法所得,着实没有触犯刑律,无从下手,但他们又不好空手而归,最终以逼虎卖艺,虐待动物的罪名对我们实施了罚款,罚得还算比较人性,好歹留下了几个铜子儿可供住宿。
  君玮说:“这一定是那个娘娘腔的小子干的好事。”他说的是百里瑨。但我觉得这事和他殊无关系,因我着实怀疑他其实根本搞不清楚老虎到底是吃肉还是吃素,指不定他压根以为老虎天生就该啃萝卜。
  本以为和百里瑨不过茫茫人海中擦肩的缘分,我和君玮都不甚在意,孰料第四天傍晚,大家却狭路相逢且殊途同归在四方城外有且仅有一家的小客栈里。除此之外,君玮还必须和他同床。
  能有这样的缘分,也是无奈,只因客栈规模着实太小,我们到达时只剩最后一间房。可想而知,为了我的清誉,自然不能让君玮同住,但不和我同住就只有让他去柴房打地铺或客栈门外的老柳树下打地铺,何其残忍。
  考虑到毁了我的清誉注定会被君师父乱棍打死,君玮纵然心里一千个不情愿,也只能收拾寝具去柴房蹲一夜。我和小黄共同以悲悯的眼光注视他。不料草席都卷好了,路过楼梯口时,一团灰扑扑的白影子突然凑过来:“唉?你不就是前几天那个卖萝卜的?你们咋啦?”我们看清,这人是百里瑨。客栈老板缩在柜台旁,一边注意小黄动静一边和他解释。他回头端详一阵,绕开君玮凑到我跟前:“原来缺房间啊?我房间倒挺大的,要不我凑合着跟你住一间呗,房钱咱们分着付,嘿嘿嘿嘿。”我来不及答话,君玮不知采用何种身法,已默默地插入我们中间,对着嘿嘿的百里瑨慈祥一笑:“好,咱们一间。”嘿嘿嘿的百里瑨就呜呜呜了。
  大家吃了顿饭,因此熟悉。
  吃完便双双回房睡觉。
  临睡之前,我眼皮跳得厉害,总觉得会出点什么事。因从小到大我的直绝都很灵敏,假使预感有坏事发生,那无论如何都会真的发生点什么来应应景。
  我心中一直惴惴,不能安睡,眼睁睁等到日出东方的第二天,却一夜安静,并未发生任何特别之事,只是领着小黄下楼吃早饭时,看到落坐在窗旁的君玮和百里瑨,感觉二人神态微有古怪。百里小弟喝一口稀饭抬头盯着君玮闷笑一阵,喝一口抬头再闷笑一阵,而君玮除了脸色有点阴沉,此外竟殊无反应。
  小黄摇着尾巴盘在我脚下,盯着面前半盆稀饭发愣,半晌,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兮兮望向君玮。
  君玮不耐烦:“今天没烧鸡可吃,咱们没多少盘缠了。”
  小黄不能置信地将头扭向一边。百里瑨嘿嘿嘿地凑到我跟前:“你知道阿蓁是谁?”
  君玮夹咸菜的筷子猛地一顿,一转指向百里瑨,对小黄抬了抬下巴:“儿子,你要实在想吃肉,这儿有只现成的。”
  小黄果真站起来舔了舔牙齿,百里瑨嗖一声跳上凳子,颤抖着手指向君玮:“一夜夫妻百日恩,君玮你忘恩负义。”
  我噗一声将稀饭喷了一桌子,君玮手中的筷子啪地断成两截。
  我说:“你们俩……”
  君玮收拾好断成两截的筷子,瞪了眼百里瑨,呲牙道:“没什么,别听他胡说。”
  百里瑨啧啧啧摇了摇头,蹲在凳子上表情暧昧地凑过来。我兴致勃勃地凑过去。
  他凑到我耳边:“你不知道,这个人昨天晚上做梦,在梦里……”话没说完被一口素包子狠狠塞住。
  我心里一咯噔,赶紧看向君玮:“你和百里小弟……你不会是看人家长得娇若春花,昨晚上月黑风高的一不小心把人家给……”话没说完同被素包子塞住。君玮气急败坏地指挥小黄:“儿子,这俩玩意儿归你了,你的早饭。”
  眼看内部矛盾就要升级,隔壁桌突然传来轻慢的一声笑,却不知是在对谁说:“你们口中品性贤德的公子,说的是灭了卫国后,雷霆手段将卫王室仅有的几个忠良斩杀干净的陈世子苏誉,苏子恪?”
  从这句话里捕捉到卫国名号,我和君玮不由得双双掉头,发现是隔壁桌起得早的几个食客凑成一团谈论国事,方才说话的是个正巧路过的中年文士。
  文士还想继续,被饭桌上的白衣青年截住话头:“兄台此言差矣,斩杀卫国大臣的可不是世子誉。卫国被灭,世子受陈侯令驻守卫地监国,不幸染病,只能回昊城修养。是宰相尹词另举荐了廷尉公羊贺为刺史,代行监察之职。公羊贺为人本就狠厉,为了及早在陈侯面前立下一功,初到卫地就斩杀了卫室最后几个能反抗的旧臣,杀鸡儆猴立了个下马威,又选了邻近卫王都的沥城和燕城移民,使沥燕两城本地百姓流离失所,此后大兴土木营造刺史府之类胡作非为,世子时值病中,这些事儿可全不知情。待世子病好,重执国事,不是即刻快马加鞭赶往卫国,亲自将公羊贺斩于尚未造好的刺史府前,还将他的头颅挂在卫王都的城墙上,以此向卫地百姓谢罪?如今卫百姓视世子誉如再生父母,卫国亡国不过半年,卫地百姓皆心甘情愿归附陈国,贤德二字,世子如何当不得?”
  文士哧道:“不过借刀杀人罢了。先借公羊贺的手,做尽一切自己想做却不能做之事,回头再将其杀掉,天下人还感恩戴德,好一个贤德世子。”
  白衣青年几个朋友一同拍案而起:“你……”掌柜一看情形不对,赶紧过来劝架:“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君玮夹了筷子咸菜到我碗里:“说说你的想法?”
  我想了想,觉得没什么想法,只是对卫王室还有所谓忠良这件事情颇感惊奇。.
  君玮看了眼蹲在凳子上的百里瑨,又看我一眼,张了张口,大约觉得有些事不好当着外人的面说出来,挣扎半天,只得埋头喝稀饭。我猜想他是担心我还记着自己是卫国的公主,把苏誉看成敌人,为国报仇去刺杀他什么的。但我着实没有这个想法,觉得要让他安心,将咸菜里的萝卜丝挑出来道:“要我是苏誉,估计也得这么做,乱世里的圣明君王本就要狮子的凶狠狐狸的狡诈,贤德是做给天下人看的,哪里要你真正的贤德,看上去贤德就很可以了。”
  百里瑨不知什么时候将腿放下去,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插话道:“照你这么说,苏誉搞这么多出来就只是为了在外头树立一个他很贤德的形象?”
  我无语道:“要真是这样,他就不是贤德,是闲得慌了。公羊贺不是把卫室遗臣该杀的都杀完了么?此后卫国再无复国希望,可喜可贺。公羊贺不是还把部分陈国人迁到沥燕两城了么?这些人平时种种田,卫国闹乱子了还能组织起来帮忙镇压镇压,省了大批从陈国调过来的驻军和军费……”
  百里瑨出现茫然表情。我想必须得出现一个例子来佐证我的阐述,方便他理解,想了半天,道:“好比你们家要去外国开个青楼,带很多姑娘过去,但这个国家律法规定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营业,那你们家平时要养这些姑娘肯定特别不容易吧?要是给她们分点儿田,让她们平时务务农什么的,自给自足,压力是不是就小很多了?”
  百里瑨抓抓头:“可如果这个国家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开门做生意的话,那我们家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去那里开青楼啊。”
  我觉得真是无法和他沟通。
  而此时,中年文士似乎已被掌柜劝到别处,隔壁桌忽然传来一声叹息,不知道那句话从何开始,我们只听到后半句:“……卫国亡得着实是个笑话,只可惜了殉国的文昌公主,说是那公主自小从师于当世的圣人慧一先生,是慧一先生唯一一个关门女弟子,才貌双全,有闭月羞花的倾国之姿,又有大智慧,早在十六岁时,就有许多诸侯的公子向卫公求亲……”.
  又有人说:“在下曾听闻世子誉二十二岁生辰时,也得到过文昌公主的一副画像,看了却说了句奇怪的话,‘唔,这是叶蓁?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虽是宫廷秘闻,不知到底可不可信,不过,传说中文昌公主既是这样的品貌端然,沉鱼落雁,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世子他……”
  君玮问我:“你抖什么?”
  我端起碗打了个哆嗦:“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全身起了好多层鸡皮疙瘩……没事儿,吃饭吃饭。”
  君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风月这段说完了,开说诸侯纷争天下大乱了,你别出声,我再听一会儿。”
  我说:“?”
  君玮道:“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下大乱,匹夫有责嘛。”
  我讶然看他:“又不是你让它乱的,关你什么事儿啊?乱世再乱,也只跟皇帝和诸侯有关,一个拼命地不想它乱,一个拼命地想它乱。啊,对了,还有个搞不清楚想干什么就是唯恐世事不乱的大教宗,不过这个是宗教范畴,属于神秘意识了,不用管他。”
  君玮默然:“……我就是关心一下政治……”
  我拍拍他的肩膀:“正直的人都搞不好政治,这条路线不适合你,你还是适合关注宇宙,写点小说。来,吃饭吃饭。”
  百里瑨凑过来:“为什么人正直了就不能搞政治啊?”
  我解释给他听:“你看,这个乱世,政治本身都是歪的,你要不歪,就不是搞它,而是被它搞了。”
  百里瑨恍然:“那就是说人要不歪就没法从政了?”
  我说:“也不是吧,也不能过度,得又歪又正。”想了半天,道:“比如苏誉……”
  百里瑨若有所思看我好一会儿,半晌,郑重道:“有没有人跟你说,你身为女孩儿可惜了?”
  君玮淡淡道:“没什么可惜的,不过是老师教得好。”
  我指着君玮对百里瑨道:“看得出来他跟我其实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么?看不出来吧?我们俩如今这个差别,和后天努力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先天资质原因。”
  君玮看着我表情狰狞,仿佛正在暗暗地使什么大劲儿。
  我奇道:“你在干什么?”
  他也奇道:“我在桌子底下使劲儿踩你的脚啊,你没觉着吗?”
  我更奇道:“啊?没觉着啊。”
  百里瑨突然抱脚跳起来:“啊啊啊啊啊,痛痛痛痛痛~~~~~”
    ——*——*——*——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日上三竿之时,我们喝了顿早茶剔了会儿牙,收拾包裹和百里瑨话别。不远之处横亘的便是郑国国都,高耸的城墙在夏日的晨光中闪闪发亮。我想,假如这是一块金子那该多好啊,扒拉块墙砖下来我们就发财了,最主要的是就不用逼迫君玮卖身赚盘缠了。
  走出客栈不过五步,君玮已频频回头,我看了眼客栈门前背了个小背篓的百里瑨,试探地问他:“百里小弟长得真是不错哈?”
  君玮淡然地瞟了我一眼。
  我继续试探地问他:“你和百里小弟昨天晚上真的……”
  他没回答,再次淡然地瞟我一眼,瞟完依然回头望。
  看他这个反应,我心里咯噔一声,掩着嘴角低声道:“你真看上人家了?你舍不得人家?”
  君玮没听清:“什么?”
  我稍微调高一点音量:“你真看上人家了?舍不得人家?”
  他继续没听清,道:“风太大,你大声点。”
  我只好大声点:“你是不是看上人家百里小弟了~~~你这么频频地回头看,是不是舍不得人家~~~~”问完提醒他:“你要是断袖了,君师父绝对会打死你的~~~~”
  四周一时寂静,来往行人齐刷刷将我们盯着,君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半天,咬牙一字一顿道:“君拂,你的皮在痒了是不是?
  我反射性后跳一步。
  五步开外的百里瑨乐颠乐颠地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我和君玮:“你们舍不得我啊?没关系没关系,我家就住在四方城沁水胡同最里边那个大院,你们事情办妥了来我们家玩儿啊!”
  我迎上去道:“一定的一定的。”
  君玮抚额不语。
  同我客套完,百里瑨转身忧愁地瞧着君玮,绞着衣角扭捏半天:“你不是真看上我了吧?明明你在梦里边……”
  君玮咬牙道:“闭嘴,老子没看上你。”
  百里瑨讶然道:“那你还频频回头望我。”
  君玮脑门上爆出青筋:“老子没有回头望你,老子在望老子的儿子小黄,它去厨房偷烧鸡了一直没回来。”
  百里瑨古怪地看着君玮,半晌,道:“小黄不就在君姑娘脚底下么?”
  君玮回头一看,正对上小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君玮凌厉的注视下,刚刚啃完烧鸡的小黄怯生生把藏了鸡骨头的爪子往后挪挪,挪完怯生生瞟君玮一眼,发现君玮居然还在看它,再往后挪挪。
  君玮看着小黄愣了半晌,问我:“它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想原来一切都是误会,正想告诉他小黄刚刚才从路边的草丛里冒出来,身旁的百里瑨突然幽幽地:“要找借口也找个好点的借口么,不用解释了,也不用掩饰了,你果然还是看上了我……”
  君玮沉默半晌,无言以对地将我望着。
  我琢磨出来他这个眼神是求助,立刻插话:“咳咳,百里兄,这个咱们先不讨论,问你个事儿啊。”其实我都不知道要问他什么,只是为了转移话题,想了半天,没想出生活中哪些地方与他有重合之处,只得拿出君师父给我找的四方城里的那桩生意来客套:“那什么,你吧,你既是郑国人,有否听说郑平侯的那位夫人,十三月啊?”
  幽幽的百里瑨猛地抬头,蹙眉想了想,道:“你是说,月夫人?”再想一想,又道:“月夫人早已归天了。”
  我怔道:“不会吧,我有个师父,前几日还收到这位夫人的信……”
  百里瑨做出思考的模样,良久,道:“哦,你说的是平侯容浔的那位月夫人啊,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话没说完又道:“可是你刚才说了十三月?”他抬起头来望着我:“你说的那位月夫人不是十三月,那女人和她夫君都是贼,真正的十三月,”他顿了顿:“早死了。”
2012-3-2 17: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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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誉苏子恪】
   
  两天后,凑够到四方城的路费,勉强能够果腹住店。我是这样想的,此刻赚点小钱即可,不宜让小黄过度操劳,因只要挨到城中,就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比如可以让君玮卖身什么的。但竟然再次被举报。官府查证一番,因我们完全是依法所得,着实没有触犯刑律,无从下手,但他们又不好空手而归,最终以逼虎卖艺,虐待动物的罪名对我们实施了罚款,罚得还算比较人性,好歹留下了几个铜子儿可供住宿。
  君玮说:“这一定是那个娘娘腔的小子干的好事。”他说的是百里瑨。但我觉得这事和他殊无关系,因我着实怀疑他其实根本搞不清楚老虎到底是吃肉还是吃素,指不定他压根以为老虎天生就该啃萝卜。
  本以为和百里瑨不过茫茫人海中擦肩的缘分,我和君玮都不甚在意,孰料第四天傍晚,大家却狭路相逢且殊途同归在四方城外有且仅有一家的小客栈里。除此之外,君玮还必须和他同床。
  能有这样的缘分,也是无奈,只因客栈规模着实太小,我们到达时只剩最后一间房。可想而知,为了我的清誉,自然不能让君玮同住,但不和我同住就只有让他去柴房打地铺或客栈门外的老柳树下打地铺,何其残忍。
  考虑到毁了我的清誉注定会被君师父乱棍打死,君玮纵然心里一千个不情愿,也只能收拾寝具去柴房蹲一夜。我和小黄共同以悲悯的眼光注视他。不料草席都卷好了,路过楼梯口时,一团灰扑扑的白影子突然凑过来:“唉?你不就是前几天那个卖萝卜的?你们咋啦?”我们看清,这人是百里瑨。客栈老板缩在柜台旁,一边注意小黄动静一边和他解释。他回头端详一阵,绕开君玮凑到我跟前:“原来缺房间啊?我房间倒挺大的,要不我凑合着跟你住一间呗,房钱咱们分着付,嘿嘿嘿嘿。”我来不及答话,君玮不知采用何种身法,已默默地插入我们中间,对着嘿嘿的百里瑨慈祥一笑:“好,咱们一间。”嘿嘿嘿的百里瑨就呜呜呜了。
  大家吃了顿饭,因此熟悉。
  吃完便双双回房睡觉。
  临睡之前,我眼皮跳得厉害,总觉得会出点什么事。因从小到大我的直绝都很灵敏,假使预感有坏事发生,那无论如何都会真的发生点什么来应应景。
  我心中一直惴惴,不能安睡,眼睁睁等到日出东方的第二天,却一夜安静,并未发生任何特别之事,只是领着小黄下楼吃早饭时,看到落坐在窗旁的君玮和百里瑨,感觉二人神态微有古怪。百里小弟喝一口稀饭抬头盯着君玮闷笑一阵,喝一口抬头再闷笑一阵,而君玮除了脸色有点阴沉,此外竟殊无反应。
  小黄摇着尾巴盘在我脚下,盯着面前半盆稀饭发愣,半晌,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兮兮望向君玮。
  君玮不耐烦:“今天没烧鸡可吃,咱们没多少盘缠了。”
  小黄不能置信地将头扭向一边。百里瑨嘿嘿嘿地凑到我跟前:“你知道阿蓁是谁?”
  君玮夹咸菜的筷子猛地一顿,一转指向百里瑨,对小黄抬了抬下巴:“儿子,你要实在想吃肉,这儿有只现成的。”
  小黄果真站起来舔了舔牙齿,百里瑨嗖一声跳上凳子,颤抖着手指向君玮:“一夜夫妻百日恩,君玮你忘恩负义。”
  我噗一声将稀饭喷了一桌子,君玮手中的筷子啪地断成两截。
  我说:“你们俩……”
  君玮收拾好断成两截的筷子,瞪了眼百里瑨,呲牙道:“没什么,别听他胡说。”
  百里瑨啧啧啧摇了摇头,蹲在凳子上表情暧昧地凑过来。我兴致勃勃地凑过去。
  他凑到我耳边:“你不知道,这个人昨天晚上做梦,在梦里……”话没说完被一口素包子狠狠塞住。
  我心里一咯噔,赶紧看向君玮:“你和百里小弟……你不会是看人家长得娇若春花,昨晚上月黑风高的一不小心把人家给……”话没说完同被素包子塞住。君玮气急败坏地指挥小黄:“儿子,这俩玩意儿归你了,你的早饭。”
  眼看内部矛盾就要升级,隔壁桌突然传来轻慢的一声笑,却不知是在对谁说:“你们口中品性贤德的公子,说的是灭了卫国后,雷霆手段将卫王室仅有的几个忠良斩杀干净的陈世子苏誉,苏子恪?”
  从这句话里捕捉到卫国名号,我和君玮不由得双双掉头,发现是隔壁桌起得早的几个食客凑成一团谈论国事,方才说话的是个正巧路过的中年文士。
  文士还想继续,被饭桌上的白衣青年截住话头:“兄台此言差矣,斩杀卫国大臣的可不是世子誉。卫国被灭,世子受陈侯令驻守卫地监国,不幸染病,只能回昊城修养。是宰相尹词另举荐了廷尉公羊贺为刺史,代行监察之职。公羊贺为人本就狠厉,为了及早在陈侯面前立下一功,初到卫地就斩杀了卫室最后几个能反抗的旧臣,杀鸡儆猴立了个下马威,又选了邻近卫王都的沥城和燕城移民,使沥燕两城本地百姓流离失所,此后大兴土木营造刺史府之类胡作非为,世子时值病中,这些事儿可全不知情。待世子病好,重执国事,不是即刻快马加鞭赶往卫国,亲自将公羊贺斩于尚未造好的刺史府前,还将他的头颅挂在卫王都的城墙上,以此向卫地百姓谢罪?如今卫百姓视世子誉如再生父母,卫国亡国不过半年,卫地百姓皆心甘情愿归附陈国,贤德二字,世子如何当不得?”
  文士哧道:“不过借刀杀人罢了。先借公羊贺的手,做尽一切自己想做却不能做之事,回头再将其杀掉,天下人还感恩戴德,好一个贤德世子。”
  白衣青年几个朋友一同拍案而起:“你……”掌柜一看情形不对,赶紧过来劝架:“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君玮夹了筷子咸菜到我碗里:“说说你的想法?”
  我想了想,觉得没什么想法,只是对卫王室还有所谓忠良这件事情颇感惊奇。.
  君玮看了眼蹲在凳子上的百里瑨,又看我一眼,张了张口,大约觉得有些事不好当着外人的面说出来,挣扎半天,只得埋头喝稀饭。我猜想他是担心我还记着自己是卫国的公主,把苏誉看成敌人,为国报仇去刺杀他什么的。但我着实没有这个想法,觉得要让他安心,将咸菜里的萝卜丝挑出来道:“要我是苏誉,估计也得这么做,乱世里的圣明君王本就要狮子的凶狠狐狸的狡诈,贤德是做给天下人看的,哪里要你真正的贤德,看上去贤德就很可以了。”
  百里瑨不知什么时候将腿放下去,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插话道:“照你这么说,苏誉搞这么多出来就只是为了在外头树立一个他很贤德的形象?”
  我无语道:“要真是这样,他就不是贤德,是闲得慌了。公羊贺不是把卫室遗臣该杀的都杀完了么?此后卫国再无复国希望,可喜可贺。公羊贺不是还把部分陈国人迁到沥燕两城了么?这些人平时种种田,卫国闹乱子了还能组织起来帮忙镇压镇压,省了大批从陈国调过来的驻军和军费……”
  百里瑨出现茫然表情。我想必须得出现一个例子来佐证我的阐述,方便他理解,想了半天,道:“好比你们家要去外国开个青楼,带很多姑娘过去,但这个国家律法规定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营业,那你们家平时要养这些姑娘肯定特别不容易吧?要是给她们分点儿田,让她们平时务务农什么的,自给自足,压力是不是就小很多了?”
  百里瑨抓抓头:“可如果这个国家只有逢年过节才允许青楼开门做生意的话,那我们家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去那里开青楼啊。”
  我觉得真是无法和他沟通。
  而此时,中年文士似乎已被掌柜劝到别处,隔壁桌忽然传来一声叹息,不知道那句话从何开始,我们只听到后半句:“……卫国亡得着实是个笑话,只可惜了殉国的文昌公主,说是那公主自小从师于当世的圣人慧一先生,是慧一先生唯一一个关门女弟子,才貌双全,有闭月羞花的倾国之姿,又有大智慧,早在十六岁时,就有许多诸侯的公子向卫公求亲……”.
  又有人说:“在下曾听闻世子誉二十二岁生辰时,也得到过文昌公主的一副画像,看了却说了句奇怪的话,‘唔,这是叶蓁?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虽是宫廷秘闻,不知到底可不可信,不过,传说中文昌公主既是这样的品貌端然,沉鱼落雁,又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世子他……”
  君玮问我:“你抖什么?”
  我端起碗打了个哆嗦:“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全身起了好多层鸡皮疙瘩……没事儿,吃饭吃饭。”
  君玮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风月这段说完了,开说诸侯纷争天下大乱了,你别出声,我再听一会儿。”
  我说:“?”
  君玮道:“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下大乱,匹夫有责嘛。”
  我讶然看他:“又不是你让它乱的,关你什么事儿啊?乱世再乱,也只跟皇帝和诸侯有关,一个拼命地不想它乱,一个拼命地想它乱。啊,对了,还有个搞不清楚想干什么就是唯恐世事不乱的大教宗,不过这个是宗教范畴,属于神秘意识了,不用管他。”
  君玮默然:“……我就是关心一下政治……”
  我拍拍他的肩膀:“正直的人都搞不好政治,这条路线不适合你,你还是适合关注宇宙,写点小说。来,吃饭吃饭。”
  百里瑨凑过来:“为什么人正直了就不能搞政治啊?”
  我解释给他听:“你看,这个乱世,政治本身都是歪的,你要不歪,就不是搞它,而是被它搞了。”
  百里瑨恍然:“那就是说人要不歪就没法从政了?”
  我说:“也不是吧,也不能过度,得又歪又正。”想了半天,道:“比如苏誉……”
  百里瑨若有所思看我好一会儿,半晌,郑重道:“有没有人跟你说,你身为女孩儿可惜了?”
  君玮淡淡道:“没什么可惜的,不过是老师教得好。”
  我指着君玮对百里瑨道:“看得出来他跟我其实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么?看不出来吧?我们俩如今这个差别,和后天努力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先天资质原因。”
  君玮看着我表情狰狞,仿佛正在暗暗地使什么大劲儿。
  我奇道:“你在干什么?”
  他也奇道:“我在桌子底下使劲儿踩你的脚啊,你没觉着吗?”
  我更奇道:“啊?没觉着啊。”
  百里瑨突然抱脚跳起来:“啊啊啊啊啊,痛痛痛痛痛~~~~~”
    ——*——*——*——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日上三竿之时,我们喝了顿早茶剔了会儿牙,收拾包裹和百里瑨话别。不远之处横亘的便是郑国国都,高耸的城墙在夏日的晨光中闪闪发亮。我想,假如这是一块金子那该多好啊,扒拉块墙砖下来我们就发财了,最主要的是就不用逼迫君玮卖身赚盘缠了。
  走出客栈不过五步,君玮已频频回头,我看了眼客栈门前背了个小背篓的百里瑨,试探地问他:“百里小弟长得真是不错哈?”
  君玮淡然地瞟了我一眼。
  我继续试探地问他:“你和百里小弟昨天晚上真的……”
  他没回答,再次淡然地瞟我一眼,瞟完依然回头望。
  看他这个反应,我心里咯噔一声,掩着嘴角低声道:“你真看上人家了?你舍不得人家?”
  君玮没听清:“什么?”
  我稍微调高一点音量:“你真看上人家了?舍不得人家?”
  他继续没听清,道:“风太大,你大声点。”
  我只好大声点:“你是不是看上人家百里小弟了~~~你这么频频地回头看,是不是舍不得人家~~~~”问完提醒他:“你要是断袖了,君师父绝对会打死你的~~~~”
  四周一时寂静,来往行人齐刷刷将我们盯着,君玮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半天,咬牙一字一顿道:“君拂,你的皮在痒了是不是?
  我反射性后跳一步。
  五步开外的百里瑨乐颠乐颠地跑过来,笑眯眯地看着我和君玮:“你们舍不得我啊?没关系没关系,我家就住在四方城沁水胡同最里边那个大院,你们事情办妥了来我们家玩儿啊!”
  我迎上去道:“一定的一定的。”
  君玮抚额不语。
  同我客套完,百里瑨转身忧愁地瞧着君玮,绞着衣角扭捏半天:“你不是真看上我了吧?明明你在梦里边……”
  君玮咬牙道:“闭嘴,老子没看上你。”
  百里瑨讶然道:“那你还频频回头望我。”
  君玮脑门上爆出青筋:“老子没有回头望你,老子在望老子的儿子小黄,它去厨房偷烧鸡了一直没回来。”
  百里瑨古怪地看着君玮,半晌,道:“小黄不就在君姑娘脚底下么?”
  君玮回头一看,正对上小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君玮凌厉的注视下,刚刚啃完烧鸡的小黄怯生生把藏了鸡骨头的爪子往后挪挪,挪完怯生生瞟君玮一眼,发现君玮居然还在看它,再往后挪挪。
  君玮看着小黄愣了半晌,问我:“它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想原来一切都是误会,正想告诉他小黄刚刚才从路边的草丛里冒出来,身旁的百里瑨突然幽幽地:“要找借口也找个好点的借口么,不用解释了,也不用掩饰了,你果然还是看上了我……”
  君玮沉默半晌,无言以对地将我望着。
  我琢磨出来他这个眼神是求助,立刻插话:“咳咳,百里兄,这个咱们先不讨论,问你个事儿啊。”其实我都不知道要问他什么,只是为了转移话题,想了半天,没想出生活中哪些地方与他有重合之处,只得拿出君师父给我找的四方城里的那桩生意来客套:“那什么,你吧,你既是郑国人,有否听说郑平侯的那位夫人,十三月啊?”
  幽幽的百里瑨猛地抬头,蹙眉想了想,道:“你是说,月夫人?”再想一想,又道:“月夫人早已归天了。”
  我怔道:“不会吧,我有个师父,前几日还收到这位夫人的信……”
  百里瑨做出思考的模样,良久,道:“哦,你说的是平侯容浔的那位月夫人啊,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话没说完又道:“可是你刚才说了十三月?”他抬起头来望着我:“你说的那位月夫人不是十三月,那女人和她夫君都是贼,真正的十三月,”他顿了顿:“早死了。”
2012-3-2 17: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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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月之第二章

    【月夜重逢】

  七日一晃而过,五月二十五,夜,月明星稀,天色晴好,我、君玮、小黄两人一虎从四方城星夜出奔。
  迄今为止,我做过的生意不过两桩,还没有总结资格,但已经忍不住想总结一句,今后的贩梦生涯,估计再不能遇到比郑国这趟更加轻松的差事,只需弹个琴送个信就把一切搞定,还可以白白赚上一命。这是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是身为主顾的月夫人因信仰问题长年吃素。这也无可无不可,关键是她不仅自己吃,还喜欢发动大家一起吃,作为客人,我们尤其不能幸免,令君玮和小黄备受摧残。他们本想溜出王宫到城中酒楼打个牙祭,但王宫这种政府机构其实和妓院赌场没什么区别,都是进来要给钱出去要给更多的钱,我们虽然曾经是有钱人,可遭遇了几次政府罚款,已经赤贫,这也是大胤众多有钱人的共同烦恼。出于对肉的向往,当了结了月夫人夜奔出郑王宫后,大家都很高兴。为了表达自己激动的心情,被饿得面黄肌瘦的小黄还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结果滚得太厉害,半天爬不起来。我拍了拍君玮的肩膀:“去把你儿子扶起来。”
  君玮怒道:“谁生的谁扶。”
  我说:“不是你和百里瑨生的么?”
  君玮转头深深地看我:“你去死吧!”
  月上中天,我和君玮商定兵分两路,他带着小黄向西逃,我向东逃,最后大家在南方相会。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将逃跑路线制定成一个等腰三角形,最后在它的垂直平分线上会和,君玮数学学得不好,我已经可以想象这个计划必定要以失败终结,最后他不幸迷路,然后被人贩子卖去勾栏院,终身以色侍人,运气好的话被当地县令买回去做个妾什么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深深感到把小黄交给他带果然是明智之举。假设遇到贞操危机,至少还有小黄可以奋力保护他,不然真是不能令人放心。虽然制定这个逃跑方案的初衷只是觉得小黄太引人注目,郑平侯追踪我们时必定要以它为坐标,简直是跟谁谁倒霉……
  我们推断郑平侯容浔必定要来追拿我们,根据在于半个时辰前,我们结果了王宫中他最宠爱的一位夫人——传说中的十三月,月夫人。更要命的是,在逃跑前还顺走了这位夫人发鬓上簪着的一整套黄金打的首饰。
  我从前看过一本书,书中写一个女子靠算命为生,会一种奇特的幻术,世上见过她的人若干,却无一人记得她的容貌。而在郑王宫中见到的月夫人十三月,就像是从那本书中走出的女子,让人转身就遗忘。我们曾经很专业地研究了一番,觉得她一定不会秘术,那这个特质就只能跟长相有关了。并不是说她长得不美不扎眼,只是眉眼太淡,像水墨画里寥寥勾出的几笔,没什么存在感。
  这也说明了她没有化妆。
  十三月是个奇怪的女子,饮了我的血,让我看到她的华胥调,却并不告诉我她要什么,只将一封信放在我手中,轻声道:“君师父说你能做出重现过去的幻境,圆我的梦。只是那幻境里我将再记不得现实中事,那劳烦君姑娘为我织出过往,再将此信交给过往中的我。”连语声都是淡淡的。
  我掂量手里轻飘飘的信封,问她:“不用我再帮你做点儿旁的什么?你知道这桩生意,你须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么?”
  她抬起眼睛:“那个代价,我求之不得。”
  一切如她所愿,三日后,我奏起华胥调,将那则封得严严实实的书信交到幻境里十三月手中,因不曾听过她的故事,去往她的幻境就很难搞清何夕何年。只是看幻境中的她依旧愁眉深锁,判断此时重现的这段过往,其实并不十分过往。因这桩生意里里外外都透着古怪,而且当事人好像故意把它搞得很神秘,很容易就激发起我一颗探索之心。信送到之后我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趴在十三月屋中的房梁上执意等待一个结局,想看看她要圆的到底是个什么梦。这样做的好处是表明我尽管是个死人,也有一颗好奇心,没有无欲无求,依然很有追求。不好处是看起来很像变态分子。
  我在房梁上趴了两天,终于等到激动人心的一幕。
  正是晨光微现,窗外雪风吹落白梨瓣,在院子里铺上薄薄的一层。黑发紫衣的男子带着一身寒意踏进十三月的寝居,他有一副俊朗的好面孔。
  我屏住呼吸,生怕被发现,屏了半天,才想起我本来就没有呼吸,又穿得一身漆黑,极易与房梁这些死物融为一体,根本不用担心。
  而在我愣神的当口,男子已坐到镜前,铜镜映出他一头漆黑发丝,端整面容藏了笑意:“方才不当心被院子里的梨树挂了发巾,月娘,过来重新帮我绑一绑。”
  十三月缓缓踱过去,从我的角度,能看到她手中握了把半长不短的匕首,脸上神情支离破碎,身子在微微发抖。男子并未注意,对着铜镜伸手自顾自取下了与衣袍同色的发巾。但即便男子完全没有警惕,在我想象中按照十三月这个水准,要刺杀男子也是难以成功,更有可能是在刀子出手时抖啊抖的就被男子发现并握住,男子说:“你想杀我?”十三月摇头不语,豆大的泪珠滑下眼角,然后他俩抱头痛哭。我正想得出神,蓦然听到男子轻哼一声,定睛一看,刀子竟然已经顺利扎了下去,且正对住心脏,从背后一穿而过,真是又准又狠。
  我猜中了结果,没猜中开头。十三月果然在流泪,却边流泪边握着匕首更深地扎进男子的背心。
  男子低头看穿胸而过的长匕首,缓缓抬起头,铜镜中映出他没有表情的侧脸,殷红的血丝顺着唇角淌下,他偏头问她:“为什么?”
  那个角度看不到她流泪的眼。
  而她顺着高大的檀木椅滑下去,像那一刺用尽浑身力气。
  她将头埋进手臂,哭出声来:“姐姐死了,是被你害死的,不,还有我,她是被我们,被我们一起害死她的,明明我该恨你,可为什么,为什么……”她握住他的袖子,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容浔,为什么你要让我爱上你呢?”
  我吓得差点儿从房梁上摔下来。容浔,郑国的王,郑平侯。
  这才回想起男子举手投足,果然是曾经见惯的王室中人派头。
  镂花的窗棂吹入一阵冷风,掀起桌案上铺开的几张熟宣,容浔似乎支撑不住,整个身子都靠进宽大的座椅,却在闭上眼时轻唤道:“锦雀。”十三月瘦削的肩膀颤了颤,突然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容浔,我们对不起她,对不起十三月……”说完颤着手一把抽出刺入他心脏的匕首,反刺进自己心口,淡淡的眉眼之间满是泪痕,紧抿的嘴唇却松开来,微微叹了口气。
  血色漫过重重白衣,我捂住双眼。
  我着实没有想到十三月所求的圆满梦境会是这样。
  虽没有看过她交给我的那封信,但已可以想见信中内容,她明白一切,写下已知的一切交给幻境中不明真相的自己,这封信是她下给自己的一道暗杀令。这说明她本来就想自*杀,却又不想一了百了,死前也想拉个垫背的,但又不是真正想让他垫背,于是千里迢迢将我召过去,在想象中拉了容浔一同殉情。
  她终归还是爱他,想要杀他,却不舍得杀他,只得在想象中杀他一回过把瘾。
  这样的行为真是匪夷所思。
  直到走出十三月的幻境,我仍在沉思她选择这样毁灭的原因。思考良久,得出三个可能,其一是她姐姐爱容浔,她也爱容浔,姐姐觉得竞争不过她,于是自*杀,她觉得对不起姐姐,就邀请容浔一同自*杀。其二是她姐姐爱的其实是她,但她却爱上容浔,姐姐觉得竞争不过容浔,于是自*杀,她还是觉得对不起姐姐,结局同上。其三是小时候她娘教导她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结果她一不小心听岔听成了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所以最后就对自己狠了一点。我把这三个推断说给君玮听,他表示我的逻辑推理能力有了很大长进,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为什么每一种推断里容浔都显得那样无辜。我都懒得回答他,宫斗文本来就是女人和女人的故事,这种背景里的男人其实就是个道具,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一般不多做描绘。
  此后便是逃亡。
  别离君玮和小黄,一个人逃起来有点寂寞。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君玮临走时忘记把顺的那副黄金首饰分我一半,搞得我身无分文,手中唯一值钱的是慕言抵押给我的玉扳指。我将它用红线穿起来挂在最贴近胸口的地方,也许此生就不能再见,而这是他唯一给我的东西,我一定要好好珍藏,就算有人拿刀打算对我进行分尸我也不会拿去典当。
  我很想他。
  可又有什么办法。
  天上月亮明晃晃的,我将扳指宝贝地放进领口,用手拍一拍,想,又有什么办法呢。
    ——*——*——*——
  按照等腰三角形的既定路线一路逃亡,十日后,来到陈国边境。其实最初并不知道这是回家路线,最后依旧回到璧山,可见是冥冥中的注定。一个多月前,我在这里重逢慕言。
  我十四岁那年被蛇咬了之后,师父曾苦口婆心教导我野外生存法则,就是晚上千万不要出门……
  因没钱住店,夜里出门实属不可避免,逃亡的这十天,每夜我都找一棵高大的树蹲着,好歹躲过一些杀伤性野生动物的视线。但今夜我想赶路,想去看看璧山上重逢慕言的那片花海,其实这件事也可以明天再来完成,只是萌发这个念头,便一刻也等不得了,仿佛要去见的就是慕言本人。转念一想,觉得万一他真的就在那里等着呢,马上很开心,再转念一想,万一他等的是其他姑娘呢,马上很悲愤,真不知他是在那里等着好还是不等着好。
  我一路纠结这个问题,一时喜一时忧,完全没有意识到此时外部环境是多么险恶,猛然听到背后“嗷~~~~”的一声,还被吓了一跳。正要转头去观察是个什么状况,却被一股力猛地一拉,身子不由自主向后倒,我想完了身上这套白裙子又该洗了,腰却在此时被一只手稳稳揽住。
  背部撞上某种坚硬物什,不能感受它的温度,但我知道,那是一方宽阔胸膛。
  我愣了一下,喉咙发紧。
  额头上响起熟悉戏谑:“半夜走山路,不会小心点么?”
  我张了好几次口,都说不出话来,慕言,明明这个名字在心中念了千遍万遍。我急得要哭出来,生平第一次感到不能随心所愿的悲凉。我想说出一句好听话,让他印象深刻,却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他松开揽着我的手,将我放得端正,从上到下打量我,眼底有笑意:“一月未见,君姑娘竟不认得在下了?”那笑容淡淡的,要划伤我眼睛,我觉得开心,想让这开心更长久一些,却不知说什么好,憋了半天,道:“二十五天。”又道:“阿拂。”
  月光下,他眉目依旧,一身玄青衣衫,手里握一把软剑,剑尖染了两滴嫣红,腰间佩戴的玉饰在夜色下泛出温软蓝光。
  我看着他,这个风姿翩翩的佳公子,他是我的心上人。
  前一刻想着要见他,后一刻就真的见到他,我很高兴,但一低头看到糊满黑泥的绣鞋和满是尘土的裙裾,立刻想装成不认识他的陌生人。
  他挑起眉毛:“二十五天?阿拂?”
  我将脚往裙子底下缩了缩,回答他:“我是说,我们这么熟了,你就不用姑娘来姑娘去了,叫我阿拂就行,还有,我们没有分开一个月,只分开了二十五天。”半晌无人答话,我悄悄抬头瞟他一眼,没见他有什么特殊表情,猜测他多半是不相信,想了想,掰着手指同他细算:“你是五月初十走的,今天六月初五,你看,果然是二十五天……”
2012-3-2 17: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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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却打断我的话:“阿拂。”
  我说:“什么?”
  他笑道:“你不是让我叫你这个名字?”
  这山间万籁俱寂,只有他说话的声音,偶尔能听到夏虫啾鸣,都被我自行忽略。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幸好有面具挡着。但转念一想觉得这个想法不对,倘若没有面具,说不定就能让他猜出我的心思。虽说注定不能有什么结果,可如果能有这样的机缘让他知道,说不定也好呢。
  他低头看我,仿佛是等待我的回答,我咳了一声,不自在地往后瞟一眼,正想说“嗯”。但这一瞟吓得我差点瘫软在地。
  一望无垠的黑色山道上,一具狼尸斜躺在我身后,绿幽幽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已毫无光彩,脖颈处正冒出汩汩鲜血。
  看我表情,慕言似笑非笑:“你该不会一直没发现背后跟了头狼吧?”
  我点头表示确实没发现。并且腿脚打颤,仅凭一人之力完全无法自行移动。他将我拉开狼尸一点:“那你也没听见我一剑刺过去时它在你耳边嗷地叫唤了一声?”
  我想象有一头狼竟然流着口水跟随我许久,如果没有慕言此时自己已入狼腹,瞬间就崩溃掉,眼圈都红了,后怕道:“那么大一声我肯定听到了啊,我就是想回头去看看是什么在叫。”
  他拍拍我的背:“别怕,不是已经被我杀掉了么,你在怕什么?”拍完皱起眉头:“说来君兄弟和你养的那头老虎呢?怎么没跟着你,叫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还在这山里晃荡?”
  我抹了抹眼睛:“他们私奔了。”
  慕言:“……”
  我就这样和慕言相见,虽然心中充满各种浪漫感想,但其实也明白他在这个难以理解的时刻出现在这个难以理解的地点,绝不是一件可以用类似有缘千里来相会这种美好理由解释的事情。我有许多话想要问他,趁他俯身查看狼尸时在心中打好腹稿,正要开口,前方林子却突然惊起两三只夜鸟。
  七名黑衣人蓦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就像从地底钻出的一般。
  我想这可真是历史重演,敢情又是来追杀慕言的,正要不动声色退后一步,再退后一步,再再退后一步。还没等我成功退到慕言身后,面前的黑衣人却齐刷刷以剑抵地,单膝跪在我们跟前:“属下来迟了……”声音整齐划一,仿佛这句台词已历经多次演练,而与此相辅相成的是,每个人脸上都露出羞愧欲死的表情。
  我收拾起惊讶,转头看慕言,他已收好手中软剑,容色淡淡的,没理那些黑衣人,反而问我:“还走得动?”
  我茫然地望着他。
  他嘴角噙了笑:“你不是害怕得腿软了么?”
  我立刻反驳:“我才没有腿软。”
  他摇头:“睁眼说瞎话。”
  我说:“我、我才没有睁眼说瞎话。”
  他好整以暇看着我:“那跑两步给我看看。”
  我说:“……”
  慕言说得对,我是在睁眼说瞎话。
  我确实吓得腿都软了,刚才危急时刻退的那几步,只是超常发挥。人人都有自己的软肋,我的软肋就是狼和蛇。只是被慕言那样直接地说出来,让我有点受伤。
    因这样就腿软未免显得懦弱,我不想被他看不起。如果是君玮来问我,我一定会恶狠狠回答他:“老娘就是腿软了你奈老娘何?!”可慕言不同,我只想给他看我最好的一面。这道理就如同不想让心上人知道自己其实也要上茅厕那样简单。不过话说回来,我确实也不用上茅厕。
    ——*——*——*——
  正沉浸在伤感中,耳边一声“冒犯了”低低响起,身子忽然一轻,被慕言凌空打横抱起来。不知谁抽了一口气,四周格外静,这口气便抽得格外清晰,而我抬头,只看到天空月色皎洁。
  虽是打横抱起我,他走路依然闲庭信步,丝毫不见累赘模样,只是路过地上跪得整齐的黑衣人时,微微驻了驻足。
    大家纷纷低下头,慕言的声音在这空旷山间轻飘飘响起:“知道什么是护卫?你们的剑要拔在我的前面,这才是我的护卫。”嗓音淡淡的,却让跪在地上的黑衣人齐刷刷更深地埋了头颅。
  这是贵族门庭里久居高位者长年修养下来的威严,我之所以并不吃惊,只因在卫王宫中也有耳濡目染。就好比我的父王,虽然治国着实不力,但还是能用这种威严成功恐吓住他的如夫人们……
  正想得入神,不期然抬头,发现跪在正中间的一个黑衣人突然站起来沿着鬓角扯自己的脸皮。我没反应过来,不知这是个什么事态,惊恐问慕言道:“他在做什么?” 他看我一眼:“你说呢?”
    我自问自答:“看上去像是在扯人皮面具?”
  就在我们说话间,黑衣人果然从脸上扯下一张薄薄的人皮面具,呼了两口气:“闷死我了。”我仔细打量她,讶然发现呆滞的一张面具底下竟藏了张姑娘的脸,眉清目秀的好看的脸。
  慕言眉毛挑了挑,淡淡道:“我还想他们近日越发不成器,一路潜过来居然还惊起飞鸟,原是被你拖累的。”
  姑娘却丝毫不以为意,嬉皮笑脸地凑过来:“其实也怪不得他们,要将剑拔在哥哥你前面才有资格做你的护卫,既是这个要求,那天下没几个人能做你的护卫啦。唔,给我看看你怀里的这个,我还以为你对秦紫烟痴情得很呢,这个是我未来的嫂嫂么,你终于放下紫烟啦?哎,嫂嫂?你是我的嫂嫂么?我是慕仪,你叫什么名字……”
  我颤了一下,抿住嘴唇,慕言低头看我一眼,打断她:“阿拂还是个小姑娘。”
  慕仪讪讪地:“那你对紫烟……”
  我听着他们的对话,一时心中发沉,可我和慕言紧紧贴在一起,并没有发现在提到紫烟时,他有什么特别反应,但也有可能是人家反应了我没感觉到。毕竟我的感觉大部分已经消失,还剩的那些也着实不够灵敏。
  慕言没有回答,只淡淡扫了一眼仍跪在地上的黑衣人,道:“先回营地吧。”
  他抱我走在前面,其他人尾随在后。能被他这样一路抱回去,我应该觉得赚到了,但还是抑制不住心中的难过,那个紫烟我还记得。我想,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找到他呢。
  月色从林叶间洒进来,一地斑驳光晕,像被刀子仔细剪裁过。我憋了半天,觉得眼角都红了,却只憋出来蚊子似的几声哼哼,我说:“那姑娘不好,她要杀你,你不要喜欢她。”
  慕言微微低了头:“什么?”
  我抽了抽鼻子,却失去再说一遍的勇气,抬头看着天空:“没什么,你看,今天晚上星星好圆。”
  半晌,慕言道:“你说的……可能是月亮……”
    ——*——*——*——
  飞鸟还巢,夜凉如水,一切活物都失去踪迹,走在崎岖山间,不说话就显得十分寂寥。
  与慕言离别之后,这一路其实无甚可说,想了半天,只有十三月的故事比较迷离曲折,可以当做一桩新鲜事,在悠长山道上慢慢讲给他听。
  其实我到现在都没搞懂十三月为何自*杀,并且越搞越搞不懂,讲起这个故事来,结局未免含糊仓促,但慕言的关注点显然不在结局上。
  “你是说,只要选择留在你为他们编织的华胥之境里,不管那事主在幻境中是活着还是死了,现实中,她都逃不过魂归离恨天的命数?”他微微低垂着头问我,因正逆着月光,看不清面上表情,只是漆黑发丝拂在我的脸颊,想象应是惹了柳絮的微痒。
  慕言口中的营地位于一处宽阔山坳,基本上我们着实走了一段路程才到此处,我却只嫌这一路太短,从而再一次验证了相对论不是胡说八道,可以想象,假使这一路是君玮同行,我一定觉得路途遥远并且半路就要睡着。
  今夜我同慕仪共睡一个帐篷,可势必要等她入睡才敢安寝,只因害怕被她发现躺在身旁的是个死人。但慕仪丝毫不能领会我的苦心,执意陪我一起坐在帐篷跟前看星星。
  从她口中,得知今夜能在此处巧遇慕言,果然不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只是他处理完家中一些变故,取道璧山回离家万里的自己的府邸而已。
  我一想,觉得有点欣慰,看来他是和父母分开住,倘若嫁过去就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但再一想,觉得自己真是想多了。
  我踌躇地望向月光下眉飞色舞的慕仪,问出一直想问但是没人解答的问题:“你哥哥他,他今年多大?娶,娶亲了没?”
  慕仪愣了一愣,端起面前茶盏凑到嘴边上,乐呵呵瞧着我:“这个嘛……”
  我觉得胸口的珠子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她喝一口茶,继续乐呵呵地瞧着我:“这个嘛……”
  我想一把捏死她。其间,她又喝两口茶,咂了回嘴,再喝两口茶,才缓缓道:“未曾。”
  我默默地控制着自己的爪子不要伸过去,可她却自己兴致勃勃地凑上来:“你问这个是要做什么?”
  我咳两声,往后坐一点:“没什么,我有个姊妹,想说给你哥哥。”
  她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
  我掩住嘴角再咳两声:“真的。”
  她撑着头,笑眯眯望着我:“哥哥他很欣赏你的,在我们陈国,思慕哥哥的美貌姑娘手牵着手能将昊城围一圈,他可从不正眼瞧她们一眼,今日你腿脚不好,哥哥他居然主动行你的方便,要是被陈国那些思慕他的姑娘们知道了,你会被她们打死的。”
  我不甘示弱地、不动声色地说:“从前思慕我的人也很多的,要从我们家门口那条街的街头排到街尾的。”
  当然,这些人一半为钱而来,另一半为权而来,这些就不用说了。
  慕仪眨了眨眼睛:“哇,那你和我哥哥还满登对的嘛。”
  听到她这样说,我心里其实有点高兴,但还是不动声色地说:“不要乱讲,你哥哥不是已经有心上人了么,那个紫烟姑娘什么的……” 却被她挥挥手打断,摇头道:“她没戏了,她既敢行刺哥哥,此生便没做我嫂子的福气了。”
  我疑惑道:“难道只有搞地下情了?”
  慕仪扑哧笑出声来:“你可真好玩儿,我和你说啊,出了这样的事儿,父亲断不能容许哥哥娶紫烟的,再说,哥哥那个人,风月这等事还……” 话没说完想起什么似的道:“说起来,阿拂你要真对哥哥他上心,和紫烟相比,有一个女子你倒要记得。”
  她收起笑容看着我:“哥哥他此生唯一敬重的女子,想必你也听说过,前卫公那个殉国的小女儿,名动天下的文昌公主叶蓁。”
  慕仪说起那桩事,只是半年之前的事,却恍如隔世,融融月色下她握着白瓷杯皱着眉头追思:“我没见着那个场景,只听说卫国许久没下雨,叶蓁殉国时却天降骤雨,人人都道那是上天为文昌公主的死悲伤落泪。说是百丈的城墙,叶蓁翻身就跃下,无半点迟疑,就连陈国的将士也感佩她的决绝。哥哥称叶蓁绝代,说大胤分分合合这么多年,只出了这么一位因社稷而死的公主,若不是个女儿身,年纪又不是这样小,该是要做一番大事的。我也觉得可惜,说叶蓁长得美,又有学识,本该要以才名垂青史的,就这么早早地去了,可恨生在帝王家啊帝王家……”
  我说:“你说这么多,其实是想说……”
  她放下杯子挠挠头:“啊……对啊……我刚才是想说什么来着?”
  我抚着自己的心口,感受不到心跳的声音,半晌,道:“生在帝王家,本该如此,从小享那么多特权,势必有责任要担,叶蓁也是死得其所,在其位就要谋其事,行其道,当其责,天下百姓将她奉养着,拿百姓的供奉不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要担着身上的责任时却来说可恨身在帝王家,若是如此,就委实是可恨了。”说完觉得我们的话题正在向一个高深的方向发展,赶紧悬崖勒马。我说:“我们说到哪儿了?”
  对面慕仪呆呆看我半晌:“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也可以不睡觉,就好比我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不上茅厕,不穿衣服……衣服还是要穿的。活到我这个境界,基本上就把这些都当做兴趣了,有兴趣就找点东西吃,就睡睡,就上上茅厕,虽然注定是上不出来……反正只要有鲛珠在,一切都能被净化,包括此时本该萌生的睡意,包括半刻前给慕仪面子才吃下肚的一个酸不溜溜的小番茄。
  总之没有什么不方便,一切都方便许多。
  我们俩大眼瞪小眼坐了很久,终归是慕仪败下阵来,打着呵欠撩开帐篷去睡觉了。我抚着心口,仍然感觉不到有什么响动,但心里是很甜蜜的。慕仪说他哥哥很敬仰我,类似的话我也听过许多,只是从前一直觉得敬仰我跳楼的人真是有病啊,要不就是被强迫的,因真正值得敬仰的该是乱世里横刀立马功垂千秋的英雄,成王败寇,我不过是个败寇,以死殉国,算是没出息的了,可恨不能天仙化人,力挽狂澜,终归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当然,那些没殉国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兄长和姊姊们更没出息,可不过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没出息,也没什么好彼此取笑的。
  天高地远,群山连绵,我起身活动筋骨,转头一看,却看到远处另一顶帐篷前低头摆弄着什么的慕言,面前一堆燃得小小的篝火,周围是无边夜色,他颀长身姿就倒映在微微的火光里,看来也是无心睡眠。
  我想,这样适合两人独处的好时候,我是蹭过去呢,还是不蹭过去呢。 就在思考的过程中,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蹭了过去。 这个行为真是太不娇羞。
  君玮曾和我讲过许多类似故事,故事中那些大家闺秀们遇到爱慕的男子都“窃窃不胜娇羞”,那样才能惹人怜爱,但我着实不能参悟什么叫 “窃窃不胜娇羞”,而且只要遇到慕言,手脚总比脑子快一步。
  我凑过去:“你在干什么?”
  他手中的刻刀缓了缓:“雕个小玩意儿,打发时间。”说完抬头看我,皱眉道:“还不睡?这么晚了。”
  我本来就不想睡,看到他就更不想睡,可又不能这样明明白白地说出,支吾了两声,蹲在一旁看他修长手指执着刻刀在玉料上一笔一笔勾勒。
  半晌,慕言突然道:“对了,我的玉扳指还在你那儿吧?”
  我摇摇头:“当了。”
  他停下刻刀:“当了?”
  我垂头假装研究他刻了个什么,蚊子哼哼一声:“嗯。”
  他没再说话,继续专注于手中的刻刀和已成形的玉料,不久,一只小老虎就灵活现地落在手中。
  我发自肺腑地赞叹:“真好看。”
  他将小老虎握在手里随意转了转:“是么?本来还打算用这个来换我的玉扳指的。”
  我想了一会儿,默默地从领口里取出用红线串起来的扳指放到他手中,又默默地拿过刚刚出炉的玉雕小老虎。
  他愣了一愣。
  我说:“这个老虎明显比较贵一点,我还是要这个。”其实才不是,我只是觉得,那扳指是死物,但这个老虎是慕言亲手雕的,虽不是特地雕给我,但全大胤也只此一件,我就当作是他亲手雕来送给我,以后想起,心中就会温暖许多。
  可是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怯怯地凑过去:“你,你能把这个小老虎重新修改一下么?”
  他端详我递过去的小老虎:“哦,要修改哪儿?眼睛还是耳朵?”
  我端端正正地在他面前坐好:“你看,你能不能把它修改得像我?”
  慕言:“……”
  终归他有一双巧手,不仅琴弹得好,雕这些小玩意儿也不在话下,周围开满了半支莲,五颜六色的,都被火光映得发红,他的目光扫过来,望着我时,让人觉得天涯静寂,漫山遍野白梅开放,但我却再不能闻到那样的味道。
  他似笑非笑:“要雕得像你,那就得劳烦你把面具摘下来了,否则怎么知道我雕出的这个就是你?”
  我心中一颤,喉头哽咽,却摇了摇头。
  他轻轻道:“为什么?” 我摸着脸上的面具,往后缩了缩:“因为,因为我是个丑姑娘。” 我初遇他,只有十四岁,那时娃娃脸尚未脱稚气,等到最好看的十七岁,却连最后一面也未让他见到,直至今日,额头上长出这一条长长的疤痕,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知晓。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第一次因毁容而这样沮丧。我想给他看最好看的我,可最好看的我却已经死了。面具底下流出一滴泪来,我吸了吸鼻子,幸好他看不到。
  这一夜我抱着慕言雕给我的小玉雕,睡得很好。直到半夜,却被不知道谁弄醒。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揉一揉,再揉一揉。
  花对残月,送给我玉雕的人在月下淡淡笑道:“别揉了。”
  他伸手要拉起我,宽大的衣袖就垂落在我身旁:“来,我们抓紧时间离开。”
  我眯着眼睛看他,就像看乍然出现的天神,仔仔细细的,连他一眨眼隐约的笑意都不放过,我说:“去哪儿?”
  他垂眼瞟了瞟躺在我身旁的慕仪,不急不徐地:“你不是说至今仍疑惑郑国月夫人那桩事么?我们去郑国解开这桩事,说不定半路上还能碰到君兄弟和小黄。”顿了顿又道:“别担心,我这些护卫们一时半会儿还醒不了,他们跟着也是累赘,我们连夜赶路,甩掉他们,往后一路都轻松。
  我将手递给他,想了想道:“终归还是要留个书信的,免得他们担心呀。”
        他轻飘飘拉起我:“不是多大的事儿,从十二岁开始我就常独自离家,他们应该习惯了。”
        我理理身上的裙子,又有点担忧:“但是,但是我就这么跟着你走了,算不算私奔啊?”
  慕言:“……”

2012-3-2 1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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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帮帮 于 2012-3-2 17:42 编辑

同志们~~~~~~~~~~~~~~小女子由于网速过慢~~~~~~~~~~~~所以明天继续发啊~~~~~~~
上传这点就用了我一个小时啊~~~~~~~~~~~~~~~~~~~~~~~~~~~~~~
唉~

这点暂时够同志们看看了~~~~
小女子今天告退啦~



2012-3-2 17: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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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LZ的辛勤劳动 欢迎来左岸发帖 ~~由于不是原创 而且是长篇连载 已近放到浮游书海子板中了 ~希望LZ给个链接即可 因为涉及版权问题 还请LZ见谅 之前所发就不删除 ~!
2012-3-2 2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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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猫姥姥 发表于 2012-3-3 21:16
真累啊,读了两次才读完.
真好的小说,能吸引住读者的心
读着读着就笑了

恩 我也超级喜欢~本来想继续发的~可惜版权问题~不能继续发了
2012-3-5 12: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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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还是想发完咧。。算不算顶风作案。。。
classquemusique
2012-3-5 21:47
支持一下 左岸近期要改版 希望多多发帖 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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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5 17: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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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十三月之第三章

  越过璧山,深入陈国腹地。
  我们放弃取道姜国的打算,转而从陈国之东绕道赵国前往郑国,以方便彻底甩掉慕仪与那队黑衣护卫。最后取得了成功。
  这样一路奔波,本应劳累非常,但因是同慕言一道,就完全没有觉得。我私心里希望行程慢一点,再慢一点,可是没有小黄拖后腿,这个愿望变得难以实现,我已经尽量磨磨蹭蹭,但仍然很快就来到赵郑两国边境。
  月上中天,流光飞舞,我们找了家客栈,各自回房安歇。
  我躺在床上一边计算到达郑国四方城的路程,一边默默地思念小黄,心中有点感叹,为什么好不容易需要它一次它却偏偏不在呢,多么不招人喜欢的一头老虎啊。
  第二日大早,洗漱完毕下楼用早饭,慕言已在大厅等待。他身上换了袭水蓝色织锦袍,在晨光的蓝霭中,朦胧似披了霞光雾色。
  我停下脚步,想,果然,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穿蓝色了,谁要敢在他面前穿蓝色简直自取其辱。又想,下回看到君玮时一定要好好劝诫他,鼓励他还是坚持往白衣少侠这个方向发展,不要因为蓝色比较不容易脏就转而开始穿蓝衣服。观看过慕言的蓝衣风姿再来观看他,对比下来真是很难让人产生审美的愉悦感。
  想完之后我继续下楼,顺便还理了理裙子,抬头时看到原本侧头望着窗外的慕言不知什么时候已转过头来望着我,目光相接时冲我微微一笑,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扑通一声摔下了楼梯……
  饶是慕言身手极好,这一次也没能成功接住我,因毕竟不是七楼到一楼的距离,只是第七级楼梯到地面而已,垂直距离过近,离他的水平距离又过远,更不用说中间还有桌子板凳之类障碍物。
  可悲的是在背部触地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想到的居然不是裙子会不会被弄脏之类,反而福至心灵地觉得这一跤摔得真是好,这样就有理由装病在这边境小镇逗留了,就能,就能多和他待一些时候了。只恨从前没有想到用这样的办法自力更生,一心寄希望于千里万里之外不知在做什么的小黄。但要装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模样真是何其艰难,我努力回想肉体的疼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在回想起之前就被慕言一把从地上捞起来:“走个楼梯也能摔倒,你多大了?”
  我假装哧地抽一口气,表示我很痛苦。 他蹙眉调整抱我的姿势:“摔到哪里了?”
  我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哪里都摔到了。”
  他顿了顿:“先带你去看大夫。”
  我一惊,想这下玩笑开大了,赶紧从他怀里挣起来,干笑道:“哪里都没摔到,我不去医馆,我跟你开玩笑的。”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保持干笑:“去医馆就太兴师动众了,你看,我挺好的,我就是和你开开玩笑,我小时候就常常摔跤,摔,摔习惯了。”
  他皱眉:“真的?”
  我重重点头:“嗯,真的。”
  他依然皱着眉:“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骨头若是错位了,将来麻烦就大了。”
  我说:“我十七了。”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开口时已转移话题:“既然没事儿,那先用早饭吧。”
  走了两步又回头问我:“阿拂,你要吃点儿什么?”
  终究慕言没将我带去医馆,但我一直忐忑,尽量表现出生龙活虎的模样,走路都开始一蹦一跳,因不生龙活虎就可能被送去医馆,接着被发现是个活死人,然后被送去什么不思议事物研究机构之类。
  估计我蹦跶得太厉害,疑似回光返照,令慕言微觉头昏,更加认为我需要好好休息一下,遂决定在这边境关市逗留一夜。
  赵郑边境关市繁茂,什么都有卖的,有羽人少女额发编成的如意结,有据说某个谢世多年的美男子戴过的头巾,还有种赵国特产的晒干的白虫子传闻可以用来泡水治疗相思病。
  我对这个白虫子抱有极大兴趣,觉得倘若果真具有奇效,就可以买一点碾成粉末混在慕言的饭菜里端给他吃,让他忘记秦紫烟重新开始,但咨询过小二,发现这个只能泡水喝,我总不能把这个白虫子泡好水之后倒进慕言的饭碗里对他说:“喏,给你加个餐,你看着好像这个是虫子……其实它确实是虫子,但它不是一般的虫子……”
  估计我话还没说完他就会把饭全部倒掉,这就太浪费粮食。
    ——*——*——*——
  边地人擅酿酒,午饭用了乳糖真雪、雪泡梅花酒、酒酿圆子之类,依然是慕言付钱,然后被他领着去集市旁一座风雅茶楼听评书。
  我们不再继续逛街。 被我遗忘很久的君玮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只要是男人就不会热爱陪同女人逛街,因为假如女人看上什么,势必让男人付钱,男人充当的不过是个钱袋子罢了,未免有点伤人自尊,而假如女人不看上什么……这个假如不成立,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当然,这个狭隘的观点不能用在我和慕言身上,我们去茶楼里听评书,只因头顶六月的太阳太滚烫罢了。
  茶楼里座无虚席,只好在楼梯口与人拼桌,慕言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摊开来,是把未著扇面的十二骨纸扇,扇子摇起来,有凉风拂面。讲评书的老先生正襟危坐,正讲到肃杀处:“五月十五是个月夜,那二公子苏榭听内监传来密报,说‘陈侯久病多日,戌时一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薨逝时只得宰相尹词在榻前随侍,半刻前尹词已派心腹八百里加急前去迎世子苏誉回国承爵位,二公子若要起事,今夜是良宵,若容世子誉回国,一切便无可挽回。’苏榭苦心经营多年,等的就是这一日,这一时,老父驾鹤西归,本该承爵位的兄长此时又因情伤浪迹天涯,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当夜,苏榭便起事逼宫,一路势如破竹,直杀入王宫,卫尉光禄勋临阵倒戈,七十里昊城被火光映得如同焚城,整个王都都弥漫出血和松脂的气味。在这场世子缺席的宫变里,人人都以为大局已定,下一任陈侯当是苏榭无疑了。可世事难料,还不等苏榭将染血的宝剑收进鞘里,紧闭的宫门突然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我说:“这扇宫门定是年久失修。”
  话说完才惊觉讲评书的老先生无力为继,正喝水换气,而茶楼里众人还沉浸在宫变的肃杀气氛中没缓过来,整个二楼一时静寂如暗夜,显得我这一声感叹就格外清晰……
  慕言摇着扇子,眼中有笑意,却没说什么。
  我吐了吐舌头,趴在桌子上接受众人鄙视。 窗外烈日当空,柳叶被晒得卷起,藏在浓密叶荫里的鸣蝉声嘶力竭。
  老先生喝完水继续道:“传说陈世子苏誉驯养了三百影卫,这些影卫化开了是三百枚利剑,合而为一便是一支锐不可挡的骑兵。在这一夜之前,关于陈国影卫之事,大多都是传说而已,却在苏榭逼宫起事且大局将定之时,大开的宫门后,三百影卫骑着铁蹄骏马第一次现身开道。影卫的铁蹄在宫门后清扫出一条苍凉血道,光色暗淡的正宫门处,缓缓踱出一匹乌蹄踏雪,本该远在千里之外的苏誉活生生坐在马背上,手中还提了卫尉长官邢无阶血淋淋的首级。事态瞬时急转直下,卫尉几个副官一半都是被世子誉或明或暗地提拔起来,苏榭纵是添了翼的猛虎,此情此境也难以招架……”
  我觉得自己快要睡着,那评书只得一个回音在耳边缭绕,我努力撑着头,轻声道:“这故事真长啊。”
  慕言喝了口茶:“你想听最后结果?结果挺简单,陈侯其实没死,只是昏睡了一段时日,醒来看到不肖子竟趁着自己病重逼宫,当即将其赐死。二公子苏榭被处死没几天,陈国的临国唐国被晋国攻打,唐国前来求助,陈侯一来才受了刺激不久,二来想着唐晋之战作壁上观说不定能得渔翁之利,不愿出兵,世子苏誉力谏陈侯出兵助唐,扯了好几天,最后陈唐联军大败晋国。”
  说完略抬了眼皮看我:“这些打来打去的故事你一个小姑娘肯定不愿意听。”
  我看着他都快哭了:“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有点长,但没说不想听啊,你为什么要剧透给我,还是这么清晰的剧透,我恨死你了!!!”
  慕言:“……”
  一壶茶快要喝尽,老先生的评书也讲到唐晋之战,快接近尾声,窗外仍有日影,透过老柳树的垂绦柔柔地照进来,在墙壁上晕出几块光斑。
  我被慕言剧透完之后就再也睡不着,趴在桌上百无聊赖观看世态人生,偶尔瞟一眼他修长手指。
  半晌,慕言突然道:“这里的评书讲得不错,虽然大多言过其实,当故事来听听,倒也挺有趣。”
  话到此处,正有血气方刚的青年嘁声道:“那苏誉也不过如此,若是我,唐晋两国争战,必不去趟那浑水,待它二国两败俱伤,捡个现成便宜,岂不正好。”周围多有附和之声 我摇了摇头,有点不以为然地伸手拿壶添茶水。
  慕言漫不经心收起扇子:“你有话想说?”
  我飞快抬头瞟他一眼,低头讷讷道:“算了。”
  他帮我添上水:“怎么?”
  我说:“因为说来话长,然后你又要让我吃饼吃饺子什么的,吃完我就又忘了。”
  他帮我加水的手抖了抖,笑出声来:“这次我不让你吃东西了,你有话就说吧。”
  我说:“哦,也没什么,只是有点感叹,想说,其实人生就像钟摆,看似只有左右两个可能,其实确实只有左右两个可能……你可以说钟摆摆动的过程中延展了无数可能,但那不是可能,只是通往可能的路径,最终你不是摆到左,就是摆到右。一切皆有可能,但所谓一切也不过或左或右两种可能,只有居中不变万万不能,除非钟摆坏掉,而那是生命静止的模样。”
  说完舔舔嘴唇,问他:“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没有听懂。
  我想这可如何是好,想了半天,想出一个例子,来简化我的意思,道:“其实就是说,好比这世间,这世间不是女人就是男人,当然人妖也不是没有,但你要是中庸地去当人妖,就一定会受到社会歧视,而且很难找对象。”
  再舔舔嘴唇:“你听懂了么?”
  他表示还是没有听懂。
  我恨铁不成钢地道:“其实很简单嘛,我就是想说,这情形就像苏誉,假使他寻求中庸,作壁上观,往后必然难以在诸侯之中寻求同盟。这些人都想得太容易,殊不知乱世就如同一场人生,非彼及此,非此及彼,倘若国家不是足够强大,基本上没什么资格中庸,乱世里的圣明君王,理所应当立场鲜明。当然若这个圣明君王已经是一方霸主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咬牙切齿道:“这次你听懂了么?”
  他眼里含笑,一本正经看着我:“我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我们吃完再说。”
  前后想想,这已是我第二次在公众场合听人谈起苏誉。
    半年前,这个人率十万铁甲谈笑间大败卫国,用兵之从容诡谲,将天启城里喜爱联系实事的科举考试难度系数再拔新高,搞得一众落榜的贡生通通仇视他,荣获年度最不讨知识分子喜欢的政治人物之首。由此就可看出苏誉此人日后必成大器。这并不是说他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或者带得一手好兵什么的,只是历史上能影响现代科举考试的人基本上都死绝了,他是有且仅有的一个活人,着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能同时被那样多的人仇视,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你长得特别帅,家里特别有钱,或者特别有能力什么的,就算以上都不是,至少也能证明你这个人很有存在感……
  但无论如何,这一天过得非常充实。
    ——*——*——*——
  天幕漆黑,夜风撩人情思,我坐在灯前写下当天心得,收拾收拾就准备睡觉了。刚熄灭烛火,两步之遥的窗户突然极短促地啪嗒一声,有人落在地上,樟木地板微微一动,我凌声道:“谁?”
  有冰冷物什刹那间抵住脖颈,而此时我的手正忙着掏怀里的火折子。后来有无数个时刻回忆起这一幕,都觉得当时处变不惊得很显英雄本色。但其实只是不清楚抵在脖子上的到底是什么。尔后呼啦一声,火折子亮起,我小心翼翼低头看一眼,雪亮雪亮的,是把短刀。
  朦胧火光勉强照亮屋中一角,地板上一双白边绣鞋,绣鞋之上是紫色的裙摆,暗夜里用短刀抵住我的女子轻声一笑:“刀剑不长眼,姑娘再乱动,小心被割断喉咙。”笑声近在咫尺。我斜眼瞟过去,想看看这人到底是谁,目光对上她的眼睛,却悚然一惊。我在郑王宫里见过这张脸,像水墨画里勾出来似的,一模一样的一张脸。十三月。
  但华胥引绝无可能失手,不像君师父研制出来的毒药,基本上毒不死人,看着好像把对方毒死了,举办丧事的时候人又诈尸了。
  我清楚记得,半个月前,五月二十五的夜里,郑王宫裕锦园里一场荼靡花事下,我一曲华胥调亲手了结了十三月的性命。此时她本应是躺在地底下一具森然的白骨,即便容浔采取什么特殊方式保存,也应如我一般面色苍白周身死气。当然死气这个东西一般人很难看得出来,就算看出来了也只会觉得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但面前十三月红润的脸色且比上次所见浓丽得多的眉眼,着实无法让人将她和如我一般的死者联系起来
  我看着她:“我不认识你,你是谁?”
  她靠近我一些,眉心微皱,唇角却勾起来,缓缓抿出笑意:“一个路人罢了,借姑娘的房躲一躲仇敌,换一换伤药。”短刀来回抚我的脖子,估计是想起到威慑效果,但我感觉着实迟钝,也就难以配合。她眼中笑益盛,嘴角越发地向上勾:“姑娘好胆识。”就像是夜风吹过来的一声叹息,落在耳旁,轻飘飘的。而下一刻她已猛然将我推到门板上压住,短刀擦着头发钉入木头门,眼中的笑半分未减,也不知是笑得真心还是假意,话却放得柔柔软软的:“在下方才所说,姑娘是依,还是不依?”
  我赶紧点头:“依,我依。”结果一颗小药丸在开口瞬间突地钻进喉咙,一路滚到肚子里。我闭嘴默默地思考一个问题:“毒药这个东西,鲛珠是能净化呢,还是不能净化呢?”
  面前紫衣女子自报家门说叫莺哥,但我显然不会相信。因名字的意义早在上一篇章我们就认真探讨过,得出的结论是,出来行走江湖的谁能没有几个艺名呢。
  投完毒后,莺哥坦然地坐在客栈的木板床上指挥我:“伤药,绷带,清水,刀子,烛火。” 边指挥边皱眉解开衣襟,露出受伤的肩膀,肩背处长年不见太阳的肌肤在烛火照耀下泛出莹莹白光,其上缠绕的厚实绷带却被血渍浸得殷红,像一朵富丽堂皇的牡丹,盛开在雪白肩头。
  她要的东西基本上全是现成的,我将止血的伤药递过去,看到她绷带下一弧见骨的刀伤,舔舔嘴唇道:“挺疼的吧。”
  她偏头看我,明明嘴唇都咬出红印,眼里却仍聚起半真半假的笑意:“你猜猜,嫁人前,我干的什么营生?”
  我摇头,表示既不知道她竟已嫁了人,也不知道她此前干的什么营生。
  她将短刀放在火上烤一会儿,突然闭上眼睛,刀子刮过伤处,利索地剜下一块腐肉,房中静了半天,良久,听到像从地底冒出来的粗噶嗓子,断续地轻声道:“那时候,我是个杀手,日日刀口舔血,杀人,被杀,鬼门关前走了好几遭,什么样的痛没有受过。”她笑了两声,在暗夜里清晰得有点恐怖:“不想闲了几年,如今,连这种程度的痛,都有些受不住了。”说完缓了会儿,又在伤口撒好药粉,额头上汗涔涔的,却勾起唇角:“姑娘可是怕了?在下今夜只叨扰这一晚,明日一早便离开,姑娘今夜的照拂,在下先谢过了。”
  我心中觉得这其实没有什么可怕,也不知道她为何有此一问。况且,要说害怕也该是她害怕,你想想大半夜和一句尸体同处一室并且这句尸体还和你面对面交流人生感想,换位思考一下,确实有点可怕。而我在想完上述废话之后,心中突然一动,觉得抓住了点儿什么,我问她:“莺哥是你的真名?”
  她歪在床头,脸色惨白,额间仍有细密汗珠渗出,却扬了扬眉毛,真不知道在这样痛苦的时刻怎么还能做出如此高难度的动作,声音仍是剧痛后的粗噶,好在已有些力气:“真名又如何,化名又如何,打十一岁开始,就没人再唤过我这个名字了,莺哥,莺歌,你说,其实这名字不是挺好听的么。噗,你别这么一脸探究地看着我,也不是个多有来历的名字,我生在穷人家,生下我们两姐妹来,爹爹提着半罐子腌菜求村里的教书先生给起个好养活又文雅的名字,我比妹妹哭得响些,就叫莺,可黄莺是贵气鸟儿,又爱娇,穷人家的,又是个女孩儿,哪里当得起这个字,教书先生想了想,就在后头安了个哥字,是安给天上的神灵看的,让神灵以为我是个男孩儿,就当得起这个莺字了。”
  我定定地看着她,做惊讶状道:“这倒挺有趣的。”又做漫不经心状道:“你说你还有个妹妹?那你妹妹叫什么名字?”
  她模糊的眼光从头到脚打量我,半晌,笑道:“忘了。”
  这世上不可能有毫无道理就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东西,连同一只母鸡下的蛋都婀娜多姿各有千秋,何况是人。我想过很多,比如莺哥和十三月两人其实是一人,结果被迅速否定;又比如莺哥这副模样其实是照着死去的十三月整的容,但为什么她非要整成十三月的样子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还有一种可能,假设华胥之境中十三月口中的姐姐并没有死,这个让十三月心伤得最终以死作结的姐姐,会不会就是莺哥?
  伤药中加了镇痛宁神的东西,这让莺哥在换好绷带之后很快就入睡,难能可贵的是居然没有忘记在睡前扯块布将我的手脚绑起来。我躺在床沿上看她紧紧闭上双眼,眉心微皱,想我和慕言一路奔波,要找的答案就在眼前,只是这答案是枚坚果,暂且还不知如何下手。
  心中一时烦乱,难以入眠,约一个对时,月光入户,房中传来吱吱声,一只老鼠悄悄爬上灯台偷灯油,我睁大眼睛细细观赏,背后却突然传来细微抽噎,老鼠吓得哧溜一声溜下桌,我则直接滚下了床。
  艰难地从地上坐起,莺哥并未醒来,青丝里一张雪白面颊遍布泪痕,仍有泪珠沿着紧闭的眼角滴落,滑到瓷枕上,盈盈的一滴,只是再无抽噎。我跪在床边将身子探过去一点,更仔细地看她,想她大约是在做梦,也不知做的是怎样的梦。这坚果终于露出一条缝来,想要敲开她,此刻正是良机。但这又涉及到一个道德问题,就是到底该不该用鲛珠的力量去窥探别人的梦境。传说千百年来华胥引的持有者都曾面临过这种艰难抉择,这个命题曾在某个朝代与“未婚先孕的少女能不能堕胎”一并成为当世两大备受社会关注的伦理问题,最后后者的解决办法是未婚先孕的少女都浸了猪笼。其实暴力之下,所有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因暴力本身已是最大的问题。总之,此时我正在踌躇,而帮助我做出选择的是莺哥在梦中突然的一阵挣扎,那是被魇住了的表象。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要去往她的梦中,为的是将她带出来。
  我握住莺哥的手,集中精力感受她的神思,好进入魇住她的梦境,虽是第一次用鲛珠来做这件事,倒并不觉得费力,大约因是死者,比以生者之躯休习华胥引的前辈们少了对人命的执着贪欲。眼前凭空出现一条黑暗古道,梆子声声,三途河旁结梦梁,大约这就是通往莺哥梦境的结梦梁。我深吸一口气,正要一脚踏进去,手忽然被握住,耳畔响起低低的一声:“阿拂。”我愣了愣,想松开握住我的那只手,却已来不及,声声梆子消失在暗夜尽头,转瞬已进入莺哥的梦境。
  我们置身在一个完全不知名的地方,我抬头看仍握住我右手的慕言,半晌,道:“你怎么跟来了?”
  他微微挑眉,目光放在前方,是一处深巷,巷子两旁俱是黑墙青瓦的民宅,雀檐上积一层薄薄的落雪,天上清月泠泠,四下静寂。他收回目光:“听到你房中有响动,便过来看看,没想到……”他顿了顿:“这是哪里?你房中那位姑娘,是谁?”
  我长话短说和慕言交代了事情经过,人已冻得瑟瑟发抖,这就是连目的地天气状况如何都没搞清楚就出公差的痛苦之处。慕言一直握着我的手没放开,良久,道:“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我想他真是废话,死人的手怎么可能不凉,可还是不小心颤了一下,想要缩回来,他瞥了我一眼,我轻声道:“可能因为是……传说中的冰肌玉骨……”
    慕言:“……”
  前方巷子里传来哒哒马蹄声,伴随着车轱辘碾过石道的闷响,我向前走两步,再走两步,隐隐看到街面上瑟缩着一个佝偻的小乞丐,慕言拉住我,我回头和他解释:“她看不到我们。”想想又补充道:“这梦境里的幻影都看不到我们。”一辆乌篷马车自巷子深处急驶而出,眼看就要从小乞丐身上碾过去,车夫急惶惶勒紧缰绳,拉车的黑马扬起前蹄狠狠嘶鸣,车中传出一个清清冷冷的嗓音:“怎么了?”车夫忙着勒马后退:“有个乞丐挡了路。”车帘撩开,露出一副紫色的衣袖,车夫先行一步定住马将小乞丐拖到一旁,车中清清冷冷的嗓音在帘子后面发话:“将她带回府。”车夫愣道:“主上这是……”帘子背后冷笑了一声:“说不定,她就是巫祝口中那个上天赐给我的……世上最好的杀手呢。”
  马蹄声消失在巷道尽头,眼前一切瞬间化为乌有,转而是一处宽敞厢房,烛火幢幢,桌案上的石鼎中燃出袅袅的香,床榻上躺了个小姑娘,推断应是片刻前晕在街面上的小乞丐,看来已收拾妥帖,只是瞧不见脸,而榻前则立了个紫衣的少年,轻裘玉冠,长身玉立。他微垂着头:“你叫什么名字,家中还有些什么人?”
  小姑娘挣扎着要爬起来,被旁边的侍女止住,只在重重锦被中露出巴掌大的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却并不畏惧:“莺哥,奴叫莺哥,前年家乡遭了洪灾,爹娘双双去了,家里就剩奶奶和奴的妹妹。”我走近去一些。这个小姑娘脸上果然有莺哥的影子,想不到那总是半真半假笑得柔软又刻意的紫衣女子,她小时候竟是这样。而看到她浓黑的眼睛,终于有一点不是在旁观的感觉,鲛珠引领着精神游丝在刹那间与她高度重合,令人高兴的是这样便能直接读懂她的情思,令人痛苦的是读懂了其实也没什么用。因我想客观看到事情的全貌,但人的情思其实是偏见的集合体。
  “莺歌?”紫衣少年笑了笑:“那你妹妹岂不是叫燕舞。”
    她一双浓黑的眼睛睁得大大地看向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淡淡瞥了眼她苍白面容,转身望向窗外朦胧的月影,漫不经心道:“莺歌这名字太艳了些,今日正是腊月十三,天上月亮圆得正好,你就叫十三月吧,我将你捡回来,此后你便跟着我。”
    顺着烛火的光线,我看清那张端整俊朗的脸庞,犹带着少年的青涩,衬着玉带紫衣,虽是在笑,表情却冷冽如同逝雪。那是……年少的平侯容浔。
  我看着自己的手,半月前被我亲手杀死的那个十三月,原是李代桃僵么。
2012-3-5 1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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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厢房烛影也尽数散去,眼前情景不断变换,各种色彩如流失一般从眼前掠过,脑中产生各种想法,都不可知,唯一可知的是幸好我是个不容易晕车的人。半晌,景色定下来,眼前铺开一片安静竹林。天上遥遥挂了颗启明星,林间燃了堆不算旺的篝火,一双软牛皮的靴子踩过发黄枯叶停驻在篝火旁,顺着靴子往上看,简直没有悬念,来人是容浔。他环顾四周,目光上瞟时,清冷眉眼攒出一丝笑,却不动声色,假意低头查看地上的篝火,就在此时,上方突然传来林叶相拂的沙沙碎响,一道紫影蓦然从高空急速坠落,他身形往右侧微微一躲,一柄锐利短刀擦着发带牢牢钉入身后碗口粗的竹子上,他却没半点移开的意思,眼睁睁看着从天而降的紫影越来越近。而后一切发生得太迅猛,两人正面相交时的几个推挪似乎只在眨眼间便完成,待我看清时,容浔已被紫衣的少女牢牢压制在地上。紫衣少女是比如今稍年轻一些的莺哥。
  篝火噼啪,微弱火光映出朦胧月影,翩翩贵公子不动声色躺在枯黄落叶上,四围翠竹妖娆,紫衣少女双膝跪地骑在他胸前,漆黑长发似绢丝泼墨,左手牢牢抵住他的衣襟,右手中的雪亮长刀已有半截深埋进泥土。她两颊微红,动作却无半点迟疑,左手越发使力,就压得更狠,他在她身下闷哼了一声,她睁着一双浓黑的大眼睛定定瞧着他:“今日我的刀,可比昨日快了些?”
  他以手枕头,含笑看着她:“月娘,你做得很好,你可以做得更好。”
  她脸上浮现得意表情,抵住他的手略有松动,他眼中冷光一闪,以电光火石之势猛地制住她左手,一个巧力便颠倒局势将她反压在地,她全身受制,面上出现恼怒神色,他盯着她,眼中盈满笑意:“同你说过多少次,要做个好杀手,从埋伏,到杀人,再到结束,哪个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她紧紧咬住嘴唇,脸上是受辱的不甘心,双手还在不死心地挣扎。他抽出一只手抚上她嘴唇,笑出声来:“咬这么紧做什么,也太沉不住气了些。”她脸上红得厉害,却更狠地瞪住他。
  身旁的慕言突然道:“看这天色,要下雨了。”话刚落地天边陡然出现一道闪电,紧接着是像从地底传来的轰隆雷声。原本还不服气妄做挣扎的莺哥突然绷直了身体,下一刻已紧紧贴入容浔怀中。他轻轻拍她的背脊,像安慰小孩子:“还是害怕打雷?你这样,可没法当一个好杀手。”她搂着他的脖子咬咬牙,表情决绝,说出来的话却远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就再怕这一回。”他撑起身子目不转睛看她的脸,半晌,摸摸她的发顶:“拿你没办法。”
  竹林在拂晓的暗色里摇曳不休,眼看狂风就要裹着雨云向下肆虐,在砸落的雨滴碰到我衣袖的一刹那,眼前景致却再度变换。这是件神奇的事情,我竟看清一滴雨的坠落,并且还带着这滴雨瞬间转移到下一个场景。这梦境真是毫无道理,我一边这样想,一边遗憾刚刚从天上砸下来的为何不是金铢银票之类。而神思回归之时,发现正被慕言牵着站在一个声色场所里,四周大把大把的全是花,还有花姑娘。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大约是神思想通,像是谁在脑海里一笔一笔写出来,告诉我,这是莺哥十六岁的生辰,她从半月前就施计将自己卖进来,潜伏在这些美貌姑娘之间,将在今日杀掉命中注定要死在她手里的一个人,正式成为容家的暗杀者,完成一个杀手的成人式。我记得我十六岁成人式那天是绑住君玮双手双脚逼他听我弹了一天的琴,我很开心,只是对君玮有点残忍,而莺哥的成人式真是不管对谁都残忍。
  慕言从后面收起扇子敲敲我肩膀:“你左顾右盼的是在看谁?”
  我拨开他扇子:“找容浔。”
  他做出感兴趣的模样:“哦?你晓得他一定来?”
  我不确定道:“这倒也是。”想了想问他:“如果是你,你会不会来?”
  他收起扇子:“如果我手下的那个杀手是你,我就来。”
  我一愣,呆呆地看他。
  他瞟我一眼,慢悠悠道:“你这么笨的一个人,我若不来,你把要杀的目标搞错怎么办?”
  我气愤道:“我才不会。有、有时候是会迷糊一点,可这种关键时刻,我就会很厉害的。”
  他轻笑一声:“关键时刻?上次夜里遇狼,若不是我及时赶到,你如何了?”
  我说:“……好了,我们当今天晚上这场对话未曾发生过。”
  他不依不饶:“上上次沈夫人宋凝的华胥之境,你从山上掉下去,若我没跟着,你又如何了?”
  我从他身边挪开一点,道:“过去之事之所以美好就在于它已成为过去,往事我们就让他如烟飘散,来,我们还是来研究一下更为重要的现实之事吧。”
  他有一搭没一搭摇扇子,眼中含笑,看着我不说话。
  我说:“你看,十三月这桩事,郑王宫里的十三月为情而死,口口声声对不起自己的姐姐,活着的莺哥像是原本的十三月,她有个妹妹,她却告诉我她忘了妹妹的名字,容浔看着像是对郑王宫里储着的十三月很有情,可他明明晓得真正的十三月到底是谁,况且,他也不像是对莺哥无情。”我原本只是想转移话题,可不小心自己被自己提出的问题搞得很感兴趣,想了一会儿却没想出结果,只是很感叹。
  我把我的感叹告诉慕言:“这个容浔让人捉摸不透啊,多接触接触他说不定能有所领悟,呃,不过这也说不定,有句话叫做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劝诫世人面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涉案保持清醒,但也有一句话叫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哎,我很是迷茫。”
  慕言摊了摊手:“我也很是迷茫。你偏题了。我听不懂。”
  “……”
  花楼中,舞娘们献艺的高台上长出参天大树,叶间结了融融春意,树下清歌未止蝶舞不休,仿似天下大兴,时时都是盛世太平。只是这一切都是错觉。可叹皇帝微服私访老是喜欢造访青楼,自以为此地三教九流更能听到民声,但归根结底只是让他的调情水平不断提升罢了。我拉着慕言拐进高台后红纱掩映的阁楼,没有任何阻碍地晃过一扇启开的结实木门,正好看到一身清凉打扮的莺哥从对面窗户轻盈跃入屋中。守在桌边款款等待恩客的女子浑然不觉,下一刻已被手刀利落敲昏,拖到床下严严实实藏好,时辰还未到,十六岁的莺哥执起镜台上一柄绘出大簇秋牡丹的绢丝团扇,关好门窗,独自饮了盏酒。
  我和莺哥神思相通,自然知道她在此处,慕言表示理解,只是对这梦境的神奇有点叹服。
  未几,屋外脚步声踢踏传来,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进来的男人身着黑缎长袍,长了张再普通不过的脸,似乎喝了许多酒,走路蹒跚不稳。懒懒靠在床沿的莺哥将团扇移开,浓黑的眸子随着眼角挑动微微上眄,仅这一个动作就流露千般风情,一副熟谙风月的模样,仿佛天生就在花楼里打滚。男子眯起眼睛来,保养得宜的一双手意图暧昧地抚上她细白颈项:“听说你是楼国人?楼国的女子天生肤若凝脂,今日便让我看看,”他手一拂扯下她罩在裹肚外的轻纱被子,动作粗鲁地俯身咬住她雪白肩头:“看看你是不是也肤若凝脂。”男子的吻沿着肩头颈项快要覆上她脸庞,却蓦然静止不动。我赞叹地紧盯住插进男子背心的短刀,问慕言:“你看清楚刚才莺哥拔刀了么?好快的动作。”
  那男子就这样死在她身上,她却并未立刻将凶器拔出,眼神茫然看着帐顶,全无杀人时的利落,良久,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慌忙收拾现场,收拾完回首打量一番,仍沿原路跳窗逃出。慕言不容分说拉着我一路跟上,发现她并未逃离此处,只是一个翻身跃入楼下厢房罢了。
  慕言在我耳边轻笑一声:“你相不相信,容浔就在里头?”
  我想了想,点头道:“是了,谁敢怀疑陪着容公子的姑娘是杀人凶手啊,就算有人怀疑,容浔也一定帮她作证,她一直同他花前月下把酒论诗呢,哪里有时间出去行凶。”
  慕言揽着我的腰一同跃入莺哥刚进的厢房,口中道:“这不算什么高明的计策,却仗着容浔的身份而万无一失,莺哥姑娘第一次杀人,算是做得不错的了。”
  不出慕言所料,容浔果然在房中。紫檀木镶云石的圆桌上简单摆了两盘糕点,他手中一个精巧的银杯,杯中却无半滴酒。烛火将他影子拉得颀长,投印在身后绘满月影秋荷的六扇屏风上。窗外乍起狂风,吹得烛火恹恹欲灭,风过后是慑耳雷声,轰隆似天边有神灵敲起大锣。我觉得有点冷,朝慕言靠了靠,他看我一眼,将我拽得再靠近他一些。
  一阵急似一阵的电闪雷鸣中,容浔缓缓放下手中银杯,半晌,端起烛台绕过屏风走到床前。昏黄烛火映出榻上蜷得小小的莺哥。她身子在瑟瑟发抖,眼睛却睁得大大的,眉心皱得厉害,嘴唇上咬出几个深深的红印子。他将烛台放在一边,伸出修长手指抹她的眼角,似要抹出并不存在的泪水,她怔怔看着他:“我杀掉他了。”她举起雪白的右臂,搭在他俯下的左肩上:“就是用的这只手。”
  一个炸雷蓦然落下来,雨点重重捶打廊檐屋顶,她蜷起来的身子颤了颤,他微微蹙了眉,握住她双手面对面躺在她身边,瓷枕不够宽敞,他几乎是贴着她,将她蜷缩的身体打开,捞进怀里。两人皆是一身紫衣,就像两只紫蝶紧紧拥抱在一起。他的唇贴住她绢丝般的黑发:“你做得很好。”她却摇摇头,抬起眼睛望住他,一瞬不瞬地:“我用了短刀,一刀穿心,死的那一刻他都不相信,狠狠瞪着我,他的血几乎是喷出来的,落在我胸口,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的表情,人命这样轻贱。我觉得害怕,我害怕当个杀手,我害怕杀人。”她说出这些软弱的话,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
  蜡炬燃成一捧泪,滑下烛台,只剩最后一截烛芯子还在垂死挣扎,发出极微弱的淡光。他伸手抚弄她鬓发,半晌,低笑道:“那年我捡到你,你还那么小,我问你想要跟着我么,你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我用力点头,模样真是可爱。我就想,你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他吻她的额头,将她更紧地揽入怀中,贴着她的耳畔:“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窗外冷雨潇潇,落在二月翠竹上,一点一滴敲进我心中。
    ——*——*——*——
  此后,这梦境的变幻杂乱且迅速。杀手的世界无半点温情,有的只是幢幢刀影,斑斑血痕,生死一瞬间人命的死搏。我看到莺哥在这个世界越走越远,携着她的短刀,像一朵罂粟花渐渐盛开,花瓣是冷冽的刀影,而她浓丽的眉眼在绽放的刀影中一寸一寸冷起来。这些不断变换的景致像崩坏的镜面,铺在我眼前,不知从何处传来各种各样的人声:“时时跟在廷尉大人身旁那个紫衣姑娘,是个什么来历?啧,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呵,那样漂亮的一张脸,却听说杀人不眨眼的,那是廷尉府一等一的高手,廷尉大人贴身的护卫。”
  那些崩坏的镜面随着远去的人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高的戏台,打扮得妖娆的伶人将整个身体都弯成兰花的形状,眼角一点一点上挑,做出风情万种的模样,软着嗓子唱戏本里思春的唱词,神情里暗含的勾引却无一丝不是向着高台上懒懒靠着横栏听戏的容浔。两人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就很近,目光交汇时,容浔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就在那一刹那,高台上奉茶的绿衣女子突然自袖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与此同时,一旁莺哥的短刀已飞快欺上绿衣女子的面门,自眉心劈头的一刀,快得像飞逝的流光,面容姣好的女子整张脸被劈成血糊糊的两半,绽出的血溅上莺哥雪白的脸颊,她却连眼也未眨一眨,戏台子里已是一片尖叫,她闻所未闻,将短刀收回来在紫色的衣袖上擦了擦,抬头望着若有所思的容浔淡淡笑道:“没事吧?”他瞥眼看倒在地上圆睁着双眼的可怖女子,皱了皱眉:“这一刀,太狠辣了些。”她认真地蹲下去仔细查看那女子的刀口,神情无半点不适,研究半晌,道:“这样果真毫无美感,还有点吓人,往后我直接割断他们的脖子好啦。”他将手递给她,拉她起来,良久,缓缓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杀人之后,怕得躲在我怀里,躲了一宿。”她抿起唇角:“我终归要长大的。”她靠着横栏认真看他:“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话毕脸上腾起红色的霞晕,衬着雪白容颜,丽得惊人。他却没有看她,转头望向窗外,那里有高木春风,陌上花繁,一行白鹭啾鸣着飞上渺远蓝天。
  莺哥无法成为最好的杀手,就好比君玮无法成为最好的小说家,因为他俩都心存杂念。最好的小说家应该一心一意只写小说,但君玮在写小说之余还要当一当剑客聊以安慰他老爹。同理,最好的杀手应该一心一意只杀人,但莺哥在杀人之余还要分一分神来和容浔谈恋爱。杀手绝不能有情爱,假如一个杀手有了情人,就容易遭遇以下危险,比如“你,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把他杀掉。”“好好,我不过来,你别杀他。”“你把武器放下,抱头蹲到那边去。”“好,我放下,啊,你怎么,你怎么能在我放下武器的时候使用飞刀……”然后你的杀手生涯就玩儿完了。
  为了容浔,莺哥将自己的心肠变得这么硬,但因是为了容浔才杀人,她的心肠永远到不了一个好杀手应该有的那么硬。
        莺哥十九岁那年初夏,年迈的奶奶因病过世,她却因在外执行任务,连亲眼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回府时,容浔已将她孤苦无依的妹妹接进门。那是个凉夏,廷尉府的大院里开满紫阳花,她妹妹穿着雪白的孝衣,和她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泪盈盈站在白色的花丛中,怀中抱着一只巨大的净瓷骨灰瓶。她匆匆赶回来,仍是翩翩的紫衣,遍布未洗的血痕,风一过,可想胭脂味犹带杀伐的血*腥。妹妹抿着唇角,神情酷似她十五岁软弱又要强的模样,一头扎进她怀中,哽咽道:“奶奶想看看你,说一定要见你最后一面才下葬。”她伸手握住那净瓷的白瓶,手心微微颤抖,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半晌,道:“让奶奶一路走好。”  
        容浔不疾不徐缓步过来,看着抱住妹妹的莺歌,轻声道:“你累了,先回房休息。”她怔了怔,将妹妹放开,指间颤抖地仍贴住瓶身,他仔细看她:“听他们说你三天没合眼了,你奶奶的后事我会处理。”话毕漫不经心回头看了她妹妹一眼,又转头同她道:“一直以为她叫燕舞,没想到,是叫锦雀。”脸上犹带着泪痕的锦雀抬起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脚下紫阳花丛间飞过两只白色的蝴蝶,他捕捉到她瞪他的视线,楞了一愣。
  花丛中两只嬉戏的白蝶瞬间燃成一簇青烟,我心中一空,蓦然产生不好的预感,也许这幕场景正是魇住莺哥的心结,而于我而言,最危险的时刻终于到来。
  在我织出的华胥之境里,快乐止步的地方就是悲伤,希望到无甚可望就是绝望,一切仍同现实一般逻辑分明,但在活人的梦境中,大家却惯用极端方式来抵抗现实的无能为力。就好比我看上慕言,可我又得不到他,于是我想杀掉他再分他一半鲛珠好让我们永生永世在一起,可这是不计后果的疯狂想法,只要我还有理智,就绝不会这么做,但我天天这么想,这件事必然就将在梦里得到体现,然后在梦里我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这就是所谓抵抗现实的极端方式,或者我更狠一点,觉得这命运真是坎坷凄惨啊,天地山河都应该给我们陪葬,那在我的梦中,必然也会真的出现山崩地裂海枯石摧的神奇景象,就是所谓的抵抗现实的更加极端的方式……这也是君师父教导我不要随便入他人之梦的原因,假使我入到那个人梦中,他梦里正上演山无棱天地合的八级大地震,突然有块石头从山上砸下来,一不小心砸扁我顺便砸碎胸中的鲛珠,那我就死定了。活人的梦于他们自己而言做做就罢了,于我而言却十分要命,因假使我在他们的梦中死去,那就是真正的玩儿完了。在梦中此时想要毁灭一切的莺哥,我不知道她的想望和绝望是什么,我只知道她也选择了山崩地裂摧毁一切的方式来结束这个梦境,而我要在她爆发之前快点将她领出去。
  可显然已经来不及,就在我松开慕言的手拼命跑向莺哥的刹那,天地间蓦然空无一物,巨大的空旷转瞬淹没白色的紫阳花簇,墨一般的浓云从天边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染过灰白雾霭。这就是梦,我想,前一刻还是青天白日里滚滚红尘,后一刻便袭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莺哥的影子在这墨般的暗色里消失不见,我顿觉茫然,不知该跑向何方,脚步停下来,身子却被猛地往后一扯,一副蓝色衣袖揽住我脖子,慕言的喘息响在耳边,沉沉的带点怒意:“跑这么快,不知道很危险么?”
  我握住他袖子拼命伸手指向前方:“哎,好神奇,你看,那是什么?”
  他顿了顿,揽住我往沉沉雾色中蓦然晕出的白光走去,一步一步。这旷野般空荡荡的暗色里,只听得见他和我的脚步声,似踩在水上,发出泠泠轻响。
  周围墨黑的雾霭一寸一寸散开,天上漾出一轮银白圆月。冷月白光中,一棵巨大樱树迎风招摇,红色的樱花散落半空,似赤雪纷飞。一身紫衣的莺哥执了壶酒懒懒靠坐在树下,微仰头,望住站在她身前面容冷峻的白衣男子。慕言已算是十分俊美,男子的俊美不下于慕言,周身披了层冷月的银辉,显得面色尤为冷淡。凉风夹着三月樱花与莺哥的声音一同飘过来:“陛下的刀若是快得过我,别说是这恼人的宫廷礼仪,就算同床共枕之事,我也无一件不听陛下的……”她话还没说完,一柄狭长刀影已在半空划过一个圆弧利落回鞘,男子连站姿也无甚改变,她头上松松挽起的发带却应声断开,泼墨般的青丝披散肩头,半空中被长刀削成两半的樱花慢悠悠飘落在她胸口。她怔怔看他好一会儿,扑哧笑出声来:“你腰间那把长刀,原来不是带着做做样子的?”他墨色瞳仁映出她万般风情,却沉着无半点涟漪。他走近两步,微微俯身将手递给她:“夫人方才与孤打的赌,孤赢了。”她伸出手来,做出要去握他手的样子,却猛地攀住他肩膀,伸手一拂便取下他发簪发带。她淡淡一笑,拍拍手:“这才算公平。”樱花翻飞中,她提着酒壶摇摇晃晃走在前方,脸上的笑一半真心一半假意。他走在她身后,面色冷淡,看着她似倒非倒的模样,却并没有伸手搀扶。浓云散开,有歌声悠悠响在云层后:往事一声叹,梦里秋芳寻不见,蓦然回首已千年……
  慕言问我:“还要再跟上去?”
  我摇摇头。这梦境已无危险,自那白衣男子出现之后,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我问慕言:“你晓得穿白衣裳的那个是谁?”
  他顿了顿,道:“郑国前一任国君,景侯容垣,平侯容浔同岁的叔叔。”
  还没有将莺哥带出去,她的这个梦就已平和地自行结束,被强制从别人的梦境里丢出来着实难受,这一点从慕言紧皱双眉的模样就可以推测出,我其实没什么感觉,但为了不使他怀疑也只得做出难受模样。将慕言送回他房中,莺哥才彻底醒过来,模糊看着我,半晌:“你解绳子的手法不错。”我想的确不错,少时我常和君玮玩这样的游戏,就算五花大绑也能轻易解开,遑论只绑住手脚。
  我将灯台端得近一些,问她:“你梦到了什么?”
  她蹙眉做沉思模样,笑了一下:“我夫君。”良久,又道:“他们说他死了,可我不信。”
  月白风清,她从床上坐起来,将头靠在屈起的右腿上,又是那样半真半假的笑意:“还梦到了从前的许多事,梦着梦着,突然就想起他们说我夫君死了,我就想啊,如果在这个梦里,我的夫君确然已离开我,那我还要这个梦做什么呢?不如毁掉算了。”她抬头看我:“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道:“是。”我心里的确这样想,假如慕言有一天离我而去,又假如我有毁灭这个世界的力量,那我就一定将它毁得干干净净,但好在终归不会是他先离开我,会是我先离开他。
  我第一次这样庆幸自己是个死人。
2012-3-5 1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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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月之第四章 上

  第二日刮起南风,由赵国吹往郑国,正是预定行进路线,若是选择坐船,速度就能快一倍。我和慕言双双觉得与其按照既定路线探寻十三月之事,不如不动声色跟着早早离开的莺哥,说不定还能快点揭开谜底。但莺哥的路线却是水路逆风由郑国前往赵国,真是乘风破浪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而且更加困难的是,此时前往赵国只有一艘船,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跟踪势必不能默默无闻,要被被跟踪的发现。
  幸好慕言身手不错,一路才不至更丢。抬眼望去,隔着半道水湾的莺哥正懒懒靠在船桅,头上戴了顶纱帽,帽沿围了层层叠叠的浅紫薄纱,直垂到膝弯,裹住曼妙身姿浓丽容颜,只露出一圈银紫裙边和一段垂至脚踝的青丝黑发。我有点惊讶,昨夜灯台暗淡,竟没注意到她头发留得这样长。而此刻她穿得这幅雍容模样,如同家教严厉的贵族小姐郑重出游,倘若不是一路跟着,真是不能确定眼前这个就是昨夜拿短刀抵住我脖子的紫衣杀手。大约是为了躲避口中仇敌。
  临上船时,慕言留我从旁看着,说是临时有什么要事。船快开了才提着只鸟笼子缓步而来。鸟笼用乌木制成,单柱上以阳纹刻满锦绣繁花,做工精致,其间困了只黑鸟,乍看有点像乌鸦,只是双喙紫红,和乌鸦不太相同。
  踏上甲板,为了不被莺哥注意,显得我们搭船刻意,两人特地找了个荒凉角落。我倍感无聊,蹲在地上研究笼子里的黑鸟,研究半天,问慕言:“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你买这个做什么?”
  他垂头看我:“买给你玩儿的,高兴么?”
  我心里一咯噔,握紧袖子里的玉雕小老虎,想起上次他用这个老虎换我的扳指,踌躇半天,怯怯问他:“你是不是想用这个破鸟换我的小老虎?”
  笼子里的破鸟睁大眼睛,嘎地叫一声。慕言愣了愣,目光对上我视线,噗地笑出声。
  我瞪他一眼,蹲在地上别过头去:“这破鸟一点不值钱。”
  话刚落地,破鸟头上的绒羽哗啦竖起来,再度冲我嘎地叫一声。我嫌弃地将笼子推开一点,只是拽紧手里的小老虎,不知道他什么态度。其实这只老虎着实是我用不法手段谋得,就算他要强行取回,我也没有办法。而这样贵重的东西,他确实有理由随时取回。但我还是睁大眼睛:“我绝对不会和你换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破鸟。”
  破鸟激动地从笼子底跳起来,扑棱着翅膀嘎嘎叫个不停,船上众人纷纷掉头观看,慕言将我拉起来,哭笑不得:“刚觉得你有点姑娘模样了,不到半日小孩子脾气又发作。”
  我想这不是小孩子脾气,这是一种执着,那些长门僧将其称为贪欲,认为是不好的东西,但我的贪欲这样渺小,除了伤害了这只黑鸟的感情以外真不知道哪一点还称得上是贪欲,所以绝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同慕言终归会分开,对这玉雕小老虎的感情就是对慕言的感情,从文学角度来讲可称之为移情,也许这一生都没有人会理解,我自己知道就好。
  我看着慕言。我不知道他喜欢怎样的姑娘,我一直只想给他看最好的模样,却时时不能如愿,让他觉得任性,觉得我只是个小孩子。明明是个没有心的死人,还是会觉得悲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方是碧水蓝天,他看着我,我吸吸鼻子做出高兴的模样,打算转换话题,却猛地被他一把拉入怀中。脸颊紧紧贴住他胸膛,他搂得太紧,这导致连转个头都成为颇有技术难度的事情。我心中倏地一颤,第一感想是我的心意他也许知道,还来不及有第二感想,他声音已从头顶传来:“别乱动。”接着是极低的一声笑:“阿拂,你躲的人居然也搭这趟船。”我趴在他胸口一边沮丧地觉得自己真是想太多,一边在脑海里反应半天最近是在躲谁,情不自禁问出声:“你说谁?”他慢悠悠道:“平侯容浔。”我赶紧将头更埋进他胸膛一些。
  木质甲板传来平稳震动,必然是四人以上步履整齐才能达到此种效果,脚步声自身后响过,良久,慕言将我拉开,容浔一行已入船上楼阁。我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靠在船桅边的莺哥,以为此次故人相逢,能擦出什么不一样的火花,但她动作依然懒散,几乎没什么改变。
  难得的是慕言的目光竟也是投向莺哥,却只是短暂一瞥,末了回头淡淡道:“别看了,容浔走的另一边,和莺哥姑娘并未碰面。”顿了顿又道:“上船前听说了桩挺有意思的宫廷秘闻,想不想听?”
  我表示很感兴趣。
  河畔风凉,慕言同我说起这桩有意思的宫廷秘闻,同所有所谓秘闻一样其实并不怎么秘,也并不怎么有意思,但胜在年时久远,情节复杂,我还是听得很开心。
  说这桩秘闻一直要追溯到两代以前的郑侯,就是景侯容垣他爹,平侯容浔他爷爷。按照大晁的规矩,郑国最初是立了长子,也就是容浔他爹做的世子,但因老郑侯着实是个福厚之人,立下世子三十年都没有驾鹤西去的苗头,让容浔他爹很是心急。谋划许久,终于寻到一个月黑风高夜叛乱逼宫,结果自然是被诛杀,留下一大家子被贬谪到西北蛮荒之地,包括十四岁文武全才闻名王都的独子容浔。老郑侯一生风流,膝下子嗣良多,可子嗣里大多是女儿,儿子只得四个,中途还夭折了两个,只留大儿子和小儿子。所幸大儿子虽然伏诛了,小儿子容垣看起来比大儿子倒更有治国经世之能。次年,老郑侯便报了天启王都,将小儿子容垣立为世子,待他百年之后,世袭陈侯位。这一年,十五岁的容垣除了一向领有的大郑第一美男子之衔外,已是郑国刀术第一人。大儿子逼宫之事对老郑侯刺激颇深,成为一块大大的心病,不过两年便薨逝了,十七岁的容垣即位,是为郑景侯。景侯即位后,因欣赏容浔的才干,值国家举贤授能之际,将他们一大家子重新迁回王都,一面压着,也一面用着。容浔着实没有辜负叔叔的期望,廷尉之职担得很趁手,叔侄关系十分和睦,六年前,容浔还将府上一位貌美女眷送给叔叔做了如夫人。民间传说,一向冷情的容垣对侄儿呈进宫的女子隆恩盛宠,那女子在霜华菊赏中胡乱诹了句诗,宫垣深深月溶溶,容垣便为其将所住宫室改为了溶月宫。而郑史有记载的是,溶月宫月夫人入后宫不过两年,便被擢升为正夫人,封号紫月,母仪郑国。看似又是王室一段风流佳话,可好景不长,不过一年,得景侯专宠的紫月夫人便因病过世。紫月夫人过世后,景侯哀不能胜,年底,即抱恙禅位,因膝下无子,将世袭的爵位传给了侄子容浔,次年,病逝在休养的行宫中,年仅二十七岁。说景侯病逝的那一晚,东山行宫燃起漫天大火,不只将行宫烧得干干净净,半山红樱亦毁于一旦,更离奇的是,此后东山种下的樱树,再也开不了红樱。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滩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地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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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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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器带回郑国给容浔做生辰贺礼,遗憾的是刀虽使得利落,手工却连三岁小儿也及不上,跟着做陶瓷的老师傅学了好几日,才勉强弄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杯子,喝酒嫌大,喝茶又嫌小,真不知道可以用来喝什么。但杯上的白釉却上得极好,剔透莹润,看似价值不菲。她将杯子用丝绸一层一层包好,行路七日,带回四方城,才踏进容府大门,已迫不及待要奔去容浔房中拿给他看。人人都说莺哥冷情,冷情的人偶尔流露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其实是巨大的萌点……
  落雨倾盆,院中梧桐遮天蔽日,阵阵春雷就落在浓荫之后,桐花在雨中瑟瑟发抖。应门的小厮递给她一把伞,她将蓑衣取下,抱紧怀中用丝绸裹了一层一层又用油纸仔细包好的瓷杯,嘴角浮起笑意,撑了伞径自踏入雨中。免了屋外随伺小丫头的禀报,她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着他此时看到她会是怎样表情,眉会是如何的蹙起,又是如何松开来做出似笑非笑的模样,甚至想到他见到她会说的第一句话“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
  归途马急,溅起的泥点子悉数洒上斗篷,她将斗篷脱下,并了油纸伞一同交给屋外的小丫头,只抱着怀中瓷杯,身法利落地闪过半开的房门。天边扯出一道闪电,如同神将的银枪划破苍茫暮色。闪电带过的浓光里,容浔正立在书案后提笔写什么字。
  除此之外,一贯闲人免进的书房中,妹妹锦雀竟也兀自撑腮坐在案旁。
  内室寂静,能听到狼嚎划过宣纸的声响,容浔埋头写了好一会儿,抬头望向锦雀时,眼里含了隐约的笑:“这两个字就是锦雀,你的名字。”原本坐着的锦雀好奇站起,立在书案旁,仔细端详案上宣纸,半晌:“那这边这一行字又是什么……”话尾和着天边猛然响起的怒雷转成一声惊叫,同时紧紧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正执起墨石研墨的容浔愣了愣,打量她半晌,伸手将她拉起来:“这么大了还怕打雷?”话未落雷声接连响起,刚被拉起来的锦雀捂住耳朵朝后一退,腿被桌子绊倒,他赶紧伸手将她抱住,免了她腰骨撞在桌子角,蹙眉道:“怎么这样不小心。”很久,他没有放开她。她两手仍紧紧捂住耳朵。
  有些东西越是用力越留不住,就如莺哥的爱情,就如她手中瓷杯。内室外一声闷响,锦雀眼睛蓦然睁大,死死望住门槛处一截紫色裙角。铜灯台只点了一盏烛火,映得室内一片昏黄。晦暗光线里,容浔嗓音淡淡的:“谁?”紫色裙角移动,锦缎摩擦的沙沙声就像晴好时院中梧桐随风起舞,一身紫衣的莺哥站在内室门口,鬓发在斗篷里裹得太久,散乱潮湿,缚在颊边额头,脸上神情冷如四月凉雨。又是一声滚雷,似铁锤自高空砸落,锦雀在容浔怀中重重一抖,猛地将他推开,自己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把握住她的手,昏黄烛光映一副银紫衣袖,上有蕙林兰皋。
  将锦雀扶着站好,容浔转头看向门口的莺哥,仿佛才发现她:“怎么这样快就回来,这一趟可顺利?”连开口所言都是她此前预想,一字不差。
  她看着他,半晌,冷淡神色兀然浮出一丝笑,笑意渐至眼角,过渡犹如枯树渐生红花。脸上骤现的风情,假如久经欢场的青楼女子看到,就要让人家饮恨自*杀。那风情万般的一笑隐在浓如蝶翼的睫毛下,未到眼底:“事情办得早,便早些回来。”
  室内静谧,容浔抬头扫她一眼,重执起案上笔墨:“那便下去歇着吧。”眼风瞟见地上黑色的布裹:“那是什么?”她转身欲退,闻言拾起方才落在地上的包裹,顿了顿:“没什么,不打紧的东西罢了。”
2012-3-5 17: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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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口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滩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风月若凋零繁花,华胥梦断,劫灰散尽,唯余暖香依旧』

2012-3-5 17: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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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之事处理得干净利落,容浔将清池居赏给莺哥,这赏赐着实大方,你知道古往今来一切事物虚无缥缈没有定数,唯有房子是在不断增值。清池居在容府仅逊色于容浔所住的清影居,这就是说,两个院子都这么大,那为了符合建筑学上的对称审美,就必定要设计成东成西就南辕北辙,总之是绝不可能挨在一处。莺哥搬出紧挨着容浔寝居的集音阁,搬去和容浔隔得十万八千里的清池居。她在集音阁住了六年,自十四岁到二十岁,终于从这院子里搬出来,而下一任客居在集音阁的,是她的妹妹锦雀。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口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滩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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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5 17: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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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容府台面下传出各种猜测。有传说认为莺哥彻底失宠,但传说又认为若是彻底失宠容浔不可能还赏莺哥那么好一处房子,但后来传说觉得这房子可能是容浔补贴给莺哥的分手费。有传说认为容浔爱上了锦雀,但传说又认为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特地甩掉另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特别有钱又长得特别美,可考虑到锦雀和莺哥长得一模一样,容浔要真是为了锦雀舍弃莺哥那纯粹就是没事儿找抽了。但后来传说觉得感情本身就是一场找抽,男人的感情世界更是难以言说,假如你不是男人就永远无法理解。不过按照这个说法,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远远不如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和谐了,因为似乎只有男人之间才能比较容易地互相理解。于是发展到这个地步,传说就彻底跑题了。
  就在容府私底下围绕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当事的三个人当中却有两个都表现平静。容浔身处高位,一向平静惯了。相比而言,莺哥的平静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我似乎从未见过她狼狈的模样,即使那一夜闯入我房中在梦境里满面泪痕,也未像寻常人般痛哭失声。唯一不能平静的那个人是锦雀。
  莺哥搬离集音阁那一日,锦雀在前往清池居的一处假山旁拦住她,神情憔悴,爱笑的一双眼没有半点神彩,却定定看着自己的姐姐:“你为什么不骂我,为什么不理我,姐,你是不是,是不是讨厌、讨厌……”话未完泪水已顺着眼角滑下,滴在衣襟上也来不及擦一擦。头上海棠花开,纷然如火。她猛地扑到她怀中,死死将她抵到假山旁,搂着她的脖子,就像小时候一样,泪水揩到她脸颊上。被她死死搂住的莺哥终于低头来看她,浓黑瞳仁里映出她的模样,同垂落到眼前的海棠花枝没有两样。她哽咽气息吐在她耳旁:“姐,我们离开这里,容浔不是你的良人。”
  莺哥背靠着假山,紫色的锦绣长裙上织出大幅蝶恋花,春意融融的一副好图案,穿在她身上只显得冷淡,假山的阴影勾出一副对比鲜明的色彩图画。锦雀紧紧贴在她身上哭得气息不匀。她头枕着一块凹下的山石,微微扬起下巴,看着高远蓝天,轻轻笑了两声:“你可知道,家养的杀手离开自己的主人,后果是怎样?五年,我为了容家,树了太多的敌。”死死贴住她的妹妹却蓦然抬头:“借口,你不愿意离开,因为你喜欢容浔,对不对?”她眼中骤现冷意。锦雀抱住她,牙齿都似在打颤:“我会向你证明,他绝不是你的良人。”她放下要搭住她肩膀的手,仍是微微抬头的模样,眼中映出大片火红的海棠花,声音听不出情绪:“锦雀,这么多年,我不在你身边,你是不是很寂寞?”
  锦雀的证明来得十分快捷,快得就像她姐姐手中的刀,假使在其他事情上也能有如此效率,早就成为一代自强少女。不过前提是五月十六那夜的刺客也是她所安排。但这样我就把人心看得太险恶,也许这一切只是天意,锦雀不过借了天意的势。天意让只开于刹那的优昙花盛开于那夜容府的剪春园,天意让容浔忽然来了兴致携着锦雀游园赏月,天意让不能安眠的莺哥深夜跑来剪春园的池子里濯磨随身短刀,天意让刺客在他们三人不期然相交的视线里蓦然出现。要说容浔领廷尉之职,掌管大郑刑狱,府上时有刺客造访,大家都已经习惯,实在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这次刺客的目标乍看却并不是容浔,月色下剑光似刁钻蛇影,竟直奔跪在池边的莺哥而去。
  这一击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若莺哥不是多年杀手,说不定就此绝命,幸亏每天研究的就是如何杀人以及如何贴着敌人的刀口活命,凭着多年本能贴地一滚,险险躲过。于刺客而言,最要紧的就是发难那一刀,既然先机已失,要再把目标弄死谈何容易。就在莺哥提刀相抗之时,却有另一道剑影直刺容浔背心。才反应过来是一双刺客行事,前者不过是为牵制住她,后者办的才是正经事。但他们远远不了解的是,容浔的身手其实远在莺哥之上。
  黑衣的刺客不敢置信地盯着穿胸而过的长剑,似乎并不明白为什么方才还背对自己揽着那红衣少女全无防备的廷尉大人,顷刻间就要了自己的命。但眼神里忽然显出最后一丝狠辣,使力一抛,推着手中利剑朝正与另一名刺客缠斗的莺哥直直钉过去。“姐——”一声惊呼划破半个剪春园,呼声中锦雀朝着急驰的剑尖飞扑而去。利刃穿腹而过,发出极闷的一声。与此同时,莺哥的短刀狠狠划过与之缠斗的刺客颈项,刺客的长刀亦穿过她的肩胛骨,牢牢地直钉到剑柄处。血顺着衣襟蔓过胸口,幸好是紫色的长裙,也不容易看得出,她抬眼向方才响起惊叫的方向望去,正见着容浔颤抖着双手将倒在血泊里的锦雀搂在怀中。她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其实那刀虽刺中腹部,看着严重,却并无大碍,她十八岁那年也受过这样的伤,在床上躺半个月也就过去,只是痛得有点受罪。锦雀在容浔怀中小猫似的呻吟:“……痛……我痛……”容浔的颊紧紧靠住她额头,嗓音低沉喑哑:“别怕,我在这里,我们马上去看大夫,乖,忍着点。”小心翼翼将她抱起来,她轻轻地哭了一声:“姐……姐姐……”紧蹙双眉的容浔终于回过头来看了眼莺哥。面色苍白的莺哥勉力笑笑,撑着走近一些:“我在这里。”顿了顿又道:“我没事。”锦雀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而容浔身子一颤,眼中蓦然出现的是仿佛就要失去什么天底下最贵重东西的惊惶。她愣了愣,淡淡看向他:“不是什么大伤,她只是晕血罢了。”他却根本没有听进她的话,看也未再看她一眼,旋身间已抱着锦雀匆匆而去。
  她看着他的背影,终于力竭,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而后整个人都躺倒在池塘边上,有裙裾落入池水中,似一片紫色的荷叶,刺入肩胛的利剑就这么被身下泥地生生顶出去,又在骨头里磨一次,她终于闷哼出声,睁眼望着墨色天幕里漫天繁星,想起十六岁生日时容浔的那句话:“月娘,为了我,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
  她笑出声来:“你终于还是不需要我了。”无人应答,偶有夏虫嘶鸣。她止住笑,将手举起来,仔细看十指间沾满的血痕,半晌,轻轻道:“我其实真的,真的很讨厌杀人……”
  星空下蓦然优昙花开,衬着冷月湖光,绽出幽幽的白蕊。似雪做的秋花采了月色。躺倒在优昙花中的莺哥缓缓闭上眼睛,用手盖住,半晌,十指移开处有淡淡的泪痕,眼中却黑白分明,一丝情绪也无。这就是一个杀手的软弱,即便是软弱,也是软弱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
  锦雀的伤的确不是什么大伤,但因身子比不得姐姐厚实,仍在床上躺了一月有余。此后,容浔少有招莺哥随侍,如同容府没有这个人。听说有其他杀手出任务时想同莺哥搭档,主动向容浔提起,他容色淡然:“容府里没有不能护主的护卫,更没有靠他人做靶子才活得下来的杀手。”他就这样舍弃她,甚至懒得通知她一声。他是主,她是仆。自他在那个冬夜救下她开始,她就把命交给他,他也只当握在手心里的是一条命,一个属于自己的东西,想要便要,想扔便扔,没有想到那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九月鹰飞,王家围猎。锦雀终于好得利索,容浔担心她在府里闷得太久,带她去散心。大约流年不利,一散就散出问题。这几乎是意料中事,只怪容浔不够小心,不知道财不露白,才女也不能露白,何况锦雀这样多才多艺。围猎中,景侯容垣的小雪豹不甚被哪里来的流箭所伤,正好让懵懂迷路的锦雀救下,看似只是寻常好人好事,但第二日,前爪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小雪豹便由宫中的宦臣抱着送进了容府。景侯之父靖侯因一头雪豹与其母夏末夫人定情,是传遍整个郑王室的风月美谈,容垣身边的小雪豹正是当年那头雪豹的子孙,将其送入廷尉府,其意不言自明。简单来讲,就是景侯容垣看上了锦雀,暗示容浔可将府上的这位女眷送入王宫。
  当夜,莺哥收到容浔下任务专用的秘信,这还是三月里头一回,挂在墙头的长短刀久不饮人血,都失了戾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却蓦然生动,溢出琉璃般的华彩。信封在手中颤了好一会儿才被缓缓打开。昏黄烛火映着白纸黑字,寻常难以动容的莺哥红润脸庞忽然血色尽褪,眼中的华彩也瞬间熄灭。撑着桌案几欲跌倒,良久,却轻轻笑了两声,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清晰地影出一行字,龙飞凤舞、沧润遒劲:“代锦雀入宫。”她拿着那封信看了许久,将它靠近烛火,火苗舔上来,顷刻化为灰烬。
  那一夜,浮月当空,星蒙如尘。容浔的清影居再次迎来刺客,不愧全大郑被暗杀次数最多的朝臣,也可看出廷尉这个职业着实高危。月影摇晃梧桐,沙沙声寂寥如歌。容浔静静立在书案前,手中还握着一方墨石,灯台的蜡烛被刀风所灭,烛芯慢吞吞腾起两抹青烟,莺哥的刀稳稳贴住他的脖颈。
  他抬头看她:“我没想过,你的刀有一天会架在我脖子上。”
  她笑笑:“我也没想过。”
  风吹得窗棂重重一响,她微微偏了头,带了疑惑神色:“你不害怕,因为你觉得我不会杀你,你不相信我会杀你,对不对?”
  他却只是看着她。
  她身子极近地靠过去,几乎将头放在他右肩,假如将仍未放松贴住他左侧颈项的刀刃忽略不计,那简直就是一个缠绵拥抱的姿势。她的声音轻轻响在他耳边:“我也不相信。”语声多么轻柔,语毕动作便多么凶猛,刹那间手中短刀刀柄已交付到容浔手中,她握住他持着刀柄的右手,直直向自己胸口刺下去。刀尖险险停在胸膛一指处,鲜血沿着容浔紧握住刀锋的左手五指汇成一条红线,他蹙紧眉头,低沉嗓音隐含怒意:“你疯了。”
  她瞧着他,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半晌,恍然大悟似的:“我没疯,我很清醒。你看,我还知道哪里是一刀毙命。”
  她语声轻轻的,响在这暗淡夜色里:“容浔,我杀不了你,你救了我,救了我们一家,这样的大恩,我是不敢忘的,为你做什么事都是该的,是报恩,报活命之恩,养育之恩,可你让我做这样的事,让我代替锦雀入宫,嫁给你叔叔,只因你舍不得锦雀。”她顿了顿,唇边隐含的笑意像她十五岁那样干净无瑕,却只是一瞬,那笑绕进眸子里,绵密如万千蛛丝,凉凉的,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她看着容浔,缓缓闭了双眼,握住他的手对准自己胸口:“杀了我,我就自由了。”
  月影被摇曳的梧桐扯得斑驳,她想自毁,他却紧紧握着刀锋不放开,五指间浸出的赤红汇成一股细流,滴答跌落地板,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不要你的命。代锦雀入宫,再为我做这最后一件事,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
  她双眼蓦然睁开,正对上他眸中难辨神色,似不能置信,而眼泪终于落下。她性子从来就算不上平静,忍了这么久,只因有不能伤心的理由。这样的一个人,哭也是哭得隐忍不发,只泪水珠子般从眼角滚落,无半点声息。短刀落地,哐当一声,她看着地上那滩血,良久,困难地抬头:“容浔,你是不是觉得,杀手都是没有心的?”
  他没有说话。
  她慢慢蹲在地上,似耗尽所有力气,昔日的威风和严厉一时荡然无存,瑟缩得就像个孩子,全身都在发抖:“怎么可能没有心呢,我把心放在你那里,可容浔,你把我的心丢到哪里去了?”又像在问自己:“丢到哪里去了?”他身形一顿。半晌,将未受伤的那只手递给她:“先起来。”
  她怔了怔,满面泪痕望着他,却无半点哭泣神色,微皱着眉头:“我一直想问一句,这么多年,我在你心里算是什么?”
  良久,他缓缓道:“月娘,你一直都做得很好,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她极慢地抬头,极慢地站起来,方才的软弱已全然不见踪影,仿佛那切切悲声只是一场幻觉。紫色衣袖擦过布满泪痕的双眼,拂过处又是从前冷静的莺哥。她看着他,像是认识了一辈子,又像是从不认识,良久,眼中浮起一丝冷淡笑意:“我为你办这最后一件事,我再不欠你什么。”
  她大步踏出房门,门槛处顿了顿:“容浔,假如有一天你不爱锦雀了,请善待她,别像对我这样,她不像我,是个杀手。”
  由此看出信任这东西弥足珍贵,不能随便施予,就如莺哥,盲目相信自己是容浔最特别的人,因她是容家最好的杀手。是她将自己看得太高,将容浔看得太低。不幸的是从十一岁到二十岁,足足九年她才看明白这个道理。万幸的是她终于看明白了这个道理。


     『风月若凋零繁花,华胥梦断,劫灰散尽,唯余暖香依旧』

2012-3-5 1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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