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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雅歌

委员连续三年建议降“馒头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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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nti_bug_z 于 2011-2-24 02:24 编辑

个人认为这段有问题:

 我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应换算为不含税价之后再计算。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3%;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国家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抵扣,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3% 是对的

对一般纳税人来讲,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是错的,应该是17%(或者13%,有些省份把馒头按粮食处理)。

所谓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文章理解错了。

参见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参见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举例1:

-> 一般纳税人 B 公司,从粮食农民 A 中购得 100 斤白面,共 150 元

参见 第十五条(一)

A 实得 150元 (无增值税)

B 实付 150 元 (无增值税)。

B得到 150 元 (收购发票)

-> B 销售做的馒头100斤,销售 200元 给某消费者C

参见 第二条

B 实得 200 + 200 * 17% = 234

参见 第四条 和 第八条(三)

B 需要向国家缴纳 14.5元 增值税 = 200 * 17% - 150 * 13%。

B 实际收入 219.5 元 = 234 -14.5

B 实际利润 219.5 - 150 = 69.5 元

C 实付 200 + 200 * 17% = 234

所以最终消费者承担 17 %的增值税,34元

举例2:

-> 一般纳税人 B 公司,从粮食公司 (一般纳税人)A 中购得 100 斤白面,共 150 元

参见 第二条 (一) (二)

A 实得 150 + 150 * 13% =169.5

B 实付 150 + 150 * 13% =169.5

A 需要向国家缴纳 19.5 元增值税 = 150 * 13%

A 实际收入 150 元 = 169.5 - 150

B 获得 19.5 元 增值税发票

-> B 销售做的馒头100斤,销售 200 元 给某消费者C

B 实得 200 + 200 * 17% = 234

参见 第四条

B 需要向国家缴纳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34 元增值税收入 - 19.5元增值税发票 = 14.5元。

B 实际收入 234 - 14.5 = 219.5 元

B 实际利润 219.5 - 169.5 = 50   

C 实付 200 + 200 * 17% = 234

所以最终消费者承担 17 %的增值税,34元

所以,如果消费者从一般纳税人购得馒头,承担的增值税额度,不可能是4%而是 17 %

(或者13%,有些省份把馒头按粮食处理)。

举例3:

->小规模纳税人 D,从农民A 中购得 100 斤白面,共 150 元

A 实得 150

D 实付 150

-> D 销售做的馒头100斤,销售 200 元 给某消费者C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D 实得 200 + 200 * 3% = 206

D 需要向国家缴纳 : 6元。

D 实际收入 200

D 实际利润  50   

C 实付 200 + 200 * 3% = 206

所以最终消费者承担 3 %的增值税,6元

结论:  

根据目前的资料;

例子1 中 B 比 例子2 中的B 多收入了  19.5 元。

这是,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抵扣的功效

因此,这种13%的抵扣,是刺激农业的做法,一方面刺激农民扩大种植,一方面刺激一般纳税人直接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产品。

不管怎样,政府的让利行为,对象不是消费者,但是买单者的确是消费者。

当然,例子1 中,B 可以全部让利给消费者。234-19.5 = 214.5

但是,例子2中,B 就不可能这样做,必须A让利B,B再让利个消费者。

不管怎样,最终消费者只能选择 售价更低的 206 ,而不是 214.5;

所以,C肯定会选择 例子三:小规模纳税人 而不是 纳税人馒头公司

降低馒头税的方法:

一 降低所有 增值税,

二 降低副食产品 增值税 可以取平 13%

如有问题欢迎更正。
anti_bug_z
2011-2-23 10:44
如果你认为不对给个例子。 
anti_bug_z
2011-2-23 10:41
例子2就是第四条的例子。TVA怎么算的,也是百度百科上提供的 
bbqenfr
2011-2-23 07:28
自己看看你前面转贴的第四条,再上wiki查查tva怎么算的吧 
2011-2-23 0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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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anti_bug_z 发表于 2011-2-23 01:41
个人认为这段有问题:

我觉得这句话:

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国家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抵扣,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

可能是这么解释的,假如作者没说错的话:

B公司花了150元买面粉,不交税
B公司出售馒头,无税售价200元,税部分为为(200×17-13×100)/100  = 21 元

之所以有 -13,因为“生产企业(B)可以按照13%抵扣”这句话。

PS:我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但是我觉得税务本来就是相当复杂的问题,不从事相关行业的话不了解很正常。就算觉得别人无知,可冷嘲热讽算个什么事啊?

bbqenfr
2011-2-23 22:20
不懂可以理解,不过对不懂装懂借题发挥唬人之流,咱绝不客气 
2011-2-23 09: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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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其实更多的问题是,企业是从面粉生产商那进口,而非农民,所以税务折扣是持收购证的面粉生产商在享受,当然售价会相应降低,可对馒头企业来说抵13点这种事是没可能的,只能说整个产业链分享了这个优惠。

那个馒头生产商更多纠结的是挂面只收13个点的税,可馒头还在收17个点。

增值税是很正常的税种,可就像前面说的,法国的食品增值税才5,5,在中国物价飞涨的今天,关系到民生的这些食物税率是否也该相应降低?

对税收的抱怨是公民的天性,大概只有P民会不在乎了。你可以从宏观的角度论证本国该税率的合理性,可你没资格嘲笑别人,没事干摆那么高姿态当自己是主席啊?

2011-2-23 09: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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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咱们中国人的税负是0
2011-2-23 10: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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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nti_bug_z 于 2011-2-23 12:02 编辑

回复 raistlinlhx 的帖子

没有看懂你的算法,13*100 是不是 13*150啊?

按你的说法,税部是不是应该 200×17%-13%×150  = 14.5。

14.5/200 = 7.25% 消费者承担的。

但是这个算法的前提是,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是需要增值税发票作为依据的。

根据国务院的管理条例,

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这样农民是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所以上面算法就不成了了,

当然,除非农民可以出具增值税发票,

但是这样也就是说,增值税变成农民收了,这也不可能。

所以,我认为馒头税,消费者承担的是17%。不知道你同意否。

PS: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也就是说,如果 B 进了150元的粮食,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获取农产品(13%),还是农民手中获取农产品(免增值税)。

都要进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 =  150 * 13%

同理根据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也就是说, B 卖 200 元馒头,税率 是 17%啊

销项 = 200×17%

销项 - 进项 = 14.5 是B要交的税

可是消费者的承担多少啊?还是 17% 啊。没有变化啊?



raistlinlhx
2011-2-23 17:46
嗯,我写错了,至于农民开不了票,我听说有个东西叫采购证,减税可能和这个有关 
bbqenfr
2011-2-23 11:39
好好理解一下你引用条文的第八条第三款 
2011-2-23 1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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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妹子,你又不听话了。
2011-2-23 1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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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nti_bug_z 于 2011-2-23 12:04 编辑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也就是说,如果 B 进了150元的粮食,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获取农产品(13%),还是农民手中获取农产品(免增值税)。

都要进行13%的扣除率计算

进项 =  150 * 13% = 19.5

同理根据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也就是说, B 卖 200 元馒头,税率 是 17%啊

销项 = 200×17% = 34

销项 - 进项 = 14.5 是B要交的税

可是消费者的承担多少啊?还是 17% 啊。没有变化啊?
bbqenfr
2011-2-23 21:58
原来狗粮帮的都以为别人有狗吓的病啊,呵呵 
橙色路灯
2011-2-23 15:32
对臣民奴才与公民意识的区别方面,我一向是立场鲜明当头棒喝,从不隐讳,以此来警示别人,也是提醒自己。以前的帖子都是如此。 
anti_bug_z
2011-2-23 13:57
13%的减免是优惠农民的政策。国家没有规定,消费者可以直接享受13%的减免,提4%的概念是错的。利用市场杠杆,可以使消费者得到实惠,但对副食产品收17%偏高,这是LZ文章的主旨。  
bbqenfr
2011-2-23 13:34
呵呵,lx这位装不下去了只好又开喷了,得,不鸟你的都是愚民,奴才,满意了不? 
橙色路灯
2011-2-23 13:16
愚忠的臣民奴才与现代公民相比,总是把“国家”和“政府”混淆。 
bbqenfr
2011-2-23 13:05
原来是你的这个公司定价不考虑上缴税额,贪了本该由消费者享有的13%的减免,还怨什么国家啊 
橙色路灯
2011-2-23 12:39
希望论坛里多几个象你这样认真求实的网友。赞! 
2011-2-23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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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anti_bug_z 发表于 2011-2-23 12:04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 ...

你很认真的写了那么多,没有几个人能很认真的看懂。只要明确一点就可以:全世界,任何国家的增值税都是全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的。那篇官样的愚民文章是来灭火的,安慰一下那些想为政府辩护的单纯臣民们。
bbqenfr
2011-2-24 09:17
你把成天在网上蹦达一厢情愿的开喷叫监督啊,呵呵,被围观惯了脸皮厚到一定境界了 
橙色路灯
2011-2-24 00:06
奴才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怨天尤人,公民是不会怨天尤人的,公民知道批评监督政府。有你在这里跳来跳去给大家表演,挺热闹。 
bbqenfr
2011-2-23 22:05
呵呵,又开始喷了,法律条文摆在那里,你自己懒或者脑子不够使就别怨天尤人了 
橙色路灯
2011-2-23 14:43
因为别国政府对此普遍税尽到了明确告知的义务,而我们的很多公务员都稀里糊涂,更何况普通民众? 
bbqenfr
2011-2-23 13:47
全世界的消费者都要交增值税,咋中国的消费者一交就让某些人突然义愤填膺啦? 
2011-2-23 1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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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回复 橙色路灯 的帖子

哎!你说的未尝不是。

但刚好有点时间,又喜欢实际的探究,自己研究了一下。

自己探索了,才能回答别人不知道的问题。

就算没有几个人能很认真的看懂,最起码我自己懂了,这就好。

但是,我还是认为,如果直接给出结论,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最后不信者就变成了对立面的人。

说实话,“单纯臣民们“是不少,但是更多的人可是只是义气之争。

所以,还是不要假设前提为好。

现在又要投入到下段紧张的工作了,不能上来了。过段时间见吧。
2011-2-23 12: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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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anti_bug_z 发表于 2011-2-23 12:47
回复 橙色路灯 的帖子

哎!你说的未尝不是。

你算得挺对的,其实总结起来就几句话,

馒头公司想要挣取稳定的利润,那么不享受减税的情况下售价234元,享受的情况下214,5元。

而且其实馒头公司都是买面粉,享受减税的是面粉公司。

假设面粉公司的利润是稳定的,那么最终一百斤面粉做成的头的价钱应该是我算的那个219.5元
2011-2-23 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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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anti_bug_z  13%的减免是优惠农民的政策。国家没有规定,消费者可以直接享受13%的减免,提4%的概念是错的。利用市场杠杆,可以使消费者得到实惠,但对副食产品收17%偏高,这是LZ文章的主旨。   发表于 8 小时前

晕倒,增值税本来就是间接税种,你倒是给咱找个有这种雷人规定的国家出来,洋洋洒洒码了这么多字,原来连增值税的征税对象都没弄明白,关农民毛事啊
2011-2-23 2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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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bbqenfr 于 2011-2-25 00:17 编辑
anti_bug_z 发表于 2011-2-23 12:04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 ...

bbqenfr  原来是你的这个公司定价不考虑上缴税额,贪了本该由消费者享有的13%的减免,还怨什么国家啊  发表于 9 小时前


详见此贴
http://bbs.xineurope.com/thread-1283163-1-1.html





bbqenfr
2011-2-24 09:20
这是根据你的无敌计算公式得到的结果啊 
anti_bug_z
2011-2-24 02:29
没数据别说空话。你又不是开馒头公司的,你怎么知道公司定价没考虑上缴税额。 
2011-2-23 22: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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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本帖最后由 anti_bug_z 于 2011-2-24 00:45 编辑

回复 bbqenfr 的帖子

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国家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抵扣,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


这是你的转贴,而且你一直强调 “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这句话。

但是这句就是错,请记住消费者始终承担 17% 。

税制是国策问题,减免某种产品TVA是为了让利某个行业。

所以13%的农业产品增值税减免,本身就是对农产品行业的让利,

会使更多的企业投资到这个行业,

而且连带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免征增值税),更是刺激农民扩大种植,

最终收益人还不是农民吗?当然真正收益的是国家。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整个行业的调整面前当然会收益,但是收益多少决定因素很复杂,

公司定价肯定要考虑上缴税额,但还要考虑,成本,竞争对手,自己的市场定位,

如果馒头公司都亏本了,还谈什么上缴税额?

更有意思的是,国家规定就是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享受13%的减免,

你却说纳税人贪了本该由买馒头的消费者享有的13%的减免,

谁跟你说买馒头的消费者享有的13%的减免,哪里来的?

就算一家馒头企业 A 卖给另一家公司 B 一堆馒头,B 也不能得到 13%的减免。

怎么消费者就能得到 13%的减免?

你帮国家规定的买馒头有 13% 的减免?
anti_bug_z
2011-2-24 13:47
又扯消费税. 自己口口声声讨论增值税有变了. 牛,专家,说变就变. 
bbqenfr
2011-2-24 13:36
你tm明白啥叫消费税不?装b无限度啊17%弟 
anti_bug_z
2011-2-24 13:10
没增值还交毛增值?4%哥果然TM白。 
bbqenfr
2011-2-24 09:56
还有,咱讨论的本身是增值税的税制问题,少来扯它的社会客观影响 
bbqenfr
2011-2-24 09:52
以公司业绩不好为借口就可以贪了其代收的增值税啊,你这公司太有才了 
2011-2-24 0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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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嚓,这个计算题就这么难么。。。有空好好看看
2011-2-24 0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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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达人勋

这帖子记录一下 ,一定要好好看
SKYSH
2011-2-24 20:04
^^ 恩 有段时间没上来了 
bbqenfr
2011-2-24 09:44
其实真得想了解一下,看一本会计学入门比看这帖子收获大多了 
2011-2-24 0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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